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辆管理程序与规范制度
一、道口岗工作规程
1.车辆进岗
①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住宅区(大厦),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
②当司机开启车窗时,递上保管卡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记卡)”。
③在发卡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各栏目。
④发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⑤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⑥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2.车辆出岗
①当发现有车辆驶出住宅区(大厦)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保管卡”,并核对车牌号。
②进场时间,如没超过半小时,开启道闸放行;如超过半小时则应按标准收取保管费,随手给发票,并说“谢谢”,收费手续完毕后开启道闸放行,在收卡验证和收费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填写有关内容。
③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上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3.注意事项
①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②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③遵守服务礼貌用语中车辆管理服务文明礼貌用语。
二、车库(场)岗工作规程
1.车辆进场
①当有车辆驶入地库(地面停车场),应立即开启车挡。
②迅速准确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记录车牌号及其他项目(在道口岗已登记的车辆如无要求可以不登记)。
③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④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2.保管
①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即时通知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同时报班长或管理处。
②清点车库内车辆,与《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是否一致。
③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即时处理。
3.车辆出场(库)
①当车辆驶出车库时,应首先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②查对无误后,值班员开启车挡,并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③若对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前面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盘问核对有关情况。
④在盘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报告车管负责人和管理处。
4.电子收费系统
①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入停车场,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驶入停车场,司机需按电子收费系统上的出入键取得临时停车磁票,然后电子收费系统的栏杆自动升起放行。
②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出停车场时,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离场,司机到收费处交电子磁票,核实停车时间和保管费金额,交款后取回磁票,出场时将磁票插入收费系统,检查交款情况无异后自动放行。
三、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
1.车辆被损坏的处理
①当发现车辆被碰撞、摩擦造成损坏时,车管员应记下肇事车辆号码,暂不放其驶出车场,并联系物业部负责人及受损车主与肇事车主共同协商解决。
②如果车辆被损坏而未被当场发现时,车管员发现后也要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高级车管员及物业部负责人,共商处理办法。
③属楼上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
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2.车辆被盗的处理
①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物业部主管确认后,立即通知车主,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②事故发生后,被保险(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管单位要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③车管员、物业部、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四、洗车台的清洁
1.作业程序
①用扫把对洗车台和地面进行清扫。
②对地面油污处用洗洁精擦洗。
③用水清洗车台和周围的地面。
④用锹铲起排水沟里的泥沙,并用手推车运到垃圾中转站上车。
⑤盖好铁盖,清洁工具。
2.标准
①目视地面无明显垃圾、油污,每天清扫不少于六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两次)并保洁。
第2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
3、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4、程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 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 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 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5. 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3.6.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3.7.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3.8.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3.9.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3.10.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3.11.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3.12.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3.13.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4.3.14.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3.15.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3.16.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4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4.4.1. 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4.4.2. 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4.3. 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4.4.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4.5.1. 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4.5.2. 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4.5.3. 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3篇 危险化学品控制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影响,使危险化学品受到控制管理。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废弃管理。包括化学品溶剂、油品及压缩气体等。
3、引用文件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术语
无
5、.职责
5.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5.2物资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保管管理。
5.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6、工作流程
6.1采购管理
6.1.1根据生产所需,分量采购,确保安全。
6.1.2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在物品的包装上有规范标识,如注明品名、性质、警示语等。
6.2装卸及运输管理
