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建筑公司日常管理细则
建筑公司日常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公司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经理模式管理,促进公司进入良性轨道发展壮大,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保证持续经营,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管理制度大纲:
1.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1.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1.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1.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1.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爱岗敬业,团结互助; 精通业务,求实创新。
第二章 办公用品 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节约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 成本消耗。
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办公用品有关领用事宜规定如下: 办公用品采购:
2.1公司日常所用办公用品,应由确定人员统一采购,经批准购买专属办公用品或工具应由办公室派员陪同。
2.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应按“购物申请清单”中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办公室审查待办。
2.3办公室应将“购物申请单”汇总分类,依据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报批。
除生产急需用品外,应集中办理采购,不得一事一办。
2.4办公室采购物品应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办理,但陪同采购人(证明人)和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2.5采购人员应认真负责,精挑细酌,力争做到价廉物美,经久耐用。
2.6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办公用品领用: 2.7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核签后,到行政办公室管理经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
2.8除笔墨纸张外,凡属不易消耗物品和工具等重复领用时,一律以旧换新,杜绝丢三落四的习惯养成。
2.8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放置统一保管。
2.9保管员应认真维护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发生潮、锈、蛀、霉等。
2.10保管员应在每季度末向分管经理汇报汇报物品消耗情况和台帐记录。
第三章 卫生管理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3.1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负责范围为公司的工作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3.2全公司范围内的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办公桌椅、照明灯、电风扇、空调、门窗、四壁、书橱、档案橱及其附属等物品,要求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干净、无蛛网、无灰尘,沙发干净整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3.3卫生清洁实行轮流责任制,每日环境卫生以值日表为准,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各办公场所的卫生,由该场所的办公人员自行负责。
公共区域卫生实行区域划分并落实到人。
第四章 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负责人同意并应有书面记录。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考勤: 4.1公司员工上、下班(3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200元,月累计三次及以上情节严重者,降职使用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4.2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旷工: 4.3员工旷工一次,时间不超过半天,罚款100元,一天,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4.4累计旷工两天以上,降职使用或劝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补充说明: 4.5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活动,如有事需请假的,必 须提前向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不参加的,严肃处理。
日常考勤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的年终奖处罚、两次以上者累计一并扣除或加重处罚。
4.6凡受本制度处罚的员工,扣发其该年度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第五章 费用报销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5.1总则 5.1.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5.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5.2.1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5.2.2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餐饮补贴、交通补贴。
5.2.3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60%。
5.2.4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40%。
5.2.5 部门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行政部审核、经行政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处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5.2.6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5.3 工资系列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5.4 工资方法 5.4.1工资核算方法: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5.4.2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以及所负责项目的总款项按比例提成,依据岗位工资评定标准确定其工资标准。
5.4.3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实习期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加班费的核算依据: 周内加班的工资计算标准为日常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22÷8×1.5倍×加班时间 ; 双休日加班的工资计算标准为周内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22÷8×2倍×加班时间 ; 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标准为周内工资的3倍 , 加班工资= 平时工资(全勤)×3倍×加班时间 。
5.5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费用报销的一般步骤: 5.5.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5.5.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5.5.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5.5.4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处以便备款。
5.5.5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5.6工资支付流程: 5.6.1每月20日由办公室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 5.6.2总经理提供职工年度奖金分配表; 5.6.3财务处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5.6.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6.5每月10日由财务处支付上月工资; 5.7专项支出财务报销流程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5.7.1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5.7.2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5.7.3 结账报销: 5.7.4 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5.7.5 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5.7.6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5.7.7 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8 5.8其他支出财务报销流程: 5.8.1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5.8.2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5.9财务报销流程 5.9.1 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处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5.9.2 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5.9.3 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5.9.4 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经理 →总经理审批; 5.9.5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5.9.6 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章 人事制度 人员招聘 6.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办公室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6.2由办公室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6.3办公室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6.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6.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签字通过。
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公司文件为准 员工调动 6.6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公室求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6.7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调配、招聘; 6.8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
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离职 6.9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
