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________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村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正规厂房出租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 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 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 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 合同生效 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租赁 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 房屋租赁 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 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 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 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 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 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 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 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 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 合同终止 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 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 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 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 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 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 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 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深圳 市法规以及 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 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 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 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 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 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 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 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 保证书 ,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 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 承担连带责任 。在乙方终止 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 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 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 面通知乙方交纳 欠款 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 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 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 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 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 租人的财产)并在 解除合同 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 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 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 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 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 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 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 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 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 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 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 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 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 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 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 印花税 、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 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 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 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 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 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 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管辖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 代理 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第3篇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元正(大写:元整)。
第四条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____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____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村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签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方证明人:________(盖印)
第4篇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书通用版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 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 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 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 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 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 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 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 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 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 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 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 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 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 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 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 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 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 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 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 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 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 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 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 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 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 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 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 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 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 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 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 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 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 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 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 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 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 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 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 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 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 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 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 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 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 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 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 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 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 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 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 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 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 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 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第5篇 正规厂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 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 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签合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6篇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样书
出租方: 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 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签合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方证明人: ________(盖印)
第7篇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地、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属第_____层,租赁建筑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双方在合同生效时进行现场确认。厂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甲方对该厂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凭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__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未按期归还房屋,甲方可选择停止供应水、电和蒸汽的方法,促使乙方中止生产经营活动来履行合同;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年租金_________元。租金由合同的第三年开始每年按照_________%递增。本合同租金金额为甲方收取的净租金,与租金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缴纳税金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具房屋租金发票。
2.首期租金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第一年的%,六个月后支付剩余%。第二年起乙方房租需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一年一付,于届期的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逾期由乙方承担日%的滞纳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蒸汽等费用及损耗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折算方式见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在每月规定之日前付清。逾期由乙方承担日1%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共用电梯所产生的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由电梯的使用者共同分摊。
3.所有乙方使用的、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在每月前付清。
五、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及甲方免责条款。
