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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合同(1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1-13 热度:59

循环合同

第1篇 循环泵买卖合同

甲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购买监控设备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 圆整)

二、设备交付:

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的 % ,即: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圆整。

2、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以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__________%金额,即¥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圆整。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72小时内提供的技术咨询、支持和维修。

2、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3、由于人为因为造成产品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b)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c)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d)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所有通知应用可靠的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c)争端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2篇 银行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温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种类:循环借款。

第二条 最高额: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最高额循环借款有效限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内发生的贷款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

5.1 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和循环借款有效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取得贷款,并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金鹿卡主帐户内。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发生卡号变化,贷款人可将贷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内。

5.2 借款人临柜凭金鹿卡、 身份证 、输入贷款金额和卡密码,取得贷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签署借款借据进行确认。

5.3 每笔贷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及金鹿卡内数据为准。

5.4 在本合同约定的循环期限和最高额内,借款人可分次循环取得贷款,无须再逐笔签订 借款合同 。

第六条 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条 贷款利率 及计息还息方法

7.1 月利率:__________‰ .

7.2 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7.3 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7.4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八条 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内的贷款时,不但要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应遵守贷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还款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9.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每笔贷款本金并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随时提前归还。提前归还本息,合同利率不变。

9.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的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扣划到期贷款本息。

第十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10.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0.2 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给贷款人提供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10.3 借款人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 抵押 物发生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

(4) 质押 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 证人 的资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贷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十一条 债权担保

本合同由以下 担保人 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 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 [编号为温银( )年高保字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 抵押担保 , 抵押合同 [编号为温银( )年高抵字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_____(质押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质字_______号].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

12.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为

(3)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涉嫌犯罪

(5)借款人发生第10.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6)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不能按时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7)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的

(8)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

12.2 有违约事件发生或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人提前行使担保权利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条款,贷款人有权按12.2条采取措施。

13.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4 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 诉讼 、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 诉讼费 、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 律师 费、查询费、拆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在履行中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包括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2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的 贷款申请 ,并将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5.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等宽机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按指印)后生效。

15.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15.6 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尤其是带有符号的条款,在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本合同。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盖章)

授权 代理 人(签字) 负责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种类:__________循环借款。

第二条 最高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最高额循环借款有效限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内发生的贷款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

5.1 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和循环借款有效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在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取得贷款,并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帐户内。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发生卡号变化,贷款人可将贷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内。

5.2 借款人临柜凭金鹿卡、身份证、输入贷款金额和卡密码,取得贷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签署借款借据进行确认。

5.3 每笔贷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及金鹿卡内数据为准。

5.4 在本合同约定的循环期限和最高额内,借款人可分次循环取得贷款,无须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条 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条 贷款利率及计息还息方法

7.1 月利率:__________‰ 。

7.2 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7.3 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7.4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八条 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内的贷款时,不但要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应遵守贷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还款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9.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每笔贷款本金并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随时提前归还。提前归还本息,合同利率不变。

9.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的在温州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扣划到期贷款本息。

第十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10.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0.2 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给贷款人提供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10.3 借款人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资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贷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十一条 债权担保

本合同由以下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保字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抵字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_____(质押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质字_______号]。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

12.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为

(3)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涉嫌犯罪

(5)借款人发生第10.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6)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不能按时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7)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的

(8)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

*** 12.2 有违约事件发生或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人提前行使担保权利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条款,贷款人有权按12.2条采取措施。

13.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4 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拆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在履行中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包括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2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将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5.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等宽机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按指印)后生效。

15.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15.6 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尤其是带有________符号的条款,在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本合同。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第4篇 循环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 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宽限期为_____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及费用

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 还款

本循环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 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与保证,乙方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实施制裁,有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超过30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借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借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5篇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标准范本

编号:

________年 字第 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

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

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6篇 热水循环泵买卖合同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壹台。经甲方和乙方友好交流,达成****尾款支付协议,乙方负责把机床搬迁到甲方____________工厂等条款具体项目如下:

2、搬迁机床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搬迁计划

3.1设备搬迁内容

3.1.1机械拆解

3.1.2电器拆解

3.2设备安调项目

3.2.1机械安调

3.2.2电器安调

3.3配件更换

注:1、乙方负责滑轮拆出甲方负责加工修复。2、主轴轴承及钢丝绳乙方负责提供型号数量及采购周期,甲方负责采购(甲方可以自由选择采购单位)。

4、甲方配合工作内容

1、甲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行车起吊和吊具(钢丝绳、软带)提供常规的工具(内六角板手、吊口板手等)量检具(大理石平尺和大理石方方箱、框式水平仪)易耗品(洗油和棉布),提供食宿。

2、搬迁工作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3、在搬迁过程中乙方发现机床有问题时需要提出建议及维修方案的义务。

5、精度的验收

机床整体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交检,验收标准参照该机床搬迁前精度。

六、维修工期

维修时间:_________天(不含基础灌浆时间)

7、维修价格

八、支付方式

打到乙方指定帐户

九、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机床到达搬迁现场床身粗调结束支付合同总额的60%进度款机床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10%验收款

2、支付方式:现汇

十维护期

机床维修结束交检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为甲方维修乙方曾经维修的项目。在质量保险证期内需要更换的所有部件,由甲方出资购买,乙方更换。

十一、开工时间

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进厂维修时间,具体维修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十二、其它末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第7篇 个人消费循环贷款最高额贷款合同

2023个人消费循环贷款最高额贷款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甲方(贷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乙方(借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一、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额度、用途、期限

2.1甲方经审核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审批同意向乙方发放循环贷款,循环贷款以核准的贷款额度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合同所称“贷款额度”是指乙方在该额度项下一次或分次使用的贷款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上限(以下简称“额度”);所称“贷款”是指乙方在其额度项下具体使用的每笔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循环贷款额度以专用条款第1条为准。

2.3 乙方应将贷款用于消费,其额度项下贷款应有具体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2.4本合同项下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以专用条款第2条为准。乙方每次提款的贷款期限自乙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项下贷款约定的还款日不得超过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的贷款额度有效期到期日。贷款额度有效期到期日为本合同额度到期日。贷款额度到期不得展期。

2.5在约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乙方可以一次或多次向甲方申请提款。申请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网点、pos机刷卡消费、网上在线支付、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申请内容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

三、贷款利率、罚息和复利

3.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确定规则及采用的lpr期限以专用条款第3条中约定为准。

本合同项下lpr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乙方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lpr发生调整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若贷款额度发放日为lpr公布日,则9时30分之前发放的贷款额度,适用的lpr为贷款额度发放日前最近一个月lpr;9点30分(含)之后发放的贷款额度,适用的lpr为该日公布的lpr。

3.2本合同签订后,在采用浮动利率的情况下,如遇全国银行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4条中予以明确:

3.2.1不随之调整。

3.2.2 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3.2.3按频率调整: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频率进行调整,即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日在调整月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3.3 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项下的罚息利率、复利利率自动相应变更,并与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3.4 根据通用条款第3.2条约定而进行的利率调整,双方无须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3.5本合同按日计息,从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贷款不满一个结息周期的,利随本清,但若遇结息日时,仍应在结息日及时结息。

3.6 乙方未使用额度或使用贷款于当日归还的不计息。乙方未使用额度=贷款额度-额度项下乙方已使用且尚未结清的全部贷款本金余额之和。

3.7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就逾期部分,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对逾期本金,以逾期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复利利率按日计收复利。逾期罚息及复利利率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加收50%执行,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3.8若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的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加收(上浮)100%执行。

3.9 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3.10 通用条款第三条约定的利率、罚息和复利的浮动和/或调整不再另行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四、贷款发放、支付

4.1贷款的发放分为贷款额度发放及额度项下贷款发放,贷款额度发放是指乙方满足通用条款第七条之提款先决条件下,经甲方审核通过,乙方取得在甲方核准额度范围内向甲方申请发放贷款的资格,甲方审核通过之日即为贷款额度发放之日,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以甲方系统及内部文件记载为准,贷款额度发放后甲方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额度发放日非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的合同签订日;额度项下贷款发放是指在贷款额度发放后,甲方在此额度限额及有效期内将通用条款2.1条所指的“贷款”一次或分次发放至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的乙方个人结算账户,项下贷款发放日以该笔贷款发放至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的时间为准。贷款的支付系指乙方授权并委托甲方将贷款资金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象(受托支付)或由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自主支付)。