6.2.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
6.2.2装运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经过综合管理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2.3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装卸人员根据物品上搬运标识,规范操作。
6.2.4易燃易爆物品、油品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co2、液化气瓶同车运输。
6.2.5确保装运气瓶安全可靠。气瓶安全帽必须旋紧。
6.2.6对会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不能同时装运。
6.3储存管理
6.3.1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3.2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指定的仓库,物品上标识完整。如名称、型号、有效期等。库房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高温,库房配备合理的消防器材。
6.3.3未经检验合格的物品不得进入仓库和流入作业现场。
6.3.4经常检查库存物品的安全储存状态,防止物品在储存期内发生容器渗漏,对环境、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6.3.5仓库内物品摆放应该合理,整齐清洁,严禁混放,重压堆高。危险品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火种入内。
6.4使用管理
6.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由专职人员开出的领料单去指定仓库领取物品,严禁无单领取物品。
6.4.2压缩气瓶在生产现场时,应放在指定位置,气瓶使用者必须固定好气瓶,防止碰倒,发生意外。
6.4.3使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瓶阀周围严禁沾有油脂等易燃物品,安装减压表时,要检查瓶阀和出气口内有无油脂等杂物。
6.4.4瓶内气体,使用时不得全部用完,氧气应留有0.3——0.8mpa的余气,乙炔应留有0.3——0.5mpa的余气,防止空气中的混合气体吸入钢瓶而导致危险。
6.4.5按操作规范使用液体化学物品。如发生泄漏污染,应立即打扫干净。粘有化学品的物料,如纸张、抹布等放入指定的桶中,并统一送入废弃物堆置场所。严禁在下水沟排放化学物品。
6.4.6报废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由采购部按《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6.5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部门,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出现泄漏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迅速作出反应,给相应部门报警,同时采取控制手段,避免事态扩大,产生环境污染。
7.支持性文件
废弃物管理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第4篇 职工培训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建立和运行ohsms,提高职工ohs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消除或减少事故损失。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职工的培训。
3.职责
3.1安全处负责确定ohsms各类人员的培训需求。
3.2人事处负责组织公司在册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
4.工作程序
4.1 ohs对人员资格的要求
4.1.1 ohs管理者代表、专职安全管理员
4.1.1.1熟悉和理解国家或地方的职业安全健康部门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及时获得其最新内容,并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4.1.1.2必须经ohs的专业机构的培训和考核,且持有相应的证书。
4.1.1.3熟悉劳动保护专业知识与技术业务,有相互联系协调的工作能力。
4.1.2管理操作人员
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熟悉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操作和管理,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1j.3内部审核员
4.1.3.1内部审核员应送专门机构进行ohsms的培训和考核。如无条件,可暂由安全处进行培训和认可。
4.1.3.2 ohsms的内部审核员可由持资格证书的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兼任。
4.2 ohs培训需求分析
4.2.1专职安全员每年初应将职工ohsms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并将需求告知培训员。
4.2.2技术处在每年年初对工艺设备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需求及对分承包商的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告知培训员。
4.2.3人事处培训员对有关培训信息进行汇总,并将培训需求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实施。如有必要,可组织考核。
4.3 ohs培训的内容
4.3.1国家或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4.3.2 ohs管理体系标准。
4.3.3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3.4劳动保护、职业安全技术措施。
4.3.5特殊工种所需的培训(外送培训)。
4.3.6其它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专业知识。
4.4实施
4.4.1 ohs的培训由人事处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4.4.2 ohs培训内容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3安排好专业人员任教及进行培训后的考核。
4.4.4编制好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的有关教材。
4.4.50hs培训应运用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文件。
4.5资料管理
4.5.1 ohs的培训资料列入公司培训管理的范畴。
4.5.2及时做好各项培训内容和人员资料的登记归档工作。
4.6对分承包商的培训
加强对承包本公司业务的分承包商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培训,以确保他们理解和认可本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指标以及其它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5.相关文件
培训需求分析表
培训工作计划表
培训大纲
人员上岗资格标准条例
6.相关记录
内部培训记录
分承包商培训记录
第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规范
特殊休息防护用品是指休息者在休息进程中预防或加重严轻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休息防护用品。如:平安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手套、平安带等。
各部门统计、评价本部门一切需求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工序,并填写《休息防护用品清单》,当工序或流程发作变卦时,需求重新评价,予以确认。
各部门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结合公司运用工序,评定各种休息防护用品的运用改换频率,并向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 4.2休息防护用品的推销
推销部依据外地休息防护用品消费监视部门的有关规则和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休息防护用品的供方,验证消费厂商的消费答应证及供方的运营答应证。
特殊休息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消费答应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平安鉴定证,三证完全方可购入。 休息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 推销部对供方所提供的物品停止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还需求供方出示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平安鉴定证。 出口的休息防护用品须契合我国休息防护用品的检验规范。尚没有国度规范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规范停止检验。检验合格的休息防护用品方可操持入库手续。
各运用部门对一切合格入库的休息防护劳保用品,遵照产品阐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留意防潮、蜕变,做到先进先出的准绳,避免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发放到休息者手中。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与运用
