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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3 热度:56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第1篇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设有一个或多个项目部。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部就是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的管理机构。这个管理机构一般由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各职能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头等大事。如何科学地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的好坏。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科学编制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对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问题

许多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都建立了自己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这些框图一般都挂在项目部会议室或经理办公室,让各部门经常对照贯彻执行,并供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检查。

很多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存在问题,不科学或不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项目部经理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不明确,有的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施工单位上级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放在框图的首要位置;二是,将安全部门与其他部门并列,不能体现出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有的虽然将安全部门放在综合监督管理的位置上,但是安全部门要向施工队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还需要经过项目部其他部门;四是,经理不能直接领导和指挥安全部门,要通过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来实现。

(二)基本原则

尽管项目部内设机构各有不同,但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总的原则是:合法、科学。合法,即依法设定管理层次;科学,就是纵向管理层次和横向及部门之间要构成一个协调的有机整体。

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1、项目部经理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果项目部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则项目部经理是领导小组组长,总之,项目经理应该全面领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因此,项目经理应该放在首位,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般在副经理中指定一名分管安全。这样,由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一层——决策层。

2、《安全生产法》规定,专门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主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逐项监督管理部门要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以此类推,企业项目部所设置安全部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应接受安全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而安全部部长则担任办公室主任。因此,安全部是决策层下具体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不能将其和其他有关部门并列,而应单独构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二层——综合监督指导层。

3、项目部中的其他部门,即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这些部门的主任都应该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这些部门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三层——专项监督指导层。

4、各施工队执行的具体任务,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四层——执行层。

5、反映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第2篇 发电企业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机制(政府综合管理,电监会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的逐步确立,对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市场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活动不再仅仅是由一个组织来完成,企业的安全管理也不再是单纯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仅仅靠现场“死看硬守”和奉献精神是不够的,要改进安全管理的方式。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厂安全运行,有时会因一个项目或一个环节处理不当,轻则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重则导致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影响发电厂整体经营绩效和社会形象。

1发电厂外包项目及其特点

新建发电厂按照“新厂新办法”不设检修队伍,机组大小修一般发包给电力检修公司。除计划性检修外,一些专业性要求高或要求特别资质的检修和维护项目也会选择外包;技能要求较低的简单重复作业如现场保洁、发电厂建筑物土建、油漆和管道保温的维护等一般也选择外包;有些电厂还将整个输煤系统外包,以减少支出,降低发电成本。归纳起来,发电企业外包项目主要有:(1)机组计划性检修;(2)重大抢修、技改及新建等项目;(3)常年外包项目,如设备运维外委(消防系统、翻车机维护等)、技术服务和劳务项目。

这些外包项目的共同点为:(1)以合同的形式完成委托项目,在安全职责的划分和风险承担方面,与传统的、一个企业内部的工作管理要求不同;(2)法律法规对这种方式给予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如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协议的签订等;(3)以经济杠杆作为促进和加强外委项目安全管理的动力机制,承担风险的大小与获得利益的多少及专业技能优势地位联系在一起;(4)重视人的价值成为安全管理的突出中心,不再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5)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和实现过程虽然不同,但其评价形式是相同的。

此外,具体项目的个性特点也十分突出,如发电机组计划性检修,对合同工期要求严格,且多主体、多工种协同作业,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资质有特别要求的外包项目和一些特殊的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各有侧重,如劳务项目中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安排、禁止事项和应急预案的告知等。

2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要素和具体要求

2.1法律约束——资质审查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法》规定,2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统一协调、管理之责;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约束条件可归纳为以下3点,即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相应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统一协调管理之责。

2.1.1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条件和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对不同类

别的外包项目应当审查的内容不清楚,甚至以经营资质的审查代替安全资质审查,部分单位对安全资质审查职责不明确,以合同管理部门代行安全资质审查;在审查内容上,以安全资质审查代替安全条件审查;在审查手续上,对承包单位应当提交的文本形式要求不明晰、不备案,一旦追索责任,证据材料没有说服力。

