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班组安全标准化台帐管理办法
第一章标准化台帐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使班组安全台帐管理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各班组。
第二条 班组标准化台帐管理的目标。员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建设无违章班组。
第三条 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规章制度,两票合格率、班组所辖设备完好率和设备消缺率达到100%及两票合格率达到100%。。
第四条 安全学习活动记录。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学习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及通报等。班组成员学习文件时应结合岗位实际进行针对性发言,同时班组成员逐一进行签名,严禁出现代签名情况
第五条 班长日志。当班长布置工作任务时,应细化每一项工作内容,并逐项指定工作主讲人,工作主讲人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危险点分析及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班长对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做好当班记录。班后会对当日工作中存在优缺点进行点评和改进、对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对涉及重大应急处置事件,成绩突出的班组员工应按程序申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条 “三讲一落实”活动。各班组每日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要按照“三讲一落实”活动的要求进行工作,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同时狠抓控制措施的落实。活动还要做到“人人讲”,部门负责人参加本部门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部门管理人员及安全员每周不少于2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的工作,严格履行“两票”手续,严禁无票作业。
班组长按照“人人讲”的原则,要求班组成员每月讲解不得少于一次。部门管理人员按规定挂靠参加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并有指导性意见和签名。“三讲一落实”的内容在班长日志中应有体现。
第七条 值班记录本。当班值班员应定时对所辖设备进行巡视,若发现问题时应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大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各运行工况、设备参数应详实准确。交接班时应做好“三交”(即交任务、交安全、交措施)工作。
第八条 检修记录本。各班组按照当班工作票办理情况,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消缺处理。工作班成员、运行人员在检修前一定要对安措落实环节进行再确认,同时要有详实的记录。检修完工后押票试运行,要注意设备运行工况静、动态参数变化曲线,防止重复性缺陷出现,每项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做好相应检修记录。
第九条 巡检记录本。各班组所辖设备巡检路线、巡检标准、巡检频率次数应明确做到“四个凡事”,特别是对异常设备设施问题方面,要及时进行闭环处理,每月部门管理人员不下于三次对班组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十条 工作票登记本。各班组严格按照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工作票“三个100%”,工作票负责人认真做好危险点分析及安措落实情况。对开工时间、试运行、验收环节、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要进行详细记录,涉及重要检修或大、小修工作任务时,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签名。
第十一条 操作票登记本。各部门、班组应建立相应操作票系统票库,应与工作票的票种一一对应,操作人对操作步骤要熟练掌握,要进行复述唱票,监护人进行就地监护。单人操作时不需要监护人,操作完毕后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设备台账及设备检修台帐。各部门、班组应建立设备设施一览表,重要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建筑物台帐、安全设施台帐等应做到责任到人。设备检修台帐特别是检修时间、检修人或机构、检修合格率等内容应详细登记。
第十三条 技术问答记录本。每月各班组对班组员工不少于一次的技术问答培训,各班组主管技术的副班长,定期对班组员工进行技术问答笔试,主考人进行答题、班组成员进行补充,所辖部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评价签名。
第十四条 缺陷登记本。各班组严格做好缺陷登记工作,特别是设备缺陷名称、区域地点、发现时间、检修时间、工作负责人、验收等环节一定要记录清楚,同时按照“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重大缺陷连续干”的思想,做好消缺工作。
第十五条 培训记录本。各班组结合班组实际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班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分析等)授课,班组员工进行签名,同时对培训课题进行讨论,并做好相应培训记录。每月至少应安排一次技术培训活动并有完整的记录。
第十六条 系统、设备检修图纸、运行及检修规程等。各部门、班组按规定两年对所辖图纸、运行;检修规程等内容进行一次修订,特别是设备变更、设备异动、在建工程图纸和运行检修规程应齐全。
第十七条 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班组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要正确使用,保存完好,定期试验和检验,有校验合格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要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各班组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校验,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 危险品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品专项台账,做到专人管理,入库领用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做到消耗量与领用量一致。。
第十九条 其他专用登记本。要做到帐物相符,编码正确,记录清楚。
第二章评比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监部每月底组织相关部门安全员按照《信阳联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班组安全标准化台帐管理评价表》(附件中)对公司所辖班组标准化台帐进行打分。
第二十二条 按照附件中每个班组应有台账总分设定为100分,将评比得分与其进行比较后所得到分数即为实际得分。
公式:实际得分=(评比得分/台账总分)_100
第二十三条 评比设立一等奖一名:奖励班组300元;二等奖一名:奖励班组200元;三等奖二名:奖励班组各100元,同时分别奖励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部门安全员100元、60元、40元。
第二十四条 对排名倒数第一的班组处罚100元,连带部门安全员50元。
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察部每季度按时完成检查与评比,不按时组织检查与评比,考核安全监察部100元。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标准化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特修订了此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标准化的工作内容、企业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标准化的方针、目标、机构、人员和培训、职责、标准制修订、标准的实施、检查和考核办法,标准化工作的奖惩及采用国际标准。
3、 标准化工作的方针
3.1 创建一流的实施标准战略。
3.2 标准领先、全面规范、质量赶超。
3.3 标准化为生产服务、标准为产品服务。
3.4 按标准生产、依规矩办事。
4、 标准化工作目标
4.1 建立标准化体系一年达2a、两年达3a、三年达4a。
4.2 三年内确保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4.3 ____年前工作标准复盖率达98%.
