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其意义
标准化文明施工,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科学地组织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使施工现场按现代化施工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在安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标准化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1.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秩序,强化安全措施,展示企业形象,减少施工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房地产事业部下属各项目部。
3. 职责
3.1总工办职责
3.1.1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和指导。
3.1.2 负责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3.2 项目部工程部职责。
3.1.1 负责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检查监督和协调。
4. 制度内容
4.1 企业形象标识布置
临街建筑物施工外架上挂瑞升集团房地产logo牌,广告牌格式及大小由营销策划部统一规定。
4.2 安全文明基本标准
4.2.1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应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实施。同时不能低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基本标准。
4.2.2围墙及大门
围墙及大门设置需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同时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报批。
4.2.3五图一牌
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在醒目位置挂设“公示牌”。
4.2.4场地道路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均应硬质化;临时道路、脚手架基础等应采用砼硬质面层,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明沟,交汇处设沉淀池,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4.2.5临设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淋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办公用房适宜采用彩钢板搭建。
现场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在建工程不得作临时设施;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设专人打扫。
4.2.6材料堆放
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
钢材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
4.2.7临边防护
基坑边、楼板边、楼梯边缘、电梯洞口边做好防护栏杆,上杆1.2m,下杆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用漆刷红白道。
4.2.8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2.9安全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2.9.1施工用电应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2.9.2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或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2.9.3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
4.2.9.4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4.2.10脚手架
主体施工阶段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档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楼层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4.2.11建筑垃圾堆放的管理规定
4.2.11.1由总包单位报送建筑垃圾的堆放场地,如未报送,则由甲方指定垃圾堆放点,除指定位置外,建筑垃圾不得堆放于其它位置;
4.2.11.2 禁止向门窗外直接倾倒、抛洒建筑垃圾;
4.2.11.3 工中当日未用完的材料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包括聚苯板、防腐木条、胶条、毛条等);
4.2.11.4 圾堆放点内的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定期清理;
第2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则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
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系统帮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对各级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估分析。
2、安全组织机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实施对企业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同事,系统对企业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管理。
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实现安全生产投入动态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分析。
4、 安全法规与制度管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系统帮助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帮助企业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高效的传达给从业人员。
帮助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2规章制度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高效的传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危险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3操作规程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系统快速、准确、高效的分发到相关岗位。
4.4评估管理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后的新版本资料能够准确的、及时传达给对应部门和相关人员。
4.5修订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帮助企业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帮助企业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5.1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帮助企业建立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体系,提高安全培训和教育投入的效益。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对企业的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对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动态管理,对证书有效性进行动态预警。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以及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管理,以及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动态管理。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帮助企业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安全文化建设管理
帮助企业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帮助企业注重企业文化的引导作用,在坚持“重惩处”的同时,坚持“管理、伦理、法理”并重的人性化教育,实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公司领导深入班组,与一线职工座谈讨论,组织“车间一把手谈安全”、“我为企业安全献一计”等活动;工会组织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生产车间开展 “双无”(党员身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建功活动,实施异常、障碍“说清楚”和公示制度。帮助企业编写《安全文化手册》、《“三德”规范》,拍摄《心系安全 甘做卫士》录像片等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筑求真务实、争先创优、恪尽职守的工作风气和安全氛围,使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逐渐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大安全”格局。
6、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帮助企业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帮助企业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所有设备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台账,保证其安全运行。帮助企业对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帮助企业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挪用或弃置、检维修、复原等过程实施动态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管理
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等环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帮助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对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7、作业安全管理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2作业行为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虽然企业安全生产机制已比较健全,各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于安全生产的新形势,部分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的自我控制能力不强,造成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倡“从我做起,决不违章”,营造创建“无违章企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开展“三个明白、三个严格、一个视同”(即明白检修任务,明白危险点,明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三大措施管理,严格查禁违章,严格责任追究;不明白工作任务、危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都视同违章)活动。
7.3警示标志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帮助企业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4相关方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帮助企业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线路施工、检修、急修的大部分工作由外包队伍所承担,部分外包队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人员技术素质低,流动大,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个别车间重用工、轻管理,甚至对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就登杆干活的无证人员全然不知。为规范对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建立了一个有效运转的管理机构,及时修订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标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和“与正式职工同等管理”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评、安全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法,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三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规考试;审查并建立外包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凭《安全审查考核合格证》进场,施工现场负责人凭《安全考核上岗证》上岗。对重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安全考评,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优劣以及现场施工操作过程等进行安全评价、打分、记录,使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形成闭式循环,不断得到加强。
7.5变更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8.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
8.1隐患排查管理
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图谋,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夏、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帮助企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帮助企业隐患排查前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管理。
8.2隐患治理
帮助企业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8.3预测预警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9.危险点监控管理
9.1辨识与评估
帮助企业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点辨识与安全评估。
危险点的分类: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
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并重。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应该不断调整控制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危险点的变化规律及时加以捕捉,适时地准确进行控制。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帮助企业当对确认的危险点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9.3在线监控与管理
帮助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点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对危险点建立在线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企业运行的本质安全化水平。
10职业健康管理
10.1职业健康管理
帮助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帮助企业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帮助企业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帮助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帮助企业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10.3职业危害申报
帮助企业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11应急管理与救援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帮助企业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11.2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实现企业预案的数字化管理,对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实现分类、分级管理。
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并实现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其完好、可靠。
11.4应急演练管理
帮助企业定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并实施计划管理,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和事故模拟仿真技术,开发和实现电力企业各类重大事故灾难的桌面推演,实现企业应急演练模式的变革,提高演练效果。
11.5事故处置与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辅助企业科学的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生成相关应急方案,辅助企业科学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降低事故的损失。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能够通过系统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进行记录管理。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系统帮助快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查明的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归档管理。系统帮助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对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进行管理,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归档。
帮助企业实施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13标准化考评管理
13.1绩效评定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如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定后生成正式文件,并可打印报送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13.2持续改进
