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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条例15篇

发布时间:2022-10-23 热度:10

学校管理条例

第1篇 某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

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

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

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

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

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

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

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

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

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

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

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

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

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

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

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

第2篇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条例怎么写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

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

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卫生部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平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

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平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第3篇 初中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初级中学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增进师生健康,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室卫生标准(包括实验室、图书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美术室、音乐室、活动室、各班教室等)

1、地面干净,无纸屑。

2、墙面无积尘蛛网及其它残迹,挂图、墙角无尘土。

3、门清洁,玻璃窗明亮,无花斑痕迹,日光灯管、电扇、电脑、幻灯箱、教室幕布清洁,无灰尘。

4、黑板、讲台清洁,讲台上东西摆放整洁。

5、桌椅摆放整齐,凳子按规定标准摆进课桌下,桌档、椅档干净,抽屉内清洁。

6、物理、化学教室的水槽,要求干净卫生,无阻塞。

二、室外卫生标准(操场、楼梯间、洗手间、走廊)

1、草场卫生要求:

(1)操场无纸屑、杂草、碎石、垃圾等

(2)保持操场平整,无积水。

2、楼梯间卫生要求:

(1)楼梯清洁,每档楼梯角无尘土。

(2)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尘。

(3)楼梯墙面无积尘蛛网。

(4)楼梯窗台上无尘土、杂物。

3、洗手间的卫生要求:

(1)门清洁,玻璃窗明亮,无花斑痕迹。

(2)地面干净,无垃圾堆。

(3)洗手槽的瓷砖清洁、干净。

(4)墙壁上无蛛网积尘。

(5)水槽舒畅,能定时开放、使用。

4、走廊的卫生要求:清洁干净,无乱扔垃圾。

三、办公室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清扫用具摆放整齐,脸盆清洁,无积水。每人一块毛巾,要求清洁、干净。

2、墙面无积尘蛛网,墙角无尘土。

3、门清洁,玻璃窗明亮,无花斑痕迹,灯管、电扇等清洁,无灰尘。

4、桌面书本堆放整齐,饮水茶杯干净,无茶渍。

5、书柜上无堆放物品、用具。

四、住校生宿舍要求:

1、门窗整洁,墙上无蜘蛛网、灰尘。

2、室内空气清新,厕所无异味。

3、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门口、走廊清洁干净,无乱扔垃圾。

5、室内地面干净。

6、无易燃易爆的物品、器具。

五、管理及处罚制度:

1大楼内的每个教室前,办公室前实行“三包”。包括地面的卫生,还有墙壁及天花板的卫生。

2、每周一进行全校性大扫除,室外包干区的清洁工作。要求做到每日三扫。

3、志愿者轮流值勤,参与管理、督促工作。

4、加强每天的卫生监督的作用。每天由值日班同学参与上述时间的督促管理工作,具体由值日行政和值日班主任负责,学生会并进行每日卫生检查和评分。

5、凡在校园内乱丢果壳、纸屑、吐痰及浪费食物者,由学生科发违规通知书,违规者向全班做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教育。

第4篇 学校公寓管理量化扣分条例

1)在公寓检查中若发现宿舍使用大功率,由公寓部将其电器没收,并扣其班级公寓量化分10分。

2)若发现为叠被子的同学,将其被褥没收并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1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3)公寓内任何时间发现宿舍门窗故意用纸或衣物遮挡,将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10分.

4)在宿舍早晨检查中发现未关灯、风扇的宿舍,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5分。

5)若发现公寓内吸烟的同学,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5分,并给该同学通报及处分。

6)在宿舍早晨检查中,若发现未做值日(扫地 托地),扣其班级公寓量化分5分。

7)发现像楼道及楼道拐角处倒垃圾的同学,扣其班级量化分5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8)在每晚宿舍检查中,发现晚归的夜不归宿的同学,分别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5~10分.

9)早晨宿舍检查中:床上物品乱放,被子叠的不整齐、床单不整的宿舍给其宿舍同学进行通报并扣其班级公寓量化分分;桌面、书架上摆放不整齐,床底乱,床边乱挂衣物,阳台上乱摆放的宿舍,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5分。上课其间,宿舍内未断电(充电器 插排、电脑),扣其班级量化分2分.

