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深圳市二手货车买卖合同书
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初次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驶证:□有(证号)□无
年检证明:□有(至年月)□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年月)□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年月)□无
交强险:□有(至年月)□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至年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无
车辆配置
燃料:;排量/缸径:;
缸数:;发动机功率:;
气囊:;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变速器形式:;
abs:□有□无
其他重要参数:
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未设定
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日内支付。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20%)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作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
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
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
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
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
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2篇 二手货车买卖合同书
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电话:
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备胎□千斤顶□钥匙()把
3、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58600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陆佰元整)。车辆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55000元。卖方及时将该车交付买方占用使用。剩余价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
2、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前(卖方交付车辆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负责。年月日时分以后(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买方负责。
3、协议签订后,卖方于年月日之前消违章、提供车辆所有手续便于买方正常过户,买方于此日之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过户。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卖方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在约定时间内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或是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在约定之时不能过户,则需向买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2、若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剩余价款的支付,则需向卖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五、补充条款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九、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年月日
卖方:(签章)
第3篇 二手货车出售合同书
售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中间人: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车主 的半挂解放货车,牌号 ,挂号 自愿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首次付 元,以后每月30日前付 元,依次类推,四个月付清。乙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扣留该车辆,停止运输。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辆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 年 月 日以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负责承担。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辆及车款。
六、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二手货车交易合同书
市场管理人: 下称甲方。
代表人:
进驻商户: 下称乙方。
根据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就乙方进驻甲方市场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管理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进驻甲方市场指定在 号铺位,面积合计约为 平方米,用途以经营二手车交易为限。
第二条
1、合同期自 年_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其中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12个月为推广使用期,甲方按元/㎡/月收取乙方的推广管理费,此费用半年交付制,签订此协议时需缴纳;
3、 年_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交费使用期,甲方按元/㎡/月的计算标准收取乙方的进驻管理费,半年交付制。
4、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管理费(推广费)不退。本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根据铺位的不同地理位置结合物价涨幅水平调整进驻管理费,另行公布;
5、合同结束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签权;
第三条 乙方除了交付合同第二条指明的进驻管理费用外。乙方还须缴纳押金,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使用费用、设施的担保:
1、每个铺位水电费押金人民币______元,每月水电费乙方须在接到水电费通知单十个工作日内交清。逾期将从押金中扣除水电费及相关标准的滞纳金,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的资金,恢复押金本数。拒绝补足的,甲方有权切断乙方的水电。
2、进驻每个商铺的配套设施管理合同履行押金人民币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场软、硬件设施损坏,或乙方因纠纷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市场设施的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回修复费用,乙方对扣除的费用在十日内补足以恢复押金本数。逾期未补足的按欠费处理。
3、乙方履行合同期满并交清水电费后,甲方退回乙方实际存留的押金;
4、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期满的,押金不退。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公平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的言行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对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并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市场的规划管控、功能区域的划分、车辆经营及服务管理。
6、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交易商铺)的维修保养;清洁管理;保安配制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1、签约后必须于一个月内进驻,逾期不进驻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押金(定金)不退。乙方不再享有管理费免交期的权利。
2、具备合法的进驻资格,与甲方签订诚信进驻承诺书,并亮证照经营。乙方只能经营二手车交易,如需要经营除上述业务,需要甲方书面同意。
3、 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 自行缴纳各项法定税费。
5、 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 本合同所指定的铺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履行期满乙方不续约的,须将铺位交还甲方,不得将铺位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将铺位转让给第三方的,由乙方从押金中替代第三方向甲方交付3000元转让手续费,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
7、 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8、 乙方必须自备车载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具,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禁止在场内使用明火炉灶煮食。如有违反,甲方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仍不接受整改的,终止合同履行。
9、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市场形象,并遵守市场治安及经营秩序,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不准追拉顾客,强买强卖,不准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损害市场形象。
10、 本合同所指定的铺位以外为市场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乙方不得在通道上设置障碍物、洗车;停车超过30分钟的客户必须到公共停车位停放;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客户车辆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的,甲方按每台每天20元收取停车费;乙方对市场公共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放置车辆转让信息牌。甲方实施商户卫生“门前三包”,乙方要自负门前道路中线以内的环境卫生,不得把垃圾泥沙冲、扫到道路上,禁止在道路上倾倒垃圾。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情形。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多次通知未改正的。
3、 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将场地擅自转租的。
5、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合二手车交易进驻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地震、海啸、场外爆炸波及、汽车自燃等)造成乙方进驻车辆损毁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场地交还
合同履行期满未能续约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履行后七日内将进驻使用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适用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所搭建的办公室、不可移动的构建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卸、损坏。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方式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守法经营、服从管理的乙方享有优先续驻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交清约定款项之日生效履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或签字): 乙 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