各运用部门根据运用状况支付防护用品。其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相关任务人员担任停止记载。
依据任务性质和休息条件,为员工装备发放的团体休息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需教育员工正确运用休息防护用品,但凡不懂得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功能者,不准上岗操作。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该当装备的休息防护用品。
运用者穿戴休息防护用品前应先反省,确认平安后才穿戴。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意脱卸,若发现休息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刻纠正。
在运用进程中,各种休息防护用品应依据不同资料、不同构造尽量防止接触具有溶解、熄灭性质的物质和锋利尖利的器件,以免局部休息防护用品受损,影响运用寿命而得到防护功能。须活期检验的休息防护用品应按规则停止检验。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的处置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应依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管。但凡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休息防护用品,在分开作业现场后,应消毒后寄存,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净化环境。
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应在分开噪声现场后摘除,让听觉渐渐恢复。普通休息用品在运用后,要依据用料性质,辨别采取洗濯、擦抹或晾干等办法洗擦洁净保管。
休息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改换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的运用期限及实践运用状况作改换、报废,由运用单位的主管担任集中搜集破损、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不准随意乱丢,按《废弃物管理规则》集中停止报废处置。报废后由运用部门改换新的休息防护用品。
第6篇 ohs项目管理程序规范
l.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时,做好相应的ohs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
3.职责
3.1设计院负责项目中有关ohs设计工作。
3.2基建处、设备处负责项目中ohs的落实工作。
3.3安全处负责项目竣工后对ohs部分的验收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应当执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1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作出该建设项目的ohs预评价,并提出合理可行的ohs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ohs设计和建设项目ohs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ohs的预评价报告,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1.2设计院根据项目的安全性预评价报告中有关ohs及消防内容,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劳动部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监察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制定初步设计中的ohs和消防专篇。
4.1.3制定的初步设计中的ohs和消防专篇应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1.4基建处应根据设计院的设计资料,严格施工制度,确保ohs和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4.2设备处对于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必要时应向设计院提出有关ohs部分的设计建议,并负责有关ohs的落实工作。
4.3项目竣工后,安全处负责或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中的ohs设施、消防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确保ohs设施、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相关文件
初步设计中的ohs和消防专篇
6.相关记录
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ohs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第7篇 信息交流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规范职业安全健康信息交流,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处是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
3.2各生产部、科。、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内部信息交流。
3.3工会负责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及内部员工反映问题的反馈工作。
4.工作程序
4.1 总则
4.1.1信息交流的途径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文件,以及其它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讯及宣传工具(品)。
4.1.2职业安全健康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4.1.3信息内容应准确可靠。
4.1.4各部门内审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信息记录。
4.2内部信息交流
4.2.1内部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由安全处负责及时传达到公司的各部门及员工,相关方需要索取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时,公司应满足其要求。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其产生单位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
(3)获取和更新法律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地传递到相关部门。
4.2.2内部信息交流的实施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板报、小册子为宣传工具公诸于众。
(2)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由产生单位及时传递到安全处,要求答复的必须在三日之内予以答复。
(3)紧急状态下的信息按《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规定进行信息交流。
(4)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单位必须在整改过程中将信息传递到安全处。
(5)传递接收方必须做好记录。
4.3外部信息
4.3.1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1)经理办;安全处、工会将收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文件呈报分管经理后做出相应处理。
(2)外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参观、访问由安全处接待安排并将结果报分管经理。
(3)公司的其他部门若收到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时,如资源、能源、消防等法规,应及时传递到安全处。
(4)相关方的信息(包括:安全部门、社区居民、顾客抱怨),由采购科、销售科和总务部、安全处分别接收。
(5)发生事故按《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规定逐级上报。
4.3.2外部信息处理
对外部相关方提出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意见或申诉,安全处应会同相关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形成处理决定后三日内答复。
信息提供者要求答复时,由安全处或相应的业务部门在二天内给予答复,并作好记录。
5.相关文件
…/…/…——1999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1999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6.相关记录
ohs信息交流记录表
ohs信息交流记录表
见表
第8篇 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规范
1 目的
实现集团公司的方针、目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3 职责
3.1 工会
3.1.1 行使员工代表的职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3.2劳动人事部
3.2.1 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 劳动资源部
3.3.1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4 劳动保护部
