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个人房屋院落租赁合同
根据相关发啦,对于房屋院落租赁合同如下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滑县新区新城小区内自己所有的院落一所及两层楼房租赁与乙方作为超市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3年4月3日起到2016年4月2日止。
三、租赁费为每年16000元,三年共计48000元,分三次交纳,第一次于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支付租赁费20000元;第二次于2014年4月1日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租赁费12000元;第三次于2015年4月1日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租赁费16000元.
四、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院落;乙方在交纳过当年租赁费后单方终止合同的,当年租赁费不予退还,乙方也不得请求返还。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滑县新区政府政策禁止在小区内经商的,如发生在交纳租赁费当年六月份前,则甲方退还下半年租赁费;如发生在六月份后则不予退还,风险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租赁房屋交付前应安装上四个室内门及卫生间的必需用具。
六、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安全、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按同等质量予以更新或照价赔偿。
七、乙方租赁经营期间不得转租他人,并应保证合法经营,相关水、电、税、费等支出应及时承担支付,不得对甲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八、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及时搬出全部物品,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九、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律师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第2篇 房屋院落租赁合同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位于的房屋间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并依照协商内容制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以上房屋每月租金为元,乙方需一次性提前(即下个租赁期开始前的月末____日)缴纳个月的房屋租金共计元(大写),方可入住。
二、乙方租赁甲方的房屋开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乙方入住日期算起,一年内甲方不得调高租金。
三、每户须按水表显示每月主动缴纳水费,无水表租户按每月元水费收缴。
四、每户须按月缴纳电费,电费执行标准为每度元,每月____日抄表并收缴电费。
五、房屋租赁押金元(大写),待房屋租赁协议解除后,全部或部分返还乙方。拖欠水费、电费和未按时提前通知甲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的房屋闲置的租金损失,将由押金支付。如押金被扣除,乙方须在3天内补齐押金,否则此房屋租赁协议自行终止。
六、如乙方不打算继续租住,须提前15天以上通知甲方,如果不及时通知,造成房屋闲置租金损失的,甲方可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待新户入住后,多退少补。
七、乙方需主动保持环境卫生,保证门前清洁,无杂物。生活垃圾须在指定垃圾回收点倾倒,不得乱扔乱倒。
八、公共卫生的保持,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值日周期以月为单位。公共卫生包括:卫生间、下水道,负责值日的住户监督其他住户不得倾倒可能会堵塞管道的污水等杂物。
九、房屋及物品如有损坏和丢失,乙方须照价赔偿甲方。
十、乙方按以上商定的协议,按时缴纳各种费用,甲方为乙方开具收据或收条作为凭据,并在凭据上签字,乙方需妥善保管。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中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租赁房屋院落合同
2022租赁房屋院落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滑县新区新城小区内自己所有的院落一所及两层楼房租赁与乙方作为超市经营使用。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为每年元,三年共计元,分三次交纳,第一次于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支付租赁费元;第二次于年月日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租赁费元;第三次于年月日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租赁费元.
四、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院落;乙方在交纳过当年租赁费后单方终止合同的,当年租赁费不予退还,乙方也不得请求返还。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滑县新区政府政策禁止在小区内经商的,如发生在交纳租赁费当年六月份前,则甲方退还下半年租赁费;如发生在六月份后则不予退还,风险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租赁房屋交付前应安装上四个室内门及卫生间的必需用具。
六、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安全、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按同等质量予以更新或照价赔偿。
七、乙方租赁经营期间不得转租他人,并应保证合法经营,相关水、电、税、费等支出应及时承担支付,不得对甲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八、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及时搬出全部物品,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九、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律师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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