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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营销合同(8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03 热度:92

地产营销合同

第1篇 房地产营销通用版合同

我国的房地产业起步较晚,房地产营销理论体系相对不够完善。签订房地产营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精选,供大家参考学习。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1

委托方(甲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策划、 代理 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 委托内容及期限:

1.1 甲方取得位于 处,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 (附地块图),土地用途为 商住 ,甲方在该土地上兴建商铺和商品房,项目名称,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提供策划、代理销售及招商服务,委托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案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商,本案为住宅商业用地,甲方承诺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间,不再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

第三方作为该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人。

1.3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物业销售至 %止。

2. 费用负担

2.1项目广告推广费:控制在销售总金额以内,该笔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详细广告方案及费用开支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批复后执行。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媒体单位洽谈并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发布方付款。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及效果监控,并适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本营销推广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楼书、单页、海报、展板、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制作及发布费用,同时包括以上内容所涉的非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样板房、样板示____区和售楼部装修费用不含在推广费用内)。

2.2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划人员、营销管理人员及所有销售人员的 工资 薪酬、销售提成、 社会保险 、福利津贴、住宿费、工装、差旅费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3. 销售价格

3.1 本项目的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项目排号销售前1个月提出书面建议,由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3.2在销售基价确定的基础上,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一房一价底价表。

3.3销售基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遇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基价与市场销售价有偏差时,甲方可适时调整价格及其他营销策略。

3.4 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对现行销售基价进行上调。

3.5 本项目的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书面批复确认后方可执行。

4. 佣金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预支给乙方前期费用约为 万元整,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额归还甲方。

4.

1.1支付方式:预支前期费用分3批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一次预支前期费用人民币 万元,以支持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乙方收到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的《项目产品研究报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请的优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同时完成与建筑规划设计公司对接,直至项目产品规划建议能为项目创造最高利益。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报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以上报告书面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二次预支前期费用,即人民币万元。

第三次在乙方销售员进驻甲方销售现场后,甲方分五个月再预支 万元给乙方,即每月万元,此预支款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即停止乙方归还甲方的借款也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

4.2前期预支费用约万元(按实际预支款额)由甲方先行预支给乙方,待本项目进入销售代理阶段并实现销售回款后,乙方将根据每月所结销售佣金分2次平均

4.

3.1商业佣金按照本项目商业总销售金额计提,方式如下:

4.

3.

1.1公寓、写字楼、综合体沿街、小区配套、步行街和206国道的商铺(含楼上楼下)佣金按照总销售金额的 计提。

4.

3.

1.2综合体内部商铺按内部商铺销售总额的 计提。

4.

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车库以及其他产品销售佣金按照本项目住宅总销售金额的 计提。

4.4销售代理费根据乙方销售进度,以实际销售收入金额为标准计算,具体如下: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执行计划》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1-3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5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1%—6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7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61%—80%时,代理费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8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81%以上,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90%结算。剩余10%佣金是乙方 保证金 ,待项目整体完成95%销售率任务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后甲乙双方最终结算。

关于当期推售总量的约定:指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计划,乙方将根据整体项目推广及客户情况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计划》,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

关于销售完成率约定:当期计划销售总面积与当期实际销售面积之比。

关于销售价格的约定,乙方在确定当期推售体量后,向甲方提交《价格制定建议》和《底价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销售过程中,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交《价格调整建议》,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结算方式:根据客户采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况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在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预支付销售佣金。

4.6甲方可预留不超过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的房源自行处理。该部分房源的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为该房源提供客户介绍、看房、按揭办理等服务,不计提销售佣金。

4.7本 合同履行 期间,经甲方介绍的团购客户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按提取销售佣金(团购标准为20人及20人以上)。除团购客户外,甲方关系客户在预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佣金计提标准全额计算销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 延期交房 、企业信誉等原因)造成客户 退房 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再退还。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服务佣金,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客户投诉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资料审核不合格,资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 违约金 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自然灾害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含代理销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可入账发票。

5.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5.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

5.3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划方案后(含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10个工作日提出反馈意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便乙方能够充分领会甲方意图,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质量。

5.5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 销售合同 等资料,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购房 客户签订的《 认购书 》由甲方授权的乙方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签章。为方便销售,乙方从甲方处限量领取已加盖甲方公章的空白《认购书》,乙方人员必须要按认购书编码登记领取,如有作废的认购书必须按原编号归还甲方,再领取新的所需认购单。

5.6《 商品房买卖合同 》及《补充协议》中除价格、面积、房号外,其余均按甲方书

5.7甲方负责在楼盘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进行装修后供乙方做售楼部,并提供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销售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由甲方承担。