4.2乙方在满足通用条款第七条之提款先决条件下,授权甲方将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额度直接发放到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专用条款第5条之约定。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额度项下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本款乙方指定账户。

4.3在贷款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本息。乙方应保证个人结算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应付贷款本息。若乙方需要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或对个人结算账户进行其他变更,乙方须到甲方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个人结算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乙方须在甲方处开立新的个人结算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如乙方个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收。

4.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额度项下贷款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须采用甲方受托支付方式。贷款金额为30万元(含)以下,可采用乙方自主支付方式,但不适用乙方自主支付方式的,应采用甲方受托支付方式。

4.5 甲方按上述约定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双方不再签订单笔贷款合同。

五、贷款使用、归还

5.1乙方可以在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和归还贷款。使用贷款后额度相应减少,贷款余额增加;归还贷款后额度相应增加,贷款余额减少。同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额度项下贷款按以下约定使用和归还:

5.1.1 通过网点柜台申请的,额度项下单笔贷款起贷金额为1万元,并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发放。

5.1.2通过pos机刷卡消费的,乙方应首先使用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之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进行消费,当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小于乙方拟消费金额,且差额大于等于1000元时,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满足本合同所述条款及甲方要求的前提下,自动使用额度项下贷款(甲方自动将贷款金额发放到乙方使用的个人结算账户中)。乙方使用pos机刷卡消费渠道申请额度项下贷款的,单笔额度项下最低贷款金额为1000元(含),最高发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含)。单户额度项下贷款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含)。

5.1.3通过网上在线支付进行受托支付的,乙方应首先使用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之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进行消费,当个人结算账户内活期存款余额小于乙方拟消费金额,且差额大于等于1000元时,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满足本合同所述条款及甲方要求的前提下,自动使用额度项下贷款(甲方自动将贷款金额发放到乙方使用的个人结算账户中)。乙方使用网上在线支付渠道申请额度项下贷款的,单笔额度项下最低贷款金额为1000元(含),单户额度项下贷款余额不得超过30万元(含)。

5.1.4通过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自主支付的,乙方使用其中任一渠道,单笔额度项下最低贷款金额为1万元(含),单户使用电子银行渠道申请的全部额度项下贷款余额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含)。

5.1.5若乙方通过上述多种方式使用额度或使用方式有重复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主判断额度的使用方式,并依其现时业务规则予以调整。同时,甲方也有权根据业务规则自主决定上述贷款使用渠道的开放和关闭。

5.1.6乙方自主还款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点柜台、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甲方有权根据业务规则自主决定上述还款渠道的开放和关闭。

5.2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包括:(具体本息偿还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

5.2.1 利随本清:指贷款发放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方式。

5.2.2 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但最后一期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5.2.3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还款日固定在第3、6、9、12月;贷款发放后的首次付息日的确定方式如下:(1)结息周期为每季度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3、6、9、12月的固定还款日;(2)结息周期为每半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6、12月的固定还款日;(3)结息周期为每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12月的固定还款日。

5.2.4等额本息: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金额包括每期应还利息、本金。每期还款额不足0.01元部分全部上调至0.01元,每期扣款额以甲方实际扣款金额为准。

5.2.5等额本金: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周期偿还等额本金,贷款利息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并随本金逐期递减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本金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数。

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在额度有效期内,还款方式不作更改。

六、贷款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专用条款第7条约定的方式进行担保。

6.2若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人向甲方提交的担保登记材料存在虚假,导致甲方担保权利丧失的,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担保人履行直接还款责任。

6.3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自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若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人未将办妥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所有能够证明抵押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交存甲方,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担保人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七、提款先决条件

乙方在申请甲方放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7.1 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用于贷款、付息及还款的个人结算账户。

7.2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则该担保已设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7.2.1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保证,则保证合同(和/或)经甲方认可的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函已生效。