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对所有改进过程及文档进行记录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3篇 企业标准化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 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2 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3. 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 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 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 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 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 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 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 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 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 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 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 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 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 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 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
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第4篇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部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地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中央企业。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大中型且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或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需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三)。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100分。
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第五条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工作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担。
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现场评审;
(四)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
第二章 自主评定和申请
第七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开展等级评定,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四)。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自主评定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整改完成情况等。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时,可以聘请专业技术咨询机构提供支持。
第八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提出评审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五)和自评报告。
(一)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二)地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经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中央企业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第九条 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评审期(申请等级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评审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章 现场评审和审定
第十条 水利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开展现场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的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负责。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审
(一)评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评审标准》,采用抽样的方式,采取文件审查、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察看等方法,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
(二)评审工作应在30日内完成(不含申请单位整改时间)。
(三)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评审报告(见附件六)。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评审情况、得分及得分明细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推荐性评审意见,现场评审人员组成及分工。
第十三条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报告进行审定,达到申请等级的,公示后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
第十四条 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评审;对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征得其同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业绩考核、行业表彰,评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水利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十六条 水利部对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一级单位抓巩固,二级单位抓提升,三级单位抓改进。并视情况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审,并形成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水利部提出延期申请。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年度自我评审,保持绩效,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评审机构复评,水利部审定,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延期3年。
第十九条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利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公告。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五)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条 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第二十一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构成撤销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评审符合三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 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格:
(一)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的;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三)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水利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开展本地区二级和三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生存发展永恒的主题。基层供电所是固始县农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既是各项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载体。抓住了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就抓住了农电安全的核心。根据公司安排布置把我所创建成安全管理示范供电所。我们根据本所目前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如下规划:
一、成立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刘荣
副组长:邓生贵
成员:文红军,邓泽元,黄勇,阳宁明,张绍山
下设四个专业组:
1、运维管理专业组:
组长:邓生贵
成员:廖代明、黄勇、张绍山、邓泽元
2、营销管理专业组:
组长:文红军
成员:蒋立权、唐志峰、谢林兵、邓泽峰 、何金龙、王佳、曾宪泽、罗百军、杨静、高阳、李卓辉
3、变电运行管理专业组:
组长:邓生贵
成员:楚建军、李勤
4、农网施工作业安全作业组
组长:张绍山
成员:廖代明、梁维、杨林、周冠成,黄红兵、黄勇、邓泽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回龙供电所办公室,由邓生贵、文红军负责日常工作。
二、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所推进”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按照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实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我所全体员工及农电工的安全行为,切实加强我所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我所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在公司安监科的指导下力争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使本所安全管理较大提高。
(三)、主要措施及要求:
第一 :营造良好安全氛围阶段(时间一个月)
搭建安全意识引导体系。主讲:供电所长。无论是所长还是一般员工,我们首先必须普遍认知、熟悉和运用国网公司“大安全”理念,统一目标、统一步调、统一规范营造安全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要在国网公司“ 大安全理念”的统揽下,集中向全体员工统一宣传和灌输各种安全思想。在此基础上,供电所要根据农村供电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出一系列的员工安全行为准则、操作规范、安全制度等,要逐步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安全教育机制、健全完善重大事故技术防范机制,做到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8月 国网公司安全管理理念 上课 营造安全氛围 全所员工 所长、
8月 制定员工安全行为,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追究等并对制度学习 会议、上课 做到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全所员工 所长、安全员
第二;树立员工安全意识和行为;(时间2-3个月),要在培育和引导上下功夫,要发挥全员效应,要利用家属的亲情教育,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标语,大会小会都要时时讲处处讲安全。根本目的都在于通过解决员工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来排除心理障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9月上旬 员工安全意识讲座 上课 树立安全意识 全所员工 所长、
9月下旬 安全操作行为规范 上课 了解哪些是安全操作的行为 全所员工 所长、安全员
9月 安全思想教育 一对一了解 通过单独的安全教育达以达到本人对安全的认识提高 全所员工 所长、安全员
第三;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阶段;(时间每个月至少8个课时的学习)最终用一年时间来检验学习的成果。因为部分员工技术基础还相对薄弱,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依然存在。这就要加强员工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b、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c、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像等。
d、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营销管理组;(抄表管理组人员 )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低压部分 上课 学安规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学安规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必须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12月 标准化低压设备巡视标准化作业 上课 掌握标准化作业程序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12月 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上课 两票正确填写 抄表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1月 正确装表接线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2月,6月 低压故障的安全查找和排除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3月 0.4kv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1月 交通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
1月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
2月,10月 登杆安全操作,拉线的正确制作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4月 农网安全施工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2月进行一次 相关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1月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5月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营业厅收费人员)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线路部分 上课 学安规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学安规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必须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11月 新三个十条 上课 掌握标准化作业程序 营业厅收费人员 营销组长
12月 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上课 两票正确填写 营业厅收费人员 安全员
1月 正确装表接线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营销组长
2月 业扩报装流程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营销组长
一季度一次 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现场培训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交通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2月一次 相关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财金安全管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运维管理组: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低压部分上课 学安规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学安规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必须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标准化高压设备巡视 现场培训 掌握标准化作业程序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现场培训 两票正确填写 运维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半年一次 正确装表接线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一季度一次 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设备故障巡视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高,低压技术规程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
半年一次 登杆安全操作,拉线的正确制作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农网安全施工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相关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各类危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掌握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变电站值班员: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变电部份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反事故演习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变电站标准化巡视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半年一次 调度规程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防止事故的反十八大措施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半年一次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
半年一次 交通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
一季度一次 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各类危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掌握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三种人的职责学习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第四:加强安全生产活动的执行和检查:(每周一次周安活动)
