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厂房租赁合同书样书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江苏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 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 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 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7、 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租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18、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或承租方给予出租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9、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0.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 公司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公司厂房租赁合同书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5.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江苏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7、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租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18、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或承租方给予出租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9、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0.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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