7.2.2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抵押,则抵押合同已生效且办妥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7.2.3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质押,则质押合同已生效且已将办妥质押物(权利)的质押登记手续和质押物(权利凭证)交付甲方。

7.2.4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为其他形式担保的,则该担保已有效设立并能对抗第三人。

7.2.5如甲方要求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同时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的,原则上该多种担保须同时满足上述担保条件。但是,在部分担保已有效设立的情况下,若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亦可同意向其发放贷款,同时其它担保手续继续完善。

7.3 在申请本业务的过程中,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这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7.4 担保物需办理保险的,则该保险已有效办理,并以甲方为保险的第一请求权人(第一受益人)。

八、乙方声明与承诺

8.1 乙方声明如下:

8.1.1 乙方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1.2 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8.1.3 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8.1.4 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2 乙方承诺如下:

8.2.1在额度有效期间内,额度下的每笔贷款均为乙方本人使用。乙方承诺不以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之账户介质的丢失、盗抢、毁损、挂失、更换等为由拒绝履行还款责任。

8.2.2 按照甲方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额度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2.3 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8.2.4在乙方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乙方经营状况、健康状况及家庭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实现时,应自确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8.2.5 乙方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8.2.6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的违约事件:

9.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归还贷款本金或支付贷款利息义务的。

9.2 乙方在甲方或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分支机构办理的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

9.3 乙方在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现了贷款逾期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9.4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用贷款或不按合同约定挪用贷款。

9.5 乙方抵/质押物(权利)价值出现明显下降,或出现权属争议等情况。

9.6 抵/质押物(权利)价值出现不可逆转地严重下降,或法律权属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借款人未按经营机构要求另行提供抵/质押物等情况。

9.7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9.8 乙方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9.9 乙方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其还款能力明显不足。

9.10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11 乙方在还款期间触犯法律或涉及诉讼、仲裁或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9.12 在贷款期内,乙方以贷款资金支付货款,又完成贷款资金对应货物之退货交易的,乙方在收到退货款三日内应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未偿还的,视为违约。

9.13 出现了对或可能对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9.14 担保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担保合同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

9.15 担保人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

9.16 担保人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对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甲方权利

10.1 上条所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完全由甲方作出判断并通知乙方。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0.1.1 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

10.1.2 有权冻结乙方贷款额度,终止继续向乙方提供贷款;

10.1.3宣布所有已贷出款项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并可直接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10.1.4 要求追加担保或更换抵(质)押物;

10.1.5 向有关征信机构、媒体或其他金融机构公布乙方名称及违约行为;

10.1.6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10.2 甲方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而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全部赔偿。

10.3因乙方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或存在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则甲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0.4 由于乙方信用状况恶化,甲方可以有效地自动取消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贷款发放。

十一、特别约定

11.1 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1.3 甲方有权在额度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贷款使用、归还情况和信用等状况,核定继续向乙方发放贷款及/或发放贷款的条件,调整乙方借款额度并通知乙方。

11.4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单笔借款借据(包括纸质借款借据和电子借款借据,以下简称借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本合同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及贷款用途与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

11.5 双方一致认可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限是额度发放和归还期限,不是实际借款发放和归还的期限。实际借款期限由单笔借据具体约定。

11.6乙方授权甲方在其提出借款申请(或审核申请)期间,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并在信贷业务审核及贷后风险管理范围内使用其信用报告。同意甲方将乙方的个人信息报送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不得向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乙方的个人信用信息。

11.7乙方出现未按约还本付息状况,其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带来的信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1.8本合同到期后,在乙方偿还所有本息且满足甲方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登录甲方手机银行专业版等电子银行渠道线上申请续贷,并在甲方手机银行客户端签署本合同电子文本。在线上申请新贷款并签署本合同电子文本与甲方形成的权利义务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乙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线上申请新贷款,甲方审核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到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条约定的账户中。