1、现场操作与观摩:
结合每月现场操作,组织人员现场观摩,一是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对倒闸操作、施工作业现场录像进行点评,二是利用新建、扩建和业扩施工时机,组织员工由生产技术人员和老师傅进行系统介绍,掌握新增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技术要求。
2、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针对季节性特点和现场设备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和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习、演练,提高基层单位及技能人员判断和正确处理事故的能力。
3、现场排查隐患:
结合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由安全隐患大排查,共同发现设备缺陷,在隐患排查过程,达到互学、互促效果,增强员工设备主人维护能力,提高设备的维护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基础牢固。
4,认真开展安全讲评活动;要开展“人人讲案例、个个受教育”集中安全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积极和谐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全面提升安全自控能力。
第五:安全工作要做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 (日常工作中)
供电所要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分岗分责签定岗位安全责任书,形成有岗有责,自我约束的管理模式,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严格把好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关,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搞好标准化作业,按照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逐项认真填写执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领导上岗到位制,对危及安全的行为和隐患及时给予制止和处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这样才能保证员工生命有保障,安全生产有保证。 “开好两个会”就是开好班前、班后会。在班前会上,要根据当日工作任务提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安全组织措施,明确现场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危险点预控”工作,以施工环境中危险源的分析与预测作为制定应对措施的可靠依据。在班后会上,应对当日安全情况做出小结,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为下次工作奠定良好的安全基础,并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三个不”,就是要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要求在工作前的准备阶段或在分配工作任务时,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是否良好;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工作人员身体素质、精神状态是否胜任工作;工作环境、工作对象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第六: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电网安全 (每月定期执行)
加强配电设备、线路的巡视,做到定期不定期巡视,特别是台区漏电断路器,它是保护广大用电群众安全用电的重要器具之一,在购买安装时严格选用合格的漏电断路器,台区管理员要以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把器具质量关,为构建和谐坚强电网提供可靠电力保障,共同达到保设备安全、保人身安全、保电网安全的目的。
第七:坚持以人为本、将安全生产工作推上新台阶
目前,供电所安全生产情况与目标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供电所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着眼于实现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供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立场出发,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让全体员工做到我管安全、我要安全,将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定期对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第八:需要公司在设施上投入硬件设施
(一)、需公司资金投入建设安全文化走廊。利用我所有效位置,建设100米长的安全文化行人走廊里,采取标志提示、警示教育、文化熏陶等方法,重点围绕安全教育、规程学习、领导寄语、家庭寄语等内容,定时更换,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用再枯燥地上下班,而是在走廊上重温安全重点,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到安全知识,纠正自己的行为,使紧张的心情得到放松,从而提高遵章守纪的意识、安全操作的能力。
(二)、需公司资金投入装修会议室、设立安全警示学习室、安全工器具定置存放室、应急抢修值班室、备品备件室各一间,并按供电所管理标准相应配套。
(三)、需公司资金投入对变电站老设备的维护。
(四)、需公司资金投入按要求配置齐全消房器材,修建消防室。
(五)、需公司资金投入在变电站空闲置空地上建造一个的培训基地。
(六)、建议在供电所会议室配置电视,便于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放幻灯片。
(七)、建议配置摄影器材,便于留存影像资料。
(八)、需公司资金投入配置电脑和打印机,特别是安全专责,和变电站应立即配置。
(四)、工作步骤
(一)、2023年8月至9月(准备阶段)
对照供电所管理a2标准整理出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组织成立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标准网络体系,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初步准备工作。(需公司加大硬件资金投入,安监科派人指导准备)
(二)、2023年10月至12月(宣传培训阶段)
安全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宣传动员全所员工及农电工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培训力度,教育全员认识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意识,使安全标准创建工作得到切实有效开展。(需公司安监科派人指导)
(三)、2023年1月至7月(全面实施阶段)
通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真正能使本所安全工作形成层层负责、事事负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真正让所内全体员工及农电工在工作中处处事事都严格照章进行。(需安监科派人跟踪督查指导)
(四)、2023年8月(自评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对照a2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完善,认真开展自评总结工作。根据评审情况落实整改,不断改进、不断提高。(需安监科派人指导)
第6篇 某小型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序号
标准项目
标准内容
1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应确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应签署文件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命安全责任人、防火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1.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津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如下制度和规程: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d)事故管理制度;
e)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f)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g)劳防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h)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i)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j)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或当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证书;
2)必须按《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配备安全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主任;300~500人的企业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500~1000人的企业聘任不少于2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超过1000人的企业按2‰的比例聘任安全主任。
1.5
安全教育
1)应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应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3)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1.6
安全生产“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7
发包和出租管理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若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8
安全生产检查
应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留存检查、整改记录。
1.9
危险源和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配备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演练。
1.10
事故管理
凡发生事故,均要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做到“四不放过”。
1.11
安全生产档案
应建立下列档案:
a)安全生产教育档案;
b)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
c)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d)安全生产现场监管档案;
e)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档案;
f)对使用和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厂内机动车、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工业气瓶
应执行相关的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安全监察规程、安全检验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
燃爆专业安全管理
3.1
危险化学品库
1)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贮存;
2)废弃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3)库房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消防设施齐全,通道畅通;
4)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5)电气设施应按安全生产规定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
3.2
空压机
1)机身、曲轴箱等无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2)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液位计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合格周期内使用;
3)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
4)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标有流向箭头,支架牢固可靠;
5)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其区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3.3
工业管道
1)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2)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
3)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防静电措施可靠;
4)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3.4
涂装作业场所
1)电气设施应按安全生产规定达到相应防爆等级要求;
2)作业场所通风良好,密闭或狭小空间涂装作业要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
3)作业场所涂料存量符合安全要求;
4)消防设施完备、安全标志醒目;
5)作业场所有隔离措施,防火间距和地面防火符合安全要求;
4
热工专业安全管理
4.1
锻造机械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3)紧固部件无松动;
4)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5)操纵机、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6)储气罐等辅机安全状态良好;
7)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4.2
铸造机械
1)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2)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控制系统齐全完好,控制功能准确有效,机器的操控位置设有急停开关;
4)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5)压铸机: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连锁;
6)制芯机: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安全可靠;
7)混砂机:防护罩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锁,取样门大小合理;
8)抛(喷)丸设备:设备密封良好,门(孔)启开时防护装置电气连锁;
9)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4.3
铸造熔炼炉
1)炉体完整,附属设施安全;
2)升降及起吊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3)浇包及其装置完好;
4)炉坑应有护栏或盖板;
5)外露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
6)控制系统齐全有效;
7)除尘装置完好;
8)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4.4
酸碱油槽
1)槽体坚固,不得渗漏;
2)地下槽体必须在地面上设置防护围栏;
3)镀槽与电解槽上导电装置与槽体应有绝缘措施;
4)导电部位应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5)电加热器的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石英玻璃加热管应有保护措施。
4.5
厂房与工业梯台
1)厂房耐火等级的评定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没有使用危房;
2)直梯
a)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
b)梯段高度超过3米时应设护笼,尺寸符合标准规定;
c)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应大于1050毫米;
d)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
3)斜梯梯宽、扶手立柱高度、间距尺寸均符合标准规定;除扶手外,必须设一根横杆。
4)活动轻金属梯
a)梯长应小于8米,梯宽不小于300毫米;
b)梯脚防滑措施完好,无开裂、破损;
c)轻金属直梯具备伸缩加长的直梯,其止回档块完好无变形、开裂;
d)人字梯的铰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牢固。
5)轮式移动平台
a)操作平台、护栏完好、无破损,尺寸符合标准规定;
b)斜撑无变形、铰链连接可靠;
c)防滑措施齐全、完好;
d)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
6)走台、平台
a)扶手高度、立柱间距、横杆间距、走台或平台净空高度等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
b)走台或平台的设计负荷大于规定值(或实际使用负荷);
c)台面板周围的踢脚挡板高度不小于100毫米。
4.6
工业炉窑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3)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4)锻造加热炉:炉门循环冷却水应保持正常流通;
5)退火炉、烘模炉:炉门必须装置保险装置;
6)煤气炉: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7)重油炉:油管、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8)盐浴炉: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
9)箱式电阻炉:设备防护罩完好无损;测温仪表灵敏可靠、电阻丝完好;
10)燃油反射炉:风管、油管应保持畅通,油温、风压及测温仪表应保持正常;
11)气体渗碳炉:炉盖升降机构应保持正常,风扇转动平稳,冷却水管应无堵塞,输油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排气管,漏油器必须畅通。
12)气体氮化炉:氨气管道、炉盖应无泄漏,氨气瓶严禁靠近热源、电源或强日光曝晒;
13)涂层烘干炉:装载量及溶剂应符合要求;烘干室内应设置安全通风装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超温报警、燃烧器保护控制、火焰监测、泄压等装置有效、可靠;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7
输送机械
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左右应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3)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4)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
5)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有预警信号;
6)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5
电气专业安全管理
5.1
变配电系统
1)与其它建筑物间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2)与爆炸危险场所、有腐蚀性场所有足够的间距;防止雨后积水;
3)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4)多层建筑装置可燃油电气设备变配电所应在底层;
