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 范围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 职责
2.1 工程项目经理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a)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
b)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c) 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d) 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e) 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分解与考核;
b) 负责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
e)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施、设备、施工用电的检查验收;
f) 办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的许可票、证;
g)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
2.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hse监督)受项目经理授权,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hse)检查监督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组织领导
3.1.1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1.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1.4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并覆盖到相关职能部门、施工作业队、班组及分包方。
3.1.5 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hse)管理及安全(hse)监督人员。
3 2 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项目工程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2.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及各主管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2.3 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3.2.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5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2.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2.7 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2.8 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2.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12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3.2.13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3.3 施工现场
3.3.1 安全标牌、标志
3.3.1.1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立工程标牌,其中包括:
a) 符合国家现行安全、防火、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标明紧急逃生路线和集合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b) 标明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承诺、方针和安全(hse)负责人的标牌;
c) 标牌的规格应符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标牌的统一规格尺寸。
3.3.1.2 相关办公室或休息室应设立如下标牌:
a) 安全(hse)管理组织网络图,悬挂于施工现场会议室或安全部门,规格为1100×800mm;
b) 安全(hse)岗位职责、管理职责,悬挂于相关管理人员或休息室,规格为:400×520mm;
c) 安全操作规程牌,见《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
3.3.1.3 施工现场应按照gb2894-96《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安全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及提示标志(见附录a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且设置数量和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警示的需要,其中包括:
a) 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 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 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 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 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 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 紧急集合点标志;
u) 应设置的其它标志。
3.3.2 安全技术措施
3.3.2.1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q/cnpc-ygs jc 7.1-2004《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程序》、q/cnpc-ygs jc 7.2-2004《环境因素管理程序》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
3.3.2.2 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价的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
3.3.2.3 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指导书)应分层次进行交底,交接双方应履行签字认可。
3.3.2.4 按照hse作业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3.3.2.5 按照hse作业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3.2.6 按照hse作业文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3.2.7 按照hse作业文件《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进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3.3.2.8 按照hse作业文件《脚手架安全管理》进行脚手架安全管理;
3.3.2.9 按照hse作业文件《分包方安全管理》进行分包方安全管理。
3.3.3 施工道路
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设置行人、车辆通行道路,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主要道路应筑成环行,与主要施工作业区域和临时设施相通。其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3.5m;
b) 通过施工机具、机动车的便桥应坚固牢靠,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c) 通过栈桥或架空管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高度不应小于5m;
d) 机动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大于15km/h,在场地狭小,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e) 由于施工作业需要必须临时占道、破土施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时,应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f) 在施工作业区要道和消防道上堆积物资设备,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设备,要离道1m以上,堆放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绳架的高度不得低于5m,并在绳架上空醒目处设置标志。
g)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
3.3.4 施工人员
3.3.4.1 施工人员应经过规定的安全(hse)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项目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3.4.2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做到:
a) 参加班前安全交底;
b) 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好与工作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c) 检查工作场地(包括通道、照明、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
d) 检查设备及施工机具完好情况,保证防护装置的齐全、可靠。
3.3.4.3施工人员工作中应做到:
a)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b) 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不操作他人设备;
c) 不应维修、调整、紧固、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d) 不应超限使用设备;
e)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3.3.5 施工器材
3.3.5.1 施工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地点堆放,保持整齐稳固、安全可靠。
3.3.5.2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施工器材堆放场地应满足以下防火间距:
a)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材料仓库≥20m;
b)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易燃材料仓库≥25m
c) 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可燃废物堆场≥30m;
d) 施工现场办公区与作业动火区≥30m。
3.3.5.3 施工器材堆放的安全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材、圆桶≤1m,对直径超过1m的管材,不得多层堆放;
b) 圆木≤2m;
c) 木材≤4m;
d) 砖≤2m;
e) 水泥 12袋以下;
f) 器材箱、筒横卧3层,立放2层以下;
g) 袋装材料≤1.5m.
