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上海市二手房委托买卖合同
2023上海市二手房委托买卖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二手房委托房产中介买卖合同书
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办理过房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完过房手续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以延长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购的赔偿责任若乙方毁约,则所付定金在赔偿给甲方。
4、甲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售的赔偿责任若甲方毁约,则双倍赔偿定金给乙方。
第七条其它责任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款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二手房委托买卖合同书
客户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公开公正”的原则,就购买事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特订立本协议。合同双方都必需严格按《民法典》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购买事宜提供相关资料与服务;直至甲方委托事宜合同签署成功。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事项;物业主题内容联络、物业现状说明、商务性协调洽谈、协助签署合同、协助处置甲方本物业委托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委托要求
按“委托事项”要求,乙方为甲方落实本合同物业“委托事项”的专项服务。并按落实的细则、情况、内容处理意见随时向甲方通报和开展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安排由甲方、物业业主及本物业有关联的参与人员进行专项洽谈。使本物业操作过程规范化。
委托期限为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作为中介服务费。在甲方与物业业主确认签定《购买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即人民币元整。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委托事项、甲方与物业业主方(权属方)就本物业最终购买过户时之日(同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即人民币元整。如果最终甲方未能与物业业主进行最终的房屋购买,交易未成功,乙方必须无理由退还中介服务费给甲方,之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由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以转账票据为凭证。或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五条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日起,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合同则无效;并在此后成为履行本物业、本协议的不可撤销之文件;在本协议第四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协议效力则自动解除。
4、本协议如与之前双方签定的协议有冲突时,与本协议为准。
5、附注事项:
客户方(甲方):__________中介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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