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物医药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出纳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可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一天。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日为发薪日。
2、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元。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元。
4、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
1、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1、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依法执行有关福利待遇规定,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按照提供虚假人事资料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医药公司宿舍楼房出租合同书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力,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市医药公司宿舍楼房一套出租给乙方居住,面积平方,租赁期限自___至___,计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自签订合同日开始计算,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________年房屋租金,其中支付押金元整,。
三、甲方供给乙方无偿使用物品:立式空调1个、沙发1套、茶几1个,写字台1张、书橱2个,太阳能1个、电热水器1个、油烟机1个。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达到正常使用,否则照价赔偿或从押金中扣除。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改造、转租,乙方需先征得甲方同意。租赁结束时,装修后的整体结构乙方不得在租赁期结束后进行拆除和索要费用。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要按所承租房屋金额的5%作为赔偿对方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备注
甲方:乙方:
第3篇 医药购销合同书
卖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买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药品清单及价格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单位供货价采购数量金额(元)批准文号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其它质量要求。
每件药品包装内应附有合格证。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进口药品,卖方还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卖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到货及付款事项
1、本合同产品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买方给卖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付款日期:。定金:。
4、买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承担。
3、卖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卖双方应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包装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卖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约定的标准的,则视为卖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买方承担。
4、买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买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买方怠慢行使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由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卖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的违约金。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买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买卖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卖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第4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医药)
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条
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条 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片/粒。
第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条 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美元。
第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条 甲方责任如下:
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根据本合同第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条的副总经理和第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条的总经理和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根据第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条 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条 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元左右。
第条 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条 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条 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条 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条 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条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条 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 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条作为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条 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条 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条 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条 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条 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条 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条 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条 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条 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条 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条 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条 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条 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条 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条 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条 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条 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条 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汇
第条 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a)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条 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 利润分配
第条 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第条 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条 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险
第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条 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条 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条 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条 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第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k)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条 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 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条 除本章第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条 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条 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条 在生效后若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在本合同生效后,若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条 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条
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条 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片/粒。
第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条 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美元。
第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条 甲方责任如下:
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根据本合同第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条的副总经理和第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条的总经理和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根据第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条 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条 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元左右。
第条 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条 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条 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条 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条 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条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条 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 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条作为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条 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条 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条 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条 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条 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条 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条 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条 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条 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条 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条 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条 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条 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条 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条 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条 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条 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条 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汇
