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村房屋建筑完工合同
2023农村房屋建筑完工甲方(以下称业主):
乙方(以下称承包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
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
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第2篇 农村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测绘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项目
测绘项目内容:房屋建筑面积测绘
测绘项目名称:
测绘项目地址:
第二条 项目的类别
□预测绘 □实测绘(在□内打√选择)。
第三条 测绘资质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 。
第四条 测绘项目执行技术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房产图图式》()、《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等。
除上述标准外,由设区的市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述标准制定的相关规定也可作为依据(与上述标准抵触的规定除外)。
第五条 测绘项目费用
(一)测绘费用执行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类别、估算面积及预算价款表。
序
号测绘
类别单价估算
面积预算价款合计(元)备注
1预测绘住宅用房 元/㎡
非住宅用房 元/㎡
2实测绘住宅用房 元/㎡
非住宅用房 元/㎡
预算总价款 元。
注:测绘项目价款按照实际测绘总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三)结算方式。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预算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测绘项目成果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预付款后据实结算的全部价款。
其他付款方式:
。
第六条 测绘期限
双方约定本测绘项目工期开始日为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成果书后日内出具签收凭证。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于工期开始日前,向乙方提供与测绘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在□内打√选择),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测绘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于日内补齐或改正:
□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使用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经审查批准的人防红线图;
□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
□地名证明;
□其他:
。
(二)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三)甲方应当密切配合乙方的测绘工作,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绘要求,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测绘要求,应于收到资料起 日内通知甲方。
(二)乙方应独立完成测绘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测绘。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四)消费者对乙方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有异议时,乙方有解释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约定的测绘项目资料、文件或资料、文件不齐全或有错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测绘项目的,测绘项目完成期限顺延。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测绘的,乙方也可选择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 日仍未交付有关款项,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前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尚未实施测绘作业的,应支付乙方合同约定测绘预算总价款的%的违约金;乙方已开始实施测绘作业,完成了测绘项目工作量在50%以内的(含50%),应支付乙方测绘项目预算总价款的50%;乙方已完成测绘项目工作总量50%以上的,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测绘项目工作量支付价款。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测绘,如未造成损失,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测绘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测绘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如未造成损失,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三)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测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预算总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 日,仍未交付测绘成果,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测绘成果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预算总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
(四)非甲方提供资料不实原因,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有关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限期改正,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以下方式赔偿: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委托人(甲方)(章): 受托人(乙方)(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3篇 农村房屋建筑施工合同书
甲方(以下称业主):乙方(以下称承包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
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
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住所:住所:
第4篇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
甲方(以下称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_______人民币元.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_______%,第二层完工后支付_______%,工程竣工以后支付__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_______%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整个工程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手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手印)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农村房屋建筑承包合同书
房屋建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施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宅基地住宅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设工期工程建设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如下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进度:
卸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动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梁: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工程延期不能实现预定建设进度的,乙方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三、甲方职责根据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时提供水泥、钢筋、砖头、沙子等所需建筑材料,以保证乙方按约定的工期顺利施工,乙方可在材料购买质量和价格上作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职责乙方自带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搅拌机、震动器、脚手架、混凝土搅拌机等一切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一)承包范围:
1、房屋主体工程从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等起直至屋顶封顶(包括阳台、楼梯、窗户、化粪池等必须部分),均由乙方负责施工。浇地板、各层层面等需按规定使用振动器。
2、乙方施工范围除房屋主体结构外,还须负责以下内容:
(1)水、电、煤气等管道、线路铺设和相应配套设施(水电工部分)
(2)外墙、厨房、卫生间、房顶等部位做防水层
(3)地板铺瓷砖或花岗石、卫生间装修等贴瓷工程
(4)其他房屋附属设施楼梯栏杆、阳台石膏条的安装
(5)其它需安装设备,如卖方安装由其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安装
(二)工程质量要求:
1、砌墙平面平整垂直墙角,顶角垂直,砂浆饱满,浇灌平整、牢实,粉墙光滑平整,墙砖、地砖平实、整齐,缝隙合理,做钢筋、绑钢筋符合图纸要求。内墙水泥糊一层、外墙糊二层。
2、电路按图纸施工,布置合理规范、安全;开关、插座布置合理,能正常使用。
3、水管、排水管道按图纸设计或甲方要求施工。以上工程质量如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检查、验收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于工程建设完工后一个月内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计算方式房屋主体工程从起砖时开始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承包费元计算。施工内容包括第四条“承包范围”中的第1项除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外的部分和第2项中的第(1)、(2)、(4)、(5)。计算方法为:一楼按实际建筑面积测量,测量从外墙的中间线开始量起;二楼按一楼测量面积加上阳台面积计算。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的工时费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贴瓷部分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工程款采取后结方式,房屋施工至上梁顺利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30%,完工三个月后经检验房屋质量确无问题的支付余下的20%。
八、质量保证义务乙方要保证所建房屋质量可靠,如因乙方施工原因致使房屋在一年内出现漏水、裂缝等轻度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一年内免费。如在年内因施工原因出现地基下陷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偿予以返工、改建。
九、安全责任乙方必须认真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自带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爱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费。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更改。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尚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秉着友好的原则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20xx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万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第7篇 农村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帮甲方拟建一座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农村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石头、钢材、管道等建筑材料。还要负责路通、水通、电通,水电费由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2—3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基础石要求高不低于90厘米,宽80厘米,圈梁高30厘米。房屋底层高3.6米,第二层高3.4米,板面厚需浇铸13厘米,墙面地平做到垂直平滑,地平面无积水。
2、底层地面磨和走廊过道磨石子。其余用地板砖。屋面用水泥清光。墙面要求粉仿瓷顶角有线条。
3、底层楼梯间设有卫生间,卫生间空间高度不得低于2米。二至三楼楼梯间有卫生间,二楼有个标间设有卫生间,共设卫生间个。每格房间要求至少有两个插座开关,要求全部浇铸完后才安装电路电灯,
4、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甲方需要和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理。重要施工过程:_________________如浇铸地脚、圈梁前须经甲方查看后方能施工。
5、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不按甲方要求施工,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6、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扣除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7、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扣5%作为质量保证金,房屋建成满一年后,若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才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再付给乙方。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梯及出缘按建筑面积的%计算。
2、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初预付一万元,第二次付款在房屋浇铸完第一层时付一万,第三次全部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15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协商完善。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第8篇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部分细节请与当地建过房的人商讨……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 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第9篇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 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 天,提前 %。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责任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问题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 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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