5)变压器、发电机: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不漏油;油温指示清晰,温度低于85℃,冷却设备完好,发电机工作温度符合要求;绝缘和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可靠;瓷瓶、套管清洁,无裂纹或放电痕迹;变压器、发电机运行过程中内部无异常响声或放电声;
6)应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拦;
7)高、低压配电间、电容器间控制装置:所有的瓷瓶、套管、绝缘子应清洁无裂纹;所有的母线应整齐清洁,接点接触良好,相序标志明显,连接可靠;各类电缆头外表面清洁无漏油,接地可靠;断路器油开关油位正常,油色透明无杂质,无漏油,渗油现象;操纵机构操纵灵活,联锁可靠,脱扣保护合理。所有空气开关灭弧罩应完整,触头平整;电容器外壳无膨胀,温升符合要求,无漏油现象;接地故障防护系统有效;
8)变配电间内各种通道应符合要求,应有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
5.2
低压电气线路
1)固定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2)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
3)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4)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5)搭设使用临时线路要有完备的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敷设临时线路;
6)敷设临时线路符合安全要求,应使用绝缘良好、与负荷相匹配的护套软管,安装总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7)临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5.3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
1)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2)箱(柜、板)体的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各种电气元件接触良好与线路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3)箱(柜、板)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编号、识别标记齐全。
5.4
电网接地系统
1)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
2)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
3)各接地装置的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tn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复接地低于10ω;tt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定期检测报告和资料完整;
4)防雷装置完好。
5.5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5)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5.6
手持电动工具
1)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2)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测量记录:ⅰ类电动工具不小于2兆欧;ⅱ类电动工具不小于7兆欧;ⅲ类电动工具不小于1兆欧;
3)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长度不得超过6米,无接头及破损;
4)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无破损、规格与负载匹配。
6
机械专业安全管理
6.1
金属切削机床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8)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9)车床: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
10)插床: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11)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需采用浸入式加工;
12)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6.2
冲、剪、压机械
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2)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3)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4)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5)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6)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7)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6.3
木工机械
1)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
2)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3)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
4)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
5)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
7)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6.4
砂轮机
1)砂轮无裂纹无破损;
2)托架安装牢固;
3)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
4)砂轮机运行平稳可靠,砂轮片与砂轮机尺寸型号相匹配,砂轮磨损量不超标,在有效期内使用;
5)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6.5
注塑机
1)防护罩、盖、栏的安装应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3)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4)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纹;
5)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动作灵敏,所控制的工作部件动作准确;机械手的活动区域应有护栏;
6)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7
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7.1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1)作业现场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距离;
2)设有安全告示牌,标明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安全操作要点、应急措施等;
3)作业现场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4)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应设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和防毒服;
5)危险化学品定点存放;
6)氯气使用点有可靠的应急措施;
7)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7.2
厂区、车间作业环境
1)厂区门口、主干道、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2)照明灯布局合理,厂区主干道和安全通道的照度不低于30勒克斯;
3)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4)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5)安全通道宽度符合标准,通道线明显清晰;
6)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障碍物和绊脚物;
7)脚踏板(地台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地面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8)车间内的消防器材按规定配足且灵敏可靠,标志明显;
9)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7篇 大唐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提醒和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使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安全设施的义务,对损坏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四条 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区域设备划分和职责分工规定》划分界定。
第五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发现不妥或漏划,界定不清区域,由安监部进行协调界定,并提出管理区域变更通知,各单位应按照管理变更区域执行,不得推诿。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实行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按照设备、系统分工,分别负责,安监部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第七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成员:发电部主任、检修公司经理、粉煤灰公司经理、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第八条 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安监部是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执行。
(三)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督促工作。
(四)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标志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
(五)安监部负责对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牵头、协调、完善工作。
(六)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上交安监部统一安排计划补充。运行单位负责对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标识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制作、悬挂增补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第九条 设备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各开关室、主变、升压站、电缆室、油区、制氢站等所辖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及防控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第十条 发电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等区域主辅设备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工作。
(二)发电机、励磁小室、主变、开关站、启备变、高低压厂用变压器、6kv配电,400v母线pc及各mcc母线;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主辅设备、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燃料区域6kv系统、脱硫区域6kv系统、除灰区域6kv及400v系统电气设备等所辖区域的设备、阀门标志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室、公司机务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机、炉、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标标志牌、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防止踏空线、禁止阻塞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管理。
(二)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遮拦、临时提示遮拦、输煤皮带两侧所设置的输煤皮带防护遮栏、跨越桥两侧设置跨越桥遮栏、输煤皮带滚筒设置滚筒防护网的安全防护管理。参数及规格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三) 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室、公司电气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6kv、220kv、500kv开关站、主变升压站、机、炉、燃料、化水、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主辅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配电盘、仪表盘变送器柜、开关室、电缆室等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牌、禁止阻塞线、安全警戒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的管理。
(二)各配电室、电缆夹层、热控设备间等区域进出口门处所设置防动物板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电气设备转动方向设备标志的管理。
第十三条燃运部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输煤皮带系统、油泵房等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二)燃料区域设备标志牌的管理。
第十四条 粉煤灰公司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的主辅设备、系统管道等设备、阀门、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及设备标志的管理。
(二) 除灰、脱硫、电除尘器等所辖区域的安全标志及目视管理。
(三) 脱硫、除灰、电除尘器、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五条 安监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厂区及生产区域安全交通标志、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检查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应对各专责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二)安全设施专责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属区域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三)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日常管理,实行动态对标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详细检查记录,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齐全,归类科学易统计易检查。
(四)各项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专责人应认真做好月度考评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
(一)对损坏、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设施标志的行为。
考核-50元。
(二)安全设施管理专责人应定期对现场安全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因未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丢失一处。考核-50元。
(三)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考核-100元。
(四)未及时完成安全设施整改。考核-100元。
第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履行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法律法规、标准和作业规程的执行,转型安全管理,对生产现场的作业风险以班组为单元进行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陕重汽公司各专业厂,其它子公司参照执行。
3 分级达标控制要素
3.1 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3.2 班组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管理
3.3 班组作业环境管理
3.4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3.5 班组事故事件管理
3.6 班组卓越安全绩效管理
4 分级管理内容
4.1 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4.1.1 岗位安全责任制
(1)班组应建立有班组长、安全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且便于学习、掌握和执行;
(2)班组成员应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和控制方法,熟悉本岗位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
(3)班组长、安全员、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健全安全培训和考核记录;
(4)班组长应具备风险辩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安全员应具备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的能力;
(5)班组员工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班组重大环境、风险因素防控能力;
4.1.2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危险源
(1)班组应建立与本班组岗位设备设施(含非标)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风险因素清单;
(2)岗位作业指导书文本应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在控内容;
(3)班组应按照体系要求,结合作业过程和工作岗位开展环境因素更新识别和危险源更新辨识,形成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4.1.3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班组成员应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自检,班组安全员进行日常巡检,班组长应每周组织成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保障“对标”有效在控;
(2)班组成员对设备设施及危险源管理应明确责任人,对发现的隐患能够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进行处理,并落实人员和进度;
(3)对现阶段整改不了的隐患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1.4 班组安全活动
(1)班组应每月开展两次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且有记录;
(2)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作业规程等;分析班组内外的事故案例,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结合本班组的作业特点,生产经营状况和危险源辨识工作开展事故隐患和预测、预控及应急演练等;
4.1.5 班组安全教育