(2)在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上,对安全措施的

规定缺乏针对性,职责划分不清,发包方往往以自己的强势地位规定了考核处罚等不平等条款,有些职责划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实质是无效条款。

(3)发包单位对统一检查、协调和管理之责把握不准,越俎代庖。

2.1.2改进建议

发电企业应当指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和资质的审查,以是否通过安全条件和资质的审查作为承包(或参与招标)的入门条件。要求特殊资质的外委项目,如消防系统维护、特种设备检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等,应明确检验检测和试验项目等。对外委劳务项目,应特别审查拟承包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劳务输出。安全条件的审查包括: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和安全用具是否满足要求;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素质是否符合要求,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要审查其上岗证在审验有效期内;安全组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安全运行情况等。在审查手续上,应当要求承包方提供安全资质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比对,建立专门台账备案,并规定备案材料的保存时间等。在安全协议的签订上,对安全责任的划分不能违背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2市场约束——安全责任约定及保证金的收取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具备市场意识、风险意识。虽然,《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企业外包项目过程的安全责任划分作出规定,但毕竟是一个原则要求,对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承发包双方应当而且必须在事前作出约定。市场意识的缺失往往导致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上的盲动或懈怠,带来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的后果。

2.2.1发电企业存在的问题

(1)“以包代管”。在形式上表现为以兜底的责任条款规定“由承包单位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的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强调结果的考核和处罚,忽视过程管理和控制;向承包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以考核扣款代替管理和弥补损失,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2)“一管到底”。发电企业不加区分地行使批准、审查之职,如特殊资质和专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措施和维护程序,没有过程控制资质能力却擅行批准之职,等于将结果责任承担在自己名下。

2.2.2改进建议

约定管理责任的划分和风险承担责任,发电企业不能因为发包方的优势地位而“以包代管”或“一管到底”,应当遵循市场风险的承担原则,识别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各自特点和要求,做好管结果和管过程的有效结合。

2.3技术约束——安全交底或危险点分析

大部分外包单位对工作场所、区域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无从知晓,这需要发电企业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向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的前提条件,是外包项目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是发电企业应尽的职责。

2.3.1存在的问题

(1)发包方没有把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作为外包安全管理的必要过程;

(2)安全交底没有针对性;

(3)文本形式单一,没有交底的签字记录。

2.3.2改进建议

根据外包项目性质,借鉴危险点预控管理方

法,对外包项目的系统和场所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来预防或消除危险的发生。在无法消除危险或危险难以预防的情况下,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时,将人员、系统与有害因素隔离;当操作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来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设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和声光警示装置。危险点控制措施应制成书面文本,并应当有承包方签字确认。

2.4过程约束——现场管理

无论外包项目类型和性质如何,现场管理都是外包安全管理的重点。严格的资质审查、详尽的安全责任划分、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都是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场的有效管理来实现的。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1)重资质审查和结果考核,轻过程监督和协调;

(2)对承包方施工过程的变化没有作出及时调整、控制,如承包方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达不到协议要求,对承包方提供材料、机具没有履行相应的检测和检查程序,忽视“返包”(未经认可,私自协商由发包方班组或个人提供劳务和材料)控制等。

(3)发电企业安全监督人员不固定,无规范的

检查——通知——执行——考核程序。

对此,要确立过程决定结果的管理理念,提高监督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针对不同外包项目制定检查控制的重点,制定完备的检查程序,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做好安全措施的修订和执行。

2.5个性约束——常年外委项目常态管理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具有共通性,除了要满足外包项目的法律约束、市场约束和技术约束,还要根据外包项目各自安全管理要求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工作。对常年外委项目而言,要建立常态管理制度,将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本企业安全管理中去,如:要求承包方参加发电企业安全例会、对安全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对整改项目进行监督等。常年外委项目的合同续签时,应重新履行资质审查手续。对设备制造厂关联企业的维护项目,要重视备件的更换程序和验证。对外委劳务项目,特别应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禁止外委劳务人员超出协议规定范围提供劳务,要向外委劳务人员告知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紧急情况的处理。鉴于承发包的市场地位,营造和谐的管理氛围也是外委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做到:识别市场条件下安全管理风险,把握法律约束条件,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认识和实践能力,这也是新时期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3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培训、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对安全管理体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岗位人员都能胜任其工作,有必要对人员进行培训,并提高全员的安全管理意识。项目部进行项目内部培训需求的识别,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参与项目施工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的教育和交底。

