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承兑汇票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同意承兑乙方_____________(出质人)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的《银行承兑协议》。
甲方同意承兑_____________公司(承兑申请人)总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承兑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银行承兑协议》。为确保乙方对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为质物。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用于质押的质物: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三、价值及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四、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属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六、权属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甲方以承兑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兑申请人)垫付到期应付汇票款项(即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款及实现质权等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与交付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质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还清之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出质登记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质物的保管及责任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质物灭失或毁损的,甲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而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险别,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将质物向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协议项下汇票到期日的最远期限。投保财产若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垫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或与乙方办理保险赔偿金的提存,以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如乙方未办理质物投保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质物的孽息收取权
甲方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此项孽息收入应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保险,公证,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的款项用于清偿协议项下甲方已垫付票款本息或由双方办理该款项的提存,己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物。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质物
一、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按协议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垫付的;
二、承兑申请人经营场地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或关闭;或无正当理由停止营业2个月以上的;
三、承兑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承兑申请人被宣布解散,破产的;
五、足以危及协议履行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质权的实现
承兑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存足承兑保证金或及时足额交存了应付票款,使甲方支付票款时无须垫款的;或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筹足资金还清了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质权随之消灭,甲方应当返还质物。
汇票付款日到期,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不能及时清偿甲方垫付票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以偿还甲方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
一、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质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质物移交于甲方占有或交付甲方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_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公司承兑汇票抵押合同
2023公司承兑汇票抵押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同意承兑乙方_____________(出质人)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的《银行承兑协议》。
甲方同意承兑_____________公司(承兑申请人)总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承兑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银行承兑协议》。为确保乙方对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为质物。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用于质押的质物:_________________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三、价值及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四、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属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六、权属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甲方以承兑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兑申请人)垫付到期应付汇票款项(即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款及实现质权等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与交付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质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还清之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出质登记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质物的保管及责任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质物灭失或毁损的,甲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而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险别,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将质物向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协议项下汇票到期日的最远期限。投保财产若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垫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或与乙方办理保险赔偿金的提存,以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如乙方未办理质物投保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质物的孽息收取权
甲方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此项孽息收入应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保险,公证,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的款项用于清偿协议项下甲方已垫付票款本息或由双方办理该款项的提存,己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物。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质物
一、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按协议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垫付的;
二、承兑申请人经营场地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或关闭;或无正当理由停止营业2个月以上的;
三、承兑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承兑申请人被宣布解散,破产的;
五、足以危及协议履行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质权的实现
承兑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存足承兑保证金或及时足额交存了应付票款,使甲方支付票款时无须垫款的;或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筹足资金还清了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质权随之消灭,甲方应当返还质物。
汇票付款日到期,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不能及时清偿甲方垫付票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以偿还甲方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_________________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
一、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____或
二、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质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质物移交于甲方占有或交付甲方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_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汇票延期申请书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我单位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收到,xx有限公司支付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xx有限公司。付款行:xx银行xx支行。出票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汇票号码为:________金额:伍万元整,因我单位财会人员书写失误,造成未能按期办理兑付手续,请贵行给予谅解,因失误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单位负全部责任。