第条 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a)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条 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 利润分配
第条 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第条 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条 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险
第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条 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条 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条 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条 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第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k)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条 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 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条 除本章第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条 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条 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条 在生效后若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在本合同生效后,若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条 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5篇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医药)
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xx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xx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______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 务:______
国 籍: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 务:______
国 籍:______
乙 方: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 务:______
国 籍: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xx公司名称是:______ (以下简称xx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_
为此,xx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xx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xx公司的名称,以使xx公司的中xx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xx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
第3.03条 xx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xx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xx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xx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xx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xx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xx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xx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xx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xx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xx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xx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xx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___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xx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xx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xx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xx公司的商标,由xx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xx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xx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xx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xx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xx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 xx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___、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xx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xx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 xx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xx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xx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 xx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 xx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xx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xx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xx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____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 双方x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xx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xx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x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xx公司在中国xx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xx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x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xx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xx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xx期内,xx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xx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xx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xx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xx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xx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xx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xx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xx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xx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xx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xx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xx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xx公司办理xx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xx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xx公司和xx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xx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xx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xx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xx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xx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xx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xx公司出售xx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xx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xx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xx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xx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xx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xx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xx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xx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xx期内,根据xx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x向xx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乙方x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xx公司转让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xx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乙方准予xx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xx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项和项的报酬,xx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___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xx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对用于乙方转让给xx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xx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x向xx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xx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xx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 %给乙方支付xx技术提成费。