第1篇 网贷平台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金额、种类、用途与期限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借款种类为:a、流动资金贷款;b、项目贷款;c、按揭贷款;d、其他;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借款利率及调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执行以下第_____种方式;
(1)固定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月利率为__________,在贷款期限内,非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该利率不做调整。
(2)浮动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月利率为__________,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__________(以下称上浮比例),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标准为:调整后基准利率×上浮比例。
第4条 甲方逾期还款或挪用借款按一下方式处理:
(1)借款如发生逾期,乙方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
(2)借款如发生挪用,乙方从挪用之日起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罚息为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中较高的罚息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利率计收罚息。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逾期借款罚息及/或挪用借款罚息随之调整。计收罚息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三章贷款的发放
第5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1)甲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没有发生可能对甲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第5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后,乙方在_____个工作日内放款。
第7条 乙方将贷款放至下列第(_____)种账户;
(1)甲方以个人名义在委托银行(_____)开立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
(2)甲方指定的户名为: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为放款账户。
第8条 贷款一旦付至甲方,既视为贷款已被甲方提取和使用。
第四章 贷款的偿还
第9条 甲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偿还贷款。
(1)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
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还本额+每期付息额
每期还本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
每期付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共_____期。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付息额=(贷款本金-已还清贷款额)×期利率
每期还本额=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付息额
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共_____期。
第10条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时,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_____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11条 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时:
(1)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发生日次月的对日。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第12条 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承诺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第13条 甲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展期后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
第14条 甲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种还款方式清偿贷款:
(1)甲方以第7条约定的放款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银行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2)甲方直接在乙方的财务处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办理还款手续。
(3)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第15条 采用第14条第一种还款方式时:
(1)甲方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甲方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扔使用原账户。
(3)甲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挂失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第五章 甲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16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借款及所涉及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17条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乙方行使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5)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六章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18条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19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甲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20条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1条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22条 甲方应遵循乙方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甲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信息。
第23条 甲方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至少提前 叁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乙方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得采取下列行动:
(1) 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或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 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等;
(3) 甲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拟申请破产或可能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4)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还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5)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6) 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7)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参与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第八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4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第25条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26条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章 提前还款
第27条 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_____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28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1)
(2)
第十章 担保
第29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还,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第_____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质押合同》);
(4)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30条 如有必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合同的执行向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且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一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31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且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1条约定使用贷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息;
(3)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__________天以上(包含本数)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5)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事件。
第32条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乙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33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34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35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36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37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 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 通知与送达
第38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
第39条 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或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任何通知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1)如为信函,已挂号寄出或投邮日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之时;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五章 其 他
第40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41条 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或其他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1)甲方:
(2)乙方:
(3)甲、乙双方按_____承担。
第42条 《借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约定的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43条 在担保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也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且乙方有转委托权。
第44条 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45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以上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46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7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个人信贷平台服务合同
个人信贷平台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在其自有的网站/应用及其他渠道中为乙方产品提供平台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方保证
1.各方声明:任何一方为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任何一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一切条款的权利和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合法拥有或被授权运营推广贷款app和金融app(以下称“甲方平台”、“个人信贷平台”或“自有平台”),并有能力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3.乙方合法拥有或被授权运营推广产品,有权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本协议项下服务。
二、合作内容
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委托在甲方平台及合作渠道上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展示并向客户提供服务,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包括:
1.甲方利用甲方平台,为乙方提供产品展示并完成相关技术对接等服务;
2.甲乙方对接以h5方式实现,甲方在甲方平台为乙方产品所在h5页面配置链接,用户通过此链接,进入乙方h5产品页面;
3.乙方自主审核客户的贷款信息、识别风险,独立做出是否接受贷款请求并放款的决定,并承担贷款风险;
4.如因政策调整、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甲方有权按照政策或监管要求随时将乙方产品下架、中止或终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直到相关政策或监管问题解决为止,并不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须尽商业上的最大努力提前通知乙方。
三、合作期间
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自有平台及渠道展示乙方产品,并根据贷款平台产品文档以及后续发布的平台规则约定或调整服务策略、方式。甲方有权修改、调整产品文档以及平台规则,并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甲方的平台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
2.甲方须保证向乙方推送的相应用户信息均得到用户的授权,并通过合理有效方式对用户基本信息进行验证,甲方承诺向乙方推送的用户信息与原样一致,但乙方理解甲方无法对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
3.为了服务的顺利、平稳进行,甲方应保证甲方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如遇系统异常、不稳定、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修复,预告恢复时间,并及时向乙方同步修复进度。
4.甲方不应以任何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乙方和用户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恶意的方式骗取用户量而获得不合法收益,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甲方违法违约手段获取的技术服务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就此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5.甲方不得将乙方应用产品作为独立的软件或与其他软件相结合从事本合同之外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或允许他人销售)、许可(或允许他人许可)、分销(或允许他人分销)。
6.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等可能影响或改变乙方产品功能的行为,不得破解或试图破解乙方产品的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擅自修改乙方产品的名称、商标,也不得协助或允许任何第三方进行上述行为。
7.甲方在提供技术服务同时,不得对乙方产品进行扩大宣传、作出保证性约定。
8.甲方应负责客户因甲方平台及甲方自身产品、服务的相关客户服务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具备与本合作有关的所有资质、牌照,取得监管机构的许可、批准等,保证其向用户提供的个人信贷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强制性规定、标准及要求。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合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公司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自有的网站链接等。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存在侵犯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如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2.乙方有权在甲方平台上依照规则提交、发布、修改乙方产品,接受用户提交的授信、贷款申请,根据自身业务规则,对用户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向用户提供信贷服务。
3.乙方通过甲方平台获取的客户信息,乙方有权通过与用户签订授权协议约定储存和合法使用该用户个人信息。乙方应尽审慎保管义务,对未经客户授权许可的用户信息,不得以在双方合作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公司。因乙方违反约定使用客户信息导致客户或甲方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5.乙方有义务在合作期间处理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如甲方客服接到用户对乙方服务的咨询或投诉应转送至乙方处理,乙方对用户通过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服、客户回拨、互联网平台及新媒体投诉反馈、监管投诉反馈等。乙方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处理,直至处理完成,因乙方处理不当、延误处理等给甲方及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承诺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也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贷款资金来源违法、违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或被监管机构追究责任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有义务按照以下标准对其放贷行为进行管理:
(1)审批时限:用户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需要给予甲方审批结果回复,但每月超时回复次数占比应不高于总回复次数的5%(不含);
(2)放款时限:用户完成提现申请后8小时内借款到账,并向甲方反馈放款进度及结果,但每月超时到账的贷款金额占比应不高于总贷款金额的5%(不含);
(3)最低审批额度:元;
(4)最低单笔提现额度:元;
(5)最高贷款年化利率:;
(6)乙方承诺遵守国家要求合法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包括产品利率范围、借款用途、用户隐私保护、反不当催收等相关规定,并且符合所在辖地金融办许可,如出现违反情况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须在催收环节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用户合法权益,且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否则因此产生的违约、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1)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金融”、“贷款”或包含“”字样的表述;
(2)不得使用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进行催收;
(3)乙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催收的,应确保其委托的催收机构遵守同等行为规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追偿,不得使用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进行催收。
9.乙方与第三方公司做营销活动宣传时,如涉及甲方品牌相关内容需与甲方协商一致,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名义或甲方关联公司名义进行宣传。
10. 乙方不得以诱导方式营销用户转化为乙方自有用户,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倍进行赔偿。
11.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对账必要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虚构、隐瞒、谎报相关数据,如乙方发现上述数据存在异常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核查,并对数据进行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据佐证。否则,乙方应当对异常部分的数据对应费用进行2倍补偿。
六、费用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收取技术服务费的计费依据为:
计费基数(首复贷)
计费比例
每自然月放款总额
%
甲方应收取的服务费用=每自然月放款总额*计费比例。
cps有效用户:用户通过甲方平台进入乙方h5页面后完成申请贷款并成功放款的用户。
首复贷:每个cps有效用户在合同期间首次或多次申请支用提现并成功放款的额度,均计入当月放款总额。
每自然月放款总额:每个cps有效用户在每个自然月内提交的首复贷申请,并成功放款的总金额。
2.保证金、结算周期、数据确认及支付方式:
(1)自乙方产品正式在甲方平台及推广渠道发布前五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整(五十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乙方未按时支付的服务费用,违反本协议约定产生的费用、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进行划扣。当保证金少于50万元人民币时,乙方应向甲方补足金额,否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直至乙方补足保证金。
(2)自合作之日起,费用每个月结算一次,次月结算当月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在次月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送当月的结算数据,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数据对当月数据进行确认。如甲乙双方对数据有异议,则应协商解决。双方对结算数据达成一致后,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费用。
(3)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乙方向上述账户支付费用即履行了本协议下的支付义务,若上述账户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上述账户错误、变更等导致无法付款等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开票信息: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地址:
电话:
4.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税费。
七、知识产权
1.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尊重对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及商标等。非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并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甲方与乙方互相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不代表权利权属的转移,此许可为非独占非排他性的。
2.未经合作方许可,任意一方不得通过非常规方式影响相对方产品的正常服务或者擅自以软件程序自动获得相对方产品数据。
3.本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不因本协议的无效、解除、提前终止、期满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八、保密条款
1.任意一方在订立本协议前后及协议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资料,除已向社会公开或根据本协议各方同意公开的内容外,均属该方商业机密。双方均有责任保护对方的商业和技术机密,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及客户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权机构如政府执法部门、证券交易所等进行披露的除外),若违反此项条款,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因泄露对方商业和技术机密、客户信息而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协议保密义务为持续性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九、不可抗力
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重大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任何作弊行为或故意推送虚假用户信息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向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出现严重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行为,经乙方通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产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侵害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暂停或终止服务;若乙方产品因前述原因而导致甲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被多次投诉、被多次要求索赔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予以全面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经甲方书面催收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按照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直到乙方偿还全部服务费、违约金为止。
(3)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引起客户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根据投诉事件的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照以下标准对甲方进行赔偿:
(i)一般有效投诉(投诉类型包括:客服来电、互联网平台、纸质媒体),乙方应赔偿甲方1千元人民币至5万元人民币/次;
(ii)严重有效投诉(投诉类型包括:电视新闻报道、政府及监管部门),处罚金额5万元人民币至10万元人民币/次;
(iii)如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赔偿金或对甲方及其关联方造成声誉损失,乙方还应当足额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金额。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果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任何争议发生及/或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其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经办人员发生本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将受到其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5.双方公司员工,如发现对方或者己方合同有关人员存在商业贿赂的,均可向己方以及对方公司举报。受理举报的一方或者双方,必须就收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互相向对方公示。