10)每周一到周五早上7:40未离开宿舍的,及滞留宿舍的同学,每人扣除其班级公寓量化分2分.

11)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告,顶撞管理人员及学生会检查人员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处分以上,扣30分.

在每周公寓综合评分低于分的宿舍,对其宿舍或同学一次进行通报批评,二次进行警告处分,三次以上将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注:公寓量

化分满分为一百分,扣完为止

第5篇 某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__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一、 中午在教室就餐要求:

1、第四节课音乐铃声响后,学生按先后顺序进入指定的教室用餐。

2、依次安静拿好饭盒,并迅速在指定位置上用餐。

3、文明用餐,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就餐时做到不大声讲话,不浪费粮食。

4、进出盛汤,要遵守秩序,不要拥挤,汤不要泼洒在碗外,保持地面整洁。

5、就餐结束后,桌面干净如初。

6、用毕餐具按照规定位置整齐摆放,不得随意丢放。

7、用毕午餐后,食物不能带出教室,不乱扔餐巾纸,保持校园内的地面整洁。

__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二、中午在食堂用餐要求:

1、第四节课音乐铃声响后,学生按先后顺序进入食堂,按序排队领盒饭。每人只限领一份,不能代领。

2、食堂用餐时,遵守公德,不能替别人占座位,先来者先座。

3、文明用餐,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就餐时做到不大声讲话,不浪费粮食。

4、进出盛汤,要遵守秩序,不要拥挤,汤不要泼洒在碗外,保持地面整洁。

5、就餐结束后,饭盒、汤碗收起,桌面干净。

6、剩饭剩菜倒入泔脚桶内,不得倒在桶外。餐具按要求推放整齐。

7、用毕午餐后在洗手池洗手时,节约用水,尽量不将水溅落到走廊上。

8、用毕午餐后,食物不能带出食堂,不乱扔餐巾纸,保持校园内的地面整洁。

第6篇 学校值班室管理条例(2)

学校值班室管理条例(二)

一、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当日19:00至次日晨7:00坚守岗位,并按时打开警报器。每天晚21:00至此22点期间定时对全校各部门进行巡视一次方可休息,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

二、夜间警报器报警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在校内查看,如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并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室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部门,早晨7:00至晚17:00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随意进出值班室,学校其它教职工、学生等人员任何时候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允许接待外来人员住宿。

四、值班室内严禁打牌、搓麻将、谈恋爱等活动,为确保学校安全,值班室内不允许烧饭或用其它电器取暖等,不允许随意改变线路,确因需要,经治保小组同意后,有专门电工进行安装。

五、节假日要保证学校的安全防范,不能无故离开值班岗位。如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安排妥当,准假后才能离开。

六、值班室保持清洁,衣物排列整齐,每天值班人员按时打扫卫生。

七、学校可根据需要调动值班人员。

第7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

第8篇 学校班级管理条例-全文

学校班级管理条例应该包含什么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校班级管理条例的全部内容,欢迎借鉴!

一、安全管理条例

1、放学按路队回家,听从路队长的指挥,走人行道,不随便下队,不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走斑马线,当心车辆。

2、上学放学途中,不在建设工地、桥梁等危险地方逗留,不私自下河玩水,不与他人疯狂打闹。

3、课间、_、放学进出教室、上下楼梯靠右行,依照顺序,不推不挤。

4、课间活动注意安全,不攀爬栏杆、不追逐打闹或做危险性游戏,不在无老师的情况下玩体育健身器材。

5、未经允许,不带篮球进学校,更不允许在无老师的情况下哄抢篮球。

6、不吃脏烂食品,不喝生水,不带饮料食品进教室。

7、不管上课还是课间,若感到身体有突然发烧、剧烈疼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上课老师或班主任报告。

8、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相互谦让,不取绰号,不说三道四,不拉帮结派,更不准打架骂人。

