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学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细则
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2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3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4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5 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6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7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8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9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10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11化学药品还必须符合《质量控制处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2篇 某工地仓库管理细则
工地仓库管理细则
1. 仓库选址要尽量在干燥通风、有利于材料进出和存放、不需要经常移动的地方,要符合防火、防盗、防雨、防风、防变质的要求,小件材料要分类存放于货架之上。
2. 材料要按编号分类码放整齐,标志明显清晰,进出通道顺畅,便于搬运和应付突发事件。
3. 仓管人员要住在仓库或附近,以防夜间失窃、失火等事故发生,以便随时报警或采取措施。
4. 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存入另设的危险品仓库,远离电源、火源。
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及应急解决方案。
5. 仓库、尤其是危险品仓库,要根据材料性质相应配备不同的、数量充足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
6. 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停留,领料人要随领随走,不得聚集。
7. 材料到场要先行经过工地负责人或分管主管、监理、甲方、施工方认可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8. 仓管有责任有权利对到场材料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验,不合格要征求工地负责人或分管主管意见,坚决退回或退货及让步接受降级使用。
同时配合资料人员收集检测报告合格证。
对于不齐备者,不办理入库签字手续。
9. 购入材料要与封样样品一致,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10.每日要登记材料分类流水帐,对出入库物资进行清核查验。
其中必须标明日期、出入库时间,数量、领用人、存放地点、供货人联系电话、本批材料购进价格等内容。
11.材料实行限额领用制度,领用材料每队或每班组只限指定的一至两人专人领用,其余人不得代领,也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12.仓库严禁吸烟、酗酒、聚众聊天。
13.仓管员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材料使用情况,建立监督记录,对无法
做到工完场净、料清、少浪费的,要及时上报工地负责人及公司。
14.建立回收台帐,对使用剩余料、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报工地负责人及公司统一处理、利用。
工地库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的管理,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投入使用,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资损坏、变质和丢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进入施工现场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工地材料物资库房,为施工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创造条件。
当工地无条件建有封闭库房时,工地应积极采取设立围栏、隔离等措施满足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求。
二、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是工地库房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各施工队要各自确定一名专职库房保管员,负责项目部及各自施工队工程材料物资的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库房保管员必须具备忠诚老实、办事认真、责任心强的品德,并有基本的书写和计算能力。
四、库房保管员对入库的材料物资要严格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记入库,保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五、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建立健全材料台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物资要挂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六、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无条件上架的要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
七、入库产品要根据各类产品不同性质分别保管,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重点保管。
八、库房保管员对材料物资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认真办理出库的记账手续,填写单据数量要准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认真,日期要确切。
九、库房保管员对在库产品应坚持盘点和不定期抽检,随时掌握品种、数量的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以满足施工的需求。
十、对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挡雨、防晒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失。
十一、库房保管员有义务要做好日常通风、降温、晾晒、防尘、防锈、涂油工作,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通风、干燥良好环境,
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的行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注意防盗、防火、防毒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十三、库房保管员要恪守职责,遵纪守法,当发现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材料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进行相应赔偿,违纪不报者,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油类仓库安全管理细则
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9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10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11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4篇 某酒店仓库管理员工作细则
酒店仓库管理员工作细则
1、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宾馆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宾馆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补足。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
9、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