6.10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办公室说明辞退原因。
6.11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由行政办公室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6.12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 资料管理 7.1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7.2 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7.3 各工程项目立项、设计、规划、施工、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7.4 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处归档,副本原件、复印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7.5 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7.6 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7.6.1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7.6.2 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7.6.3 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7.7 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7.8 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7.9 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八章 证照保管 8.1 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8.2 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8.3 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8.4 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8.5 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 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理人。
5.6 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 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8.7 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8.8 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九章 印章保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9.1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印章刻好后由办公室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9.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9.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办公室刻制。
9.2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9.2.1.印章的保管 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
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9.2.2印章的使用
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1)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保管。
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综合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
综合办公室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处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经理审批,财务处审核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综合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
综合办公室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财务章:由财务处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5)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9.2.3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
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9.3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
人事行 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处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
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6)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7)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8)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9)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章 合同管理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0.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10.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10.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10.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10.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10.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10.7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10.8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0.8.1合同部分:
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10.8.2正文部分:
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10.8.3结尾部分:
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10.9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0.11合同的审查批准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在律师确审核认之后方能正式签订。
10.12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0.12.1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10.12.2 下列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后经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10.12.3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全体股东审批。
10.13.1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0.13.2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10.13.3 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10.13.4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10.13.5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
16 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用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
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 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
18 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保管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归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办公室;副总经理管理;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第十一章 车辆使用
一、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部门公务用车,由各负责人部门先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用车通知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急后一般的原则;先满足紧急公务和接待任务,后安排其他事务的原则。
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小车队等候。
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有事需离开时,要告知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公司,应立即到行政办公室报到。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实行统一安排,各部门领导可自驾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允许私自使用。
公司配备的车辆只允许本人自驾,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使用,一经发现收回车辆。
双休日、节假日,未经行政办公室同意,私自驾车离开本市,一切后果自负。
上班时间车辆统一交由行政办公室调配使用,如有临时安排,经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自驾。
五、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确保证件齐全。
六、车辆在上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无碍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行政办公室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八、行政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维修及用油台帐记录,每月核算一次,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做好行车记录。
十、车辆在异地维修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驾驶员出车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十一、行政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车辆建立车辆档案,填写车辆登记表,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出现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罚款或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承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20 第十一章 采购管理
