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生产车间管理规范
硝酸一车间现有三套硝酸生产装置及一套硝盐生产装置,主要生产稀硝酸、硝酸钠及亚硝酸钠,生产装置多,产品多,与其他车间联系多,目前已成为稀硝酸中转站及废水处理站,生产变化大,安全环保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生产车间在整个企业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容不得有半点马虎、容不得留下任何死角,务必把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的工作做扎实。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车间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控制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到最低甚至零事故率,同时提高人员的办事效率、操作效率及设备的运转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实现最大效益。为此,就如何搞好车间生产管理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安全环保:安全环保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作为一个车间管理者,首要任务是确保车间安全、环保、平稳生产。
1车间每月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利用班前会班后进行安全环保知识学习,岗位张贴各种预防措施、管理制度。实行了员工到岗后需要做好哪些事情的培训学习,将每个岗位需做事情张贴在每个岗位,事虽小但效果良好。
2对一些重要岗位不定期根据生产情况开展交流会,使岗位人员认识当前生产情况,并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通过交流了解职工工作中的困难,并想法帮其解决。
3对每项安全环保工作都制定相应控制措施。硝酸一车间负责管理东厂区的废水调和池,如果外排水不合格将造成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为此车间对每池废水都进行分析,确保外排废水的质量合格。还有尾气排放车间也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措施制度,有些职工思想想不开车间积极沟通消除思想杂念、出台了奖罚条例,使职工在条件不良情况下积极努力干好工作,车间管理人员及维修人员每天早上学习安全知识、国家安全条例、公司通报制度,根据这些制度通报反思自己车间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改正、疏通,特别是七月份安全生产调度会上董事长特别强调了安全和环保的问题,车间通过会议多次重复宣传,不厌其烦得说,开展了车间管理人员在每个岗位以拉呱的形式宣传安全环保、让车间的安全环保人人都增强了责任。
二.减少浪费,降低消耗:作为车间就是消耗原材料,产出成品,实现利润。利润的高低,主要通过成本的控制来实现,只有严禁跑、冒、滴、漏,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利用率,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硝酸一车间产品调整大,车间积极服从生产处根据市场以最快的速度调整生产,实现企业利益做大化。车间也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改造,编制了不同生产条件下的规章制度,多产那样产品,一下工艺调整单和产量单,每个职工都知自己该做什么,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车间也积极关心库存,产品价格,利润高低,做到心中有数,积极沟通有关领导部门,做到对生产打算对自己车间心中有数,随时调整生产。有时产品调整公司与车间职工利益发生冲突,车间积极与有关部门职工沟通,化解了怨言矛盾,有效和谐实现生产。维修费用尽最大能力能修的修,能降级用的降级用,特别是硝酸车间不锈钢阀门用的多,替换下的用到水、空气介质上,效果很好。
三、作为生产车间管理者,要善于做好生产现场管理。现场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不仅要求现场管理者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还必须对现场各工序的诸多环节了如指掌,熟悉各工种的基本作业,并能够把握住生产线各种管理要素,把现场管理工作处理得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具体表现。生产车间管理者,要管理好现场工作,必须要了解现场的管理内容,企业的管理模式,了解企业内部的各项干部制度才能把管理工作做好。
①现场管理者要有良好的协调能力。“管”,是管理人和事,把现场管理好,而“理”,是把现场存在的问题处理的有条有理,使现场具有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生产条件。在安排工作和处理问题时,现场管理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是非辨别能力和良好的思想意识,不但要在生产线上起领导作用,而且在员工中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对员工、部属以及上级反馈或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准确无误的给予处理和解答;当员工遇到挫折,情绪发生变化时,管理者要给予关心,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员工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意识与公司的要求保持一致;当现场工作出现困扰时,现场的管理者要通过各种合理的方法尽快协调解决,特别是员工之间为了工作争执解决不了时,现场管理者要主动了解原因,找出问题点,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出合理的处理,使之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②现场管理者要有良好的配合意识。现场管理者要敢于承担责任,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要积极有效的配合,并要全力以赴,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上级安排的生产任务,现场管理者必须按照生产指令带领员工高标准、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去完成;当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管理者要和员工积极配合,妥善处理;若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对出现问题的原因作出解释,并能够提供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在上级对此类问题作出合理安排时,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去执行;对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现场管理者更应该主动配合上级领导去共同完成;部门之间涉及工作关系时,则要给予有效的支持,这样才能现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大家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六、作为一名生产车间管理者,应是使用现代管理工具的多面手。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要想当好一名合格的、优秀的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层面,掌握现代管理工具。
第2篇 化工生产管理规范
1.生产(包括生产领域的贮存、运输等)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为家的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按《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化学工业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
化工生产企业凡是为本企业生产需要而进行的采购、调拨和销售(指化学危险物品)等经营活动,相应的运输活动,以及在化工生产中使用和贮存化学物品(包括原料和产品)均纳入生产许可证的核发范围,不再另行领取“经营许可证”。
化学工业部将分期分比对化工产品颁发《生产许可证》,凡已发证的化学危险物品,无证企业不得生产经营该产品。
2.对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安全登记制度。
(一) 安全登记的必备条件
(1) 产品生产工艺路线成熟,是由有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的。
(2) 产品有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3) 设备、容器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38)。
(4) 有相应的产品贮存设施。
(5) 有可靠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6) 有可靠的三废处理措施。
(7) 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 安全登记的考核条件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1991]化劳字第247号文检查)。
(2) 产品应有工艺技术规程;岗位应有操作法,在网人员必须人手一册。
(3) 操作工人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或相当水平),并经过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
(4) 有《毒物登记档案》。
(三) 安全登记的组织工作
(1) 企业的安全登记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的主管厅长领导,由厅(局)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必要时可请地方公安、环保部门参加。
(2) 需要时可组织人员到现场考核。
(3) 一个企业的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可以分期分批进行安全登记。(安全登记的有关表格见附表)
(4) 对必备条件的检查,有一项达不到的,不予登记,并限期一年内整改;对考核条件的检查,有一项达不到的,不予登记,并限期半年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的不予登记,限令停产。
(5) 安全登记每隔五年按安全登记条件进行一次复核换证。根据复核情况,确定是否准予换证。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每年向化学工业部书面报告一次化工企业安全登记情况。
3.在已建成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周围(在国家正式规定颁发前暂按1000米执行)不得建居民点、公共设施、供水水源、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线。
4.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要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各类性能、生产工艺及规模、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定期监测,使生产现场符合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凡属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场所的防火监测、报警系统、防护装置及其它防火防爆要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国家防火设计规范刑事或规定执行。
