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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条例15篇

发布时间:2022-10-21 热度:70

生产管理条例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设密目安全网。

(12)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和挂警示牌,垂直作业应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报废。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jgj46-88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地乱拉乱接。

(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爆破作业。进行在下工程或基础工时,发现文物、石化石、爆炸物、电缆、煤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及长春市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按围档封闭,硬化地坪施工等规定组织施工,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

(18)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9)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各项目安全员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

2、奖惩总则

(1)为了搞好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职工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法律的角度来对待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的严肃性。

(3)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级安全组织或有关领导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关于奖励的权利划分: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评定,经理审批后执行;属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由项目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条例公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6)集体和个人均可受奖,奖励包括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条件

(1)认真执行安全生法规,做到全年工伤事故负伤率达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2)在安全防护方面,有所发明并经验证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在有关技术改进上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

(3)因及时或采取措施得当而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抢救)中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敢于罅他人违章行为者。

(5)在安全生产中一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成绩突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认真做到“五同时”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

4、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和奖励。

(2)每次评比要评出若干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公司的评比工作由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主持。

(4)奖励额度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年累计事故频率超出( ) 、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6)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年初提留,专款专用。

5、处罚规定

(1)个人违章处罚按情况每次不超过() 元、对项目部处罚每次不超过( ) 元。

(2)发生事故后,除项目部承担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外,每发生轻伤扣项目部500元保证金,每发生一起重伤扣项目部() 元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 元保证金,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6、奖励金和罚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奖励基金按面积筹集,公司罚款资金列入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各项目部罚款作为奖励基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第2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___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制定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___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放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和设备科和安全技术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___公司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 ___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职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

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二保维护保养制度。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经济考核。

10、吊运器具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班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四、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车间与各班组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生产现场必须达到的标准。

五、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现场,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以下行为属违反规定)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呼吸护具的。

2、现场吸烟或未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现场地面存留烟头的,对违章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班组未按规定组织15、28安全生产活动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罚款50元。

4、各工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对于张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本,班组成员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损坏或缺失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小组长罚款20元。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对班组长罚款5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或操作,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对工序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赔偿。

8、职工饮酒后上岗操作设备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有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班组长处罚100元,情节严重上报中心。

10、检修设备不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先检修后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违反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1.1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的处罚使用者50元。氧气瓶和乙炔瓶附件不全、损坏在用的处罚使用者50元。对区域使用班组长处罚50元。

12、违反电气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2.1每台设备擅自拆除或短接保护开关的,对工部班组长罚款50-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12.2电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开关或插头、插座,不允许随意搭、挂、插、接,违者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3各种电器开关盒盖缺少或损坏,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4未经车间批准,乱拉临时线,对责任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虽经车间批准,但敷设接线不符合技术要求或电气设备拆除留下的电线头未做妥善处理,对责任班长罚款100-200元。

12.5在电气设备上、桥架上搭挂杂物、凉晒衣物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100元。

13、行车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的,每条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50元。

14、使用的钢丝绳、链条磨损超限未及时更换,对使用设备班长、使用者罚款50-100元。已向维修人员反映,而未执行的,对维修班长罚款50-100元。

15、行车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员时,行车工必须先打铃示警,违者罚款20元。

16、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区域,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人员罚款200元。

17、高空作业人员随便抛掷物件,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

18、检查、修理、清扫设备时,未按规定关机、上锁,并设警告标志表明机器处于“检修”或“禁止开机”状态的,对检修人处罚100元。

19、检修项目完毕后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检修负责人罚款100元。

20、在禁火区违章动火,经发现后对动火单位班长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对动火者罚款100元。

21、在禁火区内发现烟头,对区域班长罚款50元/个,禁火区堆放无关依然易爆品,对区域班长罚款200元。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叉车班长罚款1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2.1无证驾驶车辆的。

22.2酒后驾驶车辆的。

22.3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

22.4超速行使的。

22.5违章载人或人物混装运行的。

22.6出车前不检查或带病出车的。

22.7车辆停止运行未按规定断电或停止供能系统的。

22.8车辆灯光、喇叭、液压、制动、倒车蜂鸣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未及时修复的。

___公司

时间

第3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请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该条例自2004年()起施行。

a、1月1日b、2月1日c、7月1日

2、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

a、土木工程、建筑工程b、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c、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应由()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4、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5b、15c、30

