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规范
特殊休息防护用品是指休息者在休息进程中预防或加重严轻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休息防护用品。如:平安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手套、平安带等。
各部门统计、评价本部门一切需求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工序,并填写《休息防护用品清单》,当工序或流程发作变卦时,需求重新评价,予以确认。
各部门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结合公司运用工序,评定各种休息防护用品的运用改换频率,并向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 4.2休息防护用品的推销
推销部依据外地休息防护用品消费监视部门的有关规则和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休息防护用品的供方,验证消费厂商的消费答应证及供方的运营答应证。
特殊休息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消费答应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平安鉴定证,三证完全方可购入。 休息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 推销部对供方所提供的物品停止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还需求供方出示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平安鉴定证。 出口的休息防护用品须契合我国休息防护用品的检验规范。尚没有国度规范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规范停止检验。检验合格的休息防护用品方可操持入库手续。
各运用部门对一切合格入库的休息防护劳保用品,遵照产品阐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留意防潮、蜕变,做到先进先出的准绳,避免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发放到休息者手中。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与运用
各运用部门根据运用状况支付防护用品。其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相关任务人员担任停止记载。
依据任务性质和休息条件,为员工装备发放的团体休息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需教育员工正确运用休息防护用品,但凡不懂得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功能者,不准上岗操作。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该当装备的休息防护用品。
运用者穿戴休息防护用品前应先反省,确认平安后才穿戴。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意脱卸,若发现休息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刻纠正。
在运用进程中,各种休息防护用品应依据不同资料、不同构造尽量防止接触具有溶解、熄灭性质的物质和锋利尖利的器件,以免局部休息防护用品受损,影响运用寿命而得到防护功能。须活期检验的休息防护用品应按规则停止检验。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的处置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应依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管。但凡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休息防护用品,在分开作业现场后,应消毒后寄存,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净化环境。
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应在分开噪声现场后摘除,让听觉渐渐恢复。普通休息用品在运用后,要依据用料性质,辨别采取洗濯、擦抹或晾干等办法洗擦洁净保管。
休息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改换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的运用期限及实践运用状况作改换、报废,由运用单位的主管担任集中搜集破损、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不准随意乱丢,按《废弃物管理规则》集中停止报废处置。报废后由运用部门改换新的休息防护用品。
第2篇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范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二、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业健康安全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各单位按拟定的标准执行。
三、建立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片或领用证制度,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由二、三级单位进行登记,领用证或登记卡片由单位保存。
四、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按其变动后的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
五、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能转卖等,若发生上述情况,给予适当处罚。
六、员工进入厂区,根据不同季节正确着装,分别是夏季工作服,春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穿劳保皮鞋。检修人员在生产现场作业时,根据作业性质和接触物质等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正确穿戴(连体工作服、防砸作业鞋、防酸鞋、防酸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七、凡发给车间、班组的公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酸服、隔热服、防酸靴、防酸手套等),均应建立登记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八、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在调离前交清防护用品,方可办理调离关系。
九、凡因故较长时间未出勤者,根据离开岗位的时间,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停发肥皂、手套、口罩等;半年以上者,停发一切防护用品)。
十、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公司消防队,治安保卫人员),公司不再另发防护服,但肥皂、手套、毛巾等小件用品,可酌情适当解决。
十一、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培训等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所需经费由原单位负责。
十二、临时工岗位的防护用品可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其费用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十三、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十四、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领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十五、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十六、各二级单位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十七、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十八、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十九、防护用品的报废,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判废条件、判废程序、判废处理规定执行。
二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
二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3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一、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兜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劳动者的防护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或劳动护用品定点生产厂家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为保证劳动用品质量,购买的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如防触电用品,安全技术部门除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外,还应做耐压强度试验,合格者才能使用。
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所有劳动防护用品都在产品包内附有安全使用说明书,用人单位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如安全带应挂低用,每次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或磨损断股等情况应停止使用;防毒面具应严格遵守用规则,使用前要确认使用范围,查面具的质量,并正确佩戴;防静电在穿用过程中,底部不得粘有绝缘的物质,避免同时穿用绝缘性强的袜子以及使用绝缘性鞋垫。
三、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为3年,超过3年贮存期应进行复验,不合格应及时报废;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若无破断可继续使用;安全绳应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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