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2篇 住宅工程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管理条例
花园住宅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有关管理规定
1会议制度
1. 1工程例会
根据合同和有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确定星期五的下午3:00在规定地点召开工程例会,例会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参加人员:建设方工程部经理:主管工程师;监理方: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施工方:总包和分包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主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人。会议中心内容:汇报、讨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进度、技术、安全、质量等问题。
会议规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一般情况下不给假,特殊情况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否则对不参加会议的人员罚款100元,迟到人员罚款50元,会议上任何人员手机调到振动不允许接听。对连续不参加会议者将累计加倍给予处罚。
1. 2专题会议
在施工中出现的专业性质量、技术、设备、材料等单一的问题,需要有关方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解决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一般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被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到会,会议做出的决定有关责任方应认真执行,不然,按例会规定给予惩罚。对不执行决定的单位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
2报表制度
2. 1每周五的工程例会召开前,各施工单位所编制的下周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本周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必须按时报到监理和甲方各两份。'下周进度计划表'用横道图形式做;'本周计划完成情况表'的内容:①计划工程名称②计划完成本项目量③计划耗用工作日④实际耗用工作日⑤完成百分率=(实际工作日/计划工作日_100%.
报表的单位、时间、编制人、审批人必须填写齐全,单位盖章,个人签字,两种报表同时上报,拖延上报的罚具体责任人200元,不报的罚具体责任人500元,内容不全的罚具体责任人100元。〈项目部直接支付〉
2. 2每月25日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上报业主和监理的报表有一是'本月计划完成情况报表',二是'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三是'对比表'。以上三种报表于每月25日10:00前报给业主和监理各两份,三种报表内容形式,在条例计划部分已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要按时提前上报,对晚报者,罚具体责任人一种表200元,三种表300元,对不报者,罚具体责任人一种300元,三种表900元。
3行文制度
3. 1工程参建各单位互相行文时都应实行发文簿,进行文件编号、登记,收文人登记,以利于查找。
3. 2工程各单位互相发文均应无条件签收,收到后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可用报告,联系单等文件形式提出理由和意见,不准因有异议拒收不签收,否则给予拒收单位3000元的惩罚。
3. 3各单位对文件均应分类归档妥善管理。
3. 4各种月报表,每月25日前必须报给监理和甲方,周报每星期五上午10:00点前必须报到,否则罚款200元。
4 有关管理制度
4. 1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4. 1. 1 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调入调出,施工项目部应事先文字通知监理,征求意见,求得同意,管理人员应按投标所报人员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并保持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 1. 2 各施工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应在现场坚守工作岗位,有事离开施工现场一天以上的,应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请假并经同意(但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五天),否则将参照会议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 2施工机械和工程设备的管理制度
4. 2. 1各项目部进场的施工机械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安装并对大型机械建档管理,高层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应由安装资格证书的专业安装单位安装,安装后经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后发给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时报给业主和监理备查。
4. 2. 2 施工机械使用应实行挂牌制,'机械的操作规程'、'操作者的岗位责任制',机械名称、型号、功率、厂家、操作人员姓名都应标明。
4. 2. 3工程设备进场时,由订货方负责安放,开箱前由订货方组织监理、业主、施工方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货单等资料与包装箱的标注是否有误,外包装有无损伤,开箱时安装单位和订货单位应认真检查校对零部件、资料等,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有问题应共同查清认证,并向厂家提出。
4. 3工程量计量审批制度
4. 3. 1各施工项目部每月施工所完成的工程量,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查对,准确计量,制作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统计明细表,该明细表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主管工程师签字认证,有严重质量问题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准统计。
4. 3. 2各施工项目部预算人员,根据被批准的工程量统计表,结合合同规定,取费规定,参考投标工程造价预算,作出本月完成项目的施工预算表,计算出本期完成金额,、写出申请当月工程款报告单,报给监理单位审批。
4. 3. 3造价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申请工程款报告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计算核对,并将其审查结果签署在核审栏内。
4. 3. 4总监理工程师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款报告进行审核,同意后在总监批准栏内具体签署批准意见和署名及时转报给业主工程部,业主部门按其规定进行审查处理,业主处理完后将被批准付款报告单返给监理一份。
4. 3. 5所有文字往来签证必须是责任人本人签字。
4. 4对奖罚金的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奖罚办法是激励施工热情,搞好工程施工的一种办法,对工程各方都是一种约束,目的是为了各方的利益,较好实现合同规定工期、质量目标。奖罚金共有两种,一种是有条款注明的,从工程款中增加;一种是小金额的个人罚款动现金,对个人的罚款,各项目部按罚款通知单进行执行,由项目部具体负责人将罚金交到甲方,奖罚金由监理指定专人入帐,业主工程部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业主和监理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否则要负纪律和法律责任。本条规定受罚单位和个人应认真执行,三天内主动将罚金交到业主负责人,不然,超一天加罚10%,二天加罚20%,以此类推。
4. 5建立施工现场统一管理的制度
4. 1在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听从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特殊情况下的指挥和调动,对无故不服从和违抗者,酌情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4.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的工作统一由总包单位管理,各分包专业施工单位进场后,怎样给总包单位配合,由双方协商解决,总包单位的要求应合理并符合规定,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管理。
4. 3总包单位应制定'实现文明工地实施方案'写
明标准、步骤和时间及措施。
5技术及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5.1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5.2涉及重大技术或安全的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总工审核后上报。
第3篇 商业地产销售现场管理条例
商业地产销售现场管理条例
为卫维护地盘秩序,增强同事们的销售配合程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情况出现,故制定以下条例,希望同事们以团结互助的精神为本,给予支持和配合。
1、接待顺序以业务员考勤签到的先后为准。
2、从第一个签到的业务员到最后一个业务员接待完毕为第一个接待轮回,依次类推。