5、()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a、设计单位b、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c、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6、()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工程监理单位 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

7、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a、生产(制造)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8、()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a、出租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9、()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a、项目经理b、监理人员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a、总承包单位 b、建设单位c、现场施工单位

11、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a、总承包单位和安装单位 b、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c、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

12、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a、15b、30c、10

1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a、1b、3c、5

14、()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a、施工单位b、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

15、()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a、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1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a、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1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各有关专业部门

18、()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c、总承包单位

1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工程总承包单位 b、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c、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

20、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20万元以上50万元b、5万元以上10万元c、10万元以上20万元

21、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情况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1年b、3个月以上1年以下c、2年

2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3倍以上5倍b、1倍以上3倍c、5倍以上10倍

2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

2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20%以上50%以下b、10%以上20%以下c、50%以上100%以下

2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1b、3c、5

26、本条例规定(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a、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b、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7、施工单位()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项目经理 b、技术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

28、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a、定期安全检查b、专项安全检查c、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9、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担主要责任。

a、总承包单位b、分包单位c、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30、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施工单位项目经理b、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c、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1、施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负责上报事故。

a、总承包单位b、分包单位c、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

3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a、分包单位 b、总承包单位c、分包单位及总承包单位

3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情况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4、施工单位在编制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及()的专项施工方案时,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a、脚手架工程b、起重吊装工程c、高大模板工程

3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者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二、判断题(请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

1、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因特殊原因,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如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无法确定,可暂不列入工程概算。()

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5、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都可以承包拆除工程。()

6、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

7、施工单位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时,可暂时使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

8、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不承担连带责任。()

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0、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5、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6、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可以适当收取审查费用。()

1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

20、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1、发生生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2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23、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无法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可以免除处罚。()

2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本条例执行。()

26、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7、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承担监理责任。()

2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0、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查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答题卡

姓名:单位: 分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选择题(请在正确答案上打“√”)

1、 abc 2、abc 3、abc

4、 abc 5、abc 6、abc

7、 abc 8、abc 9、abc

10、 abc11、abc12、abc

13、 abc14、abc15、abc

16、 abc17、abc18、abc

19、 abc20、abc21、abc

22、 abc23、abc24、abc

25、 abc26、abc27、abc

28、 abc29、abc30、abc

31、 abc32、abc33、abc

34、 abc35、abc .

二、判断题(请在正确的题目后面打“√”,错误的题目后面打“×”)

1、()2、()3、()4、()5、()

6、()7、()8、()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第4篇 某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__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4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5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6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7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8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9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40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1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元

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应戴眼镜上班作业不戴眼镜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

2•14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5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6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7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8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9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20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1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2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3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4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5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6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7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8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9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30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1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2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3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4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5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6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7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8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9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40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1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2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3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8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8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化工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3•37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9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1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2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4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5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分

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6无故造成缺员一人者。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进入化工区域的机动车辆未办证,未按阻火器者。

4•10违犯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其中一项者。

4•11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2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5•1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产甲醛不产托品)。

5•2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3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4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戌一般事故者。

6、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6•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6•2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

6•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6•4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6•5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6•6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6•7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6•8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7、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0-3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1因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造成系统停车者。

7•2调度员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出现事故者。

7•3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个月内上级发现本班违章违纪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7•4对事故隐患不按时组织整改,对提出建议不采纳,致使隐患长期存在而未酿成事故者。

7•5一月内发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违章违纪人员的部门第一责任大。

7•6违章指挥或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7•7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酿成较大事故的大班、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7•8一年内造成重伤两人(含2人)的班第一责任人。

7•9一年内造成重伤三人的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7.10酿成死亡事故的班、生产第一责任人。

8、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处罚

8•1公司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违犯安全管理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除名。

8•2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违纪行为,以较重的一种处罚或合并处罚。

8•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轨行为,公司、安全人员认为应处罚的可酌情处罚。

8•4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罚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刑事责任。

8•5因设备、电器、仪表的维修不及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罚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6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罚款后解除劳动合伺或追究刑事责任。