3.4.1 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各种架子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5 行政保卫部
3.5.1 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工、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3.5.2 负责办公区和施工区消防、交通安全。
4 工作程序
4.1 劳动人事部、劳动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2 劳动保护部、行政保卫部结合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3.1 劳动保护部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停止特种作业。
4.3.2 行政保卫部每二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不适合特种作业病患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3.3 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体检情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分析、统计,严格执行支持性文件《__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4.4 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
4.4.1 行政保卫部每年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办公区、施工现场和生活卫生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管理程序》处理。
4.4.2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重视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责任,并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4.3 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 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5 有害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经培训上岗的专兼职急救员。
4.4.6 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按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并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4.7 有害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要做到按时按规定发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4.8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9 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职工,按规定要求每二年进行体检,对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员体检结果各级行政保卫部门必须留存归档。
4.4.10行政保卫部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4.5.1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__市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女工“五期”保护(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 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女工从事的作业活动,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防癌普查。
4.5.3 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按照《__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4.5.4 行政保卫部按规定要求,按时对食堂和汽车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4.6 食堂服务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4.6.1 各单位要组织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并定期复审,必须有健康证、培训证,方可上岗。行政保卫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6.2 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 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按行政保卫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7 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4.7.1建立和完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督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
4.7.2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程序》参与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涉及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对职业健康安全决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7.3组织和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认证单位工会要作好集体合同中职业健康安全条款的协商与制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4.7.4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7.5制定和完善各级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整改。
4.7.6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参与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工会意见。
4.7.7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7.8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照《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办理。
5 相关文件
5.1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____-qhse-c_-03)
5.2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____-qhse-c_-04)
5.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____-qhse-c_-07)
5.4 《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____-qhse-c_-36)
5.5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____-qhse-c_-38)
5.6 《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____-qhse-c_-42)
5.7 《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____-qhse-c_-43)
6 记录
6.1 《职业健康安全竞赛考核表》(____-gh-01表)
6.2 《工会参与事故意见书》(____-gh-02表)
6.3 《职代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____-gh-03表)
6.4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考核表》(____-gh-04表)
第9篇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管理程序规范
1 目的
为了识别公司施工活动的危害因素,评价危害事件的风险程度,制定有效风险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级别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识别、评价更新与控制。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审批《重大风险清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2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下发《重大风险清单》。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风险因素的管理与控制工作。负责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3生产部负责参与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各单位按照《重大风险清单》编制有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并在施工(生产)中组织贯彻落实。