(1)班组应对新入厂员工、实习培训人员、转岗及复工人员等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以及对班组成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教育率达100%;
(2)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等,培训教育后要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价。
(3)班组成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率应达85%以上,培训课时应完成班组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课时数,以人力资源培训数据库标准为依据;
(4)班组成员均应接受环境、风险因素“口述手指”安全培训,教育率达100%,做到上、下半年各有一次,培训不少于2课时/人,并进行规范记录;
4.2 班组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管理
4.2.1 班组都应建立作业区域内的工具、设备、设施明细和拥有清晰的台帐,确保班组成员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
4.2.2 对要求定期检测、试验的工具、设备、设施,应建立健全检测报告或试验记录;
4.2.3 班组对作业区域内的工具、设备、设施应按照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明确检查人员,并做好检查和整改相关记录;
4.2.4 班组在用的所有设备(含非标设备),应结合作业实际,制定安全检查表,无遗漏;
4.3 班组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
4.3.1 班组作业区域内应对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作业现场保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码放整齐有序;
4.3.2 班组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和杂物;
4.3.2 安全通道保持畅通、通道标线清晰醒目,安全防护设备齐全有效;
4.3.3 班组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告示牌,警示标识齐全、完好,并使用安全色标注。
4.3.4 班组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均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4.3.5 班组成员应熟知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设备的使用;
4.4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4.4.1 生产现场严格遵守设备设施“三同时”安全环保制度,无未经验收违规使用现象;
4.4.2 生产现场严格执行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操作人员;
4.4.3 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
4.4.4 无影响厂容厂貌、环境保护、相关方失控的事件和投诉;
4.5 班组事故事件管理
4.5.1 班组应建立事故事件(含轻微伤、险兆事故)台帐;
4.5.2 班组发生的事故事件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5.3 班组应及时将公司(专业厂)内发生的事故案例告知员工,组织班组成员对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分析,并做好记录。
4.6 班组卓越安全绩效管理
4.6.1 班组有安全生产改善和改进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的记录;
4.6.2 班组有年度内安全先进个人或集体表彰的记录;
4.6.3 班组应鼓励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创新,对实施效果良好的举措,将纳入公司管理成果进行推广,并实施记录。
5 分级考评原则
5.1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二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三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得分≥60分的班组为合格班组(具体内容见表1)。
5.26月25日前要求各专业厂班组安全标准化合格率≥75%(一级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5%;二级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20%,三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合格率≥50%)。
5.3 各单位每季度均应对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达标管理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将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具体内容见表2),安技环保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达标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出现安全管理水平下滑的班组,将对该班组分级达标等级予以降级并公示,对出现上报事故、严重违章频发、重大隐患不整改,公司在年底对该班组按不合格班组计算;
5.4 对于得分在60分以上的班组,有资格参加分厂级“五型班组”评选,对于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率<75%的各专业生产厂,取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评先资格;
5.5 对没有设备设施班组,设备设施为空项,得分按本单位拥有设备设施班组得分的平均值予以计算;
5.6 安技环保办公室对各专业厂班组评级认定情况将随时在每周“零报告”和每月安全例会上予以通报,作为月度经济考核及达标得分依据。
6 附则
本办法由技安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义煤集团、大有能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制度,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以“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为原则,以治理隐患、完善系统、更新装备和改造落后工艺为重点,主要用于井上、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整改影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点项目,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资金的提取
吨煤5元列支。其中:2.5元列支材料成本,2.5元由公司安全资金中安排。
二、使用原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并优先使用,不足部分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申请报公司安康部从安全资金中安排。
三、使用范围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需要新增采掘、“一通三防”及机电运输方面的工程、设备、设施所需投入。
2、现有采掘、“一通三防”及机电运输方面的工程、设备、设施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而需要进行的更新、改造所需投入。
3、改善井下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所需投入。
4、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测仪器、仪表所需投入。
5、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所需的装备、材料所需投入。
6、推广质量标准化新装备所需的资金。
7、用于质量标准化学习、培训、宣传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其它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急需的费用。
四、申报程序
各单位分专业认真筛选符合专项资金要求投入的工程、设备、设施,项目列出使用计划,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和专业组长审核后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后,报有关矿领导,经矿领导签字后,可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帐户的资金计划。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
1、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编报质量标准化计划和下达年度、月度计划,计划下达后各专业要认真组织实施。
2、年度计划内由矿成本列支的质量标准化项目,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按月列出实施计划,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经领导审批后报企审科编入矿生产计划。
3、对未列入年度计划却因质量标准化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可有专业提出申请,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上报公司安康部追补计划,使用公司所列给我矿的吨煤2.5元的安全资金。
六、项目实施
1、项目申报专业(单位)对项目的实施负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按照公司审批的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负责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
2、各专业(单位)要将公司、矿下达的月质量标准化计划纳入日常生产计划,按“四定”原则组织实施。
七、项目验收
1、各专业(单位)每月、每季度必须对公司、矿下达的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于每月25日前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2、每个项目施工结束后,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峻工验收,并在每季度末将竣工验收表及竣工报告报安全健康环保部。
八、其它
矿财务科要单列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各专业(单位)在成本列支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没有达到要求的将按照投入材料的50%进行处罚,并扣发专业组长质量标准化抵押金500元。
第10篇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自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人类社会一直在向前发展着,一个个被现代人类发掘的古建筑遗址及现存完好的雄伟建筑见证了人类的文明的足迹。走在21世纪的中国,更有一个个超级工程的出现,展现出人类的现代文明在建筑领域的伟大智慧。21世纪的中国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建筑领域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关注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因而一个新的名词在建筑领域诞生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引着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建设,为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技术标准。
何为“安全生产标准化”?2023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管理规范》对其进行了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建设。
目前,我国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工业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表现在建设领域安全事故风险增大,处于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
现代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为一个巨系统,其项目安全目标控制集中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因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就是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采用pdca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不断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在安全标准化方案实施过程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生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及项目特征首要工作即是制定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工伤、工亡事故指标;无伤亡事故指标;危险源管理指标;安全投入指标;职业危害防治指标等。其目标的各项指标的制定应全体人员参与,各部门能够各施其职共同努力,自上而下切实可行,形成以总目标为核心的完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体系。为保证实施过程不偏离安全目标值,因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组织检查和考核,在目标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目标体系的评价,从中找出管理运行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个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积累经验。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为其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配置应根据项目的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后,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提取相应的安全费用,并制定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制度,明确其具体的使用范围、管理监督程序、建立安全费用台账。施工单位应当在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披露其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具体使用情况,确保其安全经费的有效使用。
施工单位自项目开工建设人员入场时应及时登记所有进场人员信息,因项目人员流动性大,因而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其出入场人员信息登记。对进场所有人员应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对特定的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前做到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开工设备进场,涉及到大型临时设备安装如拌合站、塔吊等特种设备必须制定安全专项方案,特种设备安装后需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生产使用。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并制定其台账记录。设备生产使用原则上定人定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备案登记。
对于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中最为复杂多变的动态系统,物料自身的安全特性及其流动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器材的定制机使用情况、安全通道的占用情况及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等,都必须处于动态的监控状态。监控的主要形式是通过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的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及时整改治理发现的隐患。对于大部分建设项目来讲,现场最为常见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及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在各项作业活动前对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充分的危险因素分析辨识与评估,在分析辨识及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其切实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从安全事故统计看,其事故发生原因归纳主要集中表现于两点:一是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而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打击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保证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整个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可靠、可执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不仅包括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而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因抢就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机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的级别由相应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应的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制定,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能够很好的指导安全生产管理。
第11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 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落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所主管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
(二)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每季度分析本部门和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五)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六)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七)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二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二)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三)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九)火灾情况记录;
