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成品油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
90#汽油(ⅲ)
2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质量标准。
3数量及单价
数量___________吨,单价___________元/吨(到货价)
4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款,货到验收入库后,乙方按双方核定的结算量(原发数减超耗数)向甲方提供合法增值税发票,。
5油品交付
乙方负责将油品送到指定地点。
6验收
油品发运后乙方及时向甲方传真炼厂的起运电报;货到后收货油库自行计量,发现超耗及时通知乙方;定额损耗由甲方承担,超过定额损耗部分由乙方承担(定额损耗标准:0.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优秀成品油购销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
优秀成品油购销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与
成 品 油 买 卖 合 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关于《成品油买卖合同(范本)》有关问题的说明
《成品油买卖合同》共14条,适用范围为较为固定的机构用户、大宗用户和长期供货用户,使用时要求原则上不对合同文本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其中,针对不同的运输、交付方式,在合同文本中设定了备选条款,可供选择。
第3篇 成品油买卖合同:2023年成品油买卖合同
成品油买卖合同:2023年成品油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与
成 品 油 买 卖 合 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第4篇 成品油买卖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
成品油买卖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与
成 品 油 买 卖 合 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第5篇 成品油买卖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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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买卖合同范文大全
合同编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与
成 品 油 买 卖 合 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第6篇 成品油购销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
成品油购销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与
成 品 油 买 卖 合 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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