3.4各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依据《重大风险清单》,对重大危害因素及风险按照相应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上报新产生的风险因素及管理方案。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工作原则
4.1.1预防原则:依据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活动范围、危害事件的性质以及时间、风险的特点,针对性的选取相应的方法。
4.1.2一致性原则:依据施工活动的特点、存在的隐患,选取相应的方法,确保辩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一致性。
4.2危险源辩识
4.2.1辩识范围
a) 设备采购、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等所有运行活动(包括相关方使用的设备、设施)。
b) 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包括进入作业现场的相关方人员的活动)。
c) 化学品、油类及其他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活动(包括相关方的有关活动)。
d) 工程施工中常规或非常规的作业活动。
e) 办公场所、宿舍、食堂。
4.2.2辩识状态
a) 正常状态——每天正常进行的日常活动
b) 异常状态——停机、检修、维护等。
c) 紧急状态——火灾、爆炸、发生事故、事件等。
4.2.3辨识时要考虑在作业过程中的几个方面:
a) 人的不安全行为;
b) 物的不安全状态;
c) 不良的作业环境;
d) 管理方面的缺陷。
4.2.4辩识方法:
a) 根据分部分项、工序、工艺流程所涉及的活动进行辩识。
b) 采用现场观察进行辩识。
c) 通过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进行辩识。
d) 根据管理经验进行辩识。
e) 根据管理过程进行辩识。
4.3风险因素评价
4.3.1风险因素的评价采取“直接定性判断法”,即:由安全环保监察部组织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结合不同工序的特点,直接对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判定。
4.3.2评价为重要风险因素的,填写《重大风险清单》,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下发各基层单位及部门。
4.4风险控制
4.4.1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消除”的原则,其次是考虑降低、监控管理,使用个体防护是最后的手段。
4.4.2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风险控制措施,并在施工(生产)中组织贯彻落实。
4.4.3各基层单位、部门依据《重大风险清单》,结合相应文件措施要求对重要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有针对性的预控措施。
4.4.4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风险因素的管理与控制工作。对于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发《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督促整改。
4.5辩识、评价和控制的更新
4.5.1对于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风险因素,各基层单位、部门要及时填写《危险源辨识表》,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现有文件措施不能满足管理要求的,要建立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进行控制与管理。
4.5.2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组织对新产生的风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控制,对于评价为重大危害因素的,要对现有文件进行重新修订,由生产部补充制定控制措施。
4.5.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a)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发生变化。
b) 职业活动发生变化。
c) 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发生变化。
d) 内审、外审、管理评审的要求。
e) 事故、事件、不符合出现后的评价结果。
f) 主要原、辅材料发生较大变化。
g) 相关方抱怨和要求。
h) 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
i) 目标、管理方案完成,对参与风险进行评价。
j) 其他情况需要时。
5 相关文件
5.1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
5.2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教育培训程序;
5.3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检查程序;
5.4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程序;
5.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程序;
5.6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奖惩程序;
5.7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5.8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例会程序;
5.9安全用电管理程序;
5.10安全防保装备管理程序;
5.11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程序;
5.12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5.13爆破物品管理程序;
5.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5.15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5.16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5.17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5.18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管理程序;
5.19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6.1风险评价表
6.2危险源辨识表
6.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6.5重大风险清单
6.6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不符合通知书
第10篇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监督管理程序规范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审批程序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前,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
(三)凡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生产企业,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四)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有立项权限政府的立项批文;
2、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厂区布置、全年主导风向、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1000m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3、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可靠性说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的配置及说明等;
4、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自燃点、闪点、熔点、爆炸极限、相对密度、比重、腐蚀性、氧化性等;
5、消防设计情况。主要包括:厂房、库房、生产装置等的消防安全设计,消防设施的设计、选用情况,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等;
6、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后,派员到经营、储存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完毕;
(三)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储存、经营场所,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审验一次。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证明、证件;