㈠培训分类

1.按管理层次包括:

⑴.各相关管理系统的负责人;

⑵.文件与活动的实施者;

⑶.操作人员。

2.按人员的职业生涯包括:

⑴.上岗前培训;

⑵.岗位培训;

⑶.提高培训与训练;

⑷.知识更新的培训;

⑸.转岗培训。

3.对于操作工人开展现场的交底与教育。

㈡培训程序

1.提交项目的培训需求;

2.实施培训计划。

㈢教育与培训要求

1.通过培训使可能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明确:

⑴.岗位职责;

⑵.明确个人对安全产生的影响;

⑶.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程;

⑷.具有与本岗位有关的重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反应能力。

2.培训通过讲课、交底、交流、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

3.建立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4篇 重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灾后重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a.项目经理

对本经理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目标及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或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落实改进措施;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并注意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和安全管理制度。

b.主办工长

对本项目经理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证安全工作能正常进行;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切实将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在计划、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要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直接领导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竞赛活动;负责编制和审批本经理部所制定的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负责安全奖罚办法的实施及安全工作的考核;定期对劳动者进行施工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程序上报事故。

c.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经理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技术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组织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规格和质量进行鉴定,对不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技术性方案的审批进行监督。

d.工长

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在组织安排施工的同时应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工程的特点,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不合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做到预防为主;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全网、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都应组织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严格按安全规程、制度组织施工,不违章指挥;经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日检表'、安全活动日制度,并检查其落实情况,重点抓好'安全点'工作;对现场施工人员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防护、安全意识和安全纪律的教育;发生事故要立即按规定时间内容上报,并采取措施,严格保护现场;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专职安全员

在工作中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抓好安全点;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的不安全问题时,应命令施工生产暂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施工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参加文明安全工地的开展及检查工作;按规定填写安全日检表,开展安全日活动,搞好安全资料的存档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三级'教育的开展;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制度,对本经理部的各级分配、评比具有安全否决权;按时做好工伤事故月报、季报和年报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对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5篇 浅谈项目安全管理新模式

我国的3500万建筑工人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总的来讲,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水平还不尽如人意。据统计,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做为建筑业企业,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1.建筑业项目安全管理的现状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强制实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本人认为,伤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的。而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因此,做为建筑企业,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施工项目是事故发生的发源地,当然,我们不可能因噎废食,因为安全事故的存在而减少或停止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是,我们必须对我们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从而,达到改进或更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1.1安全管理事故的原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在生产活动中,具体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未使用防护用品;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

(2)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等。不安全的情况有:施工电梯的限位失灵,造成冒顶;塔吊的钢丝绳脱丝;未及时更换,造成钢丝绳断裂,掉物坠落;电锯等用电设备电线老化,造成电线失火等。

(3)不良的生产环境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影响。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也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或过强导致作业现场视物不清;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率较之杂乱的现场肯定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

(4)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由此看来,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人和物的安全状态,这些都需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通过安全管理模式的正常运行来达到目的。

1.2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目前,大多数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被认为的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设备)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由直接关系的要素,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它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及时。安全管理资源严重浪费,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或施工员、设备管理员等,他们都具有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同时,也都具有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但在目前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下,这些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因此,目前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改进或重建。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什么是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应该是符合项目管理规律、有效整合安全管理资源、程序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新模式;它还应该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最大限度的降低和杜绝安全管理事故的目的要求。

2.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2.1.理论依据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无

论取什么样的安全管理模式,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从组织、流程到方法都应该体现这个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因此,做为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的安全性进行事先评估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安全。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防止把安全管理与施工生产分开管理的误区。