10、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
11、做好月底仓库盘点手续,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2、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宾馆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宾馆利益。
第5篇 仓库管理细则范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仓库管理,以满足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需要,保证产品规定的质量不受影响,促进仓库开展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仓库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对产品构成和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仓储物资制定了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产品主辅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火工品及配套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贮存管理。
第二章 仓库管理通用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库房或场地,满足防潮、防暑、防冻、防霉、防火、防水、防爆、防雷、防震、防盗、防漏、防鼠咬虫蛀、通风安全的要求。
第五条 库房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根据产品不同的特性,控制适当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及粉尘等,库房人员承担观测、记录的责任,技安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其上述因素进行测试和改进。
第六条 库房人员应保持库内清洁,不得有尘土脏物,不得有与保管无关的物品,做到窗明壁净,库内外整洁卫生、物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库房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入库产品进行核对,核对应根据出入库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达到各类凭证与实物相符,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八条 库房人员应对贮存产品按生产厂家、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等内容进行规范摆放和管理,对每种产品进行标识,挂卡显示。对顾客财产单独存放,并有“顾客财产”专门标识,以示区别,防止损坏和误用。
第九条 库房人员应负责产品的收发与保管,建立保管台帐。对保管产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卡相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第十条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内,严禁火种入库。仓库要有明显的禁烟和防火标志,库房内要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仓库人员必须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 一般库房应留有不小于一米宽的安全通道,架与架、垛与垛、货与墙壁之间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库房人员须对库内物品质量、有效期、安全进行适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库房贮存不合格材料、产品等,隔离存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章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的管理
第十四条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的贮存,要配备专人承担购进物资的核对、收发、保管、登记、建帐、报表及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对购进物资,采购人员凭发票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库房人员会同采购人员对购进物资进行核对,关重物资要经质检部门进行复验,如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等情况,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入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主要包括供方或生产厂家的物资合格证明、清单、品种规格、炉(批)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库房人员对照上述凭证核实与实物相符后,办理入库,如凭证与实物不符,拒绝入库。
第十七条 经库房人员检查、点数、分类、整理上架。物资存放应按其性能、类别、品种、规格、炉(批)号由小到大、上轻下重、使用周转频率等合理安排。本着收、存、发方便的原则,使用周转频率低的物资靠里存放,反之靠外存放。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和内部“银行转账支票”、凭单发放,物资变动及时在实物卡片上增减,月末将全月收发单据连同报表上报财务等部门。
第十九条 凡属批次管理的物资,应分炉(批)号存放,不得混批。
第二十条 对直径大于50mm的金属材料,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涂刷标记。对稀有贵重金属及剧毒物品必须设专库、专用盛具,由专人管理。
第四章 弹药、火工品、化工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必须配备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地面库区要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分类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不低于1米宽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易存水的地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二十四条 弹药、火工品要根据库房的安全定置、容量、产品的结构性能,木箱包装的强度和安全程序合理安排垛高,一般控制在:
(一)雷管不得超过1.5米。
(二)各种炸药、引信、底火、发火件等不得超过2米。
(三)无烟药、梯恩梯等不得超过2.5米。
(四)主要工作通道宽度不低于1米,主要安全通道不低于1.5米。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6米。
第二十五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仓库应配置足够、有效的灭火设施和报警装置。库房人员应做到会管理、会使用。
第二十六条 严格库房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单位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业务需要,需进库的,凭保卫部门开具的出入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有关库房。
(二)上级领导进库,除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外,还需在公司有关领导陪同下进库。
第五章 半成品库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半成品包括外购半成品,自制半成品。凡公司统一管理的半成品,一律入生产部门的半成品库。半成品库应配备专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外购半成品,必须具有供货单位(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明,经质检部门复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填制“材料入库单”,库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
第二十九条 自制半成品,原则上由最后一道工序的加工单位转入半成品库。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加工单位转入装配单位,但必须经生产部门同意,同时补办入库和领用手续。
