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石油销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石油销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合理投资、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包括:
(一)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二)化工库场新建、改扩建;信息项目新建、改扩建;
(三)其他项目建设。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原则
1、化工库、场:统一标识、按需建设、确保当前、兼顾长远。
2、其他项目:严格工程管理,实现质量、安全、投资、工期控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遵循产品经销公司'两级管理'、'一级实施'的制度要求,即实行产品经销公司和hb公司对项目的分级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实施。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的实施、检查、协调、指导,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公司的工程建设标准、施工手册等。
(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控制以及安全检查,对于各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三)配合上级公司开展对项目的设计、预算、监理。
(四)负责项目的谈判、文件流转和签订工作。
(五)负责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图会审工作。
(六)负责项目的开工报告的审核或审批。
(七)负责配合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项目的物资采购,做好监督。
(八)负责公司项目的结算初审工作。
(九)负责项目付款的督促和协调。
(十)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的资本金注入。
(十一)负责公司施工单位的推荐和筛选,并负责对公司入围施工单位的考核及管理。
(十二)负责项目资料、报表的统计,并检查上报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可靠。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亦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其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国家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标准。
(二)参与项目设计管理和施工图会审工作。
(三)负责项目的物资招标采购和物资现场验收工作。
(四)参与项目的结算工作。
(五)参与项目实施过程的日常管理。
(六)参与项目的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七)负责项目的统计,并做到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
第九条检查包括投资、安全、质量、标准化、进度、工期、现场管理、施工单位、材料采供、特种作业许可证、动火票、动土票、用电票等。
第十条检查方式:
(一)全面检查
(二)现场抽查
(三)专项检查
(四)资料审查
第四章 设计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包括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
第十三条公司项目设计执行产品经销公司统一的设计、施工标准。
第五章 市场准入管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主要物资供应管理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市场招投标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相关部室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市场准入规定,将资质良、信誉好、管理强、质量优、并在行业中技术领先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纳入初选和推荐范围,报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经过考察后确定入网单位,并建立市场准入名单,向入选单位发放准入证。
第十六条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必须从公司入网单位中选择。
第十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入网单位的管理。入网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综合办公室根据各公司每年上报的入网单位年度考核意见,对入网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入网资格。
第六章 招投标管理
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
第十九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由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招标,公司综合办公室参与,且投标单位必须是公司入网单位。
第七章 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公司的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特殊项目,应按照审批权限,单项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项目,由公司和上级公司沟通后确定。
第二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需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负责现场管理,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标准、规范,精心组织,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目标,上级公司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四条对于epc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办公室要做好管理、监督工作,不得以包代管。
第八章 验收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按照国家、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上级公司参与。验收结果由综合办公室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第九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公司每年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应做好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台账、记录登记。
第二十八条综合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选,对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向公司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五十六条 工程交楼后2个月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工程部负责。
1、楼板出现::穿透性裂缝;
2、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出现渗漏水;
3、给水管道出现爆管;
4、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
5、阳台栏杆生锈;
6、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
7、房门开裂;
8、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规范要求;
9、铝合金门窗边渗水。
出现上述情况的,每户扣工程部经理5元。
第五十七条 由于砖墙砌筑位置误差导致业主索赔的,每发现一户予以工程部经理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六条至第五十七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全质办为考核监督部门。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负责人对照制度第五十六条至第五十七条统计当月'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维修大队'和客户服务部受理报修情况,未达本条要求的形成统计表于下月1日8:30时前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将物业公司报送的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将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3篇 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铁道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范围的安全生产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及目标
第四条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施工单位的基础作用。
第五条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领导和各现场指挥部的协调下,各施工单位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所属现场指挥部为主,相邻现场指挥部及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援助。
第七条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九条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参建施工单位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有关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所有参建单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十条 工作目标。更好地适应施工生产的需求,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机构分为一、二、三级设置,公司设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设置二级救援指挥小组,各标段项目部(施工单位)设置三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公司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组员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2.职责
负责编制全线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救援指挥及相关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对全线灾害事故进行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对全线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现场指挥部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机构设置
各现场指挥部成立突发事件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由指挥长担任、副组长由安质部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组员为现场指挥部各专业工程师及各监理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办公室。
2.职责
负责编制管段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指挥、协调施工单位应急反应行动;与外部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