(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应每日开展,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第五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二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知识;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积极组织下列人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九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三)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第七章 火灾事故处置
第三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第三十三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第三十四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十五条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第三十六条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章 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公安消防部门对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考评,将评定结果分为a、b、c三类(90分及以上为a,80分及以上为b,80分以下为c),分别对应“先进”、“达标”、“不达标”,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三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各级政府应将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推荐、评选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市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a类评定结果,县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b类以上评定结果。同时可与当地开展的“诚信企业”等相关评比活动挂钩,凡达不到b类以上评定结果的,取消评比资格,形成良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第四十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前 言
班组是落实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的生产组织,是项目部最前沿的工作集体,加强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控制事故发生,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基石。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线和着力点,是项目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基础,我们要从生产、发展、稳定的施工现场的实际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永无之境的探索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更高水平的追求精神,去推动项目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发展、稳定工作,以高昂的斗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项目部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见成效、上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群工〔2009〕52号文)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临时组建班组。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班组必须按作业班次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一作业部位工作的负责人(领工员)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长入手、从班组入手。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组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开展班前5分钟安全活动(班前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每项工作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工作的施工;
9.负责本班组施工工序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较大作业点的施工,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11.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13.完善日常安全资料记录、整理移交工作。
第八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对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监管责任。
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项目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4.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8.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九条 领工员安全职责
1.对本作业场所施工安全负责,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向分管的领导汇报施工生产情况。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措施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的详细交底,组织班组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遵守章纪教育,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管理。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做到地面清洁、道路平整、排水流畅、管线通顺、标志明显,清除“脏、乱、差”,减少噪音,危险处所要设置警示标志。
6.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流程、安全流程和标准化作业细则。
7.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8.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十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设施防护,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他人不受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作业场所,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班组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遵循: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配合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卫生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班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负责。
2.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检查,配合班组长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
3.发现生产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要求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及险情,应及时加以劝阻,并立即报告班组长予以制止,或报告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4.对班组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存在问题向组长或上级工会、安监部门反映或提出建议和意见,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5.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的劳动竞赛、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种安全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职工安全生产的保障,参与班组的各项安全评比奖励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同时要根据岗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 班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班前会和交接班标准
一、班组长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应该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提醒班组成员注意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安全讲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天生产任务的特点;
2.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与预防措施;
3.上一班曾发生的违章行为与纠正处理方法;
4.提醒班组成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指示;
6.传达企业内外近期发生的伤亡事故教训及本班组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7.要求全班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班前会过后,应将班前会的内容及时进行记录,并由员工进行签名。以备发生事故时查阅,达到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目的。
新来人员在班组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不允许单独工作。
二、交接班是两个运行班组的一个正常衔接,是上一个班全面详尽地向下一个班交待与传达保持安全生产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交接班时双方班组长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进行签名确认,以在记录本的签字栏签字认可为界。
交接班应做到“十交”与“五不交”:
(一)十交:
1.交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指标,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7.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现场安全设施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二)五不交
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4.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5.安全设施缺失、缺陷未处置完毕不交。
在倒班作业中,应每天及时做好交接班。上一班的班组长应将班中的生产情况、设备状况、安全隐患等信息正确传达给下一班的班组长,以便使下一班正确掌握情况,避免出现上一班的隐患未整改,造成下一班操作失误酿成事故。
交接班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上一班遗留或出现的问题应由当班责任者负责。
第十四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班组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促进很大。通过经常性和规范性的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险情”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有效地防范和整改,化险为夷;可以及时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班组安全检查形式较多,按检查人员划分有自检(自我检查)、互检(互相检查)、专检(专人检查);按检查内容划分有普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按时间划分有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三检制”(指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等。
(一)班组常用的安全检查形式有:
1.安全监护制
根据本班组作业实际和特点建立互相监护检查制度。例如二人以上同时作业,应实行“大技工负责制”,不允许一人单独作业。多人同时作业时,指定专人监护和监督检查。
2.定期检查制
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可结合安全日活动进行,并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之一。由班组长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及有关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人、物、环境。具体地说,一是检查人的安全思想是否牢固,安全管理有否薄弱环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作业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等要求;二是检查物,即机具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存在缺陷及不完善的情况;三是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地下、地面、空中的环境,对作业是否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二)班组长、安全员、岗位操作人员要根据工作现场、岗位,利用“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落实“三检制”,由班组长(领工员)、安全员组织安排每日的班前检查,督促工人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对现场和机械器具等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清除作业环境中的事故“隐患”。班中检查,落实安全作业措施,及时制止或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消灭事故苗子。班后检查,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留隐患。安全检查,要做好相应记录。
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于不安全的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是否正确、合理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3.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和损坏;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4.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6.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7.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打闹、精神不集中、酒后上岗、脱岗、睡岗、串岗等。
8.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9.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帽、鞋、面具、眼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10.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生产检查相关要求
1.闲置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班组长(领工员)、安全员(值日人员)应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3.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
第十五条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标准
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落实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
1.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领工员、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班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事故隐患要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应记录在案,并以书面检查情况向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生产。
4.对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好各种消防器材,保持正常投入使用;对于作业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安全;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拆除,保持良好的安全环境。
5.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及时处理的,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要实行逐级销号,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控,确保彻底整改。
7.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责任区内确认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班组要实行危险确认制,针对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项目、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使人人确认和知晓,以便在作业中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达到趋夷避险、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十六条 设备、工器具保养及维修管理标准
当班班组长按所负责范围组织进行设备及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审阅运行报表,掌握各系统当天能耗状况,发现异常,分析原因,及时杜绝能源浪费现象。
1.班组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能够在规定荷载下正常运行,外观整洁干净,各种管路无跑、冒、漏、滴等现象。机械设备的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履历书等资料规范填制。
2.班组所使用机械设备全面实行机长负责制,机器保养采用分机保养,分工负责,定机、定人;每日作业前必须对安全装置和吊索、具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必须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必须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设备本体应做到:
a.摆放整齐、表面清洁、润滑良好、安全着地。
b.零部件、附属装置齐全,紧固、调整、防腐好。
c.设备仪器、仪表齐全完好。
d.启动、制动、方向装置灵敏、可靠。
e.设备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
4.电动设备接地良好,内部线路按规定进行布设,外接线路按有关规定进行架设,所有电线(缆)无破损.