(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后,应审核其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车辆行车证、驾驶证、押运证、船舶运输证等是否齐全、准确、有效,运输工具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和相应的化学危险品标志,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三)经审验,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对长期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可核发长期准运证,对临时运输的应核发临时准运证。长期准运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第11篇 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规范
1办证
1.1《高处安全作业证》由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项目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应共同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办证人须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1.2项目负责人持《高处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物资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1.3根据高处作业级别,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将《高处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1.4《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存档。
1.5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1.6操作工正常操作、换照明灯泡、防腐保温结束后现场验收及紧急情况处理人员需高处作业的可以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措施;带压堵漏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时可不系安全带,但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
1.7高处行走时不能双手持物。
2有效期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4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
4.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特级高处作业项目负责人由技术员以上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
4.2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负全面责任。
4.2.1负责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4.2.2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4.2.3负责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
4.2.4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资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4.2.6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
4.2.7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4.3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并应坚守作业现场,若因故离开应临时指定他人代理其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5 监护人
5.1 监护人由项目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及气防急救知识的人员担任。
5.2 监护人负责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并随时与设备内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5.3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护人不能同时担任作业执行人。
5.4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由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分别指派监护人。在生产区域内进行重大的危险项目施工或作业(如抽堵盲板、带压堵漏等),需申请安全中心配合监护的,由各事业部向安全中心提出,安全中心派气体防护人员进行监护。
5.5 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现场, 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6 该程序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执行。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广化学危险物品申购储存和使用管理,预防火灾、爆 及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发生,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储存和用管理及应急措施。
3.术语解释
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6944-86《危 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 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氧化物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4.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的教育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须对使用者、保管者、包括括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知识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如何理解msds所重点表示的化学品的安全点,标 签及操作的关键等,并保留教育记录。
新的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必须在进行相应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
各部门在生产工艺或日常使用中应尽量用非危险物品代替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
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化学危险物品使用预算表》,如使用新的化学危险物品,还需要求供应商附有安全性数据表(msds),报管理者代表,经批准后,由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统一申请购买。
按上述程序毕购的化学危险物品由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后入库,其他需要入库的化危险物品需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方可入库。
进入本厂的所有装有化学品的容器都应该附有标签,注明所盛装化学品的名称,潜在危害性,特定储运须知等。标签文字须为易懂的符号或中文。
6,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应该有以中文书写的“物料安全资料表”(msds),并可被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员工查询,所有的msds危险仓管理员至少保留1份。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可随时向危险仓管理员查阅msds。
危险仓管理员编制储存的或正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清单连同有关的msds交管理者代辰1份,以备员工查询,过期的msds须从有效的msds清单中挑选出来并另行保存5年。危险化学品清单应列明化学品的名称、成分、各成分的百分比、产品编号、使用或储存的地方,潜在危害以及填写时间等。
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严禁烟火。危险库房的地面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室内存放,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化学性质或防护、防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如: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须配备灭火设施及避雷设备。
数量较大或储存时间较长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放入危险品仓库,各部门可存放临时使用的少量化学危险物品,数量不得超过5天的用量,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5天。
7.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7.1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为后勤总部,(请工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2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职责