5、 标准化的机构
5.1 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标准化领导机构。成立公司标准化领导小组,并任命一名专职标准化员。
5.2 各职能科室、各车间设立兼职标准化员,参与标准的制订,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反馈标准的执行情况。
5.3 标准化员主管公司日常标准化工作,各职能科室、车间的兼职标准化员负责各部门标准化工作。
6、 标准化人员
6.1 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和工作技能,经过培训取得标准化管理的上岗资格。
6.2 熟悉并能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6.3 熟悉本企业生产、技术、经营及管理现状,具备了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
6.4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及文字表达能力。
7、标准化培训
7.1 各级管理者应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7.2 了解标准化的基本知识,熟悉并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标准,能贯彻和运用;
7.3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应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各类有关标准化知识的培训。
7.4 各类人员能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标准。
7.5 公司为提高管理人员,专职或兼职标准化人员以及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应不定期开展标准化培训教育活动,并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8、职责
8.1 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1)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标准;
2)确定与本企业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
3)确定企业标准化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审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化活动经费;
5)组织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审批企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
6)鼓励、表彰为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进行惩罚。
8.2 标准化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1)确定并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中与本企业相关的要求;
2)组织制定并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编制企业标准化规划、计划;
3)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编制企业体系表;
4)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认真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5)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6)对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7)对本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企业标准复审;
8)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或管理制度;
9)组织制订各类人员工的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10)组织标准化培训,制订并落实培训计划。
11)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标准档案,搜索国内外标准化信息,并及时提供给使用部门;
12)承担或参加国家、行业和地方委托的有关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参加国内、国际各类标准化活动。
8.3 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职责
1)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机构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标准;
3)按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4)积极参加标准化培训活动努力提高管水平
9、企业标准制定、修订
9.1 企业标准的制订
1)没有上级有关产品标准的应制订本企业的产品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2)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活动所需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3)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以及服务的技术标准;
4)上级已有的产品标准,本公司应制定严于上级标准的内控标准,作企业内部使用。
9.2 企业标准的修订
1)本公司制定的产品标准,应每三年审查修订一次,以利于技术更加先进,质量更加提高;
2)各类技术标准应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工艺不断更新,随时进行修订;
3)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结合考核实施结果情况,每年审查一次,需要时加以修订。
9.3 标准制度、修订原则
1)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2)应充分考虑顾客和市场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3)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应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
5)应有利于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
6)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
10、标准的实施
10.1 实施计划的制订
应将实施标准的工作列入企业计划,规定有关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时间。实施标准的计划包括:实施标准的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起止时间、应达到的要求。
10.2 实施标准的准备
1)明确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标准的组织协调;
2)向有关人员宣传、讲解标准;
3)进行技术准备,必要时进行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
4)进行物资准备,为实施标准提供必要的资源。
10.3 对实施标准的检查
10.3.1 检查内容1)已实施标准的执行情况;
2)企业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3)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10.3.2 检查方式
1)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的实施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产品标准的实施情况由质检部门按相关标准、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2)管理部门工作标准实施情况,由企业管理者组织检查考核;
3)各类岗位人员工作标准由所属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考核;
4)企业在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和设备时应对其符合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应在科研、设计、生产以及技术引进、设备引进的各个阶段由企业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对有关部门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
10.4 结果的处理
按第12条执行。
11、标准的检查与考核
企业内标准实施监督可采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即由企业标准化机构统一组织、协调、考核、各有关部门按专业分工对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标准化工作的奖惩
1)在标准化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标准,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2)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3、采用国际标准
1)依据国内外市场需要,积极收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情报和有关国际标准文本,采用国际标准(包括国外先进标准);
2)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3)遵循国际惯例,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4)同企业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相结合;
5)将确定要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转化并制定本企业的产品标准中。
第3篇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下简称标准化,并特指标准化三级)咨询评审机构的管理,规范标准化咨询评审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标准化咨询评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划内从事标准化咨询评审活动的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咨询评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咨询评审机构应当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定后,方可从事标准化咨询评审活动。
第二章咨询评审机构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标准化咨询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北京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且其业务范围包含第一类4业务的安全评价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三)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从事安全评价服务1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化咨询评审过程控制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六)具有6名以上专职人员(国家安监总局咨询评审员管理办法发布后,应取得咨询评审员资格证书)。咨询评审机构可聘请专家参与咨询评审工作。
第五条 申请标准化咨询评审服务的机构应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材料审查及考核合格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确定。
第六条 标准化咨询评审机构服务的有效期为两年。
第三章标准化咨询评审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咨询评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标准化咨询评审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咨询评审的事项,并对做出的咨询评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咨询评审机构开展咨询评审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企业标准化咨询评审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咨询评价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标准化评审咨询机构可同时承担咨询与评审服务,但对同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则实行评审与咨询相分离的原则。
第十条 咨询评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咨询评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垄断或变相垄断市场;
(二)伪造、转让或者租借标准化认定资格;
(三)转包标准化咨询评审项目;
(四)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标准化咨询评审报告;
(五)擅自更改、简化咨询评审程序和相关内容;
(六)人员不到现场开展标准化咨询评审活动;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咨询评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咨询评审过程控制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咨询评审过程控制记录、被咨询评审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咨询评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咨询评价活动。
第十三条 咨询评审机构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所列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
第十四条 咨询评审机构应当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报告服务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做出突出贡献的咨询评审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咨询评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第4篇 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 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8月1日开始执行。
第5篇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供应商的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各供应商。
3 术语
供应商:指为本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工厂、公司、店铺及承包人。
4 职责
4.1 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负责对所购产品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验证,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4.2 安环科及生技科参与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认证和评价;
4.3 采购员负责保存供应商安全评价记录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
4.4 生技科、安环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5 使用部门应检查、评价供应商安全表现,并将其表现反馈至供应科。
5、 管理办法