8•7夏季l2:00-4:30,18:30一次日8:00。冬季8:o0-13:30,17:30-次日8:00,对发现违章违纪或出现的事故加倍处理。

说明:本处罚条例的罚款不含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___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制定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___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放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和设备科和安全技术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___公司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 ___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职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

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二保维护保养制度。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经济考核。

10、吊运器具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班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四、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车间与各班组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生产现场必须达到的标准。

五、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现场,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以下行为属违反规定)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呼吸护具的。

2、现场吸烟或未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现场地面存留烟头的,对违章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班组未按规定组织15、28安全生产活动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罚款50元。

4、各工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对于张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本,班组成员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损坏或缺失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小组长罚款20元。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对班组长罚款5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或操作,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对工序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赔偿。

8、职工饮酒后上岗操作设备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有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班组长处罚100元,情节严重上报中心。

10、检修设备不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先检修后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违反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1.1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的处罚使用者50元。氧气瓶和乙炔瓶附件不全、损坏在用的处罚使用者50元。对区域使用班组长处罚50元。

12、违反电气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2.1每台设备擅自拆除或短接保护开关的,对工部班组长罚款50-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12.2电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开关或插头、插座,不允许随意搭、挂、插、接,违者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3各种电器开关盒盖缺少或损坏,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4未经车间批准,乱拉临时线,对责任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虽经车间批准,但敷设接线不符合技术要求或电气设备拆除留下的电线头未做妥善处理,对责任班长罚款100-200元。

12.5在电气设备上、桥架上搭挂杂物、凉晒衣物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100元。

13、行车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的,每条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50元。

14、使用的钢丝绳、链条磨损超限未及时更换,对使用设备班长、使用者罚款50-100元。已向维修人员反映,而未执行的,对维修班长罚款50-100元。

15、行车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员时,行车工必须先打铃示警,违者罚款20元。

16、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区域,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人员罚款200元。

17、高空作业人员随便抛掷物件,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

18、检查、修理、清扫设备时,未按规定关机、上锁,并设警告标志表明机器处于“检修”或“禁止开机”状态的,对检修人处罚100元。

19、检修项目完毕后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检修负责人罚款100元。

20、在禁火区违章动火,经发现后对动火单位班长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对动火者罚款100元。

21、在禁火区内发现烟头,对区域班长罚款50元/个,禁火区堆放无关依然易爆品,对区域班长罚款200元。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叉车班长罚款1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2.1无证驾驶车辆的。

22.2酒后驾驶车辆的。

22.3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

22.4超速行使的。

22.5违章载人或人物混装运行的。

22.6出车前不检查或带病出车的。

22.7车辆停止运行未按规定断电或停止供能系统的。

22.8车辆灯光、喇叭、液压、制动、倒车蜂鸣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未及时修复的。

___公司

时间

第7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

a 安全第一、项防为主b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c 安全第一、用户至上d 全员管理、安全第一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注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描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a工程监理企业 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 d规划部门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组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a工程监理企业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工程监理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 环境及安全的工措施所霞龙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a工程监理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工程监理企业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趴施工单位

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人通沮o、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a.建设单位b.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工程监理企业

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 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对勘崭、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a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用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田俟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因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a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b.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难的,责令停止执业()。

a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b.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c.6个月以上1年以下d3个月以上1年以下

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3年内b.4年内 c.5年内 d.6年内

1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 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5%以上45%以下b.20%以上50%以下

c.30%以上40%以下 d10%以上50%以下

二、多项选择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

b.主体结构工程

c.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

d.拆除、爆破工程

e.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主要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c.项目负责人

d.工程技术人员e.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垂直运钻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

b.焊破作业人员 c.起重信号工

d.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e.焊接作业人员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推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a规划b.勘察 c.设计d施工

e.工程监理

5.根据健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届素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

a.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b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任管理

c.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

d.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e.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要求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说明情况

b.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c.进人被检查单位的工现场进行检查

d.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e.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b.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c 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监督检查

d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b.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c.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d.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e.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报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抵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b.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d.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e.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

1.a,2.b,3.d,4.a,5.b,6.d,

7.c,8.c,9.a,10.d,11.c,12.b。

二、多项选择:

1.a、c、d、e

2.a、c、e

3.a、b、c、d

4.b、c、d、e

5.a、d、e

6.b、c、d

7.a、b、d、e

8.c、d、e

9.a、b、c、d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元起

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8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19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0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1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2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3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5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6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7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8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29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0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1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2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3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4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5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6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8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39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0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