财务印鉴章:
xx包装厂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贴现凭证(代申请书,商业汇票)
贴现凭证(代申请书) 1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贴
现汇
票
种类
行号
持
票
人
名 称
出票日
年 月 日
帐 号
到票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汇票承兑 人
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
率
‰
贴现
利息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实付贴现金额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附送承兑汇票申请贴现
,请审核。
持票人签章
银
行
审
批
负责人 信贷员
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方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 记帐
10×17.5公分(白纸黑油墨)
贴现凭证(贷方凭证) 2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贴
现汇
票
种类
行号
持
票
人
名 称
出票日
年 月 日
帐 号
到票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汇票承兑人
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
率
‰
贴现
利息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实付贴现金额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方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 记帐
10×17.5公分(白纸红油墨)
贴现凭证(贷方凭证) 3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贴
现汇
票
种类
行号
持
票
人
名 称
出票日
年 月 日
帐 号
到票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汇票承兑人
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
率
‰
贴现
利息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实付贴现金额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备注:
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方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 记帐
10×17.5公分(白纸粉红油墨)
贴现凭证(收帐通知) 4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贴
现汇
票
种类
行号
持
票
人
名 称
出票日
年 月 日
帐 号
到票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汇票承兑人
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
率
‰
贴现
利息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实付贴现金额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款项已入你单位帐户。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0×17.5公分(白纸棕油墨)
贴现凭证(到期卡) 5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贴
现汇
票
种类
行号
持
票
人
名 称
出票日
年 月 日
帐 号
到票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汇票承兑人
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
率
‰
贴现
利息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实付贴现金额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备注:
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方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 记帐
10×17.5公分(白纸红油墨)
第5篇 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合同
2023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编号重要提示
请贴现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贴现银行予以说明。
鉴于贴现申请人拟向贴现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贴现申请人与银行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商业汇票”指纸质商业汇票或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依照电子商业汇票制度的规定)。
商业汇票分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和/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日”,就每张商业汇票而言,指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支付实付贴现金额之日。
“实付贴现金额”指贴现银行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款项,计算方法为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以下部分所述“贴现款项”均指该实付贴现金额。
“贴现天数”从贴现日计至商业汇票到期前一日,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并加计计息天数。
“贴现利息”以票面金额为基础,按贴现利率及贴现天数进行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本合同项下各张商业汇票的贴现利息分别计算。
“合同有效期”,指申请人可以向贴现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期间。
“银行工作日”,指贴现银行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贴现日、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xx]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贴现申请人与贴现银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办理贴现业务的,应当适用本合同。但本合同的签署不得视为贴现申请人有向贴现银行申请贴现的义务,也不得视为贴现银行有接受贴现申请人的申请并为其贴现的义务。
第三条 贴现业务的办理
贴现申请人需办理贴现时,应向贴现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1)经贴现申请人签署并向贴现银行出具的《交通银行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经贴现申请人背书给贴现银行的商业汇票;
(3)证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货运单据等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
(5)贴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贴现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身份证件;
(6)贴现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5)项文件仅需在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该项下的文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变化的,贴现申请人应在发生变化之日后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变化后的文件。贴现银行在贴现申请人提交变化后的文件之前根据原文件办理的贴现,贴现申请人不得以有关文件已经发生变化为由提出任何抗辩。
▲▲ 贴现银行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贴现申请人的贴现申请办理贴现。
▲▲贴现银行同意贴现的,应在《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银行打印栏记载的贴现日(纸质商业汇票贴现)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记载的贴现日期(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将贴现款项划入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但在贴现银行支付贴现款项前存在下列情况的,贴现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贴现款项:
(1)贴现票据存在瑕疵或无效情形;
(2)贴现票据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
(3)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
(4)贴现申请人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陈述与保证;
(5)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果有)未有效设立或无效;
(6)贴现申请人未按贴现银行要求指定资金回笼账户或签署账户管理协议;
(7)贴现申请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如果贴现申请人据以取得汇票的基础交易相对人已经向贴现银行承诺支付相关贴现利息的,贴现银行将根据该相对人的授权将该相应款项一并支付给贴现申请人。对贴现申请人与该相对人之间就该款项发生的纠纷,贴现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张商业汇票项下的贴现日、贴现利率、实付贴现金额等以相应《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银行打印栏的记载(纸质商业汇票贴现)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载(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为准。
贴现申请人应在贴现款项发放前向贴现银行提交资金使用说明及贴现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贴现款项的支付采用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方式。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是指贴现银行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贴现款资金发放至贴现申请人账户后,由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贴现申请人交易对手。
在贴现款项发放后,贴现申请人应在贴现银行要求的时限内向贴现银行汇总报告贴现款资金支付情况。贴现银行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贴现款项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贴现申请人须配合贴现银行的核查。