该xx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xx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_年期间, ___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xx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对用于乙方转让给xx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xx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xx公司将根据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乙方与xx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xx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xx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xx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xx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xx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xx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xx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xx期限内,如xx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xx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xx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xx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xx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xx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xx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xx公司所有,并使用xx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xx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xx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xx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xx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xx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xx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xx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xx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xx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 xx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xx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xx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x是xx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xx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xx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x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xx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xx公司出口的乙方的___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xx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xx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x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x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xx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x定期地向xx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xx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x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xx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xx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xx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xx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xx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x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xx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x协助xx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xx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___类产品的生产和xx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xx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x向xx公司按乙方同xx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xx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xx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xx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xx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xx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x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xx公司与 方x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xx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x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xx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 方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xx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xx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xx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xx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 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xx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xx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 除上述工作外,xx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xx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xx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x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xx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xx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xx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xx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x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x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xx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___)xx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xx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xx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xx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xx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xx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xx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他事项,如xx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15.01条 1.xx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xx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xx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xx公司的要求条件下,xx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___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xx公司的要求,xx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xx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 xx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xx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16.01条 xx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xx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 xx公司的工会在本xx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 xx公司将拨出xx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条 xx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 xx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xx公司xx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xx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 xx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 xx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 1.xx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xx公司财务现状。
2.xx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 xx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xx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xx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xx公司解散或xx期满。
第18.05条 xx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 xx公司将在中国xx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 1.xx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xx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xx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 1.xx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xx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xx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xx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汇
第19.01条 xx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x。
通过出口xx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xx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xx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 _______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________年后xx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在xx期间内,如上述___)的办法尚不足时则xx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___)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x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x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xx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xx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xx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xx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x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x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xx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x。
