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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合同书(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12

饭店合同书

第1篇 个人饭店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促进____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________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____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饭店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____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前十年为壹拾贰万元/年后五年为壹拾叁点贰万元/年。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________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乙方租赁____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________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

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

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

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年

月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

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饭店加盟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__________麻辣香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乙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__________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甲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渝品香加盟费________元;

2、 甲方不参与乙方_______店经营;

3、 甲方无偿提供渝品香麻辣香锅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全套技术支持;

5、 合作期间内,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甲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渝品香麻辣香锅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甲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甲方制作部分关于渝品香宣传单页、海报;

9、 甲方在媒体上对_______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乙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乙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渝品香_______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渝品香_______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_______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_______,开发适当特色的_______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甲方有关_______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_______宣传品;

6、 将甲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渝品香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甲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渝品香_______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渝品香麻辣香锅加盟店要求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自动收款机,确保每日收银款项的记录。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基本标准来配备相应硬件设备,如:后厨用具、保鲜柜、冰柜、空调、自动收款机等。

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负责管理经营,甲方负责技术及技术人员,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乙方可以根据区域具体情况来制定价格,但是必须同甲方商议确定,以使价格合理,从而保证甲方品牌的美誉度。

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含香锅底料及相关配料),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河北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河北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一、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乙方在区域内所做的宣传,内容应与甲方已有的视觉权威资料相符合。

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渝品香麻辣香锅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两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四、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或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3篇 饭店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餐厅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担。

二、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履约保证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无息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四、房屋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前一、二年度,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

元,第三年度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租金交纳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议定一、二年度为6个月交1次。第三年度租金一次性交清,续交租金须在到达日期前____日至____日为限。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破坏房屋基础设施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的。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七、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等,应征得来自租房合同书甲方和市场管理部门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工程的产权属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使用权。

八、甲乙双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无力经营或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正在经营的餐厅物品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前提是须经过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完成,租金及交纳方式须按合同所列条款执行。

九、乙方在经营期限内,所有税、费自行承担。

十、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引起纠纷所受的各种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市场关系。在乙方承租期间,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十二、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续租本房屋的绝对优先权,甲方对续租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做适当调整。

十三、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不得单面随意违反,否则,都要给双方予以经济赔偿。甲方违约,退还乙方双倍保证金。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双倍保证金。

十四、如遇国家政策、政府行不和其它不可抗据的因素,导到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饭店传菜生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饭店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________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 合同生效 后______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 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 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 拆迁 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 合同终止 期不得超过原 承包合同 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饭店管理合同书(范本)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够采用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并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章名】 第二章 合同各方

第三条 本合同:

甲方为:______________在 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_____在 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章名】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四条 饭店的最高权力机构是:____________。最高权力机构的责任是负责制定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提供一切营业必备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条例。

3.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3.乙方负责甲方的对外宣传、推销。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管理资料。

【章名】 第四章 管理方式及范围

第七条 根据双方协商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其管理范围如下:(注明管理方式即可)

【章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作为基本管理费。

第九条 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毛利润(gop)的________%作为奖励管理费。

第十条 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统一电脑订房系统的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市场推销费和广告费。

第十二条 双方共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 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审计饭店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单据、凭证、帐册。

第十四条 总经理需定期向最高权力机构提供经财务总监、审计签署的经营情况报告。

【章名】 第六章 饭店固定资产处置权限及采购的审批

第十五条 乙方要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处理固定资产必须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同意。

第十六条 乙方在采购________万元以上物品或单一商品总价值达________万元时必须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日常采购按饭店财务预算计划执行。

【章名】 第七章 管理人员的薪金、福利、待遇、保险

(具体合同根据具体情况自订)

【章名】 第八章 印刷标记和商标

第十七条 甲方将按合同中规定统一印刷带有管理公司商标和标记的客用品、文具用品、菜单等。

【章名】 第九章 合同的转让

第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章名】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报原批准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并报原批准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批准合同主管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章名】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原审批机构调解解决。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章名】 第十二章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________文写成(一式四份)。

第二十五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文件包括: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7篇 饭店服务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二、工资待遇: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元,次月____日发放(预留半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对于工作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鉴于餐饮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实行综合计时制,即双方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包吃饭时间),乙方每月休息____日。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将不予发放当月工资及预留的15天工资。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六、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饭店电商运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到岗。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

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第9篇 饭店供货合同书范本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 .大众号(400克×22袋/件 元(每件人民币 元整 )

2. 精壹级 (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 元整)。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食品厂(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 ___ 法人签章___ __

日期_____年 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10篇 饭店租赁合同书范本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餐厅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担。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履约保证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无息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四、房屋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前一、二年度,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度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租金交纳方式和时间甲乙双方议定一、二年度为6个月交1次。第三年度租金一次性交清,续交租金须在到达日期前15日至30日为限。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破坏房屋基础设施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的。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七、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等,应征得来自租房合同书甲方和市场管理部门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工程的产权属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使用权。

八、甲乙双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无力经营或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正在经营的餐厅物品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前提是须经过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完成,租金及交纳方式须按合同所列条款执行。

九、乙方在经营期限内,所有税、费自行承担。

十、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引起纠纷所受的各种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市场关系。在乙方承租期间,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十二、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续租本房屋的绝对优先权,甲方对续租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做适当调整。

十三、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不得单面随意违反,否则,都要给双方予以经济赔偿。甲方违约,退还乙方双倍保证金。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双倍保证金。

十四、如遇国家政策、政府行不和其它不可抗据的因素,导到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11篇 饭店租赁合同书样式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促进****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洪湖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 ****饭店坐落于洪湖市 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前十年为 元/年后五年为 万元/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 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xx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 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