5.8甲方负责指定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客户的 定金 及购房款。甲方负责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销售合同、客户档案工作所有销售款项、销售合同及客户档案必须由甲方指派的人员收取和保存。任何与客户有关收款和资金形式的往来,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开具收据。乙方与客户签订预定合约《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同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协同开发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约定款项和办理按揭手续。在房屋交付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向购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策划、销售主管及销售人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合适人员直至甲方认可为止,调换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5.10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

5.11如购买方签署《 商品房认购书 》后违约,有关事项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违约,有关事项由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6.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平面设计、及销售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安丘xx地块项目全案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6.2乙方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所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资料予以绝对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隐瞒或过度承诺。

6.4 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5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合格的营销策划、平面设计师、经验丰富的销售主管及过硬销售队伍,并保 证人 员的数量和质量,销售代表的具体人数,分前期(甲方交付售楼部至项目开盘前)12人、中期(开盘后至完成总销售任务的95%)12人、后期(完成总销

6.6乙方应于每个月初召集工作例会,向甲方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并提供上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召集紧急工作会议,乙方应给予谅解和支持。

6.7乙方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合同签订时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签章的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

6.8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确保按销售计划及时组织销售。

6.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关事宜。

6.10乙方不得将销售代理权转包或委托给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期内,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楼盘的销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6.13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改正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或提交书面答复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见执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尾款归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7. 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 解除合同 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够,须在甲方出具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仍未达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3乙方连续2个季度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还清预借甲方的前期费用款并撤离售楼处。

7.4 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开展代理销售相关业务,否则,视甲方单

7.5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费。

8. 通知与送达

8.1 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通知与送达,均以以下联系信息为准: 甲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8.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载明地址发出,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9. 保密责任

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有关该项目的任何信息资料皆属 商业秘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如违约,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权利,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书连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及执行。

10.3因本协议的解释、效力、订立、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诉讼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1. 合同生效

1.1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签署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签署时间为准)。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的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______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______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______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______”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____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

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____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____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3

发展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xx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国有 土地使用证 》及按现行国家 房地产法 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 物业管理合同 》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按期完成该项目的包装和推广计划,包括该项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技巧、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建议。每月末

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7、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9、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10、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2、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代理: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销售代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代理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 1000万 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

1.5%计提销售代理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1000万元,低于 20___万 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20___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代理费。

备注:代理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 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给乙方的)。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个月内(售楼部装修好计起)的销售目标为20___万,如果乙方完成的销售额不足目标的60%,甲方有权解约,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约费(销售佣金除外)。

第五条 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代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代理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代理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精选

第2篇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房地产营销 代理合同 (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 代理 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 证号:,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 购房 客户与甲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 房产证过户 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 产权过户 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 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 购房合同 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 抵押 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 身份证 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 合同代理 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 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 房屋产权证 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 土地使用权 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 购房协议 书(另:如房屋是 集体土地 ,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 债务 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 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 债务纠纷 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 办理房产证 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 房产证办理 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 违约责任 :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 定金 ;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无锡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二)

开发商:

咨询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 民事责任 。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 商品房 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 抵押贷款 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 订金 、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 合同履行 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 退房 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 罚金 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 营业执照 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 解除合同 ,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

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 保证金 ;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 合同终止 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 诉讼 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 知识产权 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 商业秘密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本页无正文)

开发商: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三)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三、策划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套物业、面积约为/的住宅。

注: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图复印件见附件四并以施工图表示物业面积/套数作为佣金结算面积

四、委托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五、甲方责任: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1.0%,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6)若甲方当月佣金未按全额为乙方结算,乙方有权暂时退场并拥有追究未结佣金的权力;若甲方不予以结算当月佣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

七、代理程序及指标界定: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5)销售任务: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时起,一年内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

八、服务费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2)若因乙方前期调研不能起到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确认、新产品设计依据等关键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报告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营销策划公司;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入场通知书

附件三:工作联系单

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

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

附件六:施工单位关于封顶、交房等复印件

附件七:物业均价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 房地产营销推广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商,全面负责甲方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兴建的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代理工作;本项目物业为国际际甲级写字楼,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收费分为三个部分

1.项目前期策划费用: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1.1本项费用根据前期策划工作进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鉴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项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向发展商提交演示报告及数据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调查与项目初步定位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前期策划费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调整,甲方在对项目策划报告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并由乙方与相关设计单位合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甲方在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营销策划费用。

2.广告设计与策划费:自广告策划与设计开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费________元。

3.销售代理费:项目销售总额的3%。

3.1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0%—40%之间,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据乙方销售进度参照下面约定条款逐步补齐。

3.2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40%—70%,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4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70%—90%,甲方按照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3%支付乙方佣金,并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7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结算销售额,次月5号前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营销推广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应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条:费用负担

甲方:

1、提供销售场地;

2、提供销售所需办公用品(例如:电话、饮水机等)并承担所有办公费用;