第19.02条 xx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 xx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xx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xx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 根据xx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xx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 利润分配
第20.01条 xx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
第20.02条 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x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xx各方出资额在xx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 原则上,xx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xx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xx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xx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xx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xx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xx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xx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xx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xx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险
第20.01条 xx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条 1.xx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xx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xx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xx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xx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x对xx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x对xx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 xx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xx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xx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 xx公司的xx期限为 ________年,从xx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 在xx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xx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 xx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xx期满之前。
1.xx期满,不再延长。
2.xx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xx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xx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6.xx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xx公司的管理。
j)xx的任何一方或xx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xx)xx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xx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xx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xx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xx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xx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xx公司,双方x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xx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x对xx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 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xx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 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 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x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xx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x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x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xx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xx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x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xx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 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 1.在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xx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xx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 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xx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xx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
传 真:______ 传 真:______
附件
技术转让协议
前 言
本技术转让协议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由 (简称'乙方')和 、 (简称'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 签订。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仅为保证在xx公司-- (简称'公司')正式成立后,促使公司正式授权代表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总则
本协议是乙方将其拥有的专用技术转让给公司,商标专用权许可给公司。乙方的这些技术应是先进的、适用、连续的和动态的技术,以及将使公司的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在技术质量和经济方面具有竞争力。为此目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 '意指世界卫生组织制定和随时修改的' '指标,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随时修改的关于质量标准的内部规定。
'制造'意指从活性物质开始,并把它们做成适当剂型的制造过程。如药片、糖衣药丸、胶囊、药膏、栓剂、溶液和其他制剂。
'包装'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装材料包装并贴标签。
'产品'意指在xx公司所述的___、b、d和d类产品中,所提到的和随时补充的乙方的药物产品。指着该___、b、c、或d类产品时,各自以下称为'___类产品'、'b类产品'、'c类产品'或'部分d类产品'(来自乙方的d类产品)。'技术资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制造或包装产品所要求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说明、分配方、质量控制和有关安全、卫生、生态学方面的资料)。
'医学/科学资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关产品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特别是包含在对产品基本登记档案材料中的科学、医学、临床、药理学和病理学等的研究资料。'净销售额'意指帐单的发票价格减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统一税。所有这些应根据适用于公司年度总帐目的公司标准会计原则进行计算。
第二条 协议的范围和内容
1.为达到本协议上述的总则中所提到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给公司必要的产品的技术资料、医学/科学资料和技术协助,如在本协议随时修改的附件中,更具体列出的内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乙方将用文件、图纸和说明的方式提供给公司技术资料,所有这些资料都用英文写成
乙方将用它的产品基本登记档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医学/科学资料,这些资料都用英文写成
乙方将授与公司如在第三条所规定的使用由乙方拥有使用权的某些商标的使用许可
乙方将协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条规定所需的一定资料、材料和设备,以使公司进行产品的临床试验和产品报批
如第五条规定的,乙方将定期检验公司制造和包装的产品样品,以决定它们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规格
如第六条规定的。乙方将为公司和乙方所挑选的合格的人员提供培训。乙方将派他自己的技术人员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厂内提供现场培训。
2.本协议不包括公司自己开发的d类产品。公司应按照xx合同第7.02条来处理这些产品。
第三条 商标使用许可
1.乙方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到中国有关部门进行商标注册。
2.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分配在第五条和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的质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条件下),乙方特此授与公司为销售在本协议期内,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而使用在本协议'附表'中列举的商标(以下称'商标')的使用许可。根据这些条件,(___)公司应仅使用该商标来销售它制造和包装的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b)每当使用该商标时(例如在容器上、包装上、说明上和广告上)应附上r标志(中xx译文)和参考符合'xx公司 的注册商标'(中xx译文)和(c)包装材料(包括包装插页)上的第一产品的标签和说明应用清楚的字迹标明的特许下制造和/或包装(中xx译文)。关于产品的、包装形式、包装插页、标签和宣传材料应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对该商标,乙方享有独家所有权,在所授与的使用许可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不得使用该商标或给出使用许可。公司没有就对乙方对商标的任何权利的任何要求权。
第四条 产品登记、临床试验/验证以及试制
在本协议期间。为了登记产品。根据《新药审批办法》所需的程序,乙方x协助公司进行临床试验/验证。乙方x协助公司进行产品试制,为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得到所有销售所必需的特许和许可。临床试验/验证只能通过公司与乙方共同商定的试验/验证程序进行。公司将负担有关此事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制造、包装、质量控制和安全
为保证公司能够达到根据' '和乙方的规格制造和销售它的产品的目的,如在本条所规定的乙方x提供给公司它的质量控制程序,公司应在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与乙方合作。为此,乙方和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应严格地依据' '和乙方的规格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公司应实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应始终依照乙方提供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安全程序进行工作。
3.在公司对产品、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时,公司应交付给乙方试制产品的若干代表性样品。在乙方还没有对该批产品签署书面意见并交给公司以前,不得开始进行批量生产。但乙方x在交付给乙方有关样品后60天内把它的决定通知公司(或用书面通知公司任何延迟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应在任何产品制造后和包装前,立即提供给乙方足够数量的由公司制造的某一批产品的样品。乙方x对该样品进行分析。以决定公司制造的该产品是否严格地符合' '和乙方的规格。
5.乙方x定期检验产品的生产、包装、质量控制和/或贮藏和收到有关这些材料,并决定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规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决定应通知公司,由此:(___)公司应立即暂停这些产品的销售,和(b)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补救任何已经由公司卖出和推销了的产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书面批准(此批准将是根据以后的检验结果认为对乙方来说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条件下直接或间接地销售任何有关产品(此产品是乙方根据本款已经作出质量不合格决定并已通知公司的产品)。