1.乙方在签订租房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甲方所出租的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章作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录用、聘用的各类生产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主招聘录用,乙方须严格遵守国有劳动部门有关劳动保障、工薪、社保、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足额全面、及时地为其员工提供相关保障,如乙方未能按国家及开发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违法使用相关人员,其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守法经营,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达标、排放达标。如乙方违法经营,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当前各项性状良好,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2.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按规定须前置审批的,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满和归还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厂房内所有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财产和设施,无法搬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或搬离,但该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的财物或设施,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的弃置物,甲方可随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协议期满归还厂房时,乙方应保证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如在取得甲方谅解或同意的情况下,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因恢复现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的现场管理
1.为规范管理,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办理进出登记手续,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和装卸。
2.为搞好厂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乙方厂房范围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生活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每月承担给甲方垃圾清运费及现场管理费伍佰元整,该款在支付房屋租金的同时付清。生产垃圾的堆放和清运由乙方自行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保护好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的性状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乙方人员违反相关条例,构成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环保约定
1.乙方使用的助剂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厂家的助剂,不可使用会影响甲方污水处理的原料,尤其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含磷、高氮助剂。对产生特别污水的设备征收专项污水处理费用。
2.乙方在取得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书之前,厂区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危化品。
3.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染料或者助剂。
4.乙方排出的污水中不能有固体杂质或者垃圾(比如果壳烟头等,这些物品会阻塞污水管道,会引起严重后果)。
5.乙方需要无条件同意甲方在环保和污水处理上任何合理要求,配合甲方污水处理的工作。
6.废气不准直排必须经过过滤后达到环保要求才可排放。
7.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8.以上约定,如果乙方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少量工业废水的排放,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排放管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由乙方负责。
十、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非法活动,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装修方案在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和装修活动,否则因乙方擅自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拖欠情况,甲方收取乙方欠费金额每天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可以终止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一月,甲方可以停止供应水、电、蒸汽,直至乙方付清费用为止。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7.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蒸汽的接入端口和接入方式,同意在乙方在接入端安装独立的开关和计量表,但从接入端口到乙方所在地位置及用于接入相关的计量表、管线、开关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水、电、蒸汽的使用量按甲乙双方另行签约规定的用量使用。
十一、特殊规定条款
1.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生产的,涉及到政府赔偿内容的,其中与承租人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补偿归乙方主张和享有。与土地和房产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主张和享有。乙方的请求权从属于甲方,在提出主张时由乙方主张,委托甲方代理,但乙方有知情权,且甲方不得侵占属于乙方和利益。
十二、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一方因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对方三个租金。如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水、电、蒸汽、及物业费用计算方式:
用水计费方式:水费组成,自来水厂收取的自来水费,开发区收取的纳管排污费、以及工厂自己污水处理维护成本费,特殊设备加收特别污水处理费。排污许可指标由甲方负责购买,使用人根据排污总量分摊一定比率的费用。
用电计费方式:电费计算以类峰谷为电为依据计算,加上变压器无功损耗容量值,以及按照实际使用比例分摊,甲方每度加收一角用于分摊变压器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用气计费方式:按热电厂给予的单价计算实际使用量,并且按照用气量分摊蒸汽损耗。甲方每吉焦征收三元用于分摊蒸汽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物业收费每月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元,安保费元,保洁费元,职工车库充电费元,其他管线、绿化等维护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地、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属第_____层,租赁建筑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双方在合同生效时进行现场确认。厂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甲方对该厂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凭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__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未按期归还房屋,甲方可选择停止供应水、电和蒸汽的方法,促使乙方中止生产经营活动来履行合同;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年租金_________元。租金由合同的第三年开始每年按照_________%递增。本合同租金金额为甲方收取的净租金,与租金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缴纳税金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具房屋租金发票。
2.首期租金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第一年的%,六个月后支付剩余%。第二年起乙方房租需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一年一付,于届期的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逾期由乙方承担日%的滞纳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蒸汽等费用及损耗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折算方式见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在每月规定之日前付清。逾期由乙方承担日1%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共用电梯所产生的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由电梯的使用者共同分摊。
3.所有乙方使用的、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在每月前付清。
五、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及甲方免责条款。
1.乙方在签订租房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甲方所出租的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章作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录用、聘用的各类生产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主招聘录用,乙方须严格遵守国有劳动部门有关劳动保障、工薪、社保、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足额全面、及时地为其员工提供相关保障,如乙方未能按国家及开发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违法使用相关人员,其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守法经营,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达标、排放达标。如乙方违法经营,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当前各项性状良好,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2.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按规定须前置审批的,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满和归还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厂房内所有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财产和设施,无法搬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或搬离,但该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的财物或设施,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的弃置物,甲方可随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协议期满归还厂房时,乙方应保证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如在取得甲方谅解或同意的情况下,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因恢复现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的现场管理
1.为规范管理,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办理进出登记手续,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和装卸。
2.为搞好厂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乙方厂房范围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生活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每月承担给甲方垃圾清运费及现场管理费伍佰元整,该款在支付房屋租金的同时付清。生产垃圾的堆放和清运由乙方自行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保护好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的性状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乙方人员违反相关条例,构成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环保约定
1.乙方使用的助剂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厂家的助剂,不可使用会影响甲方污水处理的原料,尤其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含磷、高氮助剂。对产生特别污水的设备征收专项污水处理费用。
2.乙方在取得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书之前,厂区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危化品。
3.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染料或者助剂。
4.乙方排出的污水中不能有固体杂质或者垃圾(比如果壳烟头等,这些物品会阻塞污水管道,会引起严重后果)。
5.乙方需要无条件同意甲方在环保和污水处理上任何合理要求,配合甲方污水处理的工作。
6.废气不准直排必须经过过滤后达到环保要求才可排放。
7.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8.以上约定,如果乙方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少量工业废水的排放,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排放管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由乙方负责。
十、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非法活动,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装修方案在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和装修活动,否则因乙方擅自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拖欠情况,甲方收取乙方欠费金额每天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可以终止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一月,甲方可以停止供应水、电、蒸汽,直至乙方付清费用为止。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7.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蒸汽的接入端口和接入方式,同意在乙方在接入端安装独立的开关和计量表,但从接入端口到乙方所在地位置及用于接入相关的计量表、管线、开关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水、电、蒸汽的使用量按甲乙双方另行签约规定的用量使用。
十一、特殊规定条款
1.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生产的,涉及到政府赔偿内容的,其中与承租人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补偿归乙方主张和享有。与土地和房产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主张和享有。乙方的请求权从属于甲方,在提出主张时由乙方主张,委托甲方代理,但乙方有知情权,且甲方不得侵占属于乙方和利益。
十二、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一方因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对方三个租金。如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水、电、蒸汽、及物业费用计算方式:
用水计费方式:水费组成,自来水厂收取的自来水费,开发区收取的纳管排污费、以及工厂自己污水处理维护成本费,特殊设备加收特别污水处理费。排污许可指标由甲方负责购买,使用人根据排污总量分摊一定比率的费用。
用电计费方式:电费计算以类峰谷为电为依据计算,加上变压器无功损耗容量值,以及按照实际使用比例分摊,甲方每度加收一角用于分摊变压器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用气计费方式:按热电厂给予的单价计算实际使用量,并且按照用气量分摊蒸汽损耗。甲方每吉焦征收三元用于分摊蒸汽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物业收费每月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元,安保费元,保洁费元,职工车库充电费元,其他管线、绿化等维护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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