3、若当值业务员未打任何招呼而不在现场或正在接待未成交客户,则被跳过,由下一个业务员接待。除业务员被委派办理公事外,跳过后不给予补接。短时间内有事应与其他同事交代,以便暂时代接。
4、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被跳过可优先补接。接待未成交老客户回访,名次,不给予补接。
5、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事业务员未经项目经理许可,不得再接待新客户。
6、业务员接待客户期间,如有其未成交老客户到访,业务员可选择同时接待或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无指定则由排位最后的业务员帮忙接待;如当事业务员选择接待新客户则不论老客户是在当事业务员还是在帮手业务员上,当日成交分半。老客户当日未成交,则计当事业务员接待名次,帮手业务员可补接一次;如当事业务员选择接待老客房,则新客户完全归属下一个业务员。
7、业务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本项目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并计该同事接待名次,业务员则可优先补接。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联系不到,则继续接待,当天成交分半。不成交则为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新客。
8、来访客户必须留一真实姓名和电话(包括英文名),并经业务员签名,才视为有效客户登记。所有客户归属问题,均以此为原则:
a)以有效客户登记的前后秩序确定其归属权。客户登记有效期为两个月,如超出两个月而业务员又无近期客户跟踪记录的,视为归属权遗失。
b)不完整的客户登记视为无效登记,发生争议时,不拥有客户归属权。、
c)同姓名不同电话,得不到证实则属无效登记。
d)同电话不同姓名,则视为是否直系亲属关系(父母、夫妻)。
e)客户成交后的归属权追溯期为7天(含第7天)。
f)成交姓名与登记姓名 不同以直系亲属关系为判断依据。
9、业务员带领客户参观示范单位前(上楼梯前)确定客户为同行、建筑、装修、广告、记者、推销等非购房身份的,可不计接待名次;其他情况一律计接待名次。
10、客户拒绝业务员接待亦计该业务员的接待名次。
11、业务员不得以第9、10条以外的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工作而要求接待新客户。
12、非当班业务员除特殊情况外(如项目经理指派或人手不够等),不得接待新客户。
13、未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只计业务员一个接待名次;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未做新客户登记的,则不计名次,反之则计。客户当天重复多次到现场,只计第一个接待名次。
14、老客户带新客户的归属权原则上属原业务员,但新老客户必须同时到场或新客户表明自己的身份并点业务员的名接待;如新客户单独到现场,与老客房分批进来,只是偶然碰见或已被接待后才知道,则不在此列。
15、未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如原业务员不在场,应电话通知原业务员。如联系不到或原业务员表示不能到现场,则由当值业务员接待。如老客户成交则见第7条。新客户则归属于当值业务员,成交不分单。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发生上述情况,成交分半,归属权属当值业务员,由其负责跟踪。
16、如新客户同时又带新客户到访,则由该两名业务员当天签到顺序前者接待,成交分半,归属权属接待业务员所有。
17、有效老客户到访,如当天未能确认其身份,则当天成交分半,不成交则属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如原业务员在客户提出落定前未认出其有效客户,则在有效追溯期内查出分半,逾期查出无效。
18、老客户带新客户到场,业务员必须知会原业务员,原业务员不接或无法接待(指休息)成交后不分单。如业务员在现场被认出,则还回业务员。
19、凡业务员间发生客户归属权争议需裁决,则由项目经理临时组成三人仲裁委员会。会员由非当事业务员中抽签选出,根据本条例进行无记名投票,由项目经理根据结果做出最后裁定。
20、本条例为项目组集体决定之成果,任何修正或改动须项目经理组织全体成员重新开会讨论通过。
第4篇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范文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1、严格工程例会和相关会议的纪律。对无任何理由开会迟到的单位按每次1000元罚款;不参加工程例会和其他会议的罚款2000元;
2、甲方所发的工程联系单、变更单和通知,乙方必须执行。如有不同见解可及时提出,进行商讨。最终按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如乙方不执行,甲方可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继续执行;
3、对甲方命令不执行者或工作中履犯错误者,甲方有权要求此人撤离本工地;
4、对施工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导致甲方的信誉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施工单位,甲方有权要求清场并从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损失;
5、对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处理不当者,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褪场并扣除损失;
6、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和生活区进行检查。对脏乱差者和存在不安全因素现象的,甲方可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限期整改;
7、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由总包方负责;
8、乙方因质量和工期问题导致甲方经济和信誉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付款方式(延期付款);
9、现场施工出现图纸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处理并提出处理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可施工,否则此部分工程量甲方不与确认。
10、接到工程开工通知单后,分包队伍的可以进场。总包方负责统一安排进场队伍的生活和生产;
11、不同队伍之间的配合由甲方工程师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师的安排,否则甲方工程师将提出3000元罚款,同时从工程款中扣除损失;
以上条款我公司将根据现场的管理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二)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6篇 冲床现场安全管理条例
1、 上班时间操作员须将蓉用品穿戴整齐,包括工帽、工衣、 工裤、手套、耳塞等,管理人员应严加监督与执行。
2、 操作员必须在安全装置正面操作,不得越过安全装置的保护从侧面操作或者取产品等,对自动机制生产和二人配合工作的场合,确需从侧面确认产品品质的,要在调模员指导下工作,调节器查员要安装防止手臂可能进入模具之装置,确保生产安全。
3、 脚跟开关必须经上司允许方可使用,有私自乱用,班组长对违章使用者立即制止、整改。在使用时每次按后脚踏一定要离开脚跟开关。
4、 机台上辅助生产用兵铁板需折边、倒圆中贴胶纸,以防伤手。
5、 取放产品应轻拿轻放,以免伤手及影响品质。
6、 废料请用切断装置,及时清除。
7、 生产过程中,上、下工序必须相互配合,以免产品砸下引起工伤事故。
8、 工作期间无离岗证不可么离岗位,更不可到他人机台聊天,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安全事故,包括品质安全、人笛安全第一等。
9、 交换交换模具中准备材料时,人员应注意分散,以免候伤人。
10、 调节器模员对机械及模具的点栓要按时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视他人的安全为已责。
11、 不得乱移风扇,特殊情况下一定要先关掉电源,待风扇完全偏下方可移动。
12、 叉车驾驶员须十分小心,于转变或十字路口处要减速,运送之物品须放至最低位置运行。
13、 调模员在顺送机退料时,如果厚度超过1mm,宽超过200mm,一定要用g形钳夹住缓缓退回,禁止调模员退料到材料即将退出滚轮时用手压住材料。
14、 在用片料生产时,如果一卡板旋转两堆片料,作业员拿取征料要从两边轮流拿取,调模员要作防倾倒预防措施。
15、 产品堆放时要作防倾倒措施,若发现产品有倾倒之危险发生时,禁止未戴袖套或手套的人员处理此类危险。
16、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联络防止事故发生。
第7篇 某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 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 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 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 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 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 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 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 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 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 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 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 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 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 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 