6.在本协助期间内,如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乙方为了' '、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规模和指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公司应尽量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乙方。
7.根据乙方规定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以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
第六条 培训
乙方x尽最大努力来保持公司的工作人员能够掌握和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和专有技术,以便公司可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为此,乙方x提供以下培训服务:
1.在本协议期间内,按董事会的要求,乙方x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选的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培训地在乙方在 的工厂或乙方选择的其他乙方的一个或多个联合机构的工厂。技术专家应是在药品制造方面有资格的,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保证他们在完成了本条规定的培训后至少五年内继续被公司雇用。公司应支付培训期间的和与培训有关的公司的技术专家的旅行、食宿、医药费和其他费用。乙方x支付它本身的费用。包括乙方的技术人员的工资。
2.在本协议期内,按董事会的要求,乙方x派遣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公司的工厂,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公司应付乙方的技术专家的商人等级来回飞机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其标准应对乙方来说是合理的满意的。乙方x付其技术专家在他们逗留中国期间的工资和医药费。
3.培训的范围、内容、要求、方法和具体的培训计划等由乙方和公司协商制订和同意,经董事会批准执行。
4.公司和乙方将互为对方的派遣人员办理签证,居留和其他准许的手续。
第七条 改进和交换资料及新技术
1.乙方x将所有的改进和产品的新技术通知公司。这些改进是乙方已经发展和/或得到的在技术资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内容如在本协议附件中更具体列出的内容以及它经常提供给它的联合公司的那些改进。
2.乙方还应在医学/科学资料的范围内把它的所有经常地提供给它的联合公司的新认识通知公司。
3.公司及时将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对产品和原料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的有关技术和医学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健康和生态学)报告乙方
第八条 活性物质/辅料和包装材料
为了达到本协议的技术目标和保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如在xx合同和将由乙方和公司制订的供应合同中的规定,公司就从乙方购买活性物质以进行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九条 提成费
1.作为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的报酬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率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提成费。 ________年的提成期间过后,不再对该产品支付提成费。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2.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不论在中国登记与否)具有专利权的技术,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净销售额的 %给乙方支付xx技术提成费,该xx技术提成费应由公司和乙方通过考虑评价该具有专利技术的价值的一切有关事宜达成协议。该xx技术提成费应在该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xx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 ________年期限。 ________年提成期过后,不再对该产品支付任何提成费,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产品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3.该提成费应每 ________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并应在每 ________年期后的 天内交付。该提成费应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审计员开出的证明,该提成费应基于的产品的名称和净销售额以及应支付提成费的金额的财务报表。
4.根据乙方的要求,乙方将自费任命一名独立的审计员,对公司的帐簿进行审计以证实公司提供的情况,公司应对审计工作提供方便。
5.提成费应用 币支付乙方。兑换应以汇给乙方之日前两个工作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为准。
第十条 乙方的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竭尽所知,使其根据本协议将向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是完整的、无错误的,并且对公司的情况是适合的。并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能合理地满足公司要求。
2.公司收到乙方的技术资料后,根据乙方的技术资料清单对资料名称、数量进行审查时(该审查应在收到日后 天内进行),如果发现有一部分遗漏或者有错误,公司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x在接到该通知后 天内,向公司提供失去部件或正确部分。
3.在公司严格按照乙方在工艺条件,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时,乙方x保证提供的专有技术能稳定达到乙方指定的生产水平,质量符合标准,原材料消耗定额不超过经验过的实际限度。
4.乙方x帮助公司进行技术性能考核验收。如果由于乙方责任双方制订的技术目标达不到时:
首先公司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改正解决。如果资料遗漏或有错误,乙方x提交失去部分或正确部分。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技术目标或要求达不到,由乙方x派人参加试验改进,直到消除缺陷达到目标为止。如果在试车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x在与公司商定的期限内给以解决。如果经反复试验仍达不到规定的技术目标和指标,由乙方x负责补偿公司为实现该技术目标和指标所发生的费用。
5.赔偿方法:
对任何一种产品的赔偿,赔偿金额只能从该产品的提成费扣除。当赔偿金额不超过提成费时,由本年度提成费扣除。如果超过本年度提成费时,先退回本年度提成费,不足部分由该产品的下一年度提成费补足,直到全部赔完为止。
如果乙方未从该产品得到足够的提成费进行赔偿,则乙方x用其他办法来赔偿公司因乙方违反其保证而引起公司发生的费用。
6.在乙方支付公司如上所述赔偿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
7.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乙方提供给公司的一切权利和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
8.由于公司不适当地使用或运用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技术、专有技术和转让的产品,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伤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第6篇 医药厂房转让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自愿将厂房出售给乙方,总价格计肆拾叁万元人民币,厂房及周边所占土地以甲方与土地承租方协议为准,即年租金每亩双八百斤粮食(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每年结算一次。第一期土地征用期限至年月日。土地合同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与土地出租方商谈续签事宜。续签后,甲乙双方享受同等续签待遇。
甲方责任:
一、此合同甲方签字后,乙方按约定的付款时间付给甲方后,无论何时,甲方都无权收回所出售的厂房及合同中规划的土地面积。
二、甲方转让的土地面积为:厂房所占面积,厂房西侧米,厂房东侧米,厂房南侧米,厂房北侧米。大门以里道路至南北通道西边,这块道路面积的50%属乙方所有,总面积为亩。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路、电、水畅通,如有需要随时协助乙方解决。
四、此厂房甲方是以食用菌合作社的名义建设,乙方购买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在此厂房内进行食用菌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如政府及其它干预不能保证乙方的其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愿将全部购房款退还乙方,并按银行贷款利率付息给乙方。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此厂房出售前,不能有任何因此厂房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包括用此厂房和场地在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如有应在合同签订前告知乙方。如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加罚甲方违约金肆拾万元人民币。
六、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土地征用合同,厂房建设政府部门的相关批文,包括师寨镇政府、土地办、建设办的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乙方责任:
一、合同一经确立,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款如数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50%即21.5万元,剩余21.5万元三个月内付清。
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甲方共同维护整个场区的秩序和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三、每年按时交纳土地租让费,土地租让总面积亩,每亩每年按双八百斤(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及时付给甲方。
四、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及政府征用土地,该场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遇政府征用土地及该地面附属物,政府的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政府异地安置时,乙方与甲方同样享有异地安置权。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手机:
乙方:手机:
第7篇 医药采购合同书简单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________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__________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买方(盖章)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顾问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9篇 医药采购合同书简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________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__________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买方(盖章)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10篇 医药品委托运输合同书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
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冷链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托运委托书》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托运委托书》交乙方之后,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托运委托书》赴甲方仓库提货,延时提货的,按每日每箱药品1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
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
要求冷藏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的温度。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
药检报告及药品出库复核跟踪记录表必须随货同行。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出库跟踪复核记录表》(即送货回单,一式两联),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凡乙方未能履行前述承诺,出现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10、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对客户签章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4月30日前付款)。
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
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1、本合同自20年5月1日至20年4月30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医药品买卖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
出卖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祥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合计:品种为个,签约金额为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中标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的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日内结清货款;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是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己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住。