ü 指定管理责任者和管理担当者,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ü 防火、防泄露安全管理
ü 化学危险物品采购预算控制
ü 化学危险物品存入与发放管理
ü 废弃化学危险物品的处理向管理代表报告危险品仓库管理状况
7.3危险品仓库管理现状的报告
危险品仓库管理责任人每月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一次危险品仓库状况(格式自定),报告内容包括:
ü 危险品种类及库存量
ü 上月危险品入库使用及废弃情况
ü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情况
ü 使用者应配合危险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程序
要求进行作业,预防事故发生。
8.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个人, 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分装和使用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口 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 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均设置紧急洗眼设备,在使用腐蚀和 有毒化学物质的区域还应在洗眼设备上加装淋浴装置。洗眼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的距离控制在30m内,并在明垦位置标识所在地点,以方便员工需要时能立即使用。
ehs委员会每月进行紧急洗眼(淋浴装置)设备检查并保存记录, 如有功能等达不到要求,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须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
9.应急措施
9.1 火灾、爆炸
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立即向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将易燃物质搬离该场所,疏散人员;将危险情况通知邻近单位和周围群众,火势不大时,可用含相应灭火剂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控制火势。
各部门使用储存场所使用人员
ü 小规模火灾,可用含相应灭火剂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
ü 将易燃物质搬离着火场所
ü 不能确信能扑灭火灾,要立即向公司消防机关报警。
9.2泄漏
ü 尽量减小漏出面积的扩散
ü 液体要用抹布、拖布等拭去,放在专门的容器中
ü 固体要收集到指定容器中
ü 隔断火源或热源
ü 大量泄漏时,要迅速报告
ü 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10.相关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应急管理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1.表格、记录
11.1 危险化学品清单
11.2 msds
11.3 培训记录
11.4 紧急洗眼/淋浴设备检查表
第13篇 对相关方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ohsms的正常运行,对可能产生职业安全健康危险的相关方进行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ohsms有关的、涉及相关方的所有公司管理部门。
3.职责
3.1设备处、供销处、基建处负责对与之有业务关系的相关方的ohs管理工作。
3.2人事处负责临时工、民工等外协人员的ohs管理工作。
3.3各相关单位负责对进入本单位工作现场外来人员的ohs管理工作。
3.4安全责检查各相关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设备处等单位对引进的外协人员进行公司ohsms运行知识的教育工作并负责贯彻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事故的发生。
4.2人事处对临时工、民工等进行ohs知识的培训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3基建处对外包工、外来基建队伍进行公司ohsms运行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其对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合同中应尽可能包括劳动保护品的配备;发生事故的处理条款等内容。
4.4接受外协的各单位对外协人员进行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提出安全技术要求。
4.5供销处的原材料采购、设备处的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安全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活动中,应向供应商索要必要的安全性能指标和运输、包装、贮存条件说明等信息,并监督其实施。
4.6相邻单位及相关方的合理抱怨、意见由安全处负责搜集、整理,并予以答复,安全处处理不了的向管理者代表反映,直至问题的圆满解决。
5.相关文件
设备检修管理标准
6.相关记录
ohs对相关方的管理记录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影响,使危险化学品受到控制管理。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废弃管理。
3.引用文件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术语
无
5.职责
5.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5.2物资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保管管理。
5.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6.工作流程
责任部门
工作内容
记录
采购部
6.1采购管理
6.1.1根据生产所需,分量采购,确保安全。
6.1.2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在物品的包装上有规范标识,如注明品名、性质、警示语等。
危险化学品清单
6.2装卸及运输管理
运输分公司
6.2.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
6.2.2装运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经过综合管理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2.3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装卸人员根据物品上搬运标识,规范操作。
6.2.4易燃易爆物品、油品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co2、液化气瓶同车运输。
6.2.5确保装运气瓶安全可靠。气瓶安全帽必须旋紧。
6.2.6对会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不能同时装运。
物资管理部
6.3储存管理
6.3.1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3.2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指定的仓库,物品上标识完整。如名称、型号、有效期等。库房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高温,库房配备合理的消防器材。
6.3.3未经检验合格的物品不得进入仓库和流入作业现场。
6.3.4经常检查库存物品的安全储存状态,防止物品在储存期内发生容器渗漏,对环境、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6.3.5仓库内物品摆放应该合理,整齐清洁,严禁混放,重压堆高。危险品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火种入内。
使用单位
6.4使用管理
6.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由专职人员开出的领料单去指定仓库领取物品,严禁无单领取物品。
6.4.2压缩气瓶在生产现场时,应放在指定位置,气瓶使用者必须固定好气瓶,防止碰倒,发生意外。
6.4.3使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瓶阀周围严禁沾有油脂等易燃物品,安装减压表时,要检查瓶阀和出气口内有无油脂等杂物。
6.4.4瓶内气体,使用时不得全部用完,氧气应留有0.3——0.8mpa的余气,乙炔应留有0.3——0.5mpa的余气,防止空气中的混合气体吸入钢瓶而导致危险。
6.4.5按操作规范使用液体化学物品。如发生泄漏污染,应立即打扫干净。粘有化学品的物料,如纸张、抹布等放入指定的桶中,并统一送入废弃物堆置场所。严禁在下水沟排放化学物品。
6.4.6报废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由采购部按《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各单位
6.5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部门,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出现泄漏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迅速作出反应,给相应部门报警,同时采取控制手段,避免事态扩大,产生环境污染。
7.支持性文件
8.记录
序号
名称
保存期
编号
1
危险化学品清单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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