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 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 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 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 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 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 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 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 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 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 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 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 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 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 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 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 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第五十五条 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 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 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 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 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 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 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 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
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 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 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 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 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 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 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 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 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 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 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 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 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 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 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 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 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 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 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 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 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 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 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 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 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 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 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 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 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 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 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 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 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 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 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 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 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 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 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 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 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 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 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 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 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 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 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 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 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 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 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 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 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 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
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 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 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 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 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 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 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 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 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 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 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 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 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8篇 楼盘销售专案现场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销售专案现场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人员每天按签到顺序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接待完成后自动排到未接销售人员末位轮序;若轮到的人员因公派办事不在现场,返回可以排自末位补接一次,对已交定金的老客户接待可不占接待指标;没交定金但已做客户登记的老客户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待,但不计入接待指标;对已交定金的老客户所带来的新客户并做客户登记的算接待指标一次;不当班的销售员除非得到项目经理的指派方可接待新客户。
2、对于再次来访客户,应由原接待销售员进行接待,如原销售员因故不在现场,可委托其他销售人员代为接待或者由销售经理指定其他销售员代为接待,在成交第一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可合作共单;
3、在确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分别接待夫妇两人,做成的算共单;
4、接待客户应有始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遇在老客户找时、应请其他销售员代为接待,做成后共单,未签单则视为义务帮忙;
5、鼓励团结一致义务协作精神,不允许私下拆台或抢单,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即可解聘;
6、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各销售中心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7、销售人员轮到接待客户时,必须做好准备工作,面带微笑做到主动迎接客户,并说'您好'或'欢迎参观';客户离开时必须亲自将客户送至门前说'欢迎下次光临'等客气言语;
8、销售人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9、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解决邀请。发生分歧时,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对客户造成恶意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甚至辞退;
10、对同行来访,也要以礼相待,耐心讲解,展现专业风貌;
11、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它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其它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但不算该销售人员的轮序;
12、售人员不得擅自递名片与其他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13、销售人员必须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接待新客户,当班时间午餐、晚餐时,销售人员必须同项目经理打招呼;如果来新客户时,轮值销售人员正吃饭、上洗手间或已外出时自动轮空一次;
14、大客户提出特殊意向,如要求打折等,销售人员必须上报项目经理与之协商,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对客户做出超出规定的任何承诺并不允许销售人员收受回扣,造成恶意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劝其离职;
15、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结束访问,必须请自己接待的客户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做详细记录,客户尽量留全名;发生客户交叉时,以优先登记者为准;
16、客户登记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17、客户登来访记表,由项目经理负责保存,登记表不得涂改和销毁,每日下班前十五分钟销售人员将当日接待的客户,按照要求整理到客户档案包括已认购和有意向的客户;
18、告日电话和平日的电话咨询均为公司资源,任何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占有或告诉他人,否则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19、有效客户的跟踪期为一个月(30天),超过期限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并得到项目经理认可,因跟进工作不足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20、客户来访时指名某销售人员接待,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待,但计入接待次数。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设密目安全网。
(12)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和挂警示牌,垂直作业应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报废。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jgj46-88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地乱拉乱接。
(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爆破作业。进行在下工程或基础工时,发现文物、石化石、爆炸物、电缆、煤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及长春市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按围档封闭,硬化地坪施工等规定组织施工,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
(18)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9)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各项目安全员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
2、奖惩总则
(1)为了搞好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职工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法律的角度来对待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的严肃性。
(3)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级安全组织或有关领导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关于奖励的权利划分: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评定,经理审批后执行;属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由项目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条例公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6)集体和个人均可受奖,奖励包括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条件
(1)认真执行安全生法规,做到全年工伤事故负伤率达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2)在安全防护方面,有所发明并经验证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在有关技术改进上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
(3)因及时或采取措施得当而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抢救)中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敢于罅他人违章行为者。
(5)在安全生产中一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成绩突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认真做到“五同时”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
4、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和奖励。
(2)每次评比要评出若干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公司的评比工作由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主持。
(4)奖励额度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年累计事故频率超出( ) 、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6)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年初提留,专款专用。
5、处罚规定
(1)个人违章处罚按情况每次不超过() 元、对项目部处罚每次不超过( ) 元。
(2)发生事故后,除项目部承担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外,每发生轻伤扣项目部500元保证金,每发生一起重伤扣项目部() 元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 元保证金,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6、奖励金和罚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奖励基金按面积筹集,公司罚款资金列入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各项目部罚款作为奖励基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1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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