9、严禁带刀具、火、化学制剂等危险物品进校园;除向学校交款外,平时随身不带现金,要带最多不超过5元。

10、遇到危险或在校园、教室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安全组长报告。

二、卫生管理条例

1、树立小学生良好形象,穿戴整洁大方,不留长发,不染发,不染指甲,不戴金银首饰。

2、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特别是内衣),勤修指甲。

3、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垃圾,不在墙壁、桌凳、黑板、栏杆等处乱涂乱画。

4、认真做值日生,及时清理教室、清洁区的垃圾,一节课下后要擦黑板,负责向同学们供应开水。按时开关热水器和电灯,做好值日生的交接班。

三、纪律管理条例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逃学,不旷课,有事要请假。

2、尊敬师长,学会使用礼貌用语,不和老师或家长顶撞。

3、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不偷拿他人东西,不贪图小便宜,拾到钱物要交公。

4、认真上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到操场上站队要迅速整齐,做操规范有力。参加_要保持安静,专心领会会议内容。

5、爱护花草树木,节约水电,损坏公物或他人东西要照价赔偿。

6、放学站路队要快、静、齐,行进间不得交谈,勾肩搭背,更不能左顾右盼,忽快忽慢。排头的要带好路,掌握好行进的速度。

7、上课铃响,要迅速进入教室,准备好本节课所需要的教材、资料、草稿本等学习用品,保持安静,等待老师的到来。

8、不进游戏机室、网吧和赌博场。

9、不参与有奖销售活动。

四、学习管理条例

1、上课专心听讲,认真读写,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2、上课不随便讲话,不随便下位,不东张西望,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情。

3、放学回家首先做家庭作业,不能边做边看电视、或吃东西,做完后要认真检查,再请父母签字。

4、作业答案要正确、全面,书写认真,页面整洁,不准抄袭;老师纠正的错误要及时改正。

5、端正考试态度,考试时不带夹带,不照抄他人答案。

第9篇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全校师生的卫生方面的安全而制定的, 它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 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第10篇 z学校社团管理条例

为了鼓励社团活动的开展与壮大,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对复杂的社团活动管理,使社团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在学生会原有框架基础上开设一个新的部门----社团活动管理中心。以规范有序,大胆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为指导,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制定《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暂行)》。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是管理与监督社团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社团管理中心保障社团的自主独立。包括:工作和活动策划开展的自主独立。

招聘社员的自主独立。换届选举的自主独立。

一、保障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二、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有序进行。

三、从大方面管理社团

四、审核社团的创建。

五、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强制解散不符合规定的社团。

六、社团活动管理中心隶属于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接受社团活动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但不属于团委学生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社团的创立,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的群众性团体。具体的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或学校发起,学生自愿参加,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二章 鼓励条件

第四条. 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协助其开展活动的要求,其中包括联系场地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第五条. 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共享外联成果的要求。

第六条. 新成立的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寻求有关如何开展活动的经验。

第七条. 在开展社团活动中有杰出表现的干部或个人可以参与团委学生会一年一度的优秀干部评选。

第八条. 在开展社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员或干部又符合条件可成为推优入团或入党的人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 高中阶段没有不良记录无记过处分。

(二) 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处于深圳平均水平以上。

(三) 对社团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九条:学生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条:我校学生社团的社团的管理部门为我校团委,团委授权于学生会社团活动管理中心进行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 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 有规范的章程;

(六) 有自己的特色;

(七) 发起人或申请人员为东升学校在校学生或老师;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11篇 a学校班级管理条例

一个好的班级肯定有一个好的班级管理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班级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学校班级管理条例

一、安全管理条例

1、放学按路队回家,听从路队长的指挥,走人行道,不随便下队,不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走斑马线,当心车辆。

2、上学放学途中,不在建设工地、桥梁等危险地方逗留,不私自下河玩水,不与他人疯狂打闹。

3、课间、_、放学进出教室、上下楼梯靠右行,依照顺序,不推不挤。

4、课间活动注意安全,不攀爬栏杆、不追逐打闹或做危险性游戏,不在无老师的情况下玩体育健身器材。

5、未经允许,不带篮球进学校,更不允许在无老师的情况下哄抢篮球。

6、不吃脏烂食品,不喝生水,不带饮料食品进教室。

7、不管上课还是课间,若感到身体有突然发烧、剧烈疼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上课老师或班主任报告。