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岗位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未经同意私自找人代办者、岗位区域卫生未及时清扫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4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5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6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8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19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1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2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3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4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5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6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7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8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29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0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1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2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3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4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5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6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7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8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0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1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6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7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7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39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1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2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0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5.1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2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3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0-3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1因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造成系统停车者。

62调度员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出现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个月内上级发现本班违章违纪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对事故隐患不按时组织整改,对提出建议不采纳,致使隐患长期存在而未酿成事故者。

65一月内发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违章违纪人员的部门第一责任大。

66违章指挥或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67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酿成较大事故的大班、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8一年内造成重伤两人(含2人)的班第一责任人。

69一年内造成重伤三人的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10酿成死亡事故的班、生产第一责任人。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处罚

71公司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违犯安全管理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除名。

72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违纪行为,以较重的一种处罚或合并处罚。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轨行为,公司、安全人员认为应处罚的可酌情处罚。

74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罚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刑事责任。

75因设备、电器、仪表的维修不及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罚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6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罚款后解除劳动合伺或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本处罚条例的罚款不含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9篇 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1.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1.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1.4施工现场凡职工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1.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的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

2.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好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2.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

3.1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3.2专项性较强的项目,如满堂脚手架、吊顶、施工用电、幕墙安装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3.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3.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要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3.6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说明工程概况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1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工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4.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就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5.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危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5.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

6.1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及教育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6.2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6.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6.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6.5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其中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班组安全活动

7.1施工现场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2班组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7.3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8.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和附上特种作业相关证件。

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3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工伤事故处理

9.1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

9.2发生工伤事故应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并附上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情况,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的盖章认可。

9.3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10.安全标志10.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10.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10.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10.4安全标志要注意检查、保养、维修,当发现颜色有污染或

有变化、褪色等,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第10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罚款500元起

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8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19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0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1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2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3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5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6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7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8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29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0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1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2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3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4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5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6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8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39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0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

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岗位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未经同意私自找人代办者、岗位区域卫生未及时清扫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4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5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6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8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19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1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2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3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4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5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6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7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8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29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0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1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2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3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4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5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6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7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8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0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1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6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7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7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39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1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2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0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

5.1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2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3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0-3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1因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造成系统停车者。

62调度员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未出现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个月内上级发现本班违章违纪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对事故隐患不按时组织整改,对提出建议不采纳,致使隐患长期存在而未酿成事故者。

65一月内发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违章违纪人员的部门第一责任大。

66违章指挥或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67由于管理不严、不细、导致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酿成较大事故的大班、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8一年内造成重伤两人(含2人)的班第一责任人。

69一年内造成重伤三人的生产部门第一责任人。

6.10酿成死亡事故的班、生产第一责任人。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处罚

71公司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违犯安全管理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除名。

72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违纪行为,以较重的一种处罚或合并处罚。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轨行为,公司、安全人员认为应处罚的可酌情处罚。

74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罚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刑事责任。

75因设备、电器、仪表的维修不及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罚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6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罚款后解除劳动合伺或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本处罚条例的罚款不含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1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12篇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__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谈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设定

建筑工程一直以来由于其产品固定和单一,作业条件恶劣、结构庞大,高空作业多,施工队伍流动性大、参差不齐等特点,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内容复杂,难度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线,尤其明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国家法规,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由国务院于2003年11月24日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7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该条例。

建筑工程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作业人员多且杂。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对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尤其重要。怎样的机构设置才是科学合理的呢?通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章节内容的分析,我将施工单位在项目上的安全职责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统筹,二是履责,三是兼管。项目管理对应实行分级管理,分为项目领导层、职能部门管理层和现场作业层。项目领导层设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两个岗位,职能部门管理层设安全部长、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三个岗位,现场作业层设群众安全监督员岗位。