5.1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5.1.1 供应科负责收集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内容包括:
a) 供应商的资质证书;
b) 供应商以往的业绩;
c) 了解供应商安全计划、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
d) 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
e)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证书;
f)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1.2 供应商(供方)评价
5.1.2.1 供应科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1.2.2 供应科负责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5.2 选择供应商
5.2.1 供应科进行物资采购以及发生招、投标业务时,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
5.2.2 当出现生产及检维修等紧急情况时,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册以外进行采购时,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最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5.3 签订合同
供应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在合同条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内容:
a)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b)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
c) 明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措施;
d) 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应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等。
5.4 产品验收和验证
5.4.1 采购的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备品配件等由安环科、生计科负责验收,符合要求的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5.5 供应商(供方)管理
5.5.1 供应科每一年根据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械的供货质量、价格、安全管理和交货情况,组织安环科、生计科对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表现及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对有关的危害及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考评结果实施优胜劣汰。
5.5.2 由安环科填写“供应商一年评价情况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供应科据此编制新的“合格供方名册”,经批准后提交一份由安环科安全标准化协调员备案。
6 相关记录
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供应商安全资格评审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6篇 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形象工程,是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晋煤集团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工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深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设计一流、工艺一流、技术一流、装备一流、质量一流、环境一流、安技一流、节能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生活一流、品质一流”的现代化精品矿井,提升矿井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奋斗目标
矿井投产前达省二级标准化矿井,投产后2年内达省一级标准化矿井。
三、成立领导组
组 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各副总经理
成 员:各相关业务部室正职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生产调度部部长
办公室成员:生产调度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通风部、水文地质部、综合办公室、运行工区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人。
四、标准化领导组职责
(一)领导组职责
1、总经理
全面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2、分管生产副总经理
总体牵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管采煤、掘进、运输、信息调度、地面设施,综合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分管机电副总经理
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4、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负责矿井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
5、总工程师
负责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应急救援、矿压支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各部室职责
1、生产调度部(标准化办公室)
(1)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2)全面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监督、检查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4)负责井下标准化区域的划分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收集、统计、汇总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及相关资料;
(6)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会议等工作;
(7)负责组织矿标准化小分队对现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工作;
(8)负责采煤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9)负责综合管理、矿压支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0)负责调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1)对于上级检查时,单位或专业不达标,根据有关制度对责任单位提出处罚意见,并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做出处理决定;
(12)负责各单位创新项目的月度收集、汇总、评比、上报和推广实施工作。
2、安全监察部
(1)全面负责井下各区队现场标准化动态达标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掘进、安全管理、应急救援、职业卫生专业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3)负责对小班安检工履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把关的管理和考核。
3、机电部
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4、通风部
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5、水文地质部
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6、综合办公室
负责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标准化考核工作。
7、运行工区
负责地面变电所、通风机房、空压机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黄泥灌浆站、矿灯房、井下变电所(中央、采区)、井下主水泵房(采区)、井下水仓以及井上下供电、供水系统、井下胶轮车运输、主皮带运输等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8、其它单位
配合相关部室涉及到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
安全工作是煤矿企业的天字号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提高对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首先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及部门和各个岗位的责任,层层传递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其次,要根据公司标准化目标、措施及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严格奖励,真正使质量标准化的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各单位要以贯彻学习山西省煤矿管理“六个标准”及《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学习、提高活动,切实把全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列入单位重要工作来抓,尤其要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各专业牵头部室及基层区队,按月对相关标准培训内容进行分解,由单位行政一把手亲自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向职工灌输各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持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并通过每日一题、每月一考的形式,实行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职工学标准、学技术的积极性,有效指导现场标准化作业,规范全员操作行为,以岗位达标促进工程质量标准化、现场达标动态化。
(三)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切实抓牢现场动态达标管理。
各专业要以本系统薄弱环节整治达标为突破口,坚持打攻坚战,在经常存在和反复出现的老问题上下功夫,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具体对策措施,认真督促整改落实提高,重点从井下各主要行人线路、大巷及采掘工作面标准化系统上着手,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集中人力、物力进行高标准整治,确保见成效、上台阶。
(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地。
各专业牵头部室,特别是基层区队要建立标准化管理“问责制”,精确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工作标准和管理流程,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打造卓越执行力,重点抓好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安检员、瓦检员及各类司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把“严、细、实”管理拓展到日常安全生产各个方面,逐步提升管理、降低事故,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生产。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监督检查,推动管理深入。通过每天小班安检员质量评估,每旬专业系统标准化小分队检查,每月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标准化大检查和日常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对井下所有头面及施工地点、硐室、线路按照标准进行全覆盖检查,有效推动专业牵头部门自检自控及区队自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1、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组织业务部室及区队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标准化大检查,覆盖井下所有头面、线路、硐室,做到不留死角,检查结果与区队月度标准化评价分、季度标准化奖励挂钩。
2、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并结合金明公司、集团公司季度标准化检查排名对专业牵头部室进行考核,结果与各专业牵头部室生产奖金总额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分挂钩。
3、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抽调业务部室专家对专业、区队进行不定期的督查,重点对区队自主管理、专业自检自控工作,标准化知识培训、创新项目推广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干标准。
(二)各区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各区队要引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新台阶、创新水平,必须以先进的安全理念为引导,强化理念灌输,狠抓职工日常教育培训,提高认知水平,加强班组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队组内部自主管理,打造卓越团队。
2、各区队根据专业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有效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切实做到各项标准化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控制、有落实、有考核,通过过程管理,实现动态达标。
(三)各专业牵头部室行政正职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各专业牵头部室要理清思路,对照各级标准、规范,进一步查漏补缺,从资料到现场、从管理到考核,补充完善本专业标准化运行体系,认真制定出本专业自检自控管理制度及年度实施方案,并严格过程管理和奖惩考核,不断提升专业自检自控能力。
2、各专业牵头部室积极开展样板专业建设,突出管理特色、管理亮点、管理创新,代表专业管理最高水平,努力争创集团公司“样板工程”、“优胜专业”。
七、检 查
(一)检查标准
执行《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煤安监行[2022]1号文)、《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晋煤安发[2022]500号文)、《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10年版)》、《岗位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标准》以及其它标准化有关规定。
1、专业动态检查
各专业牵头部室组织自检,每月2次,覆盖本专业所有线路及头面,全月平均得分占区队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的30%。
2、专业互检
各专业牵头部室组织互检,每月1次,覆盖本专业所有线路及头面,全月平均得分占区队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的30%。
3、日常动态检查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抽调专家每月对井下进行一次动态检查,检查结果占专业季度得分的40%。
(二)评价得分及区队分组情况
1、区队评价
区队月度评价得分
(1)标准化总得分=当月专业动态检查平均得分×30%+当月专业互检得分×30%+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得分×30%+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综合检查得分×10%。 (评分按百分制执行)