施工单位三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施工单位成立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由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下设伤员营救组、物资抢运组、抢险组、保卫疏导组、物资供应组、临时医疗组等专业组。
2.职责
负责编制管段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实施;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保证现场人员和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及时保持与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络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负责应急撤退的现场指挥。
第四章 应急预案管理
第十二条 管理原则。
应急预案实行“分级编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分四级编制,其中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编制重大(ⅱ级)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编制一般(ⅳ级)、较大(ⅲ级)事故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分级响应与实施。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有坍塌、火灾、水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突发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组织机构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救援组:单位(项目部)对应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构成。
3.职责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现场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相关救援工作小组的职责:
(1)伤员营救组: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人员由作业工区责任人及施工人员组成。
(2)物资抢运组: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人员由物资部门责任人及仓库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组成。
(3)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抢险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应立刻通知联络组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援。
(4)保卫疏导组:对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工作,疏散场内外非应急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地带;人员由保卫部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5)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应的物资,提供相关的安全装备;人员由综合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6)临时医疗组:对受伤人员作简单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后勤及施工人员组成。
4.救援器材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可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5.培训要求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要求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要求
工地发生突发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
1.相关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各施工单位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救援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现场指挥部一、二级救援组织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培训。
(2)施工单位三级救援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施工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培训。
(4)培训的内容
1)灭火器材的使用及步骤训练;
2)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及个人防护措施;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及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5)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实施)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演练要根据制定的计划定期进行,出现特殊情况时不定期进行专项演练,演练内容如下:
测试预案的充分程度;
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
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预案的缺陷和不足。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应急响应。
发生灾害事故→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启动救援预案→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现场指挥部安全事故突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政府和部门。应急处理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2.紧急疏散及紧急避险
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公司、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场外居民(包括相邻单位人员)安全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
3.先期处置
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依靠本施工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
4.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二级救援指挥小组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救援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指挥和协调
根据灾害事故等级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后,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6.医疗卫生救助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特殊情况下,及时联系事故灾害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8.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施工单位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9.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0.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灾害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 现场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灾害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财产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第七章 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第二十条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依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工程建设计划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工程部在竣工时间15天前召集物业集团及施工单位进行分户验收、5天内完成第一次验收,并要求从验收第一天起8天内整改完毕。在整改过程中,物业集团及相关单位必须边整改边验收。每延迟一天召集,扣工程部经理15元;超过8天未整改完毕,每户每延迟一天,扣工程部经理5元,物业集团全质办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负责人在工程竣工15天前负责成立有物业集团全质办参加的分户验收组,并设计好验收表格,表格中列出具体检验项目。设备设施分系统进行验收、户内分单元进行验收。各设备设施系统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资料、一类是投入使用情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根据表格列出的项目分别进行检测,各单元使用::情况每户每项进行检测。交楼10天前物业集团全质办进行一次考核并在当天17:00前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交楼7天前物业集团全质办再进行一次考核并在当天17:00前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从验收第一天起超过8天未整改完毕的每天统计考核结果并于当天17:00前上报物业集团总经理。每月1日物业集团全质办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验收合格且卫生达到四星级标准的单元可接收房屋钥匙。
第十九条 每期工程竣工当天工程部必须保证通水、电、煤气、电视、电信、智能化和紧急备用电源,完成相关道路、环境配套工程,并取得电梯、消防、煤气验收合格证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每项每延迟一天扣工程部经理15元。工程竣工当天开发五部必须保证通邮,每延迟一天扣开发工程五部经理15元。物业集团全质办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负责人在工程竣工前一天安排分户验收组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公共设备设施分系统进行验收,户内相关部分设施分单元进行验收;其中通煤气、通邮等不能检测的通过查看证明文件进行检查。验收组在竣工前一天将验收结果书面报督导员,督导员在工程竣工的当天8:30前将分户验收组报送的::验收情况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当天将考核统计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每月1日上报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本条所指竣工时间以该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竣工时间为准。工程竣工之日经验收组验收为不合格或未完成的项目,每隔10天再验收一次;到下月仍未完成的下月再次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工程部在交楼时间7天前,组织专业清洁公司完成对室内、外立面及门窗等清洁,达到四星级标准交物业集团验收,交楼时间3天前移交物业集团。移交时卫生已达标的,对工程部不予考核,否则每套扣工程部经理5元,物业集团全质办考核综合计划部监督。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分户验收组按照四星级清洁标准设计验收表格,在交楼3天前按四星级清洁标准组织一次验收。验收组在交楼前一天将验收结果书面报督导员,督导员在验收的当天8:30前将分户验收组报送的验::收情况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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