第四条 贴现申请人的陈述与保证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保障贴现银行的合法权益,贴现申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和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贴现申请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贴现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贴现申请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贴现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贴现申请人根据本合同申请贴现时向贴现银行提供的商业汇票及其他所有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形;票据及所有文件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的真实签署;贴现申请人未向贴现银行隐瞒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任何信息,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贴现申请人保证其通过合法手续取得本合同项下所有商业汇票及相应的票据权利。对经背书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人保证在该汇票项下与其直接前手间的转让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贴现汇票系基于提供商品或服务取得,该商品或服务交易真实、有效且贴现申请人已经或将根据基础交易合同支付相应对价。
贴现申请人保证申请办理贴现的商业汇票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
▲▲贴现申请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贴现申请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贴现款项,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贴现款项挪作他用,不得将贴现款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贴现款项的使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应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贴现申请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贴现申请人应按照贴现银行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贴现申请人获知任何可能危及贴现银行行使票据权利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贴现银行。
贴现申请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的,贴现申请人应立即通知贴现银行。
贴现申请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贴现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贴现申请人保证,贴现申请人及贴现申请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贴现银行或贴现银行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贴现银行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贴现申请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贴现银行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贴现银行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贴现银行同意贴现后,如因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贴现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发放贴现款的,贴现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贴现申请人,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追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贴现银行有权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1)本合同项下任一商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贴现银行有权就该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2)贴现汇票到期前,承兑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有权部门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贴现银行有权就该承兑人承兑的所有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3)其他因为贴现申请人的原因致使贴现银行未能取得贴现汇票项下款项或取得后被他人依法追索的。
出现第条约定的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的情形时,贴现申请人应立即将下列款项支付给贴现银行:
(1)相关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相关商业汇票票面金额自到期日起按本协议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的利息;
(3)贴现银行取得退票理由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贴现银行行使上述追索权的,应在取得退票理由书或其他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
▲▲本合同项下每份商业汇票的贴现均是独立的,任何一张商业汇票项下出现追索事由,贴现银行均有权就该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第七条 通知
贴现申请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贴现申请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贴现银行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贴现银行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贴现银行对贴现申请人的任何通知,贴现银行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贴现银行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贴现银行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贴现申请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贴现银行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贴现申请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传真号码、贴现申请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贴现申请人同意,除非贴现银行收到贴现申请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贴现申请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通讯地址的,以贴现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贴现申请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贴现申请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贴现申请人者为准。
▲▲第八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贴现申请人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贴现银行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贴现申请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或利息支付义务时,贴现银行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贴现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贴现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贴现申请人同意或授权贴现银行进行披露的。
贴现申请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贴现银行在授权书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贴现申请人的信用信息。
在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的情形外,贴现申请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贴现申请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贴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贴现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汇票贴现业务或与汇票贴现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汇票贴现业务、催收贴现申请人欠款等;②为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条约定为准。
第九条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快捷贴现业务条款
本合同项下汇票贴现业务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快捷贴现业务时,适用以下约定:
(1)第条第(2)款改为“经贴现申请人背书给贴现银行的商业汇票原件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
(2)第条贴现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贴现款项的情形增加一项“(8)贴现票据的承兑人拒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贴现的其他商业汇票”。
(3)第三条增加一款: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承兑人未使用的商票保贴额度小于贴现申请人申请贴现的票面金额的,贴现银行有权拒绝为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业务。
(4)第四条增加一款:贴现申请人最近一年内未与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发生纠纷,申请贴现时与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无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条 违约
贴现申请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违反合同义务时,贴现银行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立即支付下列款项:
(1)贴现银行已支付的贴现款项,但贴现银行已经行使付款请求权并取得汇票项下款项的除外;
(2)本条第(1)项所述贴现款项自贴现日至贴现申请人支付日期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3)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贴现银行为主张相关汇票项下票据权利时支出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催告费、公告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贴现申请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贴现银行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贴现银行协商补充贴现款项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按贴现银行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贴现申请人授权,在本合同项下有应付未付的款项及费用时,贴现银行有权扣划贴现申请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扣划后,贴现银行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贴现申请人。
