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板栗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农作物种子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品种、数量、预付款、区域(单位:袋,元)(详见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品种、数量完全按照乙方的意愿且经乙方深思熟虑后而确定,以上预付款、保证金由乙方自愿缴纳,预付款在提货时冲抵货款,保证金不得抵作货款。在本协议有效期满时,甲方应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但乙方同意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以酌情少退或不退给乙方保证金。
(一)、向本协议约定区域外批发、零售本协议约定的种子。
(二)、协议生效后,因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三)、擅自转让经销权的。
(四)、未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种子价格的。
(五)、未完成承诺销售任务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除外)。
预付款、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年月日前。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缴纳预付款或保证金,甲方有权将以上品种在以上区域另外确定经销商,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害并赔偿责任。
二、乙方必须取得销售杂交种子的合法资质,自行负责相关品种在其区域的市场准入工作,同时乙方只能在以上品种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且公告的适宜种植区域并经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销售,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种子在上述限定区域范围之外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取消其区域销售资格,因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种子质量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后对该批种子的质量及时检测。销售过程中,乙方不得再次分装,零售时需拆零的,其质量由零售商负责。因自然灾害和特殊气候、土壤缺素、栽培技术应用不当、储藏保管不善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种子质量发生争议,最终认定以该批种子随机抽取的封存样品委托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种子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甲方按照乙方意愿无偿或有偿提供的后续示范品种,甲方仅对种子质量负责,其它风险概不负责。
四、提货及结算原则:
按照《成都农之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当年度营销政策》执行,提货时间由甲方提前十日通知,交货地点为甲方或甲方指定仓库,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退货原则:
(一)在甲方规定时间(根据各地不同的销售季节及销售情况提前十天另行通知)内未销售完的种子只要包装完好无损、种子未受潮、无混杂的整件种子可退货。其退货数量在总进货数量的10%(提货前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以内,甲方不收拆包费其退货数量超过进货数量10%时,其超过部分公司向经销商收取拆包及越夏费用(水稻品种按1.50元/kg收取,玉米品种按1.00元/kg收取,油菜品种按0.50元/袋收取)。
(二)退货时必须将品种、数量、货运部及联系方式,通知或传真到公司仓储物流部或市场营销部,以便及时查收,否则造成未收到退货的损失由经销商承担。退货运费(含甲方为乙方垫付托运费、搬运费、中转运费等)由乙方承担。退货时严禁一件种子里有不同品种的混装,若经查实,按200元/件收取混杂种子退货费。
六、市场窜货、乱价处理措施:发现乙方窜货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双方确认。若不到现场处理视为默认,公司将保留窜货相关证据,并按照《____________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当年度窜货、乱价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在销售种子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好经营档案,并督促网络内的零售商按规定填写好经营档案,在种子销售结束后30天内将种子销售档案送甲方备案,否则,如发生种子质量争议等一切后果自负。
八、乙方应当积极承担公司在当地进行的新品种试验、示范,每年要亲自抓1-2个示范点,获得较为科学、准确、真实的品种表现资料,为公司制定品种推广计划提供决策依据。甲方对乙方的推广能力和服务能力要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较差的有权做出调整。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协议种子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签订销售协议。本协议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第2篇 板栗树种子买卖合同
2023板栗树种子买卖购货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品种:板栗树种子
规格:_________
质量备注:该价格涵盖该产品的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
1、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打包严密不散不裂,亦做封底处理;
2、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主干侧枝无明显擦伤无折枝:
3、有主干灌木干高40-60公分,丛生灌木不少于5分枝.少于8分枝,宿根花卉三芽以上;
4、灌木不秃腿,冠幅25-30公分;
5、运输中应采用避荫网覆盖,保持水分。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按规范,用无纺布或草绳包装由供货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货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第()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在付清。
第六条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同前技术及质量要求,
2、对于验收中不合格苗木不予计量由乙方承担,经项目部联签字后则为合格苗木。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在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费用。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苗木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合同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不予于付款。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法律仲裁。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_______份,乙方持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盖章):____________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第3篇 板栗订购买卖合同
2023板栗订购买卖甲方: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农作物种子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品种、数量、预付款、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品种、数量完全按照乙方的意愿且经乙方深思熟虑后而确定,以上预付款、保证金由乙方自愿缴纳,预付款在提货时冲抵货款,保证金不得抵作货款。在本协议有效期满时,甲方应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但乙方同意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以酌情少退或不退给乙方保证金。、向本协议约定区域外批发、零售本协议约定的种子。、协议生效后,因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擅自转让经销权的。、未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种子价格的。、未完成承诺销售任务的。预付款、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年月日前。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缴纳预付款或保证金,甲方有权将以上品种在以上区域另外确定经销商,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害并赔偿责任。
二、乙方必须取得销售杂交种子的合法资质,自行负责相关品种在其区域的市场准入工作,同时乙方只能在以上品种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且公告的适宜种植区域并经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销售,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种子在上述限定区域范围之外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取消其区域销售资格,因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种子质量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后对该批种子的质量及时检测。销售过程中,乙方不得再次分装,零售时需拆零的,其质量由零售商负责。因自然灾害和特殊气候、土壤缺素、栽培技术应用不当、储藏保管不善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种子质量发生争议,最终认定以该批种子随机抽取的封存样品委托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种子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甲方按照乙方意愿无偿或有偿提供的后续示范品种,甲方仅对种子质量负责,其它风险概不负责。
四、提货及结算原则:按照《成都农之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当年度营销政策》执行,提货时间由甲方提前十日通知,交货地点为甲方或甲方指定仓库,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退货原则: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销售完的种子只要包装完好无损、种子未受潮、无混杂的整件种子可退货。其退货数量在总进货数量的10%以内,甲方不收拆包费其退货数量超过进货数量10%时,其超过部分公司向经销商收取拆包及越夏费用。退货时必须将品种、数量、货运部及联系方式,通知或传真到公司仓储物流部或市场营销部,以便及时查收,否则造成未收到退货的损失由经销商承担。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退货时严禁一件种子里有不同品种的混装,若经查实,按200元/件收取混杂种子退货费。
六、市场窜货、乱价处理措施:发现乙方窜货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双方确认。若不到现场处理视为默认,公司将保留窜货相关证据,并按照《____________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当年度窜货、乱价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在销售种子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好经营档案,并督促网络内的零售商按规定填写好经营档案,在种子销售结束后30天内将种子销售档案送甲方备案,否则,如发生种子质量争议等一切后果自负。
八、乙方应当积极承担公司在当地进行的新品种试验、示范,每年要亲自抓1-2个示范点,获得较为科学、准确、真实的品种表现资料,为公司制定品种推广计划提供决策依据。甲方对乙方的推广能力和服务能力要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较差的有权做出调整。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协议种子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签订销售协议。
本协议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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