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末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买受人:出卖人: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单位印鉴:负责人:
年月日
江苏省卫生厅制定
第12篇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价格、数量、金额、批准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单位供货价采购数量金额(___________元)批准义号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其它质量要求。
2.每件药品包装内应附有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进口药品,甲方还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三、
(一)交(提)货地点:1、需方所在地车站货运处。2、需方所在地铁路货运处。3、需方仓库。
(二)交货方式:1、自提2、送货
三)交(提)货数量:需方丁仓库验收后
实际入库数量。
四、运输方式:1、航空2、铁路3、公路
五、运输费、合理损耗负责方:1、甲方2、乙方3、其它o
六、结算方式:1、银行电汇2、转账3、其他
七、付款期限:1、批结2、其他方式现款现货
八、药品验收:乙方在收货时应验收,并应在收到货物起3个工作______日内将回执单传直至甲方,若乙方不及时传真,则视为已收到药品且验收合格如发现品种、规格、数量等不符合规定,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甲方负责更换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九、首次供货药品甲方需同时附同批号药厂检验报告单原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贝u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仍有异议则可依法向深圳法院起诉。
h^一、本合同在双方确认委托代理人的合法身份后,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本合同附(如有)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非一次性工(商)商购销合同,在合同效期内任意一次购销行为均受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束
2、本合同签定的产品数量及金额为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的全年供(需)数量及金额。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补货时,向乙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采购数量,供方根据采购数量在规
定的时间内将货送到需用方仓库或发运给需方。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发各执一份。自双发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曰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3篇 医药物流服务合同书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车配载方式发运,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互为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货物名称是国家准许承运的产品,甲方提供货物的一切准运手续。
二、货物装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正常到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3.1此次发运货物为 _________,总运输量为__________车,货物总重量为_________吨,运输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2结算方法为:货物到收货地后,乙方开有效的 增值税 运输发票到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必须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运输费用转入乙方账户,附账户明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货物运输前,甲方必须认真填写有关相关项目(收货人,发运件数,电话,收货地址)。
4.2.货物因本身质量及运输手续不全等问题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车辆到达甲方公司,货物装运由甲方负责。到达甲方到货地点,卸货由甲方或指定收货方负责。
4.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到达地址错误,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4.货物到达目的地,由甲、乙双方均派专人验收货物。
4.5.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后,甲方保证乙方车辆在交货时间之后,4小时之内卸完货物。超出时间具体等待费用由甲方或收货方自行负责。超出费用按照40元/人/小时(一般司机为两人)计算。
4.6.乙方严格按照包装标准装车,装车后乙方将对货物运输途中负全部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 交通事故 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7. 乙方按时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不能按时将货物运至地点,造成延误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8. 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如需要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费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4篇 医药采购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民法典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 经营许可证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① 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 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 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72小时内
②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__________
③ 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
6、验收
① 甲方根据药品专业 法规 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 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 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2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2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 转账支票 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 汇票 方式支付。
8、 违约责任
①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
③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15篇 医药企业网站建设技术开发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和要求
1.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2.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3.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域名_________个,_________元/年
2.主机空间_________空间,_________空间,_________空间,_________数据库空间,______个,_______带宽,_________元/年
3.网页_________页,模版生成/数据库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6.计数器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开发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将定金汇至乙方帐户。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对网站进行验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第五条资料提供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
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甲方应保证其委托制作的网站的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第六条协助义务
1.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3.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第七条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______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对于无理的要求和过激的言论伤害到人格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5)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6)网站制作完成。
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修改网站网页。
第八条售后服务
1.网站开通一年内免费修改主要页面(企业资料更新不计算在内),在不改版的前提下修改不超过20%;一年以后如需服务,每年收取网站总额25%维护费。
2.制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一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更新,培训时间为一天。
第九条委托人的使用
1.网站建成后,可以自行管理虚拟主机,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规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自行管理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3.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第十条知识产权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因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付款而造成违约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每逾______天按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按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提供非法图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上传非法图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篇 医药物流服务合同书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车配载方式发运,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互为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货物名称是国家准许承运的产品,甲方提供货物的一切准运手续。
二、货物装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正常到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3.1此次发运货物为_________,总运输量为__________车,货物总重量为_________吨,运输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2结算方法为:货物到收货地后,乙方开有效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到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必须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运输费用转入乙方账户,附账户明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货物运输前,甲方必须认真填写有关相关项目(收货人,发运件数,电话,收货地址)。
4.2.货物因本身质量及运输手续不全等问题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车辆到达甲方公司,货物装运由甲方负责。到达甲方到货地点,卸货由甲方或指定收货方负责。
4.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到达地址错误,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4.货物到达目的地,由甲、乙双方均派专人验收货物。
4.5.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后,甲方保证乙方车辆在交货时间之后,4小时之内卸完货物。超出时间具体等待费用由甲方或收货方自行负责。超出费用按照40元/人/小时(一般司机为两人)计算。
4.6.乙方严格按照包装标准装车,装车后乙方将对货物运输途中负全部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7.乙方按时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不能按时将货物运至地点,造成延误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8.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如需要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费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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