(3)全员参与的原则。

安全是全体人员的安全,由于安全管理工作涉及人的安全行为,其中还包括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素质,因此,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它应该是全体相关人员都必须重视和参与的大事。

2. 2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

提出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并自始至终贯彻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

3.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特点

3.1具有新的项目安全管理理念:

建筑业做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许多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首先要更新项目安全管理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在此基础上,要坚定“安全事故为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目标。

3.2以新的安全文化为核心

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文化。塑造新的安全文化就是要培育全员安全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

作为总承包方,要积极调动和发挥相关各方安全管理的推动和监督作用,使安全管理成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当然,首先要充分调动本单位全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塑造全员安全文化。只有塑造起全员安全文化,才能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保障人员安全。全员安全文化是新的项目安全模式的核心。

3.3实现了四个转变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管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管理;变单纯的安全管理为安全管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4、如何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4.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

4.1.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的定义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管理,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管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管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管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4.1.2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

(1)安全管理监督层: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

(2)安全管理实施层:包括专业工程师、班组长和操作工人。

4.2调整安全管理职责

通过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认证,安全管理职责得到了明确和完善,但正如上面分析所讲到的

我们在安全管理中,把众多的责任都压到了数量和素质都远远不如施工员队伍的安全员身上,而

无论是素质还是数量都远远高于安全员的施工员队伍的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因此,调整安全员和施工员之间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

4.2.1安全管理监督层的职责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因此,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对安全管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

(2)项目总工:项目总工是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应该包括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因此,项目总工必须承担起项目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包括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批和落实,简单的把技术管理理解为工程技术管理的观念是狭隘的、错误的;

(3)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者,与项目经理一样,也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应主持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核;负责对施工员进行总体安全管理方案交底,负责按分部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员的安全技术较低进行审核;负责监督安全管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4.2.2安全管理实施层

安全管理实施层负责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落实工作,安全管理实施层的工作效果直接影响到安全管理的效果。

(1)施工员:施工员(专业工程师)是工程施工的中坚力量,具有数量多、学历高、总体素质好的优势,但由于传统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与生产没有有机结合起来,造成了施工员的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调整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施工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施工员作为施工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必须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因此,施工员应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按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与生产相关的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自觉接受安全管理监督层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管理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2)班组长:班组长是操作工人的直接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对工人具有直接影响,因此,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作为班组长必须做到,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坚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塑造遵章守纪的风气,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保护。

(3)操作工人:从事故死亡人员的统计分析来看,事故死亡人员几乎全部是操作工人,而从事故原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因此,操作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程度是安全管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操作工人来说,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4.3制定新的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4.3.1应制定的安全管理流程包括:

(1)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审批流程

(2)技术交底的编写和审批流程

(3)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流程

(4)危害因素辩识及预防流程

(5)交叉作业审批与管理流程

4.4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模式运行的标准,因此,是否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项目安全模式运  行是否成功的基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以以“六令”为核心。 “六令”包括:土方施工令、动火令、拆模令、脚手架搭拆令、砼浇注令、交叉作业审批令。

5.运行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新的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对传统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改进,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理念的更新、全员安全文化的塑造、安全管理职责的调整,并借此再造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制度,因此,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目的是充分挖掘项目安全管理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因此,运行新的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应注意以下问题:

5.1要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紧密结合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主要安全管理组织的健全和改进,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运行是统一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要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紧密结合。

5.2要注重全员安全文化的塑造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建立在全员管理和参与的基础上的,全员安全文化的塑造可以为新模式的运行提供良好的氛围,保证新模式的顺利运行,塑造全员安全文化与进行安全管理同等重要。

5.3要进行观念和理念更新

传统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在大多数人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对其进行更新和创造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因此,必须大力提倡和灌输安全管理的新理念、新观点,这是保证新模式运行的基础。

总结:

安全管理是事管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人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安全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我们制定的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也一定会实现。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国家政冶、经济、文化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国家声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个层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直接关乎生命与健康,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第6篇 项目在安全管理方面注意事项