3.3.5.4 乙炔气瓶、氧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b)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5m;
c) 乙炔气瓶与电焊机的距离不应小于5m;
d) 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e) 乙炔气瓶储存与使用必须保持直立。
3.3.5.5 施工现场作业区、安全通道内,不得堆放有碍作业和通行的施工器材、施工残渣和边角余料。
3.3.5.6 变、配电房,电焊机房及其它施工设备专用机房等不得堆放工具等任何杂物。
3.3.6 施工机具及设备
3.3.6.1 施工用设备安全应符合gb/t 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5083-19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相关要求,其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并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
3.3.6.2 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具有内容准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3.3.6.3 设备的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电气控制、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设备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接零)保护。
3.3.6.4 固定式施工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护套软电缆,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设施。
3.3.6.5 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查,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4 相关文件
q/cnpc ygs jc x.x-2004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脚手架安全管理
q/cnpc ygs jc x.x-2004 分包方安全管理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⑴、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⑵、管道试压,要使用经效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试压过程中严防超压,试压期间要严禁敲打、修补和拧动螺栓。
⑶、电焊安全作业
a、电焊工作人员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皮手套、绝缘鞋、工作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许卷起袖子或穿短袖衣衫工作。
b、施焊时要戴好防护面罩,清理熔渣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飞溅熔渣损伤眼睛。
c、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焊接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电焊机外壳要有可靠接地。
d、电焊时,周围5m内不得有有机灰尘、木屑、棉纱和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m内不准有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等。
e、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f、施焊时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
g、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h、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i、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与把线分开。
⑷、气焊安全作业
a、气割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鞋盖等劳动保护用品,施割时要戴好适度的有色防护眼镜,以保护视力;要裹紧衣服、扎紧袖口,以防烫伤。
b、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接头、阀门及紧固件要连接牢固可靠、严密,不许有漏气现象发生;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
c、乙炔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d、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e、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f、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g、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折弯前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h、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i、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j、作业后应立即卸下减压管,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k、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⑸、机械用油及其易燃物品进入本工程要勤购少进,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须有必要性的防护和防火标志。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及分析探索
随着集团升特以来,集团对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对广大职工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定并细化了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制度更具人性化,更好的服务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但是,经过近两个月的实施,发展很多工地,安全隐患依然较多,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根据本项目实际,结合集团相关安全制度规定。项目部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整改和落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一、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自觉性。
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我要安全”的主观意识,通过示范,带头效应,奖惩等方法使项目部管理人员主动的,有意识的去自觉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二是加强项目部与配属队伍的联系沟通,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文明教育培训工作,鼓励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一对一教育,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手把手,面对面指导,进一步增强配属队伍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主动安全意识。三是规范项目部安全自检制度,加强项目部巡检与配属队伍自检相结合制度,定期定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力争做到施工现场无隐患。四是针对当前配属队伍工作人员现状,加强配属队伍管理教育的同时,通过鼓励,诱导,奖惩等措施提高配属队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主动安全意识,争取让施工人员做到“我想安全,我要安全,我去安全”工作境界。
二、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做到全方位全时域安全生产,不留死角。
根据集团及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结合项目部施工现场实际,进一步制定并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力争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一是根据现场情况认真组织重大危险源分析,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实施细则,做到一对一排查,一对一管理。二是根据现场危险源分析及隐患排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各种危险源风险控制规程及操作方法,并定期组织培训,进行手把手教学,做好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细化定期检查,巡检,自检制度,加强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现场配合协作,坚决杜绝“交班”现象的出现,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心里有安全。四是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及风险分析交流会,鼓励广大施工管理人员踊跃发言,集思广益,共同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献言献策,提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管理意识。
三、进一步明确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落实坚决。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当中是重中之重,没有安全,任何事都无从谈起,根据集团及分公司的指示安排,在做好鼓励、教育、培训的同时,制定采取强有力的奖惩制度也是十分的必要。俗话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通过有效的奖惩手段去管理、约束、警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也是非常的必要。目前,项目部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缺乏有力的奖惩实施手段,赏罚不清,执行不严,造成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成了鸡肋。落实奖惩制度一是要做好现场管理人员及配属队伍的思想工作,通过制度解释,奖惩公开,量化合理等方式让全体现成施工管理人员自觉的接受执行,二是积极鼓励监察举报制度,促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相互监督,协作规范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施工行为。三是加强沟通,使现场全部人员通晓安全管理奖惩方法,和量化标准,做到以奖罚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从源头上杜绝重施工、轻安全的思想冒头。从思想上增强广大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目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结合集团及分公司的安排部署,项目部积极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项目部人员及配属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现场巡检、自检、奖惩制度,鼓励管理人员及配属队伍积极主动的进行安全隐患分析排查,自觉的在安全环境下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形象组织管理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组织管理
