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借款合同范本(含担保人)
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 证人 :
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今借款人 因家庭生活经营需要向贷款人 借款人民币(大写) (¥ 元),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期内利息月利率为 % ,借款人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归还贷款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清,则按月利率 % 计付逾期利息。因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 、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应由借款人承担。
二、保证人 承诺对借款人上述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三、因本借款合同纠纷引起诉讼的,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借款人、保证人确认如下地址为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1. 借款人确认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2. 保证人确认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四、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记得摁手印)
贷款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收条
今收到贷款人 按借款合同约定以 (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的借款人民币(大写) (¥ 元),特立此据为证。
借款人:
年 月 日
保证人:
年 月 日
第2篇 民间借款合同【含担保人】
民间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gdht080
甲方(出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 号:
住所地 /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乙方(借款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丙方( 担保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第一条 乙方因 ,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
二、借款金额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三、借款期限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月,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 收条 )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借款利息
第四条 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1%,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 欠款 金额的万分之五加收 违约金 。
五、还款方式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第六条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七条 除上述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二) 微信转账;(三)现金支付。
六、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
七、保证条款
第九条 乙方自愿用 作 抵押 ,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请求拍卖抵押物优先收回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 抵押权 消灭。
第十条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 赔偿金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 、 律师 费、差旅费等)。
八、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还款,经甲方书面告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还款的,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的 1‰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第十二条 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 解除合同 。
第十三条 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十四条 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十七条 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各方还 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十一、附则
第十九条 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 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 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 诉讼 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各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 /(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捺印) /(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捺印) /(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3篇 借款合同(三方合同,含担保人)
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今借款人因家庭生活经营需要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期内利息月利率为%,借款人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归还贷款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清,则按月利率%计付逾期利息。 因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应由借款人承担。
二、保证人承诺对借款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三、因本借款合同纠纷引起诉讼的,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借款人、保证人确认如下地址为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1. 借款人确认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2. 保证人确认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四、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记得摁手印)
贷款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收条
今收到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的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特立此据为证。
借款人:
年 月 日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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