(2)各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区队动态、互检)月度综合得分计算标准(见附件1)。
八、考 核
(一)区队
1、区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责任区队当月标准化结构工资,对区队正职及标准化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并在标准化例会或生产例会上做检查。
(1)在金明公司、集团公司及以上各项检查中出现不达省二级的;
(2)被责令停产整顿的(公司领导、副总及标准化办公室主任)。
2、区队在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评比中出现停产整顿的,区队正职在生产例会上做书面检查,标准化负责人在标准化例会上做书面检查。
3、区队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评比中出现一个季度连续2次停产整顿,责任单位正职警告处分,并由公司分管领导对责任单位正职进行诫免谈话。
4、在集团公司季度检查中达到既定目标的,干部系数上浮0.2,达不到既定目标的,干部系数下浮0.2。
5、区队不及时向标准化办公室上交相关资料,处罚责任区队责任人200元/次。
6、乱扔生活垃圾的职工扣款100元,上井未回收水瓶的职工扣款50元,情节严重的上台阶考核。
7、随意在大巷或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的队组队长、标准化队长处罚200元,队长或标准化队长在标准化例会或生产例会上做检查,该队并且分管此区域一个季度。
8、(1)在标准化动态检查过程中,综采工作面现场标准化严重不达标导致停产整顿的,扣除综采队当月回采进度10%/次;掘进工作面现场标准化严重不达标导致停产整顿的,扣除掘进队当月掘进进尺5米/次;零星工程现场标准化严重不达标导致停产整顿的,扣除施工队组当月总工程量10%/次。(2)综采工作面开工或搬家倒面现场标准化出现严重不达标影响正常开工或移交的,考核综采队组当月回采进度5%/次;掘进队组工作面开工或移交现场标准化出现严重不达标影响正常开工或移交的,考核机掘队组当月掘进进尺(煤巷15米、半煤巷10米、岩巷5米);零星工程开工或结束后,如申请组织验收、移交现场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开工或移交的考核施工队组零星工程当月10%的工程量,同时对施工区队当月月度标准化绩效分扣1分。
9、定岗司机包括皮带、溜子、水泵、风门、人车场等司机,文明生产范围包括岗位前后50米(不论是否本队标准化区域),定岗司机必须每班用抹布、棉纱将机电设备擦干净,保证有色金属发光,无色金属发亮,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文明生产达标,不得出现淤泥积水、浮尘(积水、淤泥3_2_0.1米、粉尘5_0.002米)生活垃圾、零星杂物、材料码放不整齐等现象。(风机、移变、变电所看护工区域为前后20米,皮带、溜子司机设备运行期间区域为前后10米范围)检查期间每发现一处动态不达标当班责任人考核200元,并扣单位当月月度标准化评价分0.2分。
10、队组未按要求每月制定标准化知识培训重点,并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全员标准化知识培训和相关资料建立归档的,对当月标准化工作无月度计划的,分别考核责任单位行政正职300元,分管培训负责人及标准化负责人考核各200元,并核减单位当月月度标准化评价分0.5分。
11、井下各区域出现两个及以上队组平行交叉作业,凡进入的施工队组未提前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打申请报告,并经现场核实划分标准化责任区域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由副队以上干部全部承担),单位正职、标准化负责人各考核200元,并核减当月月度标准化评价分1分。
12、各区队凡出现经标准化办公室成员现场办公、检查或以指令性任务通知的问题,未按规定日期整改达标的问题,每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由队干部全部承担),并核减当月月度标准化评价分0.5分/条,各类标准化问题三定表、移交、办公凡出现拒绝签字的,每次处罚责任干部300元,并扣除当月月度标准化评价分0.5分。
13、凡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其它相关业务部室标准化负责人对井下各头面进行突击检查中,出现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或现场标准化严重不达标及其它专业存在停产的工作面,对当班班长、安检工各处罚500元,对责任瓦检工处罚500元(通风专业为准),并对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二)专业部室
1、季度各牵头部室专业得分不达省二级,结构当月生产奖总额的20%,根据专业得分及排名情况核定本季度标准化奖;每季度末标准化办公室出据结果,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报综合办公室执行。
2、专业牵头部室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部室正职行政警告处罚,减发本季度标准化奖励50%,并在早碰头会上做检查。
(1)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各项检查中,出现专业不达省二级的;
(2)季度评价专业不达省二级的;
(3)存在严重隐患被集团公司及其以上责令停产整顿的。
3、集团公司相关处室日常动态检查中,分管专业不符合标准被通报批评的,考核责任部室当月生产奖的20%。
4、各专业部室月度专业检查问题、定级分数及专业定级表要按规定时间(自检最迟为每旬逢5日,互检最迟为每月的25日,专业定级表最迟为每月的27日)上报标准化办公室,各专业牵头部室不按要求进行组织检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数据的,标准化办公室将对牵头专业部室单位正职及分管标准化负责人各处罚200元/次。连续一个季度未上报相关资料且影响本季度集团公司标准化检查的单位,早会上向公司领导说明情况,并考核专业部室500元。
5、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的突击小分队检查中,凡被停产的区队考核牵头业务部室500元,分管业务部室正职及标准化负责人各200元,情节严重的上台阶考核。
6、凡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标准化检查中,所查问题必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对责任人处罚50元/条。
7、日常各类工作未按照标准化办公室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根据影响情况轻重每次考核月度标准化评价分2-10分。
8、各专业部室在平时管理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到位每次处罚200-500元。
9、各专业部室要在文件下发15日内制定出本专业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并上报标准化办公室备案,如推迟将对单位行政正职处罚200元。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1、半年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督查中,矿井不达省二级,并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处罚500元。
2、年终集团公司标准化评价中,矿井不达省二级,并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处罚1000元。
(四)安全否决
对于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考核。
1、发生煤炭生产死亡事故时,责任单位当月不达级,责任专业季度不达级,核减责任专业牵头部室当月生产奖总额的20%。
2、发生非煤生产死亡事故时,责任单位当月不达级。
3、发生一人次局定重伤或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评价分10分。
4、发生一人次严重工伤或重大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评价分5分。
5、发生一人次轻伤或较大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评价分3分。
6、发生一般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评价分2分。
7、触犯集团公司的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 它
1、各专业牵头部室、区队要在文件下发15日内制定出本单位(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内容需涵盖:标准化培训、季度达标整治、创新推广等各项工作安排,以及本专业各岗位标准化动态达标规定),明确年度内工作任务和目标,并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备案,专业部室、区队逾期未制定单位内部标准化自主管理制度的,考核单位分管标准化副职200元,并全矿通报批评;出现制度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除责令重新制定的同时,还将考核分管标准化副职200元。
2、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突击小分队检查的各类标准化隐患问题,区队副队以上干部承担扣款的20%,验收员承担30%,班组长承担30%,具体人员承担20%。
3、矿月度大检查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准时参加,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不得无故推脱和违反检查纪律及要求,否则每人次处罚200-500元,处罚责任单位分管标准化副职200元,并全矿通报。
十、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大峪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各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区队动态、互检)月度综合得分计算表。
2、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停产整顿规定。
3、关于规范井下“四无两整齐一清晰”的相关规定。
第7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含火电、水电、风电等)、输电企业、地(市)级供电企业,以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上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均简称《标准》。
第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标准》评分的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第五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以下简称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其中,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标准化三级得分大于70分。
取得标准化三级以上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第六条 电力企业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称号。
第七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企业对照《标准》条款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二)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同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再次提出申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半年;
(三)电监会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电监会;
(四)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人员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合格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五)评审机构按照《标准》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告;
(七)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申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
(四)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五)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 取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保持绩效,持续改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电监会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组织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人员和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责人员的培训;
(三)组织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四)统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并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指导、协调达标评级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事宜;
(六)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审查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
(二)组织对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三)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组织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训;
(五)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二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称号,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授予比原级别低一级的称号并换发证书和牌匾;对标准化三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监会派出机构直接撤消称号:
(一)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
(一)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予以通报,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一)通过贿赂、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
(二)伪造、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三)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达标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对于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退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一)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发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七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降级或被撤消称号后经整改符合条件的,以及申请高于已取得级别的,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评审。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应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公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达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名单。