2.1、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2、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4.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4.6、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4.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4.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4.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4.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4.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4.15、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责任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6、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4.17、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4.1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五、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5.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5.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5.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5.7、奖罚资料;
5.8、伤亡事故档案;
5.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六、安全检查
6.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6.2、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公司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6.3、公司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七、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
7.1封闭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和围板,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围档外墙抹灰刷白,在围墙外部上书标语“******工程由湖南省汉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观、整洁、稳定。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工地大门上方做成拱形灯箱,上设“湖南汉昌建筑工程公司”标志,给人的视觉效果要典雅、美观、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作业,将钢管刷成红白相间的醒目标记,用于“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搭设符合规范,检查符合要求,围护要处于正常的安全状态。
7.2、施工标牌管理
在大门右侧的外围墙上设立标准的“五牌一图”,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照片做成标准的像框贴在墙上,其它标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的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现场脚手架上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禁入标识等等。
7.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
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7.4、施工场地管理
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设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钢筋、模板、层板、钢管、扣件分类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砌砖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7.5、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
7.6、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7、将进入大门右侧的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暴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7.8、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7.9、生活设施
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施工现场厕所,地面和墙面全部贴地砖和墙砖,用2个2号自动冲水箱,随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无臭味。
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派专人打扫厕所。
7.10、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7.11、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施工现场作业规程
8.1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8.1.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8.1.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8.1.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8.1.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1.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8.1.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1.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8.1.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8.1.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8.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8.1.14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1.16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8.2、脚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8.2.1.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8.2.1.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8.2.1.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维护脚手架:
8.2.2.1立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8.2.2.2大模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8.2.2.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8.2.2.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8.2.2.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8.2.2.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8.2.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8.2.4、脚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8.2.4.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8.2.4.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8.2.4.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2.4.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8.2.4.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8.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8.3.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8.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8.3.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8.3.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8.3.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3.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8.4、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4.2、临边作业
8.4.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8.4.2.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8.4.2.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4.3、洞口作业
8.4.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4.3.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8.4.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8.4.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8.4.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
8.4.4.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8.4.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8.4.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8.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