1、应按要求落实作业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2、应加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如发现安全防护缺失或被人为损坏的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如确因施工需要要拆除安全设施的,必须先报告项目部,经项目领导同意后方可拆除。

3、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在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危险物品禁止随意堆放。并应做好施工现场危险位置的消防安全工作。

4、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如外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等)的监管工作,及时检查发现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整改后必须组织复查。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对于塔吊超重限位等安全装置进行人为失效的行为,项目部必须要采取措施。

5、对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特别是高层动火作业),应加强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有监护人在场。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6、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目前各项目存在“一闸多路”、未进行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使用非标附套线等现象比较多,个别项目未达到三级配电标准。项目电工要有责任心,在巡查过程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

7、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针对性要强,必须落实到每个人,杜绝流于形式的教育与交底。确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编制培训计划。特别是在发生事故后的急救自救知识。

第7篇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8篇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概述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在特定空间进行人、财、物动态组合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向社会交付有商品性的建筑产品。在完成建筑产品过程中,人员的频繁流动、生产周期长和产品的一次性,是其显著的生产特点。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组织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施工项目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赢得信誉,实现效益等方面占有重要的位置。每当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结束,应该交付一件建筑产品。施工企业的效益性目标,正是通过每个施工项目而落实与实现的。

施工项目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等的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项目必须把实现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时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管理的范围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宏观的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个方面:

(1)劳动保护侧重于以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或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2)安全技术侧重对 '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标准、条例等,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危胁。

(3)工业卫生着重工业生产中高温、粉尘、振动、噪声、毒物的管理。通过防护、医疗、保健等措施,防止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受到有害因素的危害。

从生产管理的角度、安全管理应概括为:在进行生产管理的同时,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手段,依据并适应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而又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珲活动。如在生产管理过程实行作业标准化,组织安全点检,安全、合理的进行作业现场布置,推行安全操作资格确认制度,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针对生产中人、物或环境因素的状态,有侧重采取控制人的具体不安全行为或物和环境的具体不安全状态的措施,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这种具体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有力的保障。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

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直接从事施工操作的人,随时随地活动于危险因素的包围之中,随时受到自身行为失误和危险状态的威胁或伤害。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9篇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与综合管理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

2、以我为主的原则,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强调从我做起,自我控制,努力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有序便于操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规定,优化施工现场的容貌。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一、入场措施

1、项目部目前总人数为82人,本周进场25人,退场13人,入场三级教育25人,岗前培训25人,上岗率100%,预计下周会有20名新工人参加入场培训。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入场三级教育以及岗前培训ppe要佩戴齐全,佩戴不齐全或没有胸卡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

3、严禁酒后上班,现场严禁疾跑,严禁在非指定吸烟点吸烟。

二、安全措施

1、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每日安全巡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案。

2、对入场人员ppe佩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ppe佩戴不完整或未经过三级教育和入场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

3、项目部组织专业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搭设的移动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求及时整改完善。

4、现场电箱电线要求定期检查,做好临时用电检查记录。

三、安全重点

1、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针对工种进行专项交底,交底结束后,要求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进行签字落实。

2、组织对现场预制场仓库材料进行清点整理,对预制场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完善。

3、本周由于连续阴雨天气影响,现场积水较多,项目部组织专业电工对现场设备、电箱和电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设备电箱完好,电线要求架高到2.1米以上。

4、针对移动脚手架,项目部要求完善验收挂牌制度,要求施工班组对不合格或未验收的脚手架及时进行整改验收。

四、文明施工制度

1、继续强化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意识。

2、项目部要求在高空作业区域及现场材料临时堆放区域拉设警戒围栏,不需要使用的余料及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成品的保护工作,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对已造成破坏的成品要及时进行补救整改。

4、加强现场文明管理规定,现场严禁严禁在非指定吸烟点吸烟,一经查出,项目部将从重处罚。

第11篇 某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12篇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13篇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一、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

上级部门到项目安全管理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及现场隐患情况、文明施工等。

二、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安全检查

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五)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六)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八)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九)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十)安全标志、标牌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三、 文明施工管理