11.9乙方通过甲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申请贷款、线上签署本合同、线上使用贷款等,必须登录专业版手机银行或专业版网上银行,并通过交易密码、动态令牌、usbkey等方式校验乙方身份。凡通过校验的,均视为乙方本人行为,其行为与在纸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应妥善保管手机设备(含手机号码)、动态令牌、usbkey、手机银行登录账号及密码、交易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确保不向任何人泄露以上信息。对于因账号、密码泄露所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本人账号及密码申请贷款、签署合同、使用贷款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要求甲方停止提供贷款。同时,乙方应理解甲方对乙方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甲方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0乙方在甲方手机银行客户端签署本合同电子文本,甲方根据业务流程,可能在纸质文本上加盖甲方印章。若合同双方部分主体签署电子文本,部分主体签署纸质文本或以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签订本合同的,均系其订立本合同的有效意思表示,本合同将正常成立及生效。甲方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有争议的,以甲方保留的合同等文件版本和留存的电子数据为准。

11.11乙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作出。贷款期间,乙方变更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重要事项的,需及时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其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2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乙方和/或担保人发给甲方的文件,则需在甲方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11.13 本合同及其相关条款自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8条中予以明确。

12.3本合同项下通知事项及所涉债务催收、各类司法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审理、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本合同专用条款首部各主体联系信息。上述诉讼法律文书通过上门送达、邮寄等方式按照上述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受送达人承担。

合同各方如需变更约定的送达地址,应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在变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相对方;未以前述方式通知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2.4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三、附 则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各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其它方的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取得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披露或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另有要求以及以甲方清收为目的披露或者使用的除外。

13.2本合同由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附件、补充协议等构成。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通用条款正文)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甲方(贷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本合同项下循环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本贷款额度为非承诺性额度,即甲方不具有确定的义务以本贷款额度向乙方发放贷款。

2、(1)本合同项下额度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额度到期自动作废,不再继续使用。

(2)额度项下贷款最长可使用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项约定期限:

①额度项下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②额度项下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3、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年利率,执行□ 固定利率: %,按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 (选填“加”或“减”) ____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做调整;□浮动利率:按照贷款额度发放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一个月(□一年期□五年期以上)lpr_______(选填“加”或“减”)_______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

4、在执行浮动利率时,如遇上述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通用条款第_______条进行调整。(选填3.2.1/3.2.2/3.2.3)

选择通用条款3.2.3时,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每_______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5、乙方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还款:

①利随本清;

②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每(□双周□月□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还款周期为双周的,利息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第_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季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③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利息的还款日固定在每年的(□3□6□9□12月)的_______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④等额本息: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周期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金额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

⑤等额本金: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周期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本金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_______日。

7、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授信业务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进行担保:

(1)保证,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了个人贷款担保承诺函(和/或)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 )年( )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2)抵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3)质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因签订、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3)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普通程序进行仲裁;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____份,抵/质押登记机关_____份,其他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专用条款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 )年( )字第( )号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循环贷款最高额贷款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印):

乙方声明:甲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8篇 个人循环借款标准合同范本

编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____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

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

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

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

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标准格式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宽限期为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及费用

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还款

本循环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与保证,乙方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实施制裁,有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超过____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借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合作合同

2023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合作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推动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__________县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商品肉猪散养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散养商品肉猪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猪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肉猪、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向乙方生猪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猪苗、疫苗兽药、饲料、养殖技术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猪栏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生猪养殖管理、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提供猪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每只猪苗返利15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饲养流程等,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猪苗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肉猪的当年回收价格,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回收指标:以乙方所购猪苗为基数,回收比例不低于95%。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将做为其所在片区的示范养殖基地,从而带动该区域内农户发展养殖。

乙方要做好所属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协助处理。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展养殖户,完成甲方下达的发展养殖户任务和养殖指标,其中:

①合同签订第一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2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100头;

②合同签订第二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5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300头;

甲方将对乙方发展的养殖指标进行阶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够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殖指标,前述应付返利款将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当年指标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乙方向所属养殖户提供猪苗时,应按甲方合同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发放,不得私自涨价。否则,乙方除向养殖户退还多收的价款外,甲方还将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价格部分的双倍罚款。

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务。当年乙方完养殖商品肉猪回收任务的,甲方将在年底兑付剩余10%的返利款。

乙方应认真督促农户按养殖流程进行喂养,否则,出现任何养殖事故,均由乙方和养殖户自行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确认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区有直接找甲方联系养殖事宜的,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介绍给乙方做为乙方的发展对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1篇 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年字第号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12篇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通用版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13篇 循环贷款担保抵押合同