第十九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可将辖区内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结果向所在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办法中“大于”、“以上”包括本数。
(二)评审期为申请日前一年时间。
(三)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
(四)施工工期,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
(五)评审机构,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的第三方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
1、项目经理部成立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其职责是:领导、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在安质部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文明施工有关材料和牵头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各作业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本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情况,督促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按照文明工地标准抓好落实,促使文明标准工地的形成。
二、建设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内容
1、各作业队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放置整齐。组织指导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袖章。
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深水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深坑深槽除按规定放坡、支撑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内的作业人员加设防坠落设施。
5、各作业队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6、各作业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产生噪声、振动和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未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应妥善处理。
7、各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广告宣传栏(牌),充分展示施工现场这个活广告的风彩。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发挥群体作用,抓好施工现场宣传这项于企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机械设备放置规范,整齐划一,墙报、标语、彩旗赫然醒目,给人以耳目一新,让人精神振奋之感,将整个施工现场营造充满朝气,洋溢勃勃向上的气息和氛围。
第9篇 通防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七、每班班前会,队长在分工前严格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醒职工按标准化开展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操作,不进行提醒的给予班队长200元处罚。
第10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是三个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线,加强班组标准化管理是集团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管理精细化,综合管理简易化,职工培养个性化,业绩考核指标化,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班组标准化管理目标
(一)遵纪守法: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纪、厂规,无职工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二)安全生产:职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建设无违章班组。
(三)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的企业标准、“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等规章制度,两票合格率100%,班组所辖一类设备完好率和消缺率100%。
(四)定置管理:班组台帐、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文件资料分类管理;桌椅物品、工器具、备品备件摆放整齐,放置有序,实行定置管理;现场检修实行定置管理。
(五)清洁生产:班组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进入生产现场正确规范地佩戴安全帽;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健康卫生要求,推行清洁生产,现场和维护室等环境清洁;出勤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六)职工培训:全员岗位培训率100%,各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年度安规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建设学习型班组;
(七)人才开发:建立班组梯队建设,充分调动班组长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提供锻炼的舞台,为班组建设提供良好的氛围。
(八)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员工职业压力和身心健康,实行民主管理,建设文明班组。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借鉴“三标一体化”(iso9000/14000和ohsas18000)等现代化管理理念,指导系统各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所管理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基层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班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班组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开展班组综合评比。
第十条 车间(或部门,下同)按照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对班组建设的各项要求,负责制定班组管理细则、工作定额、质量标准和业绩目标,组织班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检查、指导班组管理工作,督促班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互查和整改,组织班组管理经验交流、业绩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 班组负责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制订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以及本车间的各类管理办法。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过程控制,强化目标考核,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三章 班组长职责
第十二条 根据发展战略和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系统各企业负责本企业班组的总体设置,确定班组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根据本企业班组的总体设置要求,车间负责班组的组建和管理。成立以班组长为首,包括副班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小组长为成员的班组管理集体。班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兼职的“六大员”:标准化管理员、安全员、培训员、材料员、考勤员和政治宣传员。“六大员”的产生由班委会提名,班组成员讨论通过,也可直接由群众选举产生,共同参与班组的管理。
第十四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三个能力。一是现场指挥能力,能带动班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班组始终保持昂扬的战斗力。二是组织管理能力,使班组成为以人为本、具有较强凝聚力的集体。三是创新能力,学习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办事公道;
(三)具有3-5年工作经验,熟悉本班组相关专业和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具备中级工以上水平或初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五条 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落实本班组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和工作计划;
(二)在车间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班组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班组人员工作安排和生产中工器具的调配使用,全面完成班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三)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岗位练兵、安全分析、事故预想、缺陷管理、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成本核算等活动,加强班组团队精神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班组经济效益;
(四)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主持班前会和班后会,杜绝和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实施文明生产和标准化作业;
(五)负责班组的定置管理。所有物品摆放有序,标识清楚显眼;
(六)实施班组民主管理,按照班组内部考核规定,搞好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金分配,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公开。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本企业和本车间“两措”(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下同)计划及安全性评价整改计划,班组安全工作做到“六同时”(计划、部署、实施、检查、改进、考核生产工作时有安全内容),对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确保班组无违章行为。
第十七条 加强人性化安全教育。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的转变, 尽快做到“我会安全”。
第十八条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班组人员要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危险点(源)进行辩识,建立班组较大危险源(危险点)库,对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分析和监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施系统预防,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
第十九条 班组安全、起重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扣、u型环等)、仪器、仪表按规定正确使用,保存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要有检验合格证且放醒目处。电气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水上和水下作业、泄洪和溢流等特殊作业规程规范齐全并严格遵照执行。特殊作业人员应接受严格的职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运行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传达、学习有关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讲评本班组近期安全工作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部署近期安全工作计划;其内容还可以安排检查安全工器具、作业环境,收编危险点,评价个人差错控制情况,采取安全知识现场抽问、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车间及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活动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第二十一条 班组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运行和检修班组要结合本地区季节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开展春、秋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规程》、查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查标准化作业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整改要求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要求。
第二十二条 开展安全性评价。定期对班组作业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条件、工器具性能、人员精神状态等潜在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并积极整改,使安全状况始终做到可控、在控。
第二十三条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齐全,设计、安装、保管、试验、维护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重点部位(汽机油系统、燃油系统、电缆沟、氢气系统、锅炉制粉系统、电气设备、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化学药品存放场地、煤场及输煤系统、集控室、计算机房、通信系统、档案室等)防火措施完善,并具有相应的功能和容量,处于正常备用状态。班组成员要全部学会并掌握使用消防器材,义务消防队员按要求定期参加消防演习和训练。
第二十四条 重视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是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积极做好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以防尘肺病、防噪声、防触电、防高温中暑、防射线伤害等为重点,严格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管理,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各类防护措施,做好职业病的群防群治工作,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五条 班组新入厂人员(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调入职工、新工人、代培生、实习生等)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实习,新上岗和换岗人员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外包工程人员同样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企业和车间应明确工作票签发资格和操作票批准权限,明确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和工作人的安全责任,明确操作票批准人、监护人、操作人的安全责任。班组要坚决杜绝无票作业、有票不遵、违规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三制”管理规定。运行班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对设备巡回检查,做到设备缺陷从发现到登录直至消除及验证的闭环管理。交接班前,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做好事故预想,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五章 现场“5s”管理