11.1目标、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11.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11.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11.3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11.3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11.3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11.3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11.3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11.3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
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11.3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章 工程费用概算
第十三章 财务制度
一、 公司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二、 编制财务计划及会计报表,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三、 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四、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五、 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六、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七、 处理应收、应付货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八、 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工作。
九、 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机关政府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政府文件的执行。
十、 监督公司不合理费用开支。
十一、 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十二、核算、发放公司员工的工资 第十四章 工程分包 第一条 为适应我公司建筑施工产业的发展形势,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项目部工程协作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营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承接的工程因设备、环境、地质情况等因素局限,部分工程项目自行完成条件不具备,或为转移经营风险,可考虑对外分包。
第三条 分包合同的签定应依照《合同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充分协商。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注重合同资料的评审,文字依据的整理,规范运作。
分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月度工程款的支付不得超过验工计价款的90%。
2、明确发生纠纷的法律诉讼只能在我公司注册地进行。
第五条 分包工程在履约中,项目经理部除监督分包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外,当业主要求发生变化或工程进度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方提出变更要求,并形成文字记录。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遵循必要的审核手续,不得少漏环节和越级办理;财务人员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办理,对手续不齐备的可拒付款项。
第七条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建立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结果应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分包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分包合同,影响公司信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项目部应将其清退,同时将其从合格供方目录中删除。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所消耗的材料应作好记录,及时签认,按月(季)清算。
劳务分包中分包方领用材料超出定额的,应及时扣款。
第二十五条 分包方退场后应了结相关债务,项目部要采取措施避免分包方的债务纠纷转移到公司。
第九条 与分包方的分包合同一般应明确以下事项:
1、 按施工进度或收款比例按期上缴管理费用。
2、 公司派出人员或项目部对工程资金的使用有制约、监督的权利。
3、 分包方应维护公司的信誉,如因进度、质量等原因导致公司信誉损失,公司可以解除分包协议并接管工程。
4、 明确法律诉讼地在我公司注册地。
第十五章 采购制度
一、采购计划
1.1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批、审核 各子公司应具体明确大宗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技改技措等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部门、审批审核人员;具体明确编制审批审核的程序、时间及相应权限。
2.2计划实施
2.2.1物资采购计划编制部门在接到经审核后的物资需求计划后应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审批。
2.2.2物资采购计划编制部门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核对物资库存,发 现有与需求计划中相同规格型号或可替代的项目物资时,由核准原需求计划归口部门书面确认后,物资采购归口部门应通知需求单位撤消或变更该需求计划。
2.2.3采购计划需分送物资库房一份,作为物资验收入库、核对领用的依 据。
2.2.4采购计划批准后,物资采购部门及时进行分解,对计划物资按类别、 属性进行集中归类,对采购计划进行认证,确定采购的方式。
2.3各子公司对大宗原材料、各类备件材料均应科学制订储备定额,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生产经营需要及减少资金沉淀,加快周转。
二、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2.1 采购部门应广泛收集各类需求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不断扩大采购环境和供应商群体,建立和持续维护公司供应商管理数据库,数据库内应分类列明已建立合作关系供应商的主要有效资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供应商名称; ②法定代表人; ③经营范围; ④银行帐户; ⑤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信箱、网址等联系方式; ⑥特殊资质证书的名称、编号和有效期; ⑦银行信用等级; ⑧上述信息的变更记录; ⑨合作记录(历次所签合同价格、数量和实际交货数量、实际交货日、质量验收结论和违约处理情况); ⑩根据合作记录作出的年度信用评价,并注明该供应商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录》中。
2.2 对供应商信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子公司自行制定,对供应商的信用评价每年至少一次,信用评价结论录入供应商管理数据库中,作为业务合作开展依据。
三、采购方式
3.1不同物资的采购业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以招投标和询议价为采购作业的主要方式,逐步推广和实施互联网上的网络采购和网络竞标采购作业方式。
物资采购业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大宗原材料应从生产厂家直接采购。
确需从中间商处采购的,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方可操作,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从生产厂家直接采购价格的_%(_是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对确定的供应商必须要有货物总价值的20%资金铺底。
3.3采购人员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询议价方式采购: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4.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 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五的。
4.7对基建项目原材料的采购,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取招投标和比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
4.9招投标 招投标具体内容和办法参见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
4.10询议价 对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4.11有关合同部分内容参见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各子公司应根据各自的管理特点制订合同管理制度。
五、采购作业进度控制
5.1 大宗原材料应按采购计划和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供货时间进行采购作业进度控制,确保连续均衡发(供)货,视实际情况在各发货、中转、装运控制点派出采购业务员驻点验证质量和催发货。
5.2 采购经办业务员应密切注意控制点的情况变化,并视变化的影响程度随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如出现重大变化,应深入分析,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确保物流畅通。
5.3 对大宗原材料以外的采购物资,采购经办业务员应根据需要对每一个采购项目确定作业进度控制点,预定作业进度,依据项目物资的缓急,必要时向有
25 关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到现场催发货,确保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完成。
六、检验和验收
6.1 各子公司应具体明确对到货物资进行检验、验证的具体部门,按相关管理制度和检验规程实施检验、验证,并对结果承担责任。
6.2 对检验出的不合格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评审和商务理赔。
如供应商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确需复检或仲裁检验,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十、奖惩
10.1 各业务部门、审批人、业务员、经办人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作出相应贡献的,根据各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励,各公司可以在采购业务制度中规定具体的奖惩标准和方式。
10.3 对合同管理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公司分管领导、合同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合同经办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4 越权审批支付采购资金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审批人、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经办会计、经办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5 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或因收取、索要回扣与对方蓄意通谋签订合同,造成采购资金损失或损害公司其他利益的,应就地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 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省规范统一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第十八条 施工材料、构件、机具要堆放整齐,并挂定型化的标牌。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品种、进厂时间等。废料、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二十三条 现场办公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并采用印刷体文字,镶嵌在玻璃镜框内。
