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书
甲方:(征婚者)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基本内容:
1 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 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 服务次数:
4合同有效期: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5 收费标准:
服务费 元(大写: )
定金 元(大写: )
婚介成功费 元(大写: ,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等详细家庭信息,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便于乙方开展服务。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和定金。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返还服务费和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定金。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退还定金。若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将不予返还定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4、鉴于恋爱交往本身的不确定性,若甲方与对方交往失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用,若此时甲方表示不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乙方退还定金。
5、若婚介成功,甲方应该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婚介成功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隐瞒结婚事实或者拒绝支付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未促成双方交往之前,若甲方单方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定金和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理费用( ) 元。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未能完成所托事务,则退还甲方定金和服务费,但是乙方有权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开销费用。
三、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婚姻介绍所服务合同书
甲方:(征婚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基本内容:
1 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 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 服务次数: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 收费标准:服务费 元(大写: )定 金 元(大写: )婚介成功费 元(大写: ,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等详细家庭信息,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便于乙方开展服务。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和定金。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返还服务费和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定金。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退还定金。若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将不予返还定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4、鉴于恋爱交往本身的不确定性,若甲方与对方交往失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用,若此时甲方表示不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乙方退还定金。
5、若婚介成功,甲方应该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婚介成功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隐瞒结婚事实或者拒绝支付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未促成双方交往之前,若甲方单方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定金和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理费用( ) 元。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未能完成所托事务,则退还甲方定金和服务费,但是乙方有权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开销费用。
三、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婚姻介绍所会员服务合同书
甲方:(征婚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基本内容:
1 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 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 服务次数:
4合同有效期: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5 收费标准:服务费 元(大写: )
定金 元(大写: )
婚介成功费 元(大写: ,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等详细家庭信息,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便于乙方开展服务。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和定金。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返还服务费和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定金。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退还定金。若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将不予返还定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4、鉴于恋爱交往本身的不确定性,若甲方与对方交往失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用,若此时甲方表示不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乙方退还定金。
5、若婚介成功,甲方应该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婚介成功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隐瞒结婚事实或者拒绝支付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未促成双方交往之前,若甲方单方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定金和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理费用( ) 元。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未能完成所托事务,则退还甲方定金和服务费,但是乙方有权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开销费用。
三、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重庆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发挥婚介超市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信息资源,为社会各界的单身朋友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内容和需要发布的信息:
2.乙方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a)在媒体和网站发布征婚信息,可以在网站、局域网、图文查阅会员资料
b)为甲方客观推荐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好见面事宜
c)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第二条 服务承诺
1.甲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可以挑选指定工作人员为其服务
2.乙方要在收到甲方会员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信息入库,做好会员管理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需要服务内容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信息反馈
4.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征婚会员的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乙方每个月至少要对甲方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回访两次,并做好回访记录
6.乙方根据甲方的征婚要求,为甲方推荐入围人选、征得双方同意安排见面
7.乙方为甲方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建议
8.通知甲方参加婚介超市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甲方撤档终止。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本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_________元。特殊服务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甲方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时,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约见时要准时、文明礼貌。及时反馈意见。联络方式改变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婚姻圆满、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撤档手续,征婚资料退还甲方。合同终止
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应征者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泄露甲方征婚信息资料
4.乙方不得以婚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征婚者,否则其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双倍返还给甲方
5.乙方提供的信息,会员自述部分的内容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与会员在交往中不要发生经济往来,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
6.乙方必须认真细致的做好服务工作,存在问题要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
第六条 违约处理
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违约,应按照协议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的,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重庆市婚姻介绍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发挥婚介超市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信息资源,为社会各界的单身朋友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内容和需要发布的信息:
2.乙方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a)在媒体和网站发布征婚信息,可以在网站、局域网、图文查阅会员资料。
b)为甲方客观推荐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好见面事宜。
c)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第二条 服务承诺
1.甲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可以挑选指定工作人员为其服务。
2.乙方要在收到甲方会员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信息入库,做好会员管理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需要服务内容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信息反馈。
4.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征婚会员的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乙方每个月至少要对甲方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回访两次,并做好回访记录。
6.乙方根据甲方的征婚要求,为甲方推荐入围人选、征得双方同意安排见面。
7.乙方为甲方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建议。
8.通知甲方参加婚介超市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甲方撤档终止。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本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_________元。特殊服务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甲方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时,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约见时要准时、文明礼貌。及时反馈意见。联络方式改变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婚姻圆满、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撤档手续,征婚资料退还甲方。合同终止。
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应征者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泄露甲方征婚信息资料。
4.乙方不得以婚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征婚者,否则其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双倍返还给甲方。
5.乙方提供的信息,会员自述部分的内容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与会员在交往中不要发生经济往来,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
6.乙方必须认真细致的做好服务工作,存在问题要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
第六条 违约处理
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违约,应按照协议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的,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