凡生产极毒、高毒化学品的车间除遵守上款要求外,还应设有自动联锁、泄漏消除等设施,并应配备急救箱和救护器具。
远离城区的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的企业,应设专职消防队。
5.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6.生产、贮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所用的气瓶、压力容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或汽车槽车、散装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和液化气体的船舶等,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汽车槽车和铁路液化气体罐车以及散装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和液化气体船舶的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对压力容器管理要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规定。
7.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的要求,能经受运输过程中的碰撞、颠簸和温度,温度变化等外界干扰而不发生危险事故。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是不与化学危险物品发生反应的材料。对一些具有特殊性能的物品(如易燃、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应根据其不同的理化性能进行包装,并要符合包装标准和运输安全要求(如包装方法、包装重量限制等)。
对有毒物品包装的外皮上要有毒物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毒性级别,侵入人体途径、中毒的急救办法,防护措施等。
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有明显的包装标志,其图形应遵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
包装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产品包装不合格不准出厂。
外贸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我国接受的国际公约及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8.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操作人员,应根据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如工作服、鞋、帽、手套;防护眼镜及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可供冲洗的清洁水源;医疗急救用品等。
生产使用剧毒化学危险物品和生产批量大的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其生产规模和接触毒物人数设立气体防护站,配备工业卫生医生、急救药品和专用救护车。
9. 凡生产有毒化学物品的车间都应设固定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登记,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并应在生产岗位挂牌公布。
10.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
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化学工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1. 对盛装剧毒物品的大型容器包括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槽船等不得用来盛装它物,特殊情况需要改装它物时必须进行清洗,清洗干净并经化验合格,办理审核后,方可改装。
使用后的包装剧毒品的小型容器,只能盛装原物或同类产品,一律不允许盛装它物。
其他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物用完后也要进行清理和清洗,否则不允许挪作他用。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长期停用前必须进行安全处理。
12.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同意方可进行。严禁随便堆放和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系。
第3篇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本规范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2职责与分工
2.1 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2 生产处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2.3 化工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生产副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处。
3.2 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有关处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生产处组织实施。
3.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处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3.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处。
3.4.2安全环保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动处。
3.4.3 机动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处。
3.4.4 对各处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处负责协调解决。3.4.5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处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3.5 各处室审核内容
3.5.1 生产处审核内容
3.5.1.1 停车
3.5.1.1.1停车时间
3.5.1.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
3.5.1.1.4停车顺序示意图
3.5.1.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
3.5.1.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1.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1.1.8盲板安装示意图
3.5.1.2 开车
3.5.1.2.1开车时间
3.5.1.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
3.5.1.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1.2.5开车顺序示意图
3.5.1.2.6开车操作步骤
3.5.1.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
3.5.2 安全环保处审核内容
3.5.2.1 停车
3.5.2.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2.1.2注意事项
3.5.2.1.3停车顺序示意图
3.5.2.1.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
3.5.2.1.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2.1.6盲板的安装
3.5.2.1.7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2.1.8三废排放
3.5.2.2 开车
3.5.2.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2.2.2开车顺序示意图
3.5.2.2.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
3.5.2.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
3.5.2.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
3.5.2.2.6拆除盲板
3.5.2.2.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2.2.8开车操作步骤
3.5.2.2.9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3.5.3 机动处审核内容
3.5.3.1 停车
3.5.3.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3.1.2计划停车时间
3.5.3.1.3停车顺序示意图
3.5.3.1.4公用工程停送时间
3.5.3.1.5阴井隔离情况
3.5.3.1.6设备、管线清洗置换
3.5.3.1.7交付检修
3.5.3.2 开车
3.5.3.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3.2.2开车时间
3.5.3.2.3公用工程输送时间
3.5.3.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
3.5.3.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
3.5.3.2.6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3.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3.5.4 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
3.6 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取样分析后,填写岗位停车七级确认表,一式两份,由岗位负责人、值班长或工段长、车间领导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处,一份车间存查。
3.7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七级确认表后,向生产处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8 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 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分析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七级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值班长或工段长、车间领导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七级确认表后,向生产处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 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 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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