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应完好无损,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6.移动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移动式机械的电缆应有转收装置,不得随意放在地面上拖拉)。
7.起重机械设备、移动式发电机、电气设备等应分别配置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急救常识和救援技能;配置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更换。
8.机械工作现场的环境应避免人员暴露于危险及有害物质(如温度、振动、噪声、粉尘、辐射、有毒)的影响中;在室外工作时,对不利的气候影响(如热、冷、风、雨、雪、冰)应提供适当的遮掩物;应满足照明要求,优先采用自然光,当工作环境照明不足时,辅之以机器的局部人工照明,光源的位置在使用中进行调整时不应引起任何危险。避免眩光、阴影和频闪效应引起的风险。
9.现场设备应有齐全的设备铭牌,设置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装置。
10.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且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课时。
11.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位置,场地应确保安全。对设备进行安拆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
12.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及时组织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技术把关工作,保证系统设备经常处于优良的技术状态;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影响正常工作时,迅速组织处理;遇疑难问题及时将原因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单位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力量及时处理解决。
第十七条 危险作业管理标准
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为: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7.多台机械联合作业;
8.水上水下作业;
9.脚手架搭拆作业;
10.大型设备安拆作业;
11.密闭空间焊接作业;
12.构筑物拆除作业;
13.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的工作,班组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经单位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部门审查现场后方可作业。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补办审批手续。
(三)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四)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警示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同时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监控。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3.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4.参与施工作业的员工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员工要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5.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6.临时用电必须作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地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8.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9.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火板接住火花。
10.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作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2.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六)危险作业结束后,班组应将《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作业工作小结一并交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七)对于重点场所,班组尤其要做到重点管理。重要场所必须配设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和设施,做到“有洞必有盖、有边必有栏、有空必有网、有电必有防”。
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佩戴胸卡,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职业禁忌症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学历;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具有特种作业的基本操作技能;
6.应当受聘于本企业或者分包协作单位;
7.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班组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组织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四)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五)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班组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第十九条 紧急事故(事件)处理标准
班组紧急事故(事件)处理程序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遏制事故或灾难,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减少伤害。
(一)班组要抓好单位现场紧急事故(事件)处理程序的落实。
(二)班组要全面了解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机构,以及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应急救援服务机构及主管部门进行联系的方法等。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班组成员应掌握基本常见事故(事件)的紧急救援知识,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
1.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向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告,视事故情况进行救援、求救或组织撤离。
2.撤离时,沿具有清晰标志的撤出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3.班组长应确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向上级进行报告并保存。
4.因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随时更新上报所掌握的人员名单。
(五)事故(事件)紧急状态结束后,班组要积极参与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六)班组要规范对作业现场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1.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故类型,应包括被考虑的最严重事件;
2.导致那些最严重事件发生的过程;
3.潜在事故的描绘(如爆炸、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
4.对泄露物质数量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5.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6.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7.非严重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事件的时间间隔;
8.如果非严重事件被中止,它的规模如何;
9.事件之间的联系;
10.每一个事件的后果。
第二十条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要在上级领导下,制定切合班组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由班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一)教育培训对象
新调入班组的职工(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实习生)和变换工种的职工,在经项目、作业中队安全教育后,进行班组教育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二)教育培训内容
1.法规制度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现场教育。班组教育要结合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现事故的部位、预防措施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专业技术教育。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现场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用和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讲解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和采取的防范、自救措施。
4.防护教育。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生事故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安全操作示范。由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传、帮、带安全操作要领。
6.标志、标识教育。企业、车间、行业、班组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7.“四新”教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使用方法;投产后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关于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三)教育要求
1.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3.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小时以上。其他休假在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2学时以上。
4.安全规程考试10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
5.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6.班组对参加本班组工作的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与正式职工等同进行安全管理。班组有权拒绝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及未经考试合格的外来人员在本班组工作。
第二十一条 班组安全日活动标准
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中队(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二)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三)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四)活动要求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队领导和单位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2.要联系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学习通报、简报、事故快报等安全资料。通过学习、分析资料中的经验教训,对照实际情况,找出现场存在的问题,在逐步培养班组人员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或异常情况能力的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在学习中应结合实际,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深刻挖掘其丰富的内涵,这样就不会感到单调、枯燥。
4.安全日学习应注重动手能力的训练,要让全班组人员学会本岗位需要掌握的各类现场急救措施、现场安措的规范实施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作业部位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一)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二十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备有完整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一)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二)凡现场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三)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四)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次。抽考范围是单位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五)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他规程。
(六)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七)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二十四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一)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并符合“六有六必”的规定:
1.有轴必有套;
2.有轮必有罩;
3.有台必有拦杆;
4.有洞必有盖;
5.有轧点必有挡扳;
6.有特危必有连锁。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三)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实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班组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以及交接班制度。
(六)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七)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八)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危险因素进行核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危险因素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危险因素情况等,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危险因素控制图(或表),并使职工及时熟知。
(九)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做到“四不动”:
1.不懂不动(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不准操作,生手不能单独操作,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叫他人代替);
2.不了解情况不动;
3.机器不停稳不动;
4.不是本人操作的机台不动。
第二十五条 班组目标考核标准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结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安全责任承诺中的要求和班组实际,规范班组的目标考核管理。
(一)班组安全责任明确,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责任承诺签订到位,公示明确。
(二)班组长、安全员及成员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识别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开好交接班会、安全评估会、安全活动日,做好安全学习培训记录,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
(四)每日上班加强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岗位“安全检查表”、“隐患追踪记录卡”等,做到工具、设备无缺陷和隐患,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六)班组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安全无事故。
(七)班组无重大伤亡、重大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
(八)班组安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九)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六条 班组安全台账标准
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班组应保存的基本安全档案资料:
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班组日安全巡视记录
3.班前会记录
4.员工违规记录
5.班组互保、联保合同
6.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班组安全检查记录
8.班组设备台帐
9.岗位目标考核记录
第五章 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清楚职责
细化并确定本班组成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任务,包括班组所有的岗位。班组成员应人人熟知本岗位职责内容。
(二)目标计划
各项指标应全面完成,证实指标完成的数据、记录完备;统计计算过程清晰,有核算依据,且核算各项目标的资料原始记录齐全。
(三)计划管理