十三、其他
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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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网贷平台借款合同通用版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金额、种类、用途与期限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万元(小写) _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借款种类为 :________________a、流动资金贷款;b、项目贷款;c、按揭贷款;d、其他;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
第2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章 借款利率及调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固定利率: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月利率为 ,在贷款期限内,非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该利率不做调整。
(2)浮动利率: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月利率为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以下称上浮比例),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调整后基准利率×上浮比例。
第4条 甲方逾期还款或挪用借款按一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1)借款如发生逾期,乙方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如发生挪用,乙方从挪用之日起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罚息为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中较高的罚息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利率计收罚息。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逾期借款罚息及/或挪用借款罚息随之调整。计收罚息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三章 贷款的发放
第5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放款: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没有发生可能对甲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_ 。
第6条 第5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后,乙方在 个
工作日内放款。
第7条 乙方将贷款放至下列第( )种账户;
(1)甲方以个人名义在委托银行( )开立存款账户,账号为 的账户。
(2)甲方指定的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 的账户为放款账户。
第8条 贷款一旦付至甲方,既视为贷款已被甲方提取和使用。
第四章 贷款的偿还
第9条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
(1)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________________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
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2) 等额本金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
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还本额+每期付息额
每期还本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
每期付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共 期。
(3)等额本息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
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每期付息额=(贷款本金-已还清贷款额)×期利率
每期还本额=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付息额
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共 期。
第10条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时,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_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11条 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时:________________
(1) 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发生日次月的对日。
(2) 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第12条 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承诺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第13条 甲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展期后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
第14条 甲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还款方式清偿贷款: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以第7条约定的放款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银行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2) 甲方直接在乙方的财务处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办理还款手续。
(3) 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第15条 采用第14条第一种还款方式时: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 甲方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扔使用原账户。
(3) 甲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挂失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第五章 甲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16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借款及所涉及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17条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________________
(1) 支付乙方行使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 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5)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六章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18条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19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甲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20条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1条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22条 甲方应遵循乙方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甲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信息。
第23条 甲方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至少提前 叁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乙方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得采取下列行动:________________
(1) 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或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 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等;
(3) 甲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拟申请破产或可能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4)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还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5)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6) 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7)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参与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第八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4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第25条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xx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26条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章 提前还款
第27条 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 叁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28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
(1)
(2)
第十章 担保
第29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还,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 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 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 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 。
第30条 如有必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合同的执行向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且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一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31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且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1条约定使用贷款;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息;
(3) 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 叁 天以上(包含本数)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5) 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6)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事件。
第32条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乙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33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34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35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36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37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 向 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 通知与送达
第38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
第39条 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或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任何通知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________________
(1) 如为信函,已挂号寄出或投邮日为送达之日;
(2) 如为传真,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之时;
(3) 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 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五章 其 他
第40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41条 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或其他费用,由 甲方 承担。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
(3) 甲、乙双方按 承担。