第二十八条 班组生产现场推行“5s”管理(整理、整顿、清理、清洁、素养):
(一)及时把工作场所内与班组生产、管理无关的物品坚决清理掉;
(二)工作场所内所有物品保管整齐有序,并进行必要的标识,严格核算、保管、发放(借用)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集中控制室和所有值班岗位的物品、工器具、家具、文件、资料、记录实行定置摆放、定员管理;
(三)班组值班室、交接班室、维护室、休息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文件柜、地面、墙壁干净),所辖生产区域现场管理无卫生死角,无积灰、积水、积油,无烟头、痰迹、杂物,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等保持清洁的状态;
(四)发现异常设备应及时修理并恢复正常,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五)不断提高职工综合素养,具备过硬的岗位工作技能。
第二十九条 设备检修和消缺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部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检修现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条 实行班前会、班后会制度。
(一)、运行值(班)接班前,要熟悉当值(班)的工作任务和设备运行方式。安排本值(班)操作任务时,要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安排安全防范措施。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要加强巡视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分析情况。检修班组在班前会上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和要求,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
(二) 运行班后会要认真评价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检修班后会要认真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标准化作业、防护用品、工器具使用情况,以及安全保障和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查找问题和差距。班后会要对优秀作业职工进行表扬,对不安全问题和不规范作业及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整改。
第三十一条 运行班组当班出现异常以上的不安全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运行分析制度的要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与接班班组交接清楚,应及时向车间汇报。
第三十二条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班组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清洁工作,责任到人,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缺陷,防止缺陷扩大,防范因缺陷导致的设备事故。对设备健康和缺陷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控。
第三十三条 建立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设备变更后,班组应及时做好记录,组织学习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人员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经济性管理。车间要建立设备运行经济指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推行在线耗差分析和设备检修定额管理,逐级、逐项分解运行指标,组织班组开展小指标竞赛,切实整改经济性评价查出的问题。运行班组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经济分析活动,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发电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第三十五条 加强可靠性管理。车间要加强设备可靠性信息收集和分析,加强技术监督,研究影响机组可靠性和导致强迫停机的主要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班组要加强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可靠性,降低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停运时间。
第三十六条 全面推行文明清洁生产。班组要加强所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到设计出力,将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从源头抓起,保证设备清洁生产。
第三十七条 科学检修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状态检修。在全面准确掌握设备状况的基础上,企业要积极推行“点检定修”等有效、实用、可靠检修技术。
(一)车间要对检修任务、检修准备、检修工艺和工序、检修过程、质量管理、修改调整、设备试运、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和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工序工艺卡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二)检修班组要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意识,严格检修项目预、决算管理。在确保检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核定检修作业所需工时,修旧利废,避免大拆大换,努力降低检修成本。
(三)检修工作结束后,车间应组织检修班组全面总结,评价检修质量,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检修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车间要全面掌握设备原始技术资料、历史检修情况和现有健康状况,提出经济合理备品备件储备(包括轮换性备品、事故性备品等)计划。班组要协助车间编制物资储备定额,加强备品备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质量管理。班组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组建qc小组,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推广适用于本班组的“零”缺陷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三十九条 车间要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的事故预想,组织班组定期进行演练和考评。运行和检修班组人员应熟悉、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设备的异常运行状况,做到处变不惊、指挥有序、处置得法。
第四十条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备常用救护药品和器材,班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技术和操作方法,并经过模拟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文件资料记录简易化、档案化管理。班组应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文件、资料、记录齐全,使用方便,查阅快捷。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置以下法律、制度、标准、文件、资料: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集团公司和本企业颁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等;
(二)电力生产“两票”、“三制”等管理制度;
(三)电力运行规程;
(四)电力检修规程。
(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七)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定;
(八)集团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九)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等。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置以下台帐、图纸、资料:
(一)设备台帐和设备检修台帐;
(二)工器具台帐;
(三)备品备件台帐;
(四)设备系统图;
(五)检修图纸和资料;
(六)班组人员综合一览表等。
运行和检修班组要做好以下生产、管理活动记录:
(一)机组运行日志(运行班组)和班组工作日志(检修班组)(包括班前会、班后会等);
(二)班组人员考勤记录;
(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四)班组技术活动记录(包括技术培训、技术竞赛、技术讲课、技术交流、技术分析等);
(五)班组管理会议记录(包括班委会、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等)。
第四十二条 加强班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集团公司建设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班组标准化作业数据库,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定期发布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安全生产信息,组织网上反事故演习,组织班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对系统各企业的班组建设实施集团化管理。
第四十三条 系统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班组开展网上安全技术培训、事故分析等。“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操作卡等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工作记录等,要因地制宜、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班组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资料等鼓励实行计算机档案管理,方便查阅和使用,提高班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八章 员工培养
第四十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提出职工分类培养目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持证上岗;组织班组技能比赛,为人尽其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第四十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和职工个人能力、特点和意愿,积极开展职工职业生涯设计;开展职业压力管理,加强交流与沟通,融炼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结合生产需要,加强职工岗位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选拔技术能手,培养复合型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使职工每3-5年平均提高一个技术等级,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和潜能发挥创造条件。
第四十六条 车间要加强班组长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督促班组长积极履行职责,鼓励开展特色班组建设。车间和班组要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管理等知识,按计划完成月度、季度和年度技术培训任务。班组人员全部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做到“四熟”(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方法,熟悉岗位规范制度,熟悉作业标准)和“三能”(能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缺陷,能正确迅速处理事故),熟知并准确识别和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七条 班组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或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新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或原管理制度和标准经过修订的,必须对班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鼓励班组开展竞争上岗和部分岗位定期轮换,培养职工竞争意识,拓展职工的知识面和多岗位就业技能。
第九章 民主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第四十八条 民主管理。班组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班组长工作汇报,组织政治、业务、安全学习,贯彻企业职代会有关决议,落实车间工作计划要求,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等。
第四十九条 班务公开。班组计划安排公开,考核和奖惩公开,安全情况公开,劳动竞赛公开,好人好事公开,评比先进公开,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班组凝聚力,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十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班组要定期组织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关心职工生活,用高尚的精神培育人,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创造和谐、愉快、高效的工作氛围,将班组建设成为具有奉献精神,纪律严明,技术过硬的战斗集体。
第十章 考核和评比
第五十一条 系统各基层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每年定期对班组进行考核和评比,评选本企业的先进班组,对先进班组和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和鼓励。
第五十二条 班组的考核和评比活动,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既要与集团公司系统内外班组进行同类比较,也要注重培育本企业班组管理的特色,鼓励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每年开展一次集团公司年度先进班组评选活动。连续三年被评为集团公司先进班组,集团公司将颁发奖牌,以资鼓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非生产性班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石油销售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标准化是公司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司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产品经销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本办法将公司所属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对公司的标准化工作的任务、组织结构、体系、制定和发布、实施和监督等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上级公司标准,制定和实施公司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改进。