一、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灵魂人物,是一个项目的“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职位一般为项目经理,经理项目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成本等与项目管理相关一切内容。项目经理是项目第一责任人,任务多,责任重,安全生产管理是其中众多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二、安全总监是安全管理机构的统筹人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在身,必须推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但作为整个项目的掌舵者,精力有限,抓大、抓多,必然无法抓细、抓实,所有事项不可能都能亲力亲为。因此,需要设置一个职位,作为项目经理安全事务助理,接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个职位就是安全总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用了19条内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要求,规定了人力、财务、合同、材料设备、技术、安全等专业的安全职责。也就是说,一个项目的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都有对应的安全职责。有职责就需要履行,也需要有人协调和监督。安全总监属于项目领导层,有督促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履职的职权。

安全总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领导项目各职能部门为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确保安全监督有效、到位,项目安全总监应专职,特别是不能由与安全生产有冲突的岗位人员兼任。安全总监应由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担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技术水平,有能力和权力指挥各职能部门履行项目安全职责。

三、安全部长是安全管理机构的执行队长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在项目上即为安全管理部门,在各个施工单位的名称不同,有叫安全部、安质部,也有叫安全环保部的。安全部门负责人是这个机构的统筹者,接受项目安全总监的直接领导,在一定程度上与项目安全总监形成ab角关系。

安全部门负责人一般称为安全部长,具体负责项目安全事务的落实,主持项目安全部门的具体工作。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进行梳理和分解,安排项目管理人员逐项落实。联系项目各职能部门,维持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向安全总监汇报工作,接受其监督。

四、安全工程师是安全管理机构的技术担当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履行的安全职责,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安全防护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覆盖广、技术性强、专业性高,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很高,需要有扎实的安全管理技术基础的人员才能完成。

但是目前各地区对于安全员报考要求普遍偏低,主要就两条要求:一是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二是应为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一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低门槛导致安全员行业的人员技术高低不平,安全员队伍整体专业能力偏低。很多项目的安全员技术能力不够、经验不足,导致项目安全管理隐患居高不下,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设立安全工程师技术岗,专职处理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通过设置岗位要求,将经验足、技术高的安全员从一般安全员中脱离出来,专职安全技术管理。这样,既提升了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又可以培养安全技术人才,构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才梯度。

五、专职安全员是安全管理机构的基础力量

专职安全员也叫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完成责任片区的安全管理任务,主要针对具体的作业人员和施工现场,对现场人员的行为、物的状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基本的要求:“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负责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员接受安全部长的工作安排,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是一线具体的执行者。

六、群众安全监督员是安全管理机构的延伸

在现场作业管理层设立群众监督员,是为了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实时安全管控。群众安全监督员,来自于项目作业层,使操作人员人员的作业行为一直处于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下。

建设工程作业现场,工点多,作业流动性强。一名专职安全员需要监管多个作业面,时间和空间上都不能保证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在一线作业人员中间选择一些安全意识、作业规范的人员,赋予安全监管职责,可以时刻的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专职安全员监管不连续的漏洞。

第14篇 生产车间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生产车间:

坯料配方是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坯料配方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尽可能保证学生实践操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和卫生管理条例,请相关老师与学生自觉执行。

一、管理老师配合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对所有使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对于有问题或故障设备不允许使用并在该设备上作出明显标志,另立即上报实训中心,由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检修。

二、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还要对所指导的学员要进行设备安全使用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教学实训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

三、实训学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服从课堂实训要求,学员必须按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操作。

四、实训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指导老师,遇到突发事情要冷静处理,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

五、实训过程必须保持实训室内卫生环境的整洁,禁止实训室内吸烟、吃早餐等,禁止随地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六、实训开始时、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要求写借条给管理老师,让管理老师做好实训耗材使用清单。保证耗材能正常使用,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实训学员照价赔偿,如耗材是在使用过程自然损坏,请指导老师第一时间报告给管理老师、由指导老师写好证明材料第一时间交给管理老师、实训结束时,请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把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点清数目,还给管理老师,方便下次使用。

七、每天实训结束前,指导老师应预留足够时间组织学生清扫设备(清扫设备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及室内卫生,做到不留边角,卫生清扫结束后关好门窗。每天实训结束,清扫卫生时由指导老师负责切断总电源。

八、特别规定,坯料配方实训或生产实训车间在实训周的周五下午由指导老师带领本班实训学员开展卫生大扫除,做到设备干净,室内整洁,如未完成,责任自负。管理老师要在大扫除前切断所有电源并负责检查。

九、以上安全卫生操作条例,自2022年9月执行。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15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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