8、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相互谦让,不取绰号,不说三道四,不拉帮结派,更不准打架骂人。

9、严禁带刀具、火、化学制剂等危险物品进校园;除向学校交款外,平时随身不带现金,要带最多不超过5元。

10、遇到危险或在校园、教室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安全组长报告。

二、卫生管理条例

1、树立小学生良好形象,穿戴整洁大方,不留长发,不染发,不染指甲,不戴金银首饰。

2、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特别是内衣),勤修指甲。

3、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垃圾,不在墙壁、桌凳、黑板、栏杆等处乱涂乱画。

4、认真做值日生,及时清理教室、清洁区的垃圾,一节课下后要擦黑板,负责向同学们供应开水。按时开关热水器和电灯,做好值日生的交接班。

三、纪律管理条例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逃学,不旷课,有事要请假。

2、尊敬师长,学会使用礼貌用语,不和老师或家长顶撞。

3、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不偷拿他人东西,不贪图小便宜,拾到钱物要交公。

4、认真上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到操场上站队要迅速整齐,做操规范有力。参加_要保持安静,专心领会会议内容。

5、爱护花草树木,节约水电,损坏公物或他人东西要照价赔偿。

6、放学站路队要快、静、齐,行进间不得交谈,勾肩搭背,更不能左顾右盼,忽快忽慢。排头的要带好路,掌握好行进的速度。

7、上课铃响,要迅速进入教室,准备好本节课所需要的教材、资料、草稿本等学习用品,保持安静,等待老师的到来。

8、不进游戏机室、网吧和赌博场。

9、不参与有奖销售活动。

四、学习管理条例

1、上课专心听讲,认真读写,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2、上课不随便讲话,不随便下位,不东张西望,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情。

3、放学回家首先做家庭作业,不能边做边看电视、或吃东西,做完后要认真检查,再请父母签字。

4、作业答案要正确、全面,书写认真,页面整洁,不准抄袭;老师纠正的错误要及时改正。

5、端正考试态度,考试时不带夹带,不照抄他人答案。

第12篇 某高级中学校史陈列室管理条例

高级中学校史陈列室管理条例

一、增强校史意识,注意征集、积累校史资料。

二、定期增补校史陈列内容(一般为每年暑假),如有霉变、破损随时修补。

三、专人保管钥匙,参观、展出需通知主管人员,展品不得外借。

四、展出时需有人负责,参观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手触摸展品;谁造成损坏谁赔偿,如展出后发现展品损坏或丢失而无从查找肇事者,责任由负责者承担。

五、经常保持室内洁净,由专人打扫。

六、建立广泛的校友联系,不断完善、充实校友通讯录。

第13篇 初中学校教室财产设备管理条例

初级中学(学校)教室财产设备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财产,对正在使用的各教学财产(包括课桌椅、讲台、实物投影机、电脑、饮水机、黑板、门锁、窗户、窗帘以及陆续添置的各种器材)实行目标管理,每学年进行财产完好评估,现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1.教室财产包干直接与班主任年终考核挂钩。

2.各班财产完好达标率98%。

3.各班财产维修需由班主任填写财产维修单,总务处派人进行维修。

4.如有故意破坏财产的行为,学校将追究赔偿责任,并与财产管理目标挂钩。

5.各班课桌椅统一编号,每学期末进行统一检修。

6.每个学期结束总务处指定专人下班进行教室财务清点、登记。

第14篇 九江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九江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到2022年底,中小学全面禁烟,无烟学校达标率需达到100%,为使我校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师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校将在20__年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将纳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之中,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第二条 校园里的室内室外所有区域均禁止吸烟。

第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条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悬挂宣传横幅。

第五条 学校所有场所均不允许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第六条 在校园内任何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七条 在校园内吸烟,一经发现确认,在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或内网曝光台曝光;本校学生在校园内吸烟,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发现其行为的教职工要求其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管理网络,明确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控烟工作,建立学校控烟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强领导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各部门和年级组的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和年级组教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希望全体行政、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创建清新九江校园。