第二十四条 宿舍及办公室用电必须安全。
第二十五条 应经常保持宿舍及办公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申报更换。
第二十八条 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三十条 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应熟知机械、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 施工机具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三十三条 操作人员离开用电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第三十四条 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地。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三十五条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多台焊机接零装置应有单独的接线端子板,不得跨接。
第三十六条 电焊机的手柄、压力拉柄、夹具应灵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脚下应设木制平台,并做好防火档板。
第三十七条 电焊机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二次触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 焊接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并应穿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 电焊机焊把、把线应绝缘良好,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接头要包扎良好,并不得超过3米。
第四十条 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进行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露天作业时,电焊机须有防雨设施。
第四十一条 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离不足时应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应配有支撑架。
第四十三条 气瓶存放地点应有明显标志,有防晒、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四条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应齐全。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项目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若有违背,公司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处罚。同时公司还将对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4)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 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省规范统一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第十八条 施工材料、构件、机具要堆放整齐,并挂定型化的标牌。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品种、进厂时间等。废料、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二十三条 现场办公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并采用印刷体文字,镶嵌在玻璃镜框内。
第二十四条 宿舍及办公室用电必须安全。
第二十五条 应经常保持宿舍及办公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申报更换。
第二十八条 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
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三十条 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应熟知机械、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 施工机具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三十三条 操作人员离开用电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第三十四条 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地。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三十五条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多台焊机接零装置应有单独的接线端子板,不得跨接。
第三十六条 电焊机的手柄、压力拉柄、夹具应灵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脚下应设木制平台,并做好防火档板。
第三十七条 电焊机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二次触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 焊接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并应穿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 电焊机焊把、把线应绝缘良好,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接头要包扎良好,并不得超过3米。
第四十条 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进行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露天作业时,电焊机须有防雨设施。
第四十一条 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离不足时应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应配有支撑架。
第四十三条 气瓶存放地点应有明显标志,有防晒、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四条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应齐全。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项目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若有违背,公司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处罚。同时公司还将对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4篇 某建筑公司管理细则
建筑公司管理细则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及其相关内容,来看下面: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
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八、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丸、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 导。
六、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 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 字。
七、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八、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 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施工员责任制
一、作到熟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布置的要求。
三、检查班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条件,工人班组能否按交底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方法和操作要求,能否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节约安全文明要求完成施工,发现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
四、对关键部住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五、确保安全双明施工,在施工中创造安全操作的环境.制订各种防护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六、随时纠正现场施工中各种违章违纪、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问题。
七、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进行工程隐检预检,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八、坚持做好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的积累。
质检员责任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遇事能积极主动,对工作中不足之处能不断改进,从而达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遵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努力完成技术、质量上所需求的标准。
三、不断加强有关的管理水平,充分加强各处对技术、质量管理,经常深入检查各项工作质量,努力创造全优工程。
四、工作上出现较大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口头或书面汇报,同时提出妥善的措施和方案。
五、加强各班组的管理,提高工人对技术、质量方面的操作程序水平。
六、工作上自觉带头遵章守纪、安全文明、高速生产、树质量第一的方针,为社会建筑事业的发展努力工作。
安全员责任制
一、在施工员和安全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二、参加制定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四、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并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填表上报,认真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据实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档案员责任
一、现场档案员必须熟悉工程情况。
二、随时作好各种现场会议、检查记录。
三、收集、整理好各种资料,随时备查。
四、工程完工后,要把各种资料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后移交公司存档。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
二、制定出材料进场计划,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施工。
三、认真组织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检查和试验工作禁止一切不合格材料进场。
四、配合施工员、质检员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的使用情况,并能制定出一系列材料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积极向质检员、资料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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