第四条公司标准化建设应纳入到公司的规划和计划之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标准化管理小组,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设标准化管理的兼职岗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标准化管理小组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公司及本公司标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产品销售、储运、计量、安全、能耗、产品技术等方面设定标准化要求,并进行标准化的审查;
(三)审查、批准由公司负责制定和修订的标准;
(四)定期组织对公司标准的复核,定期向产品经销公司汇报公司标准的制定、执行情况;
(五)组织公司标准化体系的培训和员工教育。
第七条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起草制定公司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二)组织公司各部室制定、修订公司标准,定期对标准进行复核;编制公司标准目录,建立标准档案,定期向产品经销公司汇报公司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
(三)对公司目前在用标准制定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四)承担上级公司和相关部门委托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五)组织参加各类有关的标准化活动,对公司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
(六)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公司标准化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一)配合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在本部门及所负责的领域贯彻标准化管理制度,实施相关标准,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二)设立兼职的标准化人员,负责本部门标准化工作;
(三)建立与本部门相关的标准台账、档案,并对标准进行动态管理;
(四)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公司标准的管理
第九条标准管理的范围划分按照产品经销公司的规定执行。公司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是与公司具体业务相关的标准。
第十条公司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产品没有国家标注、行业标准或产品经销公司标准的,公司为此制定的标准;
(二)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产品经销公司标准的补充标准;
(三)项目的标准;
(四)业务经营过程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标准的制定程序: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进行必要的论证,提交标准化管理小组审核。涉及到须经产品经销公司批准的标准应向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提交。
第十二条标准方案的报批和复审按照产品经销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标准的编号、发布和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的各类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编号、发布。
第十四条公司标准的编号、发布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五条标准实施的原则
(一)在用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和产品经销公司标准;
(三)销售新产品的相关标准必须经标准化小组进行标准化审查。
第十六条标准的实施准备
(一)制定标准实施计划。明确标准的实施方式、责任人、起始时间、相关条件及有关协作单位等;
(二)标准实施准备。各专业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做好标准的学习宣传和标准实施的组织、技术和物质条件的准备。
第十七条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由标准所属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标准的修订和废止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标准体系的评价,总结经验,及时修订和改进不适应的标准。
第十九条出现产品经销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可对标准进行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条标准的修订和废止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计划,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标准化管理小组审批。
第二十一条标准修订的起草、审查审批、编号备案和发布程序与新标准相关程序相同。
第七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二十三条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各部门的考核当中,按照公司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义煤集团、大有能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制度,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以“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为原则,以治理隐患、完善系统、更新装备和改造落后工艺为重点,主要用于井上、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整改影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点项目,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资金的提取
吨煤5元列支。其中:2.5元列支材料成本,2.5元由公司安全资金中安排。
二、使用原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并优先使用,不足部分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申请报公司安康部从安全资金中安排。
三、使用范围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需要新增采掘、“一通三防”及机电运输方面的工程、设备、设施所需投入。
2、现有采掘、“一通三防”及机电运输方面的工程、设备、设施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而需要进行的更新、改造所需投入。
3、改善井下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所需投入。
4、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测仪器、仪表所需投入。
5、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所需的装备、材料所需投入。
6、推广质量标准化新装备所需的资金。
7、用于质量标准化学习、培训、宣传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其它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急需的费用。
四、申报程序
各单位分专业认真筛选符合专项资金要求投入的工程、设备、设施,项目列出使用计划,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和专业组长审核后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后,报有关矿领导,经矿领导签字后,可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帐户的资金计划。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
1、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编报质量标准化计划和下达年度、月度计划,计划下达后各专业要认真组织实施。
2、年度计划内由矿成本列支的质量标准化项目,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按月列出实施计划,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经领导审批后报企审科编入矿生产计划。
3、对未列入年度计划却因质量标准化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可有专业提出申请,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上报公司安康部追补计划,使用公司所列给我矿的吨煤2.5元的安全资金。
六、项目实施
1、项目申报专业(单位)对项目的实施负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按照公司审批的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负责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
2、各专业(单位)要将公司、矿下达的月质量标准化计划纳入日常生产计划,按“四定”原则组织实施。
七、项目验收
1、各专业(单位)每月、每季度必须对公司、矿下达的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于每月25日前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2、每个项目施工结束后,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峻工验收,并在每季度末将竣工验收表及竣工报告报安全健康环保部。
八、其它
矿财务科要单列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各专业(单位)在成本列支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没有达到要求的将按照投入材料的50%进行处罚,并扣发专业组长质量标准化抵押金500元。
第13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2〕1号)的通知以及河南能源关于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云顶煤业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推行“012345”安全管理模式建设,坚持科技引领、创新管理,重现场、重实效、重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红线”、薄弱环节管控、岗位流程化作业的“三步走”战略,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质量达标动态化,行为操作规范化的“三化”工作目标。按照 “朴素、实用、有效”的原则,强力推动质量标准化工作持续纵深发展,全面实现岗位达标、系统达标和动态达标,实现矿井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生产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财务总监
成员:公司业务系统副总师、机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兼职。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督察、考核。公司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总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副总经理督办;安全管理专业由安全副总经理负责;采煤、掘进、调度专业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由机电副总经理负责;通风、地测防治水、应急救援专业由总工程师负责;职业卫生、地面设施专业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安检科负责安全管理专业;生产科负责采煤、掘进专业;机电运输科负责机电、运输专业;通风科负责通风、职业卫生专业;地测科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调度室负责调度、应急救援专业;后勤中心负责地面设施专业。
三、工作目标
1、保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
2、各专业单项考核评分不低于90分。
3、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精品工程指标。
四、检查考核标准
各系统(专业)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做到严格标准,细化考核,落实责任,奖罚兑现。同时,为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切实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五、抓好过程管控,实现动态达标
以“双基”建设为载体,以过程管控为重点,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有效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作业场所。
一要把好设计关。各类设计必须建立专业系统会审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确保设计方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符合规范要求,杜绝出现人为隐患工程,逐步完善工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过程管控。
二要把好规程、措施编制关。规程、措施编制必须安排有现场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编制,增强规程措施的可操作性,杜绝万能措施,避免措施和现场执行“两张皮”现象。
三要把好零星工程关。从“量化”入手,做到事事有规范设计,事事有精细化标准,事事有统一性标准。
四是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加强对采掘修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和班评估工作,规范验收标准,明确验收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真正实现工程质量的动态达标。
五要把好过程管控关。强化对区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标准化意识的再培训,变静态检查为动态检查,变查结果为查过程。把工作质量、行为规范变成量化标准,与工程质量一样严格考核,努力提升各矿井的动态达标水平。
六、抓好薄弱环节管控,实现处处达标
各业务科室要针对制约质量标准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如巷道失修、管线吊挂不整齐、粉尘超标、职业卫生和地面设施专业达标弱化等问题,完善规范标准,督促落实整改,实现全面达标。
--巷修工程。加强巷修标准化管理,提高巷修工程质量,做到“一劳永逸、避免折腾”。
--机电运输方面。坚持按标准要求规范电缆吊挂,避免一钩多挂、交叉吊挂现象;加强斜坡运输管理,确保“一坡三档”等安全设施齐全可靠;提高采掘头面辅助运输质量,杜绝使用简易道岔。
--降尘方面。注重从源头抓起,推广先进的防、降尘技术,努力实现工作现场粉尘浓度达标。
--降噪方面。坚持使用大功率局扇装备升级换代后的高效消音器,加强动态维护管理,持续降低局扇噪音,彻底改变局扇附近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职业卫生。要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资质人员,落实有关经费,确保逐步提高达标水平。
--地面设施。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对地面设施专业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实现同步达标。
七、推行岗位流程化管理,实现人人达标
岗位作业流程化管理是对作业过程不断进行简化、优化而形成的一种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是实现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有效途径。