贴现申请人归还款项(包括贴现申请人主动归还和贴现银行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贴现申请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贴现申请人有多笔债务的(包括贴现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贴现银行的债务),贴现银行有权自行决定贴现申请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贴现银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贴现银行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贴现申请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贴现申请人有义务按贴现银行要求协助贴现银行办理,汇率风险由贴现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贴现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构成
本合同经贴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贴现银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日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终止前办理的贴现业务。
本合同项下经双方签署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查询复查书、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记录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另有约定外,申请人与贴现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与后附银行打印栏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以银行打印栏中的内容为准。《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代作《贴现凭证》。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 贴现申请人报告期限
第条约定的贴现银行要求的时限为:贴现款项发放后 日内。
第十六条 逾期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为每日万分之 。
第十七条 账户约定
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贴现申请人接收第七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条。
贴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贴现银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贴现申请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贴现银行已应贴现申请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贴现申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贴现申请人(公章) 贴现银行(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第6篇 承兑汇票购销合同
2023承兑汇票购销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合同书
贴现申请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贴现人: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行(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贴现,并保证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取得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存在,并且其取得行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经贴现,即拥有有关该汇票的一切票据权利。 甲方保证其在票据上的签章真实、有效。
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收到汇票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并将剩余未付款项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
甲方保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用款情况、财务报告等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承兑人将要或已丧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权提前向甲方收回汇票金额及利息和费用。
七、本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实现时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乙方经审查同意并且实际办理了本协议下的汇票贴现业务。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贴现申请人(公章):_________
贴现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汇票买卖担保合同
2023汇票买卖担保金额到期日:_________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_________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本保函是可转让或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迳启者:_________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_________
感谢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_________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币种)。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割时间:
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单据--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_________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_________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_________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_________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第9篇 商业承兑汇票(卡片)
商业承兑 汇票 (卡片) 1 汇票号码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大写) 第 号
付
款
人
全 称
收
款
人
全 称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汇票到期日
交易合同号码
出票人签章
备注:
10×17.5公分(白纸黑油墨)
商业承兑汇票 2 汇票号码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大写) 第 号
付
款
人
全 称
收
款
人
全 称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汇票到期日
交易合同号码
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
承兑人签章
承兑日期 年 月 日
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
出票人签章
10×17.5公分(专用水印纸蓝油墨,出票金额栏加红水纹)
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业承兑汇票(存根) 3 汇票号码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大写) 第 号
付
款
人
全 称
收
款
人
全 称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汇票到期日
交易合同号码
备注:
10×17.5公分(白纸黑油墨)
第10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合同
202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申请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贴现人: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贴现,并保证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取得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存在,并且其取得行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经贴现,即拥有有关该汇票的一切票据权利。
3.甲方保证其在票据上的签章真实、有效。
4.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收到汇票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5.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并将剩余未付款项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
6.甲方保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用款情况、财务报告等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7.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承兑人将要或已丧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权提前向甲方收回汇票金额及利息和费用。
七、本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实现时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乙方经审查同意并且实际办理了本协议下的汇票贴现业务。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贴现申请人(公章):_________贴现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11篇 承兑汇票抵押合同范例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同意承兑乙方_____________(出质人)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为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的《银行承兑协议》。