第三十条 半成品入库,由加工单位填制“产品转移交接单”和质检部门开具的检验合格证,库房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实物与凭证相符后,办理入库。
第三十一条 入库半成品,使用标准盛具的按标准盛放,无标准盛具的,也要实行非标准盛具按统一标准量盛放,对个别小零件也可根据零件大小、体积、重量等条件,采取重量或其它形式换算的方法进行计量盛放。
第三十二条 发放半成品,必须有使用单位出具的“领料单”和公司内部“银行转帐支票”,库房人员凭证发放,并及时在变动卡上登记。半成品的发放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于不执行先进先出原则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库房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实行批次管理的半成品发放,生产部门应编制“产品装配配批表”一式三份,装配单位、库房、自存各一份,装配单位按配批表规定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填写“领料单”,到半成品库领取,库房人员按配批表配料发放。
第三十四条 半成品库内不准存放废品。
第六章 成品库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属质管部门(军、民品)、军检代表室(国内军品)、委代室(外贸军品)验收的产品,均由质管部门填写产品质量合格证,分别提交军检代表、委代室或顾客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代表在质量证明文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入库或交付。
第三十六条 入库产品,由装配单位填制“产品入库单”,质检部门填制“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单”,由装配单位负责入库。
第三十七条 库房人员应按照入库凭证与实物,对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项目进行详细核对,并检查包装及外观质量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三十八条 产品贮存要按产品类别、名称、规格、批次进行规范摆放和管理,每批产品都要挂卡显示,严禁混批。
第三十九条 产品贮存安全要求。
(一)产品垛高不得超过2.5米。
(二)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留有不低于0.6米的安全距离。
(三)库房内主要安全通道宽度不低于1.5米。
第四十条 产品出库,库房人员应根据出库凭证进行实物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出库。对出库产品,库房人员要按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等开具“产品出库(发运)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经库房人员、押运人员验证签字后,各执一份,以便查询和追溯。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库房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第6篇 仓储部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雅路仓储部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1条 为规范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加强仓库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所有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第3条 仓库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确认,各保留一份。
第4条 仓库管理人员需要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资完整无损。
第5条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6条 做好仓库用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7条 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中的'四检查'。
1、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资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已上锁、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3、 经常检查仓库的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4、 检查易燃、易爆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8条 仓库管理人员需要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具体内容如下: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2、 严禁酒后值班。
3、 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4、 严禁未经同意擅自涂改账目报表。
5、 严禁在仓库内堆放杂物。
6、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资。
7、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8、 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9、 严禁动用仓库内的消防器材。
10、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扯电源电线。
第9条 未按本细则执行而造成物资短缺等,仓库管理人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 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10条 本细则由公司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施行,修改时 亦同。
第11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7篇 某仓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仓库管理,以满足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需要,保证产品规定的质量不受影响,促进仓库开展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仓库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对产品构成和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仓储物资制定了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产品主辅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火工品及配套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贮存管理。
第二章 仓库管理通用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库房或场地,满足防潮、防暑、防冻、防霉、防火、防水、防爆、防雷、防震、防盗、防漏、防鼠咬虫蛀、通风安全的要求。
第五条 库房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根据产品不同的特性,控制适当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及粉尘等,库房人员承担观测、记录的责任,技安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其上述因素进行测试和改进。
第六条 库房人员应保持库内清洁,不得有尘土脏物,不得有与保管无关的物品,做到窗明壁净,库内外整洁卫生、物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库房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入库产品进行核对,核对应根据出入库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达到各类凭证与实物相符,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八条 库房人员应对贮存产品按生产厂家、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等内容进行规范摆放和管理,对每种产品进行标识,挂卡显示。对顾客财产单独存放,并有“顾客财产”专门标识,以示区别,防止损坏和误用。