九、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1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
9.5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
9.6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9.7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9.8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9.11工人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0.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10.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10.3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10.4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10.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11.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11.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1.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11.7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作业的安全常识
1.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哪五句话?
答: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目前执行的安全方面的规范有哪些?
答: 原为一标准三规范,一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贝j59-99);
三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从今年起又增加了二个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几个规范组成?共有多少条?
答:由(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3)建筑机械使用等三个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组成。 三部分共计164条。
5.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一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部门对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应突出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应双方签字认可。
7.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
(1)高处坠落;
(2)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5)坍塌事故。
安全施工要杜绝的“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答:(1)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2)技术负责人必须刘·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第6篇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方法
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消除侥幸心理,保证防患于未然,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实到人到点等方面,着力构建确保安全生产的体系,这样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这对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一个高危险、事故多发的行业。同时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作环境多变性都决定施工现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结合笔者工作经验,针对施工企业作为直接的操作者存在的问题,谈一谈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特别这几年,房地产的直接产物——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以上,仅次于工业、农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建筑业起步晚、基础差,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落后,再加上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差,往往忽视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严峻,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居高不下。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大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下降,发生重大事故15起,死亡202人,同比减少10起、157人,分别下降40.0%和43.7%,但是建筑施工发生2起死亡23人事故,同比增加1起、13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19.18%和19.60%。
2.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存在的原因
造成施工安全事频发人的因素最重要。
2.1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首要大事来抓,现场安全标语只是摆设而以。项目责任人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每一个工程,在预算时都规定有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安全文明经费经常被削减,没有按规定购买发放安全保护用品,或者发放的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如安全帽安全性能达不要求。
2.2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国家安全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造成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如:施工现场还存在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2.3施工队伍缺乏技能培训和经验积累,整体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业大量投资建设,促使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常常由于自身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4对设备的不安全性认识不足。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跟不上,重使用,轻管理,抱着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不经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能用就用的心态。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不按照规范搭设,没有检查脚手板是否腐烂。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处于金属疲劳的钢管易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另外违规行为是塔吊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塔吊安装、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章从事特种作业;二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监理;三是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四是从业人员没按规程进行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安全防护不到位。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峝。下降时应适当收紧电缆。
⑸升降时必须套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的最后一根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松动螺栓销子。⑹升降时,顶升撑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⑺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结构电源。
⑦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杠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⑵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杠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度。⑷附着框架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⑸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⑹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⑺装卸作业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第8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管理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9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为了加强钻探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一、钻探作业区围护
钻探作业区统一使用1.5m×5 m的尼龙建筑护网进行围护,网间使用直径2 5 m m铁管做支撑,管上管下用铁丝拉紧,中间挂网,网要上下平齐,网面平展。
二、入口处标牌设置
在入口处护网外则设置四个提示牌,一个名称牌。提示牌设置在入口处的一则,名称牌设置在入口处的另一则。牌子上下前后要整齐美观。
提示牌和名称牌由公司统一制作。
三、设施设置
施工作业区设置以下设施
1、材料房:要防雨防风
2、废料区:要有围护
3、管材区:要有管材架
4、燃料区
5、岩心摆放区
以上五项区域设置,要充分利用厂区条件,位置设置要合理,不影响车辆进出和生产,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标识规范有序。
四、安全警示、责任制牌设置
1、作业区必须有6个警示牌,分别是:
“严禁烟火',悬挂在燃料区;
“有电危险',悬挂在配电箱跟前;
“严禁跨越”,悬挂在传动皮带防护栏上:
“请戴好安全帽”,悬挂在钻塔前右侧;
“请系好安全带”,悬挂在钻塔前左侧;
“反三违警示牌', 悬挂在钻塔前左侧。