甲方同意承兑_____________公司(承兑申请人)总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承兑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银行承兑协议》。为确保乙方对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为质物。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用于质押的质物: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三、价值及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四、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属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六、权属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甲方以承兑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兑申请人)垫付到期应付汇票款项(即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款及实现质权等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与交付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质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还清之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出质登记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质物的保管及责任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质物灭失或毁损的,甲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而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险别,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将质物向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协议项下汇票到期日的最远期限。投保财产若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垫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或与乙方办理保险赔偿金的提存,以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如乙方未办理质物投保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质物的孽息收取权
甲方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此项孽息收入应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保险,公证,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的款项用于清偿协议项下甲方已垫付票款本息或由双方办理该款项的提存,己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物。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质物
一、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按协议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垫付的;
二、承兑申请人经营场地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或关闭;或无正当理由停止营业2个月以上的;
三、承兑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承兑申请人被宣布解散,破产的;
五、足以危及协议履行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质权的实现
承兑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存足承兑保证金或及时足额交存了应付票款,使甲方支付票款时无须垫款的;或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筹足资金还清了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质权随之消灭,甲方应当返还质物。
汇票付款日到期,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不能及时清偿甲方垫付票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以偿还甲方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
一、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____或
二、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质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质物移交于甲方占有或交付甲方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_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 汇票 (卡片) 1 汇票号码
出票日期 壹玖 年 月 日
(大写) 第 号
出票人全称
收
款
人
全 称
出票人帐号
帐 号
付款行全称
行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汇票到期日
承兑协议编号
本汇票请你行承兑,此项汇票款我单位接承兑协议
于到期日前足额交存你行,到期请予支付
出票人签章
年 月 日
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方科目(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帐 年 月 日
复核 记帐
备注:
10×17.5公分(白纸黑油墨)
银行承兑汇票 2 汇票号码
出票日期 壹玖 年 月 日
(大写) 第 号
出票人全称
收
款
人
全 称
出票人帐号
帐 号
付款行全称
行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汇票到期日
本汇票已经承兑,到
期日由本行付款
承兑行签章
承兑日期 年 月 日
承兑协议编号
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
出票人签章
年 月 日
科目(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方科目(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帐 年 月 日
复核 记帐
备注:
10×17.5公分(专用水印纸蓝油墨)
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银行承兑汇票(存根) 3 汇票号码
出票日期 壹玖 年 月 日
(大写) 第 号
出票人全称
收
款
人
全 称
出票人帐号
帐 号
付款行全称
行号
开户银行
行号
出票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汇票到期日
承兑协议编号
备注:
10×17.5公分(白纸黑油墨)
第13篇 汇票 付款申请书
银行承兑 汇票 贴现申请书
经办人才(签章):
第14篇 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合同
2023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抵押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签字、捺印)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证券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证券合同范文: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编号:_________
承兑申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兑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承兑申请人申请,承兑人同意,双方就商业汇票(下称汇票)承兑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承兑申请人开出汇票_________张,金额合计(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前述汇票经承兑人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在承兑行存有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_________%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
2.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存承兑人。
3.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4.因汇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纠纷,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申请人仍须遵守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将应付票款足额按时交存承兑人。
5.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户,并计收罚息。
6.申请人按承兑人的要求在承兑人开立本、外币账户,并进行结算往来。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未能支付足额票款,承兑人无需事先通知申请人,即可从申请人任何账户中扣取相应票款、利息和手续费。
7.如因申请人不履行本协议或书项下内容,给承兑人造成任何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向承兑人或有关方面支付。
第三条 承兑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承兑款(含利息及手续费)由(或以)_________担保,在承兑申请人不能于汇票到期日前足额交付票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由时,按约定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承兑人有权从保证人账户中或其他收入款项中扣款,以财产担保的,承兑人有权处分担保财产。
第四条 申请人声明和保证
1.申请人声明如下:
(1)申请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进行经营活动,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申请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权和履行本协议;
(3)申请人保证向承兑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申请人保证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本协议所指的汇票是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的,并对该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3)按承兑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4)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
(5)申请人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破产行为,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承兑人,未经承兑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前述任一行为。
(6)申请人隶属关系的变更,机构的调整、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及时通知承兑人。
(7)在本协议下当事人违约或发生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纠纷,可能影响承兑人权益的实现时,应立即通知承兑人。
(8)现时或将来政府有任何针对本协议项下征收税赋,由申请人承担。若承兑人代为支付该税赋,申请人将立即补偿给承兑人。
(9)承兑人给申请人任何宽容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承兑人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承兑人对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申请人在本条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在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申请人重复作出。
第五条 协议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参见附件五);
2.担保文件;
3.双方认可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协商申请仲裁解决,任何一方也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联,第一联由出票人执存,第二联上加印2,第三联加印(副本)字样。
承兑申请人(盖章):_________ 承兑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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