第九条 库房人员应负责产品的收发与保管,建立保管台帐。对保管产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卡相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第十条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内,严禁火种入库。仓库要有明显的禁烟和防火标志,库房内要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仓库人员必须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 一般库房应留有不小于一米宽的安全通道,架与架、垛与垛、货与墙壁之间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库房人员须对库内物品质量、有效期、安全进行适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库房贮存不合格材料、产品等,隔离存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章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的管理
第十四条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的贮存,要配备专人承担购进物资的核对、收发、保管、登记、建帐、报表及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对购进物资,采购人员凭发票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库房人员会同采购人员对购进物资进行核对,关重物资要经质检部门进行复验,如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等情况,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入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主要包括供方或生产厂家的物资合格证明、清单、品种规格、炉(批)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库房人员对照上述凭证核实与实物相符后,办理入库,如凭证与实物不符,拒绝入库。
第十七条 经库房人员检查、点数、分类、整理上架。物资存放应按其性能、类别、品种、规格、炉(批)号由小到大、上轻下重、使用周转频率等合理安排。本着收、存、发方便的原则,使用周转频率低的物资靠里存放,反之靠外存放。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和内部“银行转账支票”、凭单发放,物资变动及时在实物卡片上增减,月末将全月收发单据连同报表上报财务等部门。
第十九条 凡属批次管理的物资,应分炉(批)号存放,不得混批。
第二十条 对直径大于50mm的金属材料,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涂刷标记。对稀有贵重金属及剧毒物品必须设专库、专用盛具,由专人管理。
第四章 弹药、火工品、化工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必须配备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地面库区要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分类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不低于1米宽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易存水的地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二十四条 弹药、火工品要根据库房的安全定置、容量、产品的结构性能,木箱包装的强度和安全程序合理安排垛高,一般控制在:
(一)雷管不得超过1.5米。
(二)各种炸药、引信、底火、发火件等不得超过2米。
(三)无烟药、梯恩梯等不得超过2.5米。
(四)主要工作通道宽度不低于1米,主要安全通道不低于1.5米。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6米。
第二十五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仓库应配置足够、有效的灭火设施和报警装置。库房人员应做到会管理、会使用。
第二十六条 严格库房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单位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业务需要,需进库的,凭保卫部门开具的出入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有关库房。
(二)上级领导进库,除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外,还需在公司有关领导陪同下进库。
第五章 半成品库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半成品包括外购半成品,自制半成品。凡公司统一管理的半成品,一律入生产部门的半成品库。半成品库应配备专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外购半成品,必须具有供货单位(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明,经质检部门复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填制“材料入库单”,库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
第二十九条 自制半成品,原则上由最后一道工序的加工单位转入半成品库。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加工单位转入装配单位,但必须经生产部门同意,同时补办入库和领用手续。
第三十条 半成品入库,由加工单位填制“产品转移交接单”和质检部门开具的检验合格证,库房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实物与凭证相符后,办理入库。
第三十一条 入库半成品,使用标准盛具的按标准盛放,无标准盛具的,也要实行非标准盛具按统一标准量盛放,对个别小零件也可根据零件大小、体积、重量等条件,采取重量或其它形式换算的方法进行计量盛放。
第三十二条 发放半成品,必须有使用单位出具的“领料单”和公司内部“银行转帐支票”,库房人员凭证发放,并及时在变动卡上登记。半成品的发放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于不执行先进先出原则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库房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实行批次管理的半成品发放,生产部门应编制“产品装配配批表”一式三份,装配单位、库房、自存各一份,装配单位按配批表规定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填写“领料单”,到半成品库领取,库房人员按配批表配料发放。
第三十四条 半成品库内不准存放废品。
第六章 成品库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属质管部门(军、民品)、军检代表室(国内军品)、委代室(外贸军品)验收的产品,均由质管部门填写产品质量合格证,分别提交军检代表、委代室或顾客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代表在质量证明文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入库或交付。
第三十六条 入库产品,由装配单位填制“产品入库单”,质检部门填制“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单”,由装配单位负责入库。
第三十七条 库房人员应按照入库凭证与实物,对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项目进行详细核对,并检查包装及外观质量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三十八条 产品贮存要按产品类别、名称、规格、批次进行规范摆放和管理,每批产品都要挂卡显示,严禁混批。
第三十九条 产品贮存安全要求。
(一)产品垛高不得超过2.5米。
(二)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留有不低于0.6米的安全距离。
(三)库房内主要安全通道宽度不低于1.5米。
