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施工工程 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 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 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 合同履行 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 委托合同 ,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 法定节假日 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 知识产权 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身份证 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 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 承包合同 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 合同当事人 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第2篇 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书
我单位楼新建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报经省(市)招标办批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及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地点:
1.3计划批准机关:
1.4勘测单位:市建筑设计院,级别甲级
1.5设计单位:市建筑设计院,级别甲级
1.6招标代理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级别乙级。
1.7资金来源:自筹,已到位资金15万元
1.8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1.9工程结构概况
本工程类别为四类土建,安装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层数为三层.总高度7.2米,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
1.10工程建筑概况:外墙:水泥砂浆面上刷墙漆;窗:铝合金推拉(平开)窗;内墙:混合砂浆上刷外墙涂料;门:一层外门为防盗门,其他为榉木板门;屋面防水:刚性与柔性防水结合。
1.11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商住楼。
1.12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资料齐全。
1.13施工现场四通一平情况(包括地理、气象、地形、地质、水文、水源、供电、物源、通讯、交通运输及可供利用的旧建筑物等情况)
1.1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特定材料设备,以及对防水、防腐、防污染、地下、水下特殊工程施工的要求。(无)
1.15大中型工业、公共建设项目用电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高中楼装饰装修工程,另列工程量清单;(无)
2.招投标有关事宜
2.1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下列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⑩项中的第②③项内容。
①大型土石方工程,
②基础施工
③土建工程
④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
⑤设备安装工程
⑥装饰工程(系指二次装修工程)
⑦采暖、通风、电视、电话、除尘工程
⑧附属建筑物工程
⑨构筑物工程
⑩拆迁、四通一平工程。
2.2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中标造价,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否则取消该单位对该工程的中标资格,由建设单位报经省(市)招标办批准后从未中标单位中选定一单位承包。
2.3投标报价:
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建筑市场行情,以及各施工企业自身承受能力报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
工程量清单数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编制;
工程量清单工、料、机计价参考x市建设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和市场调查价格信息;
工程量清单计费参考x省公布的建设工程取费率,各企业报价按自身实力确定。
2.4工期与质量要求
2.4.1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在某些方面00x年x月x日开工,总工期按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确定。要求投标单位按定额工期适当提前的原则自行确定投标工期,并具体明确投标工期日历天数。
2.4.2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竣工时必须达到优良工程质量标准;为了达到目的优良工程标准,中标单位必须委派ⅱ级以上项目经理任项目负责人,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技术负责人(或具有5-8年以上施工经验的人员或助理工程师任技术负责人,具有5-8年以上施工经历的人员(或类似具备工程施工经历的人)任施工员。
2.5投标须知
2.5.1关于投标书的编制与投送
2.5.1.1标书必须具备下列内容;投标书一式三份,商务标一正本二副本,技术标不分正副本。
(1)封面: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法宝代表姓名、填报日期。
(2)投标书目录
(3)投标书汇总表,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4)投标书综合说明:包括:
①投标书编制依据;
②投标报价依据,优惠条件及各项费用计算说明;
③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等级、职工人数、经济技术、管理人员、资产资金、技术设备、施工经历、近两年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④对招标书有关要求的答复及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投标报价:以工程总报价为准(大写)
(6)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①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
③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工期的主要措施。
④选用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进出场计划。
⑤劳动力需用量及进出场计划。
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图
⑦其他需要说明的施工技术问题等。
(7)施工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安全员、资料员及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2.5.1.2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书和设计图纸、资料认真编制招标书,密封后于20xx年x月x日上午8:00-8:30时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集中包装贴上密封条,并经各招标单位代表在密封处签名后,交由招标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按机密文件保存。
2.5.2关于招标答疑与现场查勘。
2.5.2.1本工程于x月x日9:00时,招标单位在现场组织现场查勘。
2.5.2.2本工程于x月x日15:00时,在招标单位进行招标答疑。请各投标单位对招标书和施工图中不清楚的问题,统一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2.5.3关于招标答疑与现场查勘
2.5.3.1评标组织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邀请的经济、技术专家、其他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招标办、公证部门及招标单位的监察部门的代表负责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2.5.3.2开标时间
本工程定于200x年x月x日10:00时在x市招标交易中心开标,请各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不超过3人)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也不得无故中途退场。
2.5.3.3评标原则
在评标中坚持平等、自主、客观、公正和注重信誉的原则,力求标价合理,工期适当,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方案可行。
2.5.3.4评分原则及毫不相干办法
本工程采用x市招标文件中的计分评标办法,对报价(或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与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后评分,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总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如有两个单位并列第一的,以投标报价得分者为中标单位。
2.5.4关于无效标书的规定
2.5.4.1标书逾期送达。
2.5.4.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5.4.3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5.4.4投标书未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2.5.4.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5.5关于投标纪律
参加本工程的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下列纪律规定。
2.5.5.1不得哄抬标价、不准串通投标。
2.5.5.2不得虚报企业资质等级及其他有关资料情况。
2.5.5.3不得与招标方有关人员勾结,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
2.5.5.4不得扰乱招标会场秩序。
2.5.5.5招标单位人员和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作为投标单位的代理人参与投票活动。
2.5.5.6本工程招标投标整个活动中,各有关人员必须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更不得有行贿、索贿行为。
凡有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严格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5.6.其他事宜
2.5.6.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书和其他有关资料,应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投标单位在投标书送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退回;中标单位交纳的保证金于签定合同后七日内退回;投票单位在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后退出投标活动的;中标后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5.6.2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七天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其合同条款应根据招标书、中标单位投标书的内容及有关规定,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5.6.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费用自理,无论中标与否,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3.合同主要条款
4.本招标书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单位:
第3篇 屋建筑施工工程招标书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行业: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内容:_____________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____颁发了土地证, 项目业主为____________,建设资金来自____% , 招标人为__________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项目的性质:房屋建筑施工工程。
2、工程规模: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
3、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优良等级。
4、工程建设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作内容点这里报名(需要身份认证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申请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同类工程界定
(如: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在________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____________等)
五、资格预审办法
1、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六、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报名信息。投标申请人可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临沂万豪置业有限公司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的注明 仁恒公寓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字样。
七、投标报名截止
1投标人提交的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 逾期提交的报名信息,本公司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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