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 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15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

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

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

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洪湖市********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为****饭店)

年 月 日

第12篇 饭店用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第13篇 饭店员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与次月_________日前发放(预留第1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

2、要着店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必须请假。

4、在工作之余发生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夜不归宿或发生违法行为本店概不负责。

四、卫生制度

1、公用餐具应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2、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餐厅卫生,要认真细致,管理好餐厅的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1天扣除当日全额工资,旷工1天扣除3日全额工资。

六、奖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除________元)

2、对份内的工作出现拖延、不予理采、粗心大意,造成损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人扣除________元,后果自负。

4、对于工作突出的员工,年底给予奖励。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将不予发放当月15天工资。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 投资设立饭店类企业合同书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9)采购

10)劳务管理

11)财务

12)财务与会计

13)审计

14)土地使用费

15)合营期限

16)违约的责任

17)清算

18)保险

19)适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争议的解决

23)解除合同

24)附则

前言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_____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一条 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 方: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委托_____为其授权代表。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_____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称:

中 文: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 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如公布新法律,则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_____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

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_____平方米(约_____间客房)办公楼分约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四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市政工程设施费;

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庭际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筹建费;

开业筹备费;

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的费用。

第十条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中处置费为_____美元。

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_____美元。

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美元,占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美元,合计_____美元,作出出资。

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乙方:以现金_____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甲方土地处置费_____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_____美元。

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_____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乙方应分两批将其应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_____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美元;

第二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交付_____%的注册资本,计_____美元。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_____%/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

如超过期限_____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说明书。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 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_____美元,合营企业委托_____银行牵头,_____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_____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_____美元)的_____%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他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_____美元)的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_____%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

按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

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_____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

_____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

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_____天内书面签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_____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

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其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辅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峻工检查;

尽最大努力辅助合营企业取得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乙方: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他有关安排;

辅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 董事的任期为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_____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_____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 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

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

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 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_____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_____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方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

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下属人员,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职权。

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补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

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分。

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_____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第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 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明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他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他记录资料;

(10)其他有筹建的业务。

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所需设备、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

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 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_____和_____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_____万平方米的_____%。

合营企业委托_____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采购

第五十四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

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 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合营企业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务

第六十一条 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

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

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

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 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每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 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_____文书写。

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

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

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 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

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_____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报出;

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 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项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 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以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 审计

第七十一条 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天内完成。

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_____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

此时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

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_____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 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

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 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___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

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_____年。

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

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_____年。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 合营企业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_____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合营企业连续_____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超过注册资本;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因不可抗力或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他发展前途;

投资总额超出_____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_____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 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 合营企业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 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他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均被当时的帐面价值计算。

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 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八十四条 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他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如甲方为原告,应在_____,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_____,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 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失效:

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凡需经有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项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是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_____”,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市签署。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5篇 饭店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规模: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土建、钢结构等(不包括装潢、电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工期进度:核定总工期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订列相关安全措施。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化作业,各上岗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三、工程款支付原则

1、工程总造价暂估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进场、施工人员到位后,支付总价的_____%。

2)钢架结构结顶后,支付总价的_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_____%;根据计划工期,延误天暂扣进度款_____%,延误_____天,暂扣_____%,以此类推。

4)总价的_____%做为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在施工中如质量经常出现问题或返工,特别是主体工程质量严格不合格,管理无程序可视为无施工能力,作为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2、工程进度:工期进度完不成,视为违约,负违约责任。

五、补充条款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第16篇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饭店类)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一条 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 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职 务:

国 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 、 、 、 、 、 分别委托 为其授权代表。

1.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职 务:

国 籍:

2.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职 务:

国 籍:

3.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职 务:

国 籍: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 法规 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 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称:

中 文: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 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 管辖 ,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营企业是 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 经营范围 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 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xx、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xx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 平方米(约 间客房)办公楼分约 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 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际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的费用。

第十条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中处置费为 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 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 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 美元,占 %乙方出资额为 美元,占 %。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 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 美元,合计 美元,作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 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 %, %。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 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 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 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应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 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xx行帐户。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 %的注册资本,计 美元

第二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 %的注册资本,计 美元。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 %/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 赔偿金 。如超过期限 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说明书。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 美元外,不足部分 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 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 美元,合营企业委托 xx行牵头, xx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xx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 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xx团申请接受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 美元)的 %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xx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他xx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 美元)的 %(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 %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 xx行牵头、组织的国际xx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 以作为上述担保的 反担保 。 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 天内书面签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 为首的由 、 、 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 公司转让 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其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辅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 营业执照 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 土地使用权 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峻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辅助合营企业取得 xx行牵头组织的国际xx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他有关安排

4.辅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董事,乙方委派 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 董事的任期为 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 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 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 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 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 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 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方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下属人员,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补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分。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 工资 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 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 委托合同 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第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 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明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1.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 设计合同 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 承包合同 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 工程承包合同 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他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他记录资料

(10)其他有筹建的业务。

2.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xx、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所需设备、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3.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 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 和 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 万平方米的 %。

合营企业委托 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采购

第五十四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 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合营企业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务

第六十一条 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 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 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 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xx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 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 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报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 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项应偿还的xx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 合营企业在中国xx行或中国xx行同意的其他xx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以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xx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 审计

第七十一条 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 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时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 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 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 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 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 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 年。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 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 合营企业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 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 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他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 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 xx行牵头组织的国际xx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 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 合营企业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 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他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均被当时的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 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 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八十四条 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他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 ,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 ,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 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 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项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是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 ',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市签署。

甲 方: 乙 方:

《饭店合同书(16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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