第四十条 产品出库,库房人员应根据出库凭证进行实物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出库。对出库产品,库房人员要按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等开具“产品出库(发运)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经库房人员、押运人员验证签字后,各执一份,以便查询和追溯。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库房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第8篇 _学校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仓库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
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 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 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学校仓库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二】
1、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购置,保证切实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2、根据物资使用和耗损情况及时汇总,提出增补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所需物资进行有计划地购置。
3、凡采购各类物品要及时入帐,做到有物有帐,账目清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4、做到每学期清理一次账目,对已损坏的没有使用价值和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学习资料及物品,要立帐向总务处汇报,待批复后清理。
5、物品要摆放整洁,经常清理仓库,以防损坏和腐蚀,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使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浪费,确实提高各类物资的使用率,树立勤俭治家的思想,努力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6、经常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师们对领用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和意见,以便在今后进一步加强质量意识。
7、要认真执行物品发放程序,规范手续,履行借用制度手续,不准私拿、私借。
第9篇 仓库管理细则范本
1、仓库的分类:
酒店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物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1、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库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2、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3、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4、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5、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6、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7、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8、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给总经理处理。
物品、原材料盘查制度
1、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2、自然溢损:
(1)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2)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3、人为溢损:
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部门经理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物品、原材料损耗处理制度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业务部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经理或财务部审批。
3、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报废部门送交废旧物品仓库处理。
4、报损、报废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第10篇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细则(5)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细则(五)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第11篇 有限公司重申仓库管理细则
某有限公司仓库管理细则重申
在仓库房日常管理中发现《仓库作业流程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未认真执行到位,不按规定的操作仍然存在,故结合仓库现存问题对仓库管理相关细则进行重申,希望引起相关人员重视,严格按规定操作。
1、所有物料入库前应由品管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否则一律不准入库。未经检验合格入库的,发现一次处罚库管员50元。
2、库管员对入库物料的数量、重量负责。物料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应及时对物料数量、重量进行清点复核确认(螺钉、塞子、铅、聚丙烯等物料可采取抽样复核)。仓管员于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未及时于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该库管员全部承担。
3、库管员对验收合格物料必须及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入库单据必须在收到货物当天传递至财务部,不得拖延,拖延一天对库管员处罚10元。
4、材料入库单必须按规定规范填写,对填写不规范的单据财务部不予受理。
5、库房发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其中库管员必须严格按确认后的领料单上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发放,违反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6、当天领料单应于当天传递至财务部,不得拖延,拖延一天对库管员处罚10元。
7、库管员对当日材料收发情况应及时登帐、做到日清日结。
8、每月供方挂帐日,库管员必须提前做好供方挂帐准备工作,因库管员原因造成供方不能在规定日完成挂帐手续的,延迟一天处罚20元。
供方挂帐时,仓管员须检查有效单据是否齐全(经供需双方签字的入库单、送货单),并根据双方单据认真核实挂帐单上所列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对单据不齐全的供应商可拒绝挂帐,规格型号、数量出现差异时,应及时与供方核实。上交财务部的挂帐有效单据必须齐全、核对无误,否则一次将处罚库管员30元,并由库管员承担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9、库管员必须清楚各自管辖物料库存情况,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数量提出物料采购需求,因库管员原因造成的物料超过安全库存大量积压,库管员承担积压损失的2%。库房因没有按照安全库存量受控,物料失控而影响生产的,每次处罚50-100元。
10、库管员应对每天的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由于时间原因可进行抽盘),核对帐、卡、物数量是否一致,做到帐、卡、物相符。财务部将对材料库做不定期抽盘,抽盘,如发现帐、卡、物不符的情况且不能说明缘由的每次处罚50元,如发现因失职而造成物料差缺或不明去向的,照价赔偿,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11、每月盘存日前一天库房材料帐必须于财务部材料帐核对一致。盘存时,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并予以考核。
仓库管理员应积极配合财务等部门开展盘存工作,保证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盘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清查制度》执行。