2023循环贷款担保抵押抵押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第二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第三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第14篇 个人循环借款热门合同范本

贷款人:中国xx

负责人:

地址: _

联系电话: ______

借款人: 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根据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______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协议》,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个月,自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提款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提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四条 利率与计结息

一、利率

本合同适用利率是以下第 种:

1、固定利率,年率_____%,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浮动利率,年率_____%,利率水平实行每半年年(择其一)一定,即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若分笔提取,则从

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半年________年(择其一)内按此利率计息,每满半年________年(择其一)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

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半年________年的利率。

二、计息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

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部分的计息方法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三、结息

本合同适用的结息方式是以下第 种:

1、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对应日为付息日。

2、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付息日为___________。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3、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付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本合同项下提款,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用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与申请额度时间间隔三个月以内的可不再提交)

三、借款用途证明文件

四、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金划账授权书

五、如借款人需要贷款人分期向销售商、经销商划转款项的,借款人还应提交付款进度表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第六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天内提清全部款项。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贷款人以转账形式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指定账户内,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还款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三、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法

四、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法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资金,贷款人有权于每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金、利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每次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和利息,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 元

二、借款人提前___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认。

对提前还款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收利息。

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接受即不可撤销。

第九条 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未按约定期限还款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有权停止发放

3、对于已发放的贷款,无须向借款人提前发出任何通知,宣布本合同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4、无须向借款人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直接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的资金扣划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扣收时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5、处分担保物

6、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 罚息

一、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贷款人有权就贷款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______%

二、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贷款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贷款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______%。

三、若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部分按照与贷款本金相同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方法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债权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的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双方签署的_____________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协议》的规定。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与贷款人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贷款人:中国xx 借款人: 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银行循环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种类:循环借款。

第二条最高额: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最高额循环借款有效限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内发生的贷款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

5.1 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和循环借款有效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取得贷款,并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金鹿卡主帐户内。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发生卡号变化,贷款人可将贷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内。

5.2 借款人临柜凭金鹿卡、身份证、输入贷款金额和卡密码,取得贷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签署借款借据进行确认。

5.3 每笔贷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及金鹿卡内数据为准。

5.4 在本合同约定的循环期限和最高额内,借款人可分次循环取得贷款,无须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条 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条 贷款利率及计息还息方法

7.1 月利率:__________‰ .

7.2 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7.3 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7.4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八条 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内的贷款时,不但要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应遵守贷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还款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9.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每笔贷款本金并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随时提前归还。提前归还本息,合同利率不变。

9.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的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扣划到期贷款本息。

第十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10.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0.2 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给贷款人提供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10.3 借款人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资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贷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十一条 债权担保

本合同由以下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保字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抵字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_____(质押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年高质字_______号].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

12.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为;

(3)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涉嫌犯罪;

(5)借款人发生第10.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6)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不能按时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7)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的;

(8)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

12.2 有违约事件发生或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人提前行使担保权利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条款,贷款人有权按12.2条采取措施。

13.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4 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拆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在履行中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包括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2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将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5.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等宽机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按指印)后生效。

15.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15.6 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尤其是带有符号的条款,在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本合同。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负责人:

第16篇 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标准格式最新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 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循环借款,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环借款,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循环借款限额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循环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在循环借款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可在限额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二、乙方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双方约定外及法律 法规 禁止的用途。

三、该循环借款限额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借款限额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借款限额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 循环借款有效期

循环借款的有效期为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宽限期为 个月,即循环借款项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借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 借款合同 》为准,《借款合同》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及费用

循环借款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单笔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确定。

第四条 还款

本循环 借款协议 项下的借款偿还方式由单笔《借款合同》确定。

第五条 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 债务 的担保方式为 抵押 与保证,乙方需与甲方另外签署《 抵押合同 》、《 保证合同 》。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实施制裁,有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 诉讼 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 民事纠纷

3、 担保人 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 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超过____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借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 解除合同 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 委托律师 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借款所发生的调查费、 财产保全 费、 财产保全担保 费、案件受理费、律师 代理 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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