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业律师助理聘用合同
2023商业律师助理聘用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律师助理聘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绝于: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律师助理管理的规定,就聘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第二条聘任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任期的要求:遵守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和律师从业守则,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接受甲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接受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以及代书等业务方面的指导训练。
第四条计酬方式: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业务水平、能力实绩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不得无故拖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解除合同的善后处理: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决定及理由;
2、合同解除之后,甲方将乙方应得的报酬及时清结给乙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做好移交工作。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8.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
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9.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2.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2.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2.1.2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峻、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7.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7.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7.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报主管机关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2篇 商业顾问聘用合同范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第3篇 商业管理职工聘用合同
2023商业管理职工聘用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工作)。
第一条聘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工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超过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条第2项的情形需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终止。
第六条除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所述解除协议的情形外,甲乙双方若需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由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同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八条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九条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寄送相关文件、通知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对方可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十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订的所有用人合同、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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