12、库管员于盘存之日起3日内需报送《库存物资盘存表》、6日内完成《库存物资收、发、存报表》上交财务部,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交的,延迟一天考核50元。
在此重申仓库管理相关细则,旨在希望库管员严格按照仓库管理流程开展工作,没有借口,严格执行。
第12篇 仓库管理细则范文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1】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仓库杂工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仓库主管、iqc、采购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 “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给到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仓库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有物料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或者说po),否则拒绝收货。
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已送往仓库的原材料及时通知iqc进行物料品质检验。
对iqc检验的合格原材料进行开“物料入库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后进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原材料出库
需严格按照 “物料领料单”、“生产通知单”、“开发部调用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物料部门提供的bom(即单件用量通知单),生产通知单中生产数量,及厂部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部长签名确认。
仓库把所出库之原材料配好,并填好“物料领料单”后,通知相关的领料部门进库领料,并由领料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让原材料出库。
仓库出库物料的原则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超用物料的出库必须依据由生产部长签名确认“领用超单”,且超用人注明了超用原因,以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的“领用超用单”,仓库方可发料。
开发部门的物料调用依据是由开发部门填写“调用单”,并由开发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经物料部门同意后,仓库才可以依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予与拒绝。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需严格按照 “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对采购来的不良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对于不良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
4、 原材料报废
严格执行 “报废单”进行操作
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良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来料不良的报废部分、客户退回的报废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5、成品的收货及出库
a. 成品的收货及入库
严格按照 “成品入库单”进行操作
所有入库之成品必须为合格之产品,并由终查(即qa)提供qc报告之允许入库的成品,否则拒绝入库。
入库成品随货提供产品的数量,码数,颜色,款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
b. 成品的出货
严格按照 “成品出货单”进行操作。
成品出货的依据是由营销部提供“客户货物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
对于即将出库之成品通知营销部,由营销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
c. 成品的退货
严格按照 “成品退货单”进行操作
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款号、颜色、码数、数量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维修,尽快返还客户。
五、货物管理
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货物的单据、咭、帐由仓库记帐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咭一致。
六、货物的盘点
仓库货物盘点由财务、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料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七、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八、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厂部规定为准则。
仓库管理制度范本【2】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小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第13篇 某酒店仓库管理细则
1、仓库的分类:
酒店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第14篇 仓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仓库管理,以满足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需要,保证产品规定的质量不受影响,促进仓库开展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仓库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对产品构成和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仓储物资制定了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产品主辅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火工品及配套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贮存管理。
第二章 仓库管理通用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库房或场地,满足防潮、防暑、防冻、防霉、防火、防水、防爆、防雷、防震、防盗、防漏、防鼠咬虫蛀、通风安全的要求。
第五条 库房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根据产品不同的特性,控制适当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及粉尘等,库房人员承担观测、记录的责任,技安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其上述因素进行测试和改进。
第六条 库房人员应保持库内清洁,不得有尘土脏物,不得有与保管无关的物品,做到窗明壁净,库内外整洁卫生、物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库房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入库产品进行核对,核对应根据出入库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达到各类凭证与实物相符,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八条 库房人员应对贮存产品按生产厂家、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等内容进行规范摆放和管理,对每种产品进行标识,挂卡显示。对顾客财产单独存放,并有“顾客财产”专门标识,以示区别,防止损坏和误用。
