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制度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范例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2、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医院重点部位包括
(1)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财务科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
(3)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的管理
(4)中心供氧室、高压氧舱室
(5)计算机室、档案室
(6)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婴儿病房
(7)锅炉房、配电室、发电室
(8)贵重仪器设备: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2)、管理要求
(1)住院处、收费处、财务科、药库、物资仓库实行三铁一器,配备消防器材。财务科每日收入的现金要由保卫人员护送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要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3)毒麻限剧药品实行“五专”管理,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要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高压氧舱室、中心供氧室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保持清洁,严禁一切烟火。
(6)计算机室、档案室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等要配备消防器材,抢救设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8)锅炉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失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9)发电室要有专人负责,按时发电,要通风,周围环境要畅通无阻。
(10)贵重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有安全操作维修制度,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例会制度(和中层干部会议合并)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4、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以“八防”为内容,查漏洞、查隐患、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保卫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科,落实到位。
一级:每天各科室下班前,由本科室轮流值班的安全员对本科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电、气等,检查易燃杂物是否及时清理,防火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做好安全日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二级:每周各科室由科主任(科长)、护士长按规定对本科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自行整改或上报医院保卫科协助整改。
三级:每月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保卫科长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全院各科室,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防范性检查。
保卫科对三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通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是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长,由院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保卫人员要深入科室督促、检查,使三级
安全检查制度得以落实。
5、请示报告制度
凡在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遇到本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顺序:
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保卫科长→分管院长→院长。
各级管理人员手机或小灵通要24小时开通。哪一级不通,哪一级负责。
6、考勤、交接班制度
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全院的规章制度,工作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时要向保卫科长请假方可离去,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7、惩罚制度
1)、凡属于保卫人员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属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的,追究保卫科长的责任。
3)、凡属于科室没有按照管理细则去做,没有按问题、隐患、通知书的要求去整改的,不及时报告隐患的,出现问题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一把手的责任。
4)、凡属于责任不明,没有督查保卫科工作的,追究分管院长的责任。
5)、凡属于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计划、经费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追究院长的责任。
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
经济处分:造成单位和科室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承担20%—30%,科室承担10%,其他责任人承担10%。
8、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加强对本院车辆停放的管理。
2)、本院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入棚,汽车入位,实行挂牌管理。
3)、外来就医探视人员的各种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在指定地点存放的丢失当事人自己负责。
4)、院内病房楼周围、门诊楼前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5)、违反上述规定,进入院内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9、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2)、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的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要做好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3)、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4)、物资仓库、药库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仓库。
5)、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6)、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除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统一安排,各科室要给予密切配合。
8)、保卫科协助后勤动力组对全院重点部位的用电线路每周一次抽查,对全院的用电线路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0、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的,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聚众赌博,一经发现严加查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挪用集体物资,违者按盗窃公物论处。
5)、严禁在院内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口哨扰乱公共秩序。
第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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