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职能部门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怎么写
公司职能部门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是指设立于公司总部内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而服务于整个公司的常设部门(包括正常职能部门和费用归口管理部门)。
三、 预算执行和管理
1、 标准预算部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各职能部门编制下季度预算,经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经ceo批准后,由财务部下达执行。标准预算由部门总额预算和科目单项预算组成,每一笔费用不得突破总额预算支出的同时也不得超科目单项预算。
2、 预算外部分:指有预算但超预算支出的项目,这类项目是费用管控的重点。原则上各部门不允许有预算外费用发生,如有超预算支出,该费用发生部门可向财务部提出追加预算的申请,纳入预算管理。如无法追加预算,并确实需要发生的费用可做为预算外费用处理,处理具体要求:a、每一笔预算外支出部门要提供预算外报销和支出的理由说明,由部门主管副总裁签批后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有权对提交的说明提出修正意见;b、预算外借款和报销应在借款和报销时提供经部门主管副总裁签批的支出理由说明呈ceo批复,并在借款和报销时做为附件提交给财务部,如无此说明财务部有权拒绝借款和报销。
四、 费用归口管理
1、 为便于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根据费用性质和业务发生的情况,公司对部分费用项目进行归口管理,授权有关部门为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各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费用项目负责(具体负责项目参见费用类别)。
2、 费用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
3、 费用归口管理部门的责任:费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汇总归口费用预算,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提出。在预算执行中控制归口费用的支出情况。具体负责情况如下:a、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归口费用的管理,对公司工资、福利费提出科学的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费用支出的同时保持工资、福利费的激励机制;b、行政部负责行政归口费用的管理,行政归口费用多为维护公司正常办公条件的支出项目,行政部须在保证公司正常办公条件的同时以高效节约为原则提出费用预算,费用支出须尽量做到能够定点的一定要定点,能够合同管控的一定要合同管控,能够集中支付的一定要集中支付;c、财务部负责财务归口费用的管理,财务部必须从公司的角度出发统一规划提出费用预算,在严格执行预算的同时保证费用支出具有长期效益。
4、 各费用归口部门须在预算执行后定期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就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五、 费用的审核及报销
1、 费用报销分类: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预算内费用报销和预算外费用报销两类。
2、 报销程序:a、报销人员先将原始发票按类别分别用a4纸粘贴整齐,并在电脑上填制相关的付款申请单,打印签字审批后,方可将完成审批手续的原始单据和填写完整的付款申请单据整理好一并送交财务部;b、费用发生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将报销原始单据送交财务部,每天单据报销起止时点为上午10:00--下午4:00;超过下午4:00后送交的单据自动顺延至第二天;c、财务部出纳对收到签批后的报销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报销人员领取报销款及借款,(如报销人员在公司有未归还的借款,则支付时出纳会以扣除借款后的余额支付)。
六、 借款审批程序
1、 借款人员应在电脑上填制借款申请单,应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方式(现金借款或支票借款)、预计还款时间,经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领取借款。
2、 如需要大额现金借款(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需提前一天告知财务主管,以防止库存现金不足支付借款。
第2篇 酒店存货采购费用报帐管理细则
关于存货采购及费用报帐管理细则
酒店各部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存货采购及费用报帐的手续,特制定本细则:
一、供应商货款的结算:
1.个体户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个人名义与酒店签定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供应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地址(一家供应商只能以一个人名义签定协议,不得多户多人)。在支付货款时,由协议中的供应商领取现金或支票,出纳员必须核对无误后,方能发放。
2.以单位名义开记户的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几以单位名义与酒店签定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汇票等),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在进行货款支付时,由协议中委托经办人领取支票或汇票等。如有变更,需加盖供货商单位或财务专用章的负责人签名的书面变更通知书,出纳员方能办理结算手续。
3.所有以供货商名义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的货款支付,原则上不得由酒店采购员代为结算,如有此情况,出纳员应拒绝付款。
4.供应商应方式的规定:个体户性质的供应商以现金(不高于1000元)或支票方式支付,其他供应商原则上以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支付。
5.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及时间规定:
(1)每月的18日为上月货款对帐日,供应商将上月的货物入库单整理,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不得使用复印件),根据要求填费用报销单,注明单据张数,货品名称,金额和供应商单位或姓名,由经办采购员签字,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到财务部成本会计处对帐,财务部成本会计对货款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发票及
报帐单填写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不合规定者不予 以办理。
(2)由成本会计审核报帐单据后,报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3)出纳会计复核审批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正确等,复核无误后方可按支付方式规定的方式办理结算手续。
二.自行采购报帐具体程序:
1.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应于事毕2日内必须办理报帐手续,按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相关原始单据及相对应的申购单与入库单,经采购部经理批准后,交成本会计审核并签字确认,然后依次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的批准后付款。
2.出纳复核审批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出纳必须做到报帐人有借款的首先冲销借款。
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
酒店各部门日常报销差旅费,办公费,汽车费用及水电费,交总经理批准后付款,出纳复核审批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如果有借款必须首先冲销其借款。
四.预付货款的报帐程序:
对于一些外地供应商及其他特殊的厂家,必须先预付款后发货的,采购人员或申请人必须填制《汇票,支票申请单》,注明事由,金额,申请人及对方单位名称等,在采购部经理核准后,依次财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付。预付的帐款财务部有权要求采购
人员或申请人及时地到财务冲账。对于预付帐款的报销单据在收货后或事毕后2日内必须填制费用报销单在经手人及采购部经理签字
后,由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才能报销。
五.借款的管理:
酒店各部门的其他费用支出及因公出差等需借款时,必须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在所属部门负责人核准后,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借款人必须认真负责清理自己的各项借款与欠款,逾期不报帐或偿还借款,财务部将停发其工资,直至与财务部清账完毕。前账未清而需借款的人员,需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但在下次报销中一并报帐。酒店杜绝一切因私个人借款,特殊情况下,必须有担保人,经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关于原始单据的规定:
财务审批坚持支出的合理性,单据的合法可信性。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采购人员及其他部门报销的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若采购人员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定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一人以上的采购人员证明及验收人员的验收证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七.违规处罚规定:
以上报帐及审核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事务。若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于违规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外并作除名处理。
八.本规定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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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安全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安全生产的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及管理应坚持“足额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厂、项目部及专营公司。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中,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生产厂、专营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七条对于非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统一纳入公司安全费用计提范畴,由公司按照其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标准,分别计算全年应提取安全费用总额的下限。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车间、库房、库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九条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十条各单位由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资产管理。费用报销时,须经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各单位非资产性安全费用报销时,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公司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安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制定安全费用计划,编制安全费用预算,并于每年1月10日~15日将本年度的安全费用预算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汇总,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各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于每年三季度末对本单位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确保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充分使用。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台账,做好安全费用实施情况的详细记录。
安全费用计划编制流程图
第四章 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国家规定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二)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三)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公司财务预算。公司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费用统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每月向公司报送安全生产月报时,要有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专题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对不能落实到位的,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费用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计、监察、工会、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对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安全费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五条对于各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先表彰资格的处理。引发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未提取安全费用,或者提取的安全费用额度不足;
(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者将安全费用挪作它用;
(四)未建立安全费用专用账户,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安全费用财务处理及监督流程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执行。
附件:1.安全费用预算申报表
2.安全费用支出范围明细
第4篇 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支出实施细则
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公司的办公用品的领用支出,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办公用品的申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上应统一由行管部负责采购。
第二条 办公用品采用每两个月一次的发放制度,各部门应以部门为单位将需求计划明细表报到行政管理部,申报时间为单月的5日前。
第三条 行管部按照公司《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按其《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办公用品领用的范围见副表。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按所报需求计划明细表于双月的25日―26日到行管部领取。
第五条 行管部建立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台帐》,部门领用人均需签字确认所领办公用品;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如硒鼓、墨盒、计算器、电话等需以旧换新,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六条 各部如领取复印纸张1包以上(含1包)要通过部门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由行政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复印需要将复印的内容、数量进行登记,计入该部办公用品台帐。
第七条 下属子公司领用复印纸或进行复印的,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现有文 秘 家 园规定持部门经理签单复印,费用由行管部按季度进行核算、结帐。
第二章 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所领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用品(如签字笔)损坏、丢失均由部门自行处理解决。
第九条 各部门所用办公用品,单价在__元以上(含__元),均属贵重物品,应到行政管理部进行备案登记,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保管措施及外借登记手续。损坏、丢失的按总价的5%-10%赔偿。
第十条 共用的贵重物品如摄象机、照相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由行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并负责产品的维修、保养。如需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借,如因私自借出或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按价款的10%进行赔偿。
第三章 公司公用性办公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 办公楼内、外公用设施部分如照明用灯、开关、水暖管件等;公司楼内保洁、洗手间等用品;公司院内、院外绿地的维护保养、补种;灭鼠、灭蟑、灭蝇等由行政管理部根据需求按季度或月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一条 公司院内的消防、安保等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由行政管理部、经管部根据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 公司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养费、汽油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过桥停车费等由行政管理部按照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三条 公司网络、各部门计算机及配件,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维修、保养,以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