(一)文明施工检查

主要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二)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第14篇 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生产,保障健康;群策群力,争创双优”。

3、企业环境方针:“保护环境,文明施工;节能降效,和谐发展”。

4、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5、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提醒帮助他人不被伤害。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审。

7、做好“三宝保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落实。

9、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施工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0、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用电措施。

1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按照无锡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施。作业必须按照“工完场地清”的原则实施,对周边必须落实不扰民措施,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进。任何人不得乱扔垃圾、杂物等。

1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落实责任制度。

14、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不得穿硬底易滑鞋。攀爬梯子上下时必须抓稳踩牢,谨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物件,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保持思想集中,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15篇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16篇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7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七)

1.目的

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安全监控工作。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护管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3护管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业务操作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护管班长监控要求

4.1.1带领全班人员进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的交接班制度,对本班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要求。

4.1.2上班前对本班所用之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当班人员的正常使用。

4.1.3当值期间至少对本班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质量记录及时进行纠正。

4.1.4监督各岗位对外来人员、物资放行、施工、装修现场的管理力度、方式、方法,确保按规范运作,协助处理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

4.1.5夜班期间,对当值护管员的工作状态进行全面监控,至少每半小时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或向管理处当值负责人汇报。

4.1.6对护管员当值期间的工作状态、考勤纪律进行监督,并予以记录。

4.1.7控制、监督、教育本班护管员在辖区内的外在形象,对违章者应及时予以纠正。

4.1.8对集体、公众活动中护管员的参与形象进行控制。

4.1.9控制内务状况,严格执行内务管理规定,对不合格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记录。

4.1.10保证每周2-3次的军训、培训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及方法。

4.1.11每月考核前,须对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与月考评挂钩。

4.2护管主管监控要求

4.2.1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至少两次,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

4.2.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对夜间护管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记录。

4.2.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业务会议,总结上周、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4.2.4检查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2.5每周对护管员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

4.2.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夜间紧急集合,以保持护管员的战斗力。

4.2.7每季度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修订的巡逻路线图报管理处经理审批。

4.3管理处经理监控要求

4.3.1每月对本管理处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3.2监督护管主管、班长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3.3通过与客户的沟通或回访,及时掌握护管员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3.4及时检查核实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3.5每季度组织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3.6掌握护管员的培训情况,关心护管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及时调

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护管员队伍。

4.4治安防范专业委员会监控要求

4.4.1至少每半年一次全面检查各管理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根据结果点评分析管理处安全管理工作状态,并将结论通报公司各管理处。

4.4.2不定期抽查各管理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治安、消防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4.3不定期组织监督模拟处理紧急事件的演习,如:反盗抢、反绑架等,并对演习情况做出评述,提出改进意见。

4.5夜间工作监控要求

4.5.1职责:督促护管员在夜间加强防范意识,监控护管员的夜间工作行为,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

4.5.2夜间查岗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各管理处的护管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4.5.3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a.'a级检查'系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时间的安排由品质管理部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管理处经理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原则上应与被查岗部门无关),由管理者代表监督执行。'a级检查'须保证每年不少于六次。

b.'b级检查'是以各管理处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管理处经理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管理部

及管理处经理,由管理处经理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c.'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临时性的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管理处经理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5.4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5.5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护管员夜间工作状况:包括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b.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包括各类通讯设备的使用状况,紧急状态下的通讯使用是否具备合理性等。

c.护管员装备配戴情况:包括护管员的应急装备能否于紧急状态下正常使用等。

d.交接班记录:包括检查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等现象。

4.5.6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应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5.7检查结果的处理:

a.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

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b.各管理处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管理处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和通报于部门备案保存。

c.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管理处

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4.6护管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军训

4.6.1护管员要具有强烈的安全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时

时处处注意做好治安消防工作。

4.6.2护管员必须忠诚、积极,好学上进,乐于奉献,机智勇敢,热爱本职工作。

4.6.3每周两次军事训练,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4.6.4各管理处要对护管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在职培训。

5.质量记录和表格

《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

《治安、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护管员巡查记录表》

《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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