第九条 库房人员应负责产品的收发与保管,建立保管台帐。对保管产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卡相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第十条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内,严禁火种入库。仓库要有明显的禁烟和防火标志,库房内要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仓库人员必须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 一般库房应留有不小于一米宽的安全通道,架与架、垛与垛、货与墙壁之间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库房人员须对库内物品质量、有效期、安全进行适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库房贮存不合格材料、产品等,隔离存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章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的管理
第十四条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的贮存,要配备专人承担购进物资的核对、收发、保管、登记、建帐、报表及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对购进物资,采购人员凭发票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库房人员会同采购人员对购进物资进行核对,关重物资要经质检部门进行复验,如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等情况,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入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主要包括供方或生产厂家的物资合格证明、清单、品种规格、炉(批)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库房人员对照上述凭证核实与实物相符后,办理入库,如凭证与实物不符,拒绝入库。
第十七条 经库房人员检查、点数、分类、整理上架。物资存放应按其性能、类别、品种、规格、炉(批)号由小到大、上轻下重、使用周转频率等合理安排。本着收、存、发方便的原则,使用周转频率低的物资靠里存放,反之靠外存放。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和内部“银行转账支票”、凭单发放,物资变动及时在实物卡片上增减,月末将全月收发单据连同报表上报财务等部门。
第十九条 凡属批次管理的物资,应分炉(批)号存放,不得混批。
第二十条 对直径大于50mm的金属材料,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涂刷标记。对稀有贵重金属及剧毒物品必须设专库、专用盛具,由专人管理。
第四章 弹药、火工品、化工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必须配备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地面库区要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分类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不低于1米宽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易存水的地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二十四条 弹药、火工品要根据库房的安全定置、容量、产品的结构性能,木箱包装的强度和安全程序合理安排垛高,一般控制在:
(一)雷管不得超过1.5米。
(二)各种炸药、引信、底火、发火件等不得超过2米。
(三)无烟药、梯恩梯等不得超过2.5米。
(四)主要工作通道宽度不低于1米,主要安全通道不低于1.5米。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6米。
第二十五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仓库应配置足够、有效的灭火设施和报警装置。库房人员应做到会管理、会使用。
第二十六条 严格库房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单位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业务需要,需进库的,凭保卫部门开具的出入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有关库房。
(二)上级领导进库,除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外,还需在公司有关领导陪同下进库。
第五章 半成品库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半成品包括外购半成品,自制半成品。凡公司统一管理的半成品,一律入生产部门的半成品库。半成品库应配备专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外购半成品,必须具有供货单位(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明,经质检部门复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填制“材料入库单”,库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
第二十九条 自制半成品,原则上由最后一道工序的加工单位转入半成品库。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加工单位转入装配单位,但必须经生产部门同意,同时补办入库和领用手续。
第三十条 半成品入库,由加工单位填制“产品转移交接单”和质检部门开具的检验合格证,库房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实物与凭证相符后,办理入库。
第三十一条 入库半成品,使用标准盛具的按标准盛放,无标准盛具的,也要实行非标准盛具按统一标准量盛放,对个别小零件也可根据零件大小、体积、重量等条件,采取重量或其它形式换算的方法进行计量盛放。
第三十二条 发放半成品,必须有使用单位出具的“领料单”和公司内部“银行转帐支票”,库房人员凭证发放,并及时在变动卡上登记。半成品的发放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于不执行先进先出原则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库房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实行批次管理的半成品发放,生产部门应编制“产品装配配批表”一式三份,装配单位、库房、自存各一份,装配单位按配批表规定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填写“领料单”,到半成品库领取,库房人员按配批表配料发放。
第三十四条 半成品库内不准存放废品。
第六章 成品库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属质管部门(军、民品)、军检代表室(国内军品)、委代室(外贸军品)验收的产品,均由质管部门填写产品质量合格证,分别提交军检代表、委代室或顾客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代表在质量证明文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入库或交付。
第三十六条 入库产品,由装配单位填制“产品入库单”,质检部门填制“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单”,由装配单位负责入库。
第三十七条 库房人员应按照入库凭证与实物,对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项目进行详细核对,并检查包装及外观质量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三十八条 产品贮存要按产品类别、名称、规格、批次进行规范摆放和管理,每批产品都要挂卡显示,严禁混批。
第三十九条 产品贮存安全要求。
(一)产品垛高不得超过2.5米。
(二)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留有不低于0.6米的安全距离。
(三)库房内主要安全通道宽度不低于1.5米。
第四十条 产品出库,库房人员应根据出库凭证进行实物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出库。对出库产品,库房人员要按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等开具“产品出库(发运)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经库房人员、押运人员验证签字后,各执一份,以便查询和追溯。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库房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32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