3、市场推广的广告费用投入和公关活动费用投入。

乙方:

1、推广及销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

(2)甲方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五证。

(3)关于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营销推广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买受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营销推广销售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意见。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营销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营销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营销推广销售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营销推广及广告宣传;

(4)派送推广宣传资料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广销售活动;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务的40%,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

4.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房地产营销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三、策划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套物业、面积约为/的住宅。

注: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图复印件见附件四并以施工图表示物业面积/套数作为佣金结算面积

四、委托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xx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五、甲方责任: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1.0%,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6)若甲方当月佣金未按全额为乙方结算,乙方有权暂时退场并拥有追究未结佣金的权力;若甲方不予以结算当月佣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

七、代理程序及指标界定: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5)销售任务: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时起,一年内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

八、服务费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2)若因乙方前期调研不能起到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确认、新产品设计依据等关键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报告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营销策划公司;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入场通知书

附件三:工作联系单

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

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

附件六:施工单位关于封顶、交房等复印件

附件七:物业均价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第5篇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

2023商品房房地产营销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全案策划,定位、销售代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

2、本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手续合法。

3、本项目土地面积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策划、销售代理两阶段,各部分具体服务内容与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前期策划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与分析(包括房地产市场总况分析、区域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财务分析、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

2、项目定位(包括地块swot分析、市场定位、客户群定位、价格定位、形象定位);

3、产品建议(包括户型建议、园林建议、配套建议、开发策略建议、产品财务分析、价格拉升建议)。

4、营销方案(包括推广策略、推广周期、推广方式、推广预算;营销策略、营销排期、营销方式等)

第四条: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交报告不认可则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乙方后续任何费用。

第五条:费用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乙方于三十日内提交《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并经甲方认可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叁万元。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前期策划服务满意认可后,乙方继续提供代理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销售代理

第六条:服务内容:

营销策略的制订与实施,广告推广设计,客户洽谈、合同签订、销售催款、销控管理等销售全过程。

第七条:服务期限:

销售周期为拿到预售许可证起,12个月时止;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售面积的销售率,如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本委托期限自动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八条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3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40%的销售任务;

第二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6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60%的销售任务;

第三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12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80%的销售任务;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阶段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九条费用支付:

1、销售代理费是由基础佣金、溢价款奖励佣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佣金

甲方应按照房屋购销合同销售金额的1.8%向乙方支付佣金,按套逐笔计算;计算方式:基础佣金=合同销售单价×销售面积×1.8%

2)溢价款奖励佣金

甲方鼓励乙方超出底价销售,依据双方确定《销售底价明细表》,超出底价的溢价款部分甲乙双方按7:3的比例分配,同基础佣金一并计算,并于结算时按支付比例一并结清。

计算方式:溢价款奖励佣金=(合同实际销售单价减去原销售底价单价)×销售面积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甲乙双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业绩确认单》和《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须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费结算清单,甲方须于接到乙方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6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在销售率未达到80%前暂按应得佣金的90%支付,在销售率达到80%后补齐剩余佣金。

3、房屋售出的标志:以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4、若甲方自主销售的,占总销售面积10%以内的,计入乙方任务范围内,不提销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条委托销售价格:

1、本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制定《销售底价明细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2、因市场因素或销售优惠活动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适度、适量低于上述底价进行销售,甲方仍按实际售价和本合同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该项目土地、物业产权合法、清晰、无抵押;同时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负责有关工商、城管、房管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应根据乙方所列清单提供与销售有关的资料和图纸(光盘、复印件)及销售面积等,并负责办理客户按揭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派专人到现场收取预订金及房款,并向客户开具相应票据,且作息时间应与乙方同步,以保证销售回款;

第十四条:甲方派作为代表人与乙方全面对接工作,并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审查及签章、办理按揭手续,及甲方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

第十五条:乙方所做的策划方案在实施前须报甲方审核,甲方须3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装修及所有办公家具(谈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柜、办公桌椅、空调、饮水机、电话、音响)的提供,并负责售楼处的保洁、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七条:本项目中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预算为本项目总销售额的3-4%,主要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媒体广告、dm寄发、海报派发、印刷品、施工围挡、销售道具(包括沙盘、展板)、销售软件等。

第十八条:本项目业务杂支由甲方承担,包括样板间制作管理费用、展会费用、售楼处的水(包括矿泉水)、电、电话费及日常耗材费用(各种表格单据、购房合同及图纸)等。

第十九条:本案之广告预算由乙方提供建议报告,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所有媒体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由甲方选择,并直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则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开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并承担乙方的损失;同时乙方对于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信息及获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所用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等一系列销售措施的实施及变更均须向甲方通报;价格调整须与甲方商定,共同书面确认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平面设计工作,包括项目vi、物料设计、招商平面广告设计、销售广告设计等,设计稿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第二十五条:乙方须使用甲方审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其中条款;乙方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向客户超出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在发布本项目的宣传媒体、项目推广现场等甲方认可的适当位置享有标注“青岛众合行机构”名称及标志的署名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责本案之市场、策划、设计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其它业务开支等费用,并对于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办公用具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第二十八条: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结算的代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销售正式启动5日内,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施工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项目工程质量或工期拖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6篇 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名称:

注册时间: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河南见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富凯大厦825号

联系电话:0371-69392272

南阳办事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八一路357号

南阳办事处电话:0377-63891669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 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 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7篇 房地产营销推广独家代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商,全面负责甲方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兴建的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代理工作;本项目物业为国际际甲级写字楼,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收费分为三个部分

1.项目前期策划费用: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1.1本项费用根据前期策划工作进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鉴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项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向发展商提交演示报告及数据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调查与项目初步定位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前期策划费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调整,甲方在对项目策划报告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并由乙方与相关设计单位合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甲方在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营销策划费用。

2.广告设计与策划费:自广告策划与设计开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费________元。

3.销售代理费:项目销售总额的3%。

3.1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0%—40%之间,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据乙方销售进度参照下面约定条款逐步补齐。

3.2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40%—70%,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4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70%—90%,甲方按照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3%支付乙方佣金,并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7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结算销售额,次月5号前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营销推广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应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条:费用负担

甲方:

1、提供销售场地;

2、提供销售所需办公用品(例如:电话、饮水机等)并承担所有办公费用;

3、市场推广的广告费用投入和公关活动费用投入。

乙方:

1、推广及销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

(2)甲方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五证。

(3)关于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营销推广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买受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营销推广销售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意见。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营销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营销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营销推广销售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营销推广及广告宣传;

(4)派送推广宣传资料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广销售活动;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务的40%,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

4.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乙方服务工作内容

营销策划工作内容:

市场调查:

项目定位及衍生策划工作:

项目营销策略制定

项目营销计划书制定

项目营销执行跟进与调整工作

广告推广工作内容:

广告策略制定

项目识别系统的基础建立与应用设计

项目所有的推广相关的广告设计

配合销售的所有公关和促销活动策划

代理销售工作内容:

销售控制工作

日常市场调查工作

销售管理与培训工作

协助办理相关的房地产交易手续

第8篇 房地产营销总监优秀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

在经过我的考虑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之后,我决定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家竭尽全力,由于我身体状态不佳,和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自已心里也不能承受现在这样坐在公司却无所作为,因此请求允许离开。面对房地产冰期的阴霾,为了节约成本与人力支出,并消除职场疲钝所产生的“7年之痒”,在第一个法定端午节刚刚结束之时,我不得不遗憾而凄婉地正式向天工*产提出辞呈。在过去的6年中,天工*产给予了我很多很多,尤其是把我从一个房地产门外汉培养成了业内的专业人士。为此,我将永远对天工*产充满感激之情,这种情愫亦将永远伴随我未来的人生旅程。xx年x月x日,是我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我到天工*产报到的日子,它将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

20xx年x月x日,也将是我不会忘记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我正式向天工*产提出辞呈,它同样会铭刻在我的脑海之中。除了父母与自己的生日以外,我还将永远记住前述两个日子。因为这几个日子,要么赋予我生命,要么改变我人生,要么使我懂得为人的基本准则-孝道。尽管如此,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世上没有不谢的花朵,为了自己自以为是的未来,我也必须向天工*产提出辞呈,并按公司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在天工*产的6年,是我努力的6年、学习的6年、进步的6年、感动的6年,也是刻骨铭心的6年。多少风雨历程,多少日日夜夜,多少同仁们夜以继日、日以追夜的共同作战场面,多少始于惊心动魄终于喜笑颜开的事件,多少……令人数不胜数的感人场景,一出出、一幕幕,似乎随时都在我的眼前闪现,让人荡气回肠,令人浮想联翩。人生没有多少6年,也没有多少能有深刻记忆的6年,但在天工*产的6年,也许将成为我生命中最为闪光和值得回味的6年。天工*产的未来还很漫长,我的人生也还很漫长。无论将来如何,我将继续关注天工*产,并在竭尽所能的情况下帮助天工*产。

在为自己祈祷的同时,更为天工*产祝福,祝自己未来幸运,也祝天工*产一路走好!我相信自己的人生会很精彩,我也深信天工*产的未来会更加精彩!很抱歉,不能继续和大家一起努力了。很遗憾,不能有大家的陪伴了。不管以后走到哪,我都不会忘记自己曾经在这里工作,学习,生活,这里有我的伙伴。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最终做出辞职的决定。我只是希望有个明确的方向,并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以上辞呈,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

《地产营销合同(8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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