2、责任制牌、企业文化理念牌、公示栏牌统一挂在前场房帐篷内合理位置,房内床铺整洁,桌椅干净,文件资料和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各类设备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并配有管理牌。
3、施工现场必须有工程项目简介牌、现场设施定制图。
五、标语、彩旗、彩条设置
标语:每个作业现场有三条有关安全的横幅。
彩旗:每个作业现场配置八面彩旗,彩旗分布在护网的钢管上,捆扎牢固。
彩条:彩条设置在钻塔绷绳上,每根绷绳一道,长度与绷绳等同。
六、安全记录
每个现场有“班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每班排查并填写。有“班前职工安全提醒及三员安全确认记录”,每班填写,员工本人在提醒记录上签名。以上记录,每月底交安监办备考,其它记录按“安全文化建设’’标准和作业要求进行填写。
七、机台及后场房
1、机台平整无漏油,钻机干净无油污,传动部位防护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漏洞。
2、机台一侧摆放工具架,工具和各类钻具摆放整齐,标识规范:
3、后场房设置规范,柴油机、泥浆泵保持清洁,仪表完好;
4、配电部位无明线接头,符合标准化要求;线路符合规定,
与金属接触处要套绝缘胶管;
5、照明电压一律36伏,各类灯具要绝缘安全,夜间光线明亮。
八、现场环境
各施工现场要始终保持场地卫生,场内物资堆放整齐,布局合理规范,整齐有序,设有垃圾坑、厕所等。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九、管理要求
1、钻场内张挂预想柱状图、主要技术措施、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钻场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劳保鞋,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作业,塔上作业者系好安全带。
3、钻场备有4个以上的灭火器,且放置合理,职工熟悉防火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灶房、宿舍卫生整洁,钻场内外清洁干净,设备器材放置有序,场内无杂物及泥污。现场管理符合《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钻探现场安装标准
一、钻塔安装
l、钻塔底座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在山坡修建地基时,其靠上方坡度一般不大于6 0。一8 0。,特松散的不得大于4 5。,坡上不能有活石。
2、四角钻塔基台木的横断面不小于2 0 o×2 2 omm,数量不少于8根(“人”字塔不小于4根),各种螺栓齐全并不得以小代大,钻塔四角必须有不小于1 2mm的钢丝绳绷绳4根
(“人'字塔不小于8根),并设紧绳器和绳卡,每个绳头3个绳卡,间距3 0公分。地锚埋设1.5米深,要符合规程要求,基台上要求铺设底板并要平整牢固。
3、四角钻塔活动工作台安有制动闸并安全可靠。提引绳、引导绳直径不小于9mm,塔外重锤下落处设有栅栏。
4、塔上的工作台板要牢固,并设有安全栏杆,钻塔内的梯子上、下端安装牢固与地面角度不得大于7 o。。
5、钻机立轴、天车与孔口中心位于同一垂直线上。
6、塔顶安装避雷针,避雷针高出塔顶1.5m,避雷针与塔顶间用绝缘体连接,避雷针引线使用不小于9mm的电缆,并与塔体分离。 ‘
二、钻机安装
1、机械传动和旋转部位设有防护栏、网、罩。
2、提引水接头要有8-1 0mm的引导绳。
3、钻机各部螺丝、肖子、盖板齐全、紧固,各操作手把,按钮灵活可靠,卷筒无变形,千米钻机超过6 o 0米孔深,必须设有制动冷却装置。钻机制动要灵活可靠。
4、钻机表面清洁,横立轴齿轮、六方中轴套、油压卡盘和传动部分均无泥浆。
三、配电系统安装
1、钻场的配电系统与启动设备应使用电气控制箱,闸刀开关必须安在配电箱内并盖好。
2、变压器、电动机与电气控制箱均有安设良好的接地线。
3、钻塔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 6v,所有线路与金属相接处使用绝缘套管。各部位保险丝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4、用柴油机作动力时,柴油机油管,接头无破裂漏油现象,仪表齐全,指示正常。冷却水温度正常,出水温度不超过9 0。。
5、用电做动力时,变压器架空高度必须在2.5米以上。落地变压器设置围栏,除去杂草杂物,悬挂警告牌。电动机附件齐全,引入电缆通过地沟铺设。
四、泥浆泵安装
1、泥浆泵装有压力表,压力表指针使用不得超过泥浆泵额定工作压力,安全阀处于良好状态。
2、泥浆泵泵体整洁,曲轴箱严密盖好,气、水、油无泄漏。
五、泥浆循环系统
1、沉淀池,水源池深度不得超过1.4米,并离开塔基1米以外。
2、循环槽长度应大于1 5米,宽为3 o 0mm,高为2 0 0mm,坡降为1 0 o:1。
3、循环系统的高压管路各连接部位须紧固不漏,水源池内保持无杂物,沉淀池内积物不得超过容积的1/5。
六、工具材料
1、在用、备用管材完好,无明显弯、老、薄、扁现象。
2、管材架高,离开地面,摆放于钻场外。丝扣要涂油。
3、煤勘钻探现场取煤器水路畅通,转动灵活可靠。
4、备用钻头镶焊规范,内外径规格符合要求,水口适当,丝扣完好。
5、钻场内生产用仪表齐全,示在合理范围内。
6、生产用各种工具(包括:常用的打捞工具丝锥及安全接头)齐全完好
7、钻场内备有钢尺或木尺、计时钟表、简易水文观测霎具等。
8、孔口必须有盖板。
9、有采样化验要求的钻孔,备有合格的岩、煤、水、瓦斯样储运器具。
七、生产记录
1、生产记录用中性笔或铅笔填写,做到及时、准确、字体工整,记录本妥善保管。
2、原始记录,钻孔设计施工措施,孔内套管记录,见煤予告书,守煤记录中途测斜记录,孔深丈量及水平差记录,封孔设计等资料齐全、整洁。
3、(煤)岩芯按顺序排列,编号清晰,摆放整齐,丈量准确,妥善保管于现场。
第1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12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 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13篇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卡控措施
1.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齐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并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爆破工、机械司机、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用电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4.施工现场(项目指挥部和项目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5.重要工程现场必须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公告牌。
6.路基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对施工路段和主要便道进行洒水,确保现场道路不扬尘。
第1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 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 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第15篇 建筑施工现场六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
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二、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建筑工地火灾的主要特点是: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容易跑电,人员素质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应该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和管理,并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等,并在施工工地设置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对于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同时,要采取切实的防火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等和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做好消防宣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和消防制度牌;
3、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现场应有消防水源。消防水管直径应大于100毫米或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6、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对义务消防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
三、施工中防止物体打击
主要措施:
1、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或工具箱内,不得随意乱放;
2、不准上下投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3、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分层作业时,应设置隔离设施;
4、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
四、“三宝”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三件宝”指的是现场施工作业中必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正确使用“三宝”防护措施,应做到: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帽衬和帽壳之间应保持4-5厘米的间隙,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2、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该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
3、悬空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
五、“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为了有效地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凡在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面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米高的两到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六、建筑工地防雷保护
雷电产生的冲击电压可达数十万至数百万伏。高层建筑物施工工地由于四周的起重机、井字架,门式架、脚手架矗立很高,易遭雷击,更应做好防雷保护工作。
第16篇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说明
为了适应加强本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编写本管理计划。
本管理计划规定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基本要求,以便于我项目部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
通过贯彻本管理计划,使我项目部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并持续改进安全业绩,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盖章)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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