一要制定方案,完善流程。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找准关键点,选好突破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与现场操作人员,不断对岗位作业流程进行认真分析、优化,形成有自己特点的标准作业流程模板。
二要结合实际,力求实效。公司要从井下到地面,逐步推行,并做好与安全管理“红线”、质量标准化和风险预控的无缝对接,提升推进效果。
三要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岗位作业流程要根据现场环境、工艺、技术的变化不断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使职工易于接受、乐于执行的岗位操作规范,真正实现人人达标。
八、严格检查验收,落实检查责任
各专业要按照表单化、流程化实施对标检查验收,提高标准,从严要求,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检查“分数”必须反映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真实面目。
(一)各专业系统要根据公司总体达标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达标规划,并报安检科汇总;各业务科室要对基层单位的达标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督促,并对相关专业的达标工作负责;业务科室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经常不断指导、考核、落实区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 坚持班组每班、区队每旬、公司每月、每季度质量标准化全面检查验收制度。安检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在季度内可对各单位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抽查验收,并计入季度检查分数。
(三)在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到上尺、上线、上仪器、填表等实际操作,否则检查结果无效。
一是每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工作,各单位领导必须亲自组织、亲自参加,并在报表上签字,上报分管业务科室。各专业分管领导对自检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二是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检部门必须有人参加,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保留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九、抓好考核落实,严格奖罚兑现
为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对有关单位进行奖励,按照《云顶煤业2022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云顶发〔2022〕2号)和《云顶煤业安全风险抵押实施办法》执行,对各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纳入“双基”考核,奖罚如下:
(一)奖励办法
1.季度内动态检查效果明显,经河南能源、义煤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认可的标准化管理创新工作,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中,提出表扬的,给予创新及受表扬专业奖励1~2分。
2.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公司规划一级第一名或成绩突出的单位,双基考核加0.5-1分。
3.设立质量标准化提高、创新奖,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进步大,提高快,有创新,并对公司整体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引导、推动作用的单位,双基考核加0.5-1分。
4.在省级以上的质量标准化验收中,受到表彰的单位,双基考核加0.5-1分。
(二)处罚办法
1.因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严重滑坡的,季度内出现被上级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或月末安全办公会通报批评的专业,季度评分时,按季度得分降2~3分确定专业得分。
2.出现被义煤公司及以上部门责任追究的事故、违反“红线”事件等情况的,季度评分时,专业得分按得分级别的最低分确定专业得分。
3.各专业季度验收没有达到规划等级的,当月“双基”考核0.5-1分;
4.凡接受省政府以上部门组织的标准化检查,未达到规划等级或受到批评的单位,当月“双基”考核1-2分;
5.各专业的月度标准化自检及评定等级结果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一并存档,于次月5日前将电子版(季度末月度包括本季度标准化总结)报公司安检科,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该单位领导当月“双基”考核0.1-0.3分。
6.安检科牵头、业务科室在会议及季度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报送有关总结材料,凡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的,该单位领导当月“双基”考核0.1-0.3分。
第14篇 电厂标准化检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机组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修后保持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引入核电检修管理理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管理各单位机组a级、b级、c级检修、日常维护、辅机定期检修等检修工作。本办法以机组a级检修为基础制定,其它级别的检修参照执行。
第二章检修准备与策划阶段
第三条 分公司所管理各单位机组a级检修开工前180天,b、c级检修开工前90天,必须正式行文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启动检修准备和策划工作,并将文件抄送分公司安生部。
第四条 检修准备与策划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确定检修目标、确定检修项目、编制检修管理手册、编制检修技术文件、选择监理队伍和检修队伍、进行人员培训和授权、准备检修物资等。
第五条 机组检修开工前,各单位要同分公司签订机组检修目标责任书,明确检修的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在a级检修开工前150天、b、c级检修开工前60天,将检修项目清单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
第七条 各单位应在a级检修开工前60天,b、c级检修开工前30天,将机组检修管理手册、检修作业文件包、检修物资准备情况等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其中检修管理手册和检修作业文件包应按照分公司的标准格式编写。
第八条 各单位机组a级检修和检修工期在30天以上的检修工作、日常进行的重大技改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监理队伍、检修队伍的发标范围应选择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分公司系统内有良好业绩的队伍,坚决禁止在系统内有不良业绩的队伍参与投标。主设备检修外委队伍的招标名单必须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
第九条 各单位a级检修工作开工前30天必须完成所有参与检修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和授权工作,并将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清单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参与检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实施阶段
第十条 检修实施阶段,参与检修的各单位各基层班组要扎实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要不折不扣落实危险点动态分析制度,安全监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监督到位。未认真落实的,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检修实施阶段,检修作业人员、各级质量控制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检修作业文件包管理制度、三级质量验收程序、异常不符合项管理程序、防异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质量保证组应监督到位。未认真落实检修作业文件包管理制度的,将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检修实施阶段,应认真落实《大唐河南分公司机组检修过程管理补充规定》中相关要求,有效控制各种预测风险;a级检修中,在汽轮机解体后、发电机解体后、汽轮机汽封验收、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等重要节点应提前申请分公司专家组进行验收,杜绝越点现象。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机组检修信息报送补充规定》每天向分公司、每周向集团公司报送检修信息。
第十四条 各单位a级、b级、c级检修工期需要延期的,必须在工期进行到一半前向分公司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而又超出预定工期的,按照一般设备事故处理,依据《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章检修试运阶段
第十五条 各单位在a级检修工期进行到一半时,应结合检修进度对设备再鉴定计划和启动试运计划进行再次修订,并同机组启动方案一起报分公司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检修中有异动的设备,必须完成设备异动变更通知手续、运行规程修订和运行人员技术交底后,才能进行再鉴定工作,杜绝盲目启动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第十七条 机组整组启动前必须进行冷态验收,冷态验收整改项目未完成、启动前试验未完成的,禁止机组启动。机组整体启动条件必须经过分公司安生部的审核,杜绝盲目启动造成重大设备损坏。
第十八条 机组a、b、c级检修正式并网前,所有的缺陷必须消除,应做到零缺陷并网,确保机组修后能够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分公司将跟踪机组启动后的运行情况,在每周的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机组长周期运行排名情况。
第五章检修总结阶段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在机组并网后15天内将机组检修监理报告和外委队伍评价报告报分公司安生部。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在a级检修机组并网后20天内完成机组的性能试验,并在并网后30天内将试验报告报分公司安生部。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修过程中的经验反馈工作,应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加强过程管理,并应在a、b、c级检修修后30天内完成经验反馈的汇总,修订有关管理程序、技术文件,并就经验反馈管理做专题总结,在机组并网后30天内报分公司安生部。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在机组a、b、c级检修机组并网后30天内将检修过程记录资料、检修后需要更新的设备和系统图纸资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在机组a、b、c级检修机组并网后30天内完成机组的检修总结报告,并上报分公司安生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站。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在各单位a、b、c级检修后第180天进行一次修后评价,并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第15篇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外包维修厂副总 是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辅修厂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成员的 (项目施工部)。
每日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并记录在案:
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根据(项目施工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元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九.评先评优。
第六条外包维修厂 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
第七条 外包维修厂厂长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经理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工作,按照技术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的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的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日常管理,对其安全、质量、工期、效益负有组织管理责任,并建立工程台帐和计价数量台帐。
第五章 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操作的队伍和个人有权勒令停工、教育、罚款,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协作队伍及时改正,同时向经理部领导反映;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经理部安全质量创优规划资料的申报和隐蔽工程的自检和报验,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安全质量控制,促进安全生产和创优目标的实现;协助监理搞好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对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工作。成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决策工作;成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决策工作。
第六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对物资的消耗总量、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钢材、水泥、砼外加剂、火工品、隧道防水材料等结构用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及资金清算;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制定二三项料、砂石料采购限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控制物资消耗和积压,加速采购资金的周转,达到降低工程制造的成本。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的生产进度要求组织好大堆料及其他材料的供应并控制质量,要求做好现场管理、仓库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部机械系统要严格按照公司和经理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随时掌握全经理部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技术状态、动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计算并及时归档,做到帐、卡、物完全相符;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队伍机械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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