第5篇 公司职能部门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职能部门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是指设立于公司总部内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而服务于整个公司的常设部门(包括正常职能部门和费用归口管理部门)。
三、预算执行和管理
1、标准预算部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各职能部门编制下季度预算,经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经ceo批准后,由财务部下达执行。标准预算由部门总额预算和科目单项预算组成,每一笔费用不得突破总额预算支出的同时也不得超科目单项预算。
2、预算外部分:指有预算但超预算支出的项目,这类项目是费用管控的重点。原则上各部门不允许有预算外费用发生,如有超预算支出,该费用发生部门可向财务部提出追加预算的申请,纳入预算管理。如无法追加预算,并确实需要发生的费用可做为预算外费用处理,处理具体要求:
a、每一笔预算外支出部门要提供预算外报销和支出的理由说明,由部门主管副总裁签批后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有权对提交的说明提出修正意见;
b、预算外借款和报销应在借款和报销时提供经部门主管副总裁签批的支出理由说明呈ceo批复,并在借款和报销时做为附件提交给财务部,如无此说明财务部有权拒绝借款和报销。
四、费用归口管理
1、为便于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根据费用性质和业务发生的情况,公司对部分费用项目进行归口管理,授权有关部门为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各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费用项目负责(具体负责项目参见费用类别)。
2、费用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
3、费用归口管理部门的责任:费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汇总归口费用预算,综合平�后向财务部提出。在预算执行中控制归口费用的支出情况。具体负责情况如下:
a、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归口费用的管理,对公司工资、福利费提出科学的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费用支出的同时保持工资、福利费的激励机制;
b、行政部负责行政归口费用的管理,行政归口费用多为维护公司正常办公条件的支出项目,行政部须在保证公司正常办公条件的同时以高效节约为原则提出费用预算,费用支出须尽量做到能够定点的一定要定点,能够合同管控的一定要合同管控,能够集中支付的一定要集中支付;
c、财务部负责财务归口费用的管理,财务部必须从公司的角度出发统一规划提出费用预算,在严格执行预算的同时保证费用支出具有长期效益。
4、各费用归口部门须在预算执行后定期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就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五、费用的审核及报销
1、费用报销分类: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预算内费用报销和预算外费用报销两类。
2、报销程序:
a、报销人员先将原始发票按类别分别用a4纸粘贴整齐,并在电脑上填制相关的付款申请单,打印签字审批后,方可将完成审批手续的原始单据和填写完整的付款申请单据整理好一并送交财务部;
b、费用发生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将报销原始单据送交财务部,每天单据报销起止时点为上午10:00--下午4:00;超过下午4:00后送交的单据自动顺延至第二天;
c、财务部出纳对收到签批后的报销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报销人员领取报销款及借款,(如报销人员在公司有未归还的借款,则支付时出纳会以扣除借款后的余额支付)。
六、借款审批程序
1、借款人员应在电脑上填制借款申请单,应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方式(现金借款或支票借款)、预计还款时间,经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领取借款。
2、如需要大额现金借款(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需提前一天告知财务主管,以防止库存现金不足支付借款。
第6篇 安全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安全生产的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及管理应坚持“足额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厂、项目部及专营公司。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中,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生产厂、专营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七条对于非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统一纳入公司安全费用计提范畴,由公司按照其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标准,分别计算全年应提取安全费用总额的下限。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车间、库房、库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九条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十条各单位由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资产管理。费用报销时,须经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各单位非资产性安全费用报销时,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公司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安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制定安全费用计划,编制安全费用预算,并于每年1月10日~15日将本年度的安全费用预算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汇总,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各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于每年三季度末对本单位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确保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充分使用。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台账,做好安全费用实施情况的详细记录。
安全费用计划编制流程图
第四章 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国家规定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二)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三)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公司财务预算。公司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费用统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每月向公司报送安全生产月报时,要有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专题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对不能落实到位的,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费用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计、监察、工会、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对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安全费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五条对于各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先表彰资格的处理。引发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未提取安全费用,或者提取的安全费用额度不足;
(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者将安全费用挪作它用;
(四)未建立安全费用专用账户,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安全费用财务处理及监督流程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执行。
附件:1.安全费用预算申报表
2.安全费用支出范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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