第42条 《借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约定的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43条 在担保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也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且乙方有转委托权。
第44条 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45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以上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46条
第47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网贷平台 借 款 合 同
合同编号:
网贷平台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编号:
民间借贷 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 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金额、种类、用途与期限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借款种类为 :a、流动资金贷款;b、项目贷款;c、 按揭贷款 ;d、其他;借款用途为: 。
第2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借款利率及调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的 贷款利率 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固定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月利率为 ,在贷款期限内,非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该利率不做调整。
(2)浮动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月利率为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以下称上浮比例),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标准为:调整后基准利率×上浮比例。
第4条 甲方逾期还款或挪用借款按一下方式处理:
(1)借款如发生逾期,乙方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如发生挪用,乙方从挪用之日起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罚息为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中较高的罚息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利率计收罚息。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逾期借款罚息及/或挪用借款罚息随之调整。计收罚息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三章贷款的发放
第5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1)甲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 和 担保物权 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没有发生可能对甲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6条 第5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后,乙方在 个
工作日内放款。
第7条 乙方将贷款放至下列第( )种账户;
(1)甲方以个人名义在委托银行( )开立存款账户,账号为 的账户。
(2)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账号为:
开户行为: 的账户为放款账户。
第8条 贷款一旦付至甲方,既视为贷款已被甲方提取和使用。
第四章 贷款的偿还
第9条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
(1)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
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还本额+每期付息额
每期还本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
每期付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 ,共 期。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每期付息额=(贷款本金-已还清贷款额)×期利率
每期还本额=每期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每期付息额
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 ,共 期。
第10条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时,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11条 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时:
(1)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发生日次月的对日。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第12条 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承诺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第13条 甲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展期后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
第14条 甲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还款方式清偿贷款:
(1)甲方以第7条约定的放款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银行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2)甲方直接在乙方的财务处以现金或 支票 等方式办理还款手续。
(3)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第15条 采用第14条第一种还款方式时:
(1)甲方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甲方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扔使用原账户。
(3)甲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挂失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第五章 甲方 债务 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16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借款及所涉及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复利、 违约金 、 赔偿金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 诉讼 或仲裁、送达、执行、 律师 代理 、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17条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乙方行使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5)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六章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18条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19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甲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20条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1条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22条 甲方应遵循乙方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甲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信息。
第23条 甲方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至少提前 叁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乙方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得采取下列行动:
(1) 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移、 抵押 、 质押 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或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 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 子公司 、产权转让等;
(3) 甲方或 担保人 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 营业执照 、拟 申请破产 或可能已被其他 债权人 申请破产;
(4)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还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5)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 财产保全 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6) 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7)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参与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第八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4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第25条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26条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章 提前还款
第27条 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 叁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28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1)
(2)
第十章 担保
第29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还,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 保证合同 》);
(2)抵押(详见编号为 《 抵押合同 》);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第30条 如有必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合同的执行向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且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一章 违约及 违约责任
第31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且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1条约定使用贷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息;
(3)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 叁 天以上(包含本数)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5)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6)本 合同履行 期间,甲方发生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事件。
第32条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乙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 、变更和解除
第33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34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35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 合同的效力 。
第36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37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 方住所地有 管辖权 的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 通知与送达
第38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
第39条 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或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任何通知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1)如为信函,已挂号寄出或投邮日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之时;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五章 其 他
第40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41条 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或其他费用,由 甲方 承担。
(1)甲方:
(2)乙方:
(3)甲、乙双方按 承担。
第42条 《借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约定的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43条 在担保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也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且乙方有转委托权。
第44条 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45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以上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46条
第47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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