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烟煤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切实保障位于____________公司32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正常生产,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甲方水泥厂所需的烟煤,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现就烟煤供应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煤种及质量指标:
(1)全硫st.ad≤1.3%
(2)热值qnet,ad(kcal/kg)≥5000大卡
(3)挥发份vad≥20
(4)水份mar(%)≤8%(外水份)
(5)粒度≤10cm
(6)杂质:__________
(7)其中:
q ent.ad-8575.63-17.63vad-94.64aad-167.89mad+41.52crc(kcal.kg)
(空气干燥基低位)。
二、保证金:__________
乙方签定本合同后一次支付____________元给甲方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时,乙方没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三、数量及价格:
1、每月供应数量吨,多供不限。
2、每月供应少于吨,结算单价每吨减______元。
3、合格的烟煤每吨送到堆放场,热值5000-5400卡含税结算单价 元,热值5500以上-6000卡含税结算单价元,6000卡以上含税结算单价 元(含卸车费)。
4、本价格可依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重新签认,甲乙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外观质量控制及粒径要求:
(1)防雨要求:运输过程按要求做好防雨措施。
(2)杂质要求:无草皮、树根、杂石、杂土。
(3)粒度要求:≤10×10cm
五、拒收标准:
(1)对于进厂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欺诈行为,买方有权拒收。
(2)进厂烟煤粒度≥10cm的重量占整车重量≥5%,买方有权拒收。
(3)买方供应烟煤质量指标中发热量低于5000卡时买方有权拒收。
(4)挥发份在低于18时,买方有权拒收。
(5)全硫在1.5%以上时,买方有权拒收。
(6)含有杂质拒收。
(7)水份(外水)超10%拒收。
六、采样、检验及计量方式:
1、采样按照每车次采样。
2、现场采样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采样,并现场封存一式三份盖好印章,一份由甲方化验,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用于在甲方化验结果有争议的情况下送国家质检部门化验,并以此结果为准。
3、物料到达现场指定地方后,放空备用水箱等待检验,经化验室检验合格出示化验报告后,地磅毛量计量后卸货回皮。
七、收货方式:
物料卸货后回皮计算净重(过磅单)一式四份各执一份,(地磅留二份、送货一份、收货一份)指定经手人签名确认。
八、结算依据:
结算采用每1000吨为一批次,超过1000吨按实际数量结算提供有指定经手人签名化验单及过磅单到仓管部对数后,带同发票到财务部结算(所有单据不可缺少,否则不予结算)。
九、因质量、数量扣减及追加与违规处罚:
(1)水份含量扣款:当水份含量超过8%时(按外水份计算),按实测超出部分扣减。
(2)挥发份扣款:挥发份在低于20%时,实际挥发份与指标要求相比每降低0.5%,扣款2元/吨,每降低不足0.5%,按降低0.5%扣款。
(3)全硫扣款:当st.ad在1.3%以上时,实际全硫与指标要求相比每升高0.1%,扣款2元/吨。每升高不足0.1%的,按升高0.1%扣减煤款。
十、付款方式:
按批量结算付款(结算时扣除本合同约定应扣的款项),每供煤1000吨为一个批量,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结清煤款(国家例假除外)。
十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根据生产情况可即时调整进货数量。
2、收取因杂质过多必须处理所产生的费用。
3、收取因未按指定地点卸货所产生的费用。
4、收回因送货人借洗手名义放水或使用各种诈骗手段为降低空车重量诈骗材料净量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以五倍的罚款。
5、未按时向乙方结清应支付货款,每超十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总额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必须从 年 月 日起按甲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符合生产需要烟煤。
2、必须承担其二次抽查不合格无法满足生产要求,因此而产生的双方的经济损失。
3、承担因检验不合格而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承担因未按指定地点卸货所产生的费用。
5、承担因杂质过多需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承担因送货人借洗手名义放水或使用各种诈骗手段为降低空车重量诈骗材料净量造成的一切后果。
7、承担因未按指定地点卸货所产生的费用。
8、按约定月供应数量按时按量供货或按甲方生产情况在本合同月供量范围内即时调整的计划按时按时供货,甲方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9、承担未按时按量供货而造成甲方无法生产的一切损失,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煤价上涨和政府行为所造成的情况除外(如地震、大雨、山体滑坡、交通管制和政府调控原因)。
10、结算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的17%增值税发票及310元/吨运输票。
11、因煤炭市场价格变动乙方无法履约的,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
12、甲方如未按时付清给乙方的煤款,乙方可停止供煤,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付给乙方。
十三、合同期限:一年
十四、特别约定:
1、对于进厂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欺诈行为乙方违约保证金由甲方所有,甲方不予结算余款。
2、甲方未按时结付给乙方的全部煤款,乙方停止供煤。
3、因市场价格变动,甲、乙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前,甲方停止收煤,乙方停止供煤。
十五、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叛乱等社会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并在15天内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面免责。否则,均视为违约。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形成的相关文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利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解决。协商期间,乙方不得停止供应烟煤,否则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并没收保证金及不予结算。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帐上之日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二十、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
二十一、签约时间:__________ 。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2篇 原煤采购合同书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供煤时间:
2.交货地点:
3.合同价格:
三、验收方法
1.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23%;干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结算方法:
a.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其它约定
1.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买收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第3篇 原煤采购合同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供煤时间:
2.交货地点:
3.合同价格:
三、验收方法
1.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23%;干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结算方法:
a.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其它约定
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买收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第4篇 原煤采购合同书模板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 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 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 供煤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合同价格:
三、 验收方法
1. 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 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 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 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 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 ≥23%干燥基全硫(st,d) <1%全水<8%<>
2. 结算方法:
a. 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 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 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 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 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 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 其它约定
1. 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 买收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5篇 无烟煤采购合同
2023无烟煤采购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 (大写),即rmb 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设备的验收
5.4.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第6篇 燃煤采购合同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
为保证供煤的质量、数量能按合同正常供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奖励和考核标准:
1、按原煤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下简称低位热)计价,以低位热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吨煤含税到货包干价为395元,其中煤款为355元,运费为40元。
2、奖励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超出/千克的来煤,煤款按公式(实际热值—45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10元/吨计算奖励。
3、考核标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4300--4499大卡/千克的来煤,煤款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实际热值)/100大卡/千克×8元/吨计算考核运费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实际热值)/100大卡/千克×5元/吨计算考核。
全月来煤加权热值低于4300大卡/千克的来煤,自动跌入下一档次结算,即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吨煤含税到货包干价为330元,其中煤款为300元,运费为30元奖励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4000--4299大卡/千克的来煤,煤款按公式(实际热值—40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4元/吨计算奖励。全月来煤加权热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的来煤,作判废处理,不予结算煤款及运费。
4、水分考核:水分超过8%的部分,在结算数量中据实扣减,即结算吨位=验收吨位-验收吨位×(实际化验全水分-8%)。
5、结算批次内若硫份高于0.5%,则每上升0.1%按2元/吨考核该子样,全月加权硫份不得高于0.5%。
三、运输及交货:原煤运输由供方负责组织,运到需方指定煤场卸下交货。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1、计量:以需方汽车地磅衡过磅计量为准。对计量有异议时,供需双方现场解决,必要时可请技术监督部门核实。
2、煤质:按照国家关于煤炭的采样、制作、化验标准,由需方采样、制作、化验,对需方提供的煤质化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需方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将存查煤样送交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
3、若出现下列情况需方有权作如下处理:
(1)供方必须保证来煤是本矿纯煤,若发现弄虚作假,人为掺矸石、包装、调包换包,一车中各处煤质相差过大,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需方可根据情况随时到煤矿进行监装。
(2)人为掺水,造成水分过重者,视情况每车扣减5—10吨。
(3)遇矸石、杂物较多,不属于故意掺假者,责令驾驶员清除拉出并除皮,严重者,可按比例作扣吨处理。
(4)水分过重,不属于人为掺水者,到煤场尚有漏水现象时,可作出1000kg以下扣吨。
(5)提出问题不改者,可通知停煤整顿。
(6)单车来煤矸石或杂质超过十分之一,此车煤单作废,此车煤作为违约、判废处理。
4、供煤过程无条件服从乙方按规章制度的管理。供煤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改正,指出问题不改者,通知停止供煤、整顿,符合要求后,恢复供煤。
五、结算方式、地点及时间:
1、按500吨煤样批次(根据来煤情况,需方有权以任意数量作煤样批次化验结算),根据需方过磅单、化验结果进行结算,煤款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由需方统一代开,运费税率统一按照4.5%代扣。
2、所有款项全部通过银行汇兑。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六、违约责任及约定事项: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2、来煤加权低位热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需方拒绝结算煤款和运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自己负担,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扯皮。
七、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1、供方签订供煤合同时,须出示有关证件,并依法经营。如因供方煤炭资质证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供方承担。
2、若遇市场价格波动,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供煤作出价格调整。
3、合同数量达到或者合同有效期到期,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方执_____份,需方执_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第7篇 原煤采购合同模板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供煤时间:
2.交货地点:
3.合同价格:
三、验收方法
1.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23%;干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结算方法:
a.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其它约定
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买收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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