本条例将根据校内执行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__市九江中学

2022年3月31日

九江中学控烟领导组织网络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具体负责)

组 员:z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门卫、校园勤杂工及部分外来人员的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支部,由z同志负责。

九江中学控烟监督员网络及职责

全校师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校内抽烟行为,校内抽烟行为总监督由李立新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并聘请部分不抽烟的教师协助监督。

教工监督员: z

学生监督员:由学生会学生担任,由李星辰老师负责组织和指导。

职责:1、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监督职责,对违反控烟制度的教师、校园勤杂工或外来人员必须予以提醒、劝阻,并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信息反馈给控烟领导小组。发现有学生吸烟情况应立刻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控烟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由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处理。

2、学生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巡查和记录职责,发现任何人(包括教工、外来人员)有违反学校控烟制度的应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反馈劳委;发现学生有违反规定的做好记录并直接汇报给相关负责人。

3、外来人员由所找人员负责告知我校不允许抽烟制度。

校内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各部门、年级组控烟工作情况纳入到有关考核中。

二、年度评选 “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三、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积极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四、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第三条款外,其行为还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中去。

五、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其行为也纳入本人年度师德考核之中。

六、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50元,两次罚款100元,依次类推,吸烟三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党员干部吸烟加重处罚,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7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罚款用于校爱心基金)。

七、凡做到年度无吸烟行为的办公室,学校将一次性奖励该办公室所有人员每人100元。

八、学校将组织监督员及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并接受师生举报投诉,如发现办公室内有烟头烟味等,将视该办公室为有吸烟现象,办公室所有人员不得享受学校奖励。

第15篇 华爱中学校级公开课管理条例

爱华中学校级公开课管理条例

根据nn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常规管理的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立足校本研修,全面提高教学、校本研修的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此条例。

一、校级教学公开课是校本研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专业成长重要途径,学校要求并鼓励所有教学人员两学年内必须开设一节以上校级教学公开课。

二、校级教学公开课由校本研修领导小组领导,规划督导处和教务处共同实施。教研组长具体安排并负责制定每学期校级教学公开课计划,与授课教师共同确定每次校级教学公开课的主题,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

三、校级教学公开课采取个人申请、教研组长安排和学校指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教研组长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和校本专题研究计划,确定校级教学公开课的主题,要有长远系统的安排,使校级教学公开课具有一定引导和研究价值,真正起到研究学科教学中的热点和难点的作用。

五、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校级教学公开课4―5节,物理、生化、政治、史地每学期校级教学公开课2―3节,音美劳人健信、体育每学期校级教学公开课不少于1―2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和青蓝工程中的奠基工程青年教师汇报课不受此限制)。规划督导处根据教研组上报的开课计划做好总量调控和合理安排。

六、校级教学公开课具体要求:

(1)应提前一周由教研组长根据本组每学期的公开课计划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督导处提出上课申请。

(2)听课教师不少于本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教研组长应邀请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方绪贵副组长:王秋明组员:李立新、朱定兰、黄白生、解忠恕、赵小兵、姚大丰、张文松)听课,其中必须有一位教研组长或本年段本学科的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或本年段本学科的备课组长做好听课人数统计。

(3)开课时间由教研组长和上课教师商量自行选定,教务处协助调整。

(4)教师在开课后一周内上交有关材料(材料有:申请表、教案简案)至规划督导处备案。

(5)公开课后教研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带领本组教师在开课主题的范畴下及时跟进研讨,整理研讨记录电子稿交规划督导处备案。该记录为教研组长每月业绩考核和先进教研组评比必备材料。

七、与苏北对口支援学校的交流课可以认定为校级教学公开课。

八、校级教学公开课由学校规划督导处根据所交材料和实际效果审定后,给上课教师发放校级公开课证明。

九、学校对于主动开设校级教学公开课的教师视开课质量和效果酌情奖励,每课时不少于30元。

十、教学人员有校及以上公开课是年度师德考核优秀、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无公开课的教研组、备课组不得参与任何评优。公开课的开设和质量亦是教研组长的重要职责。

十一、本条例的解释权在规划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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