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师范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 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 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 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 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 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
1.5 分。
7、 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
1.5 ——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
1.5 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 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 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 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班干部管理制度条例
班干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班级管理,促进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务同学们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干部是联系院系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系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学生工作的开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班主任(辅导员)要重视学生班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质,在班级管理上实行班委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同学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班干部必须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群众,更不允许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班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以身作则,踏实工作,在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职责
班委会负责组织全班学生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院系工作计划实施各项活动,组织和建设好班集体,使全班同学成为合格的大学生。
班委会成员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经班主任/辅导员审议当选。班委会每学年改选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从院系的领导,服从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协助该部门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班委会干部设置主要有以下职务:班长(男女各一名)、团支书、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记录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班长职责
1、主持班委会的工作并对班级工作负总责。
2、协调班委团支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委员的积极性,支持各委员独立开展工作。
3、有权召集班委会成员,定期主持召开班委会,研究班内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项任务。
4、传达上级的各项任务,如实向上级反映班内学生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发挥好桥梁作用。
5、主持召开班会,做好会议记录。
6、做好班级各项工作的计划与总结工作。
7、服从学生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生会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和活动。
二、学习委员职责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积极与任课教师联系,解决同学学习上存在的各种问题。
3、督促全体同学,独立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4、适时主持班级学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并能帮助学习差的同学,搞好学习。
5、安排落实本班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并检查小组的活动效果。
6、服从学生会学习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习部组织开展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如:奖学金的评定、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三、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经费管理。
2、负责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生活状况,并负责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协助做好班级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对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帮助。
3、协助学生会做好寝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协助学生会为校、院重要_、大型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四、劳动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劳动卫生和必修劳动卫生课的组织安排。
2、积极带领各寝室开展卫生扫除工作,组织、落实、监督寝室卫生的管理工作和相关的检查评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寝室卫生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努力营造干净、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纪律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上课、上晚自习及各种活动组织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
2、协助学生会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寝室安全检查,杜绝违法乱纪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3、协助学生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4、协助学生会做好校、院重要_、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文娱委员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文艺、娱乐活动,丰富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
2、服从学生会文娱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该部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文艺比赛。
七、体育委员职责
1.结合本班实际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活动,丰富班级学生课余生活,增强班级凝聚力。
2、服从学生会体育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该部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比赛。
八、心理委员职责
1、组织班上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定期在班上开展一些有关心理健康的活动,并作好相应的总结和记录。
2、努力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引导其他同学,并运用普通的心理学知识疏导同学的不适和困惑,帮助其走出困境。
3、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充实自己的心理学知识,以提高其心理服务能力。
4、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并有可能有偏激行为的同学要迅速及时地上报给学院老师,或上报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便做出有效及时的应对措施。
5、积极参加各项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活动,服从学生会心理健康部的管理,协助该部门做好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九、记录委员职责
1、负责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开展的主题班会记录。
2、负责班委会组织开展的会议记录。
3、做好本班级的活动资料收集和归类存档工作。
十、团支书职责
1、主持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并负全面责任。
2、传达、贯彻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根据团员的思想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3、主持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学院团总支的工作意见和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主持召开团支部大会,代表支委会汇报支部工作及支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5、广泛了解团员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形势教育、成才教育等各种有益于团员身心健康的团组织生活和活动,增加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督促、帮助、检查、指导团支部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7、服从团总支组织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该部门完成其他相应的团的工作。
十一、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团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提出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团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
2、掌握团员的先进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建议支委会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
3、协助学院团总支做好教育、培养、考察、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4、做好团员的管理、统计和发展新团员工作。
5、做好团员证的颁发、使用和管理工作。
6、按时收缴团费。
7、服从团总支组织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该部门完成其他相应的团的工作。
十二、宣传委员职责
1、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纪律、形势政策教育。
2、从团员的思想实际出发,提出团课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组织团课学习,组织有关理想教育、成才教育的各种读书报告会、讨论会等。
3、通过设计制作书法绘画作品、横幅、海报、展板或者组织同学向校报、院系网站、学院院刊投稿等,及时宣传院系、班级活动以及团员、团支部新人新风、优秀事迹,协助系团总支宣传部、记者站做好班级、院系的宣传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一节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寝室室长、班委成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除外)对班长负责。
2、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对团支书负责。
3、各班班委对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应的部门负责。具体对应如下:
班长――学生会办公室学习委员――学生会学习部
文娱委员――学生会文娱部体育委员――学生会体育部
生活委员――学生会生活部纪律委员――学生会督查部
心理委员――学生会心理健康部
团支书、组织委员――团总支组织部
宣传委员――系团总支宣传部、记者站
4、各班班委根据各班建立的班委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同学体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事求是办事,做到班级管理和服务无缝衔接,为同学们服好务。
二、任免制度:
(一)任职条件
1、作为班干部必须具有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必须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须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团结同学,能和同学们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学习上能起到带头作用,原则上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二门(含)以上不及格的课程。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作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二)任职程序
班干部原则上由各班召开班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是一个民主的过程,是学生民主权利的集中表现。每个同学都应对自己的投票行为负责,任何违规的、不合法的手段都应追究责任。
1、每学年开学时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召集全班同学,进行民主选举,若是新生入学时可由辅导员暂时直接任命班干部。
2、选举时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参与,现场监督。
3、选举时,班会人数必须超过全班2/3(含)以上,选举才能进行,个人选票要超过到场人数的1/2以上,选举才有效。
4、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
5、班委确定后由班长负责写好选举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候选人名单以及得票情况,以及确定的班委人员职务名单报给班主任辅导员。
6、经全班班会同意无异议后,新的班委正式成立。
(三)免职条件
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经教育不改者予以免职。
2、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但没能完成本职工作,在上级领导两次以上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予以免职。
此条主要包括:
(1)未履行本职工作;
(2)不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且情况严重者;
(3)未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且情况严重者。
3、在学习中一学年出现两门(含)以上不及格者予以免职。
4、出现重大问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予以免职。
5、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_组织者予以免职。
6、不团结他人,在工作中意气用事或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经教育不改者予以免职。
7、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或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尽职尽责以及逃避责任者予以免职。
8、其他未尽事宜按类似情况处理。
(四)免职程序
1、本班同学、学生辅导员或者团总支、学生会相应部门提出免职意见,上报班主任。
2、经调查属实,班主任和班委讨论决定改选。
三、监督制度
1、班干部受全体同学和老师监督。
2、学期末由全班同学对班干部进行考核,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班长、团支书不满意超过10人的予以免职,重选;其他班委成员不满意超过15人的予以免职,重选。
第二节纪律制度
各班委必须切实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例会和工作会议,各班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准时到场,积极开展班级工作和落实执行团总支、学生会相应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主管部门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免职等处理。
第四章附则
一、班干部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
二、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教育批评,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三、班干部严禁以权谋私,特别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批评。
四、班委工作和班级活动以一名班委负责,其他班委积极协作展开为主。
五、同学享有随时检查班干部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总结等)的权利。
六、同学享有随时调查班费收支情况的权利。
七、同学享有公开指正(或向学院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举报)班干部的权利。
八、在综合测评中,同学有权对上学期班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_年12月12日
第4篇 l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