有本班组月、周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未完成应有说明或分析;按月有专业分析报告,有发现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作业控制
有本班组所有作业项目或工作项目名称的统计清单(不同作业范围、不同设备型号、不同项目、不同作业内容应作为不同作业项目统计)。
(五)设备管理
按清单,对本班设备(或工作)进行管理分工,包括设备的巡检巡视、维修维护、缺陷管理、档案资料记录等,制定设备管理标准和管理分工要求,有管理分工一览表。人人参与设备管理,符合设备管理标准和管理分工要求。
(六)风险辨别
全班成员人人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对照本班组每一项安全目标,查找影响目标实现的每一项活动或因素,确定活动或因素是否受控,对未受控的活动或因素,列入本班组危险点清单。
单位组织的各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中查找出的问题,均视为风险,列入本班组危险点清单。
(七)风险评价
班长每周组织全班成员在安全日活动中,对本周发现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取集体平均值作为该危险点的风险分值,按风险分值对班组全部危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价资料齐全。
(八)风险控制
对确定为重大和不可容许风险的危险点进行根源分析,有分析资料,并围绕本质化安全,制定消除危险源或隔离、降低风险的措施,纳入班组周、月工作计划并实施,记录齐全。
(九)应急预案
对可能预见到的、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制定本班组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对本班组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记录齐全。
(十)班务管理
有本班组《班务民主管理分工一览表》,分工到人,人人熟知本人负责的管理事项,落实有效,有执行结果的记录。
(十一)岗位技能
班组人员对本班组应担负的各项生产、安全、经营、服务指标和完成值清楚,会按要求统计计算。清楚本班组全部作业项目并掌握其管理标准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内容;清楚本班已辨识的每一个危险点及控制情况。
(十二)工作检查
每月对本班各项管理规定、标准化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和班组管理分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检查人和《问题发现和改进记录》。
第二十八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否决条件,均为一票否决。否决条件为下列其中之一:
1.年度内未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考核指标;
2.年度和申报期内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3.年度和申报期内发生责任设备事故、责任质量事故;
4.年度和申报期内发生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5.年度和申报期内习惯性违章违规累计超过3人次;
6.现场管理、班容班貌明显脏、乱、差的。
第二十九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程序
(一)每年元月底以前,各项目部将作业班组基本情况登记表报二级单位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进行备案。
(二)安全标准化班组的评定程序
1.班组要依据安全标准化班组评价标准,每月进行对照检查,自我评分。
2.项目部要每月进行检查,对连续3次检查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可以向二级单位申报检查验收。
3.二级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向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班组;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组织考核人员,对上报的安全标准化班组进行复查验收。
第三十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责任及奖惩规定
(一)按照《安全标准化班组及考核标准》,经考核达到160分以上,为安全管理合格班组;达到180分以上,为安全标准化班组。经公司考核,对当年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由公司命名为“安全标准化班组”,颁发锦旗,并予以表彰奖励;对当年达不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由各二级单位制定相应处罚办法,对班组及班组长进行一次性经济处罚。
(二)对达到安全标准化条件并已验收合格的班组实行动态管理,公司与各二级单位每半年进行复查,跟踪考评;复查不合格的班组取消安全标准化班组资格,并按原奖励的2倍予以处罚。
(三)公司及二级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两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以书面通报形式下发到班组所在单位及项目部,并提出限期改进的意见。
(四)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纳入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各二级单位考核。对检查中逾期没有改进的问题,加重对单位和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扣罚力度。
(五)当年未被评定为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取消其参加年度公司和二级单位双文明班组的评选资格;项目部70%以上的班组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取消项目部双文明集体的评选资格;二级单位60%以上的班组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取消二级单位双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未被评定为安全标准化班组,其班组长不能评为公司、二级单位双文明职工或标兵个人。
(六)项目部要把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与按季度的检查考核兑现结合起来,对作业中队的考核中,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按30分计算(所有班组达标即为30分,未达到要求即为0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勐野江项目部和各中队班组。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勐野江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3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含火电、水电、风电等)、输电企业、地(市)级供电企业,以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上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均简称《标准》。
第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标准》评分的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第五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以下简称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其中,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标准化三级得分大于70分。
取得标准化三级以上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第六条 电力企业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称号。
第七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企业对照《标准》条款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二)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同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再次提出申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半年;
(三)电监会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电监会;
(四)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人员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合格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五)评审机构按照《标准》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告;
(七)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申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
(四)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五)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 取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保持绩效,持续改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电监会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组织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人员和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责人员的培训;
(三)组织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四)统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并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指导、协调达标评级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事宜;
(六)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审查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
(二)组织对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三)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组织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训;
(五)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二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称号,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授予比原级别低一级的称号并换发证书和牌匾;对标准化三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监会派出机构直接撤消称号:
(一)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
(一)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予以通报,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一)通过贿赂、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
(二)伪造、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三)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达标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对于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退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一)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发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七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降级或被撤消称号后经整改符合条件的,以及申请高于已取得级别的,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评审。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应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公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达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名单。
第十九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可将辖区内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结果向所在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办法中“大于”、“以上”包括本数。
(二)评审期为申请日前一年时间。
(三)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
(四)施工工期,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
(五)评审机构,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的第三方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 现场标识标牌管理:
(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在临街及较大工程醒目处必须设置中泽建工集团标识。
(3)“五牌一图”应当设置在大门内侧附近或办公室前。
(4)现场的明显处,应当书写或悬挂安全标语。要建立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知识。
(5)要按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所标注的位置,应当正确悬挂各种标准警示标牌,个别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
六. 区域管理: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区要远离施工区域30米以上。对于现场确有困难,满足不了此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防护,以保证职工安全的办公、生活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集团公司标准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医务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要求稳固、安全、整洁。现场医务室应设置保健药箱。有条件的应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严禁在现场发生违反社会综合治理事件。
七。 现场住宿管理:
(1)现场住宿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器。
(2)宿舍应设置2米×1米的制式化双层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内净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少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16人。室内卫生设专人负责。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架,有条件的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探亲室、夫妻间等专用房间。
八. 食堂、淋浴间、盥洗池、厕所等设施管理:
(1)食堂必须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员应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3)食堂宜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使用清洁能源。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满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及防滑处理,天棚要做吊顶处理并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食堂外宜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当日清运。
(5)淋浴间内宜设置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的淋浴头。洗漱池宜使用节水龙头。
(6)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做到无明显异味。
(7)生活区、施工区宜设置饮用开水设施,由专人负责。
第15篇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稳步推进HSE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做到
“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建立完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为油田公司整体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消防安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联合站、轻烃厂、液化气站、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电子计算机房、档案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目标
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一落实、二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
“一落实”:严格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二明确”:一是明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管理网络;二是建立符合本重点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
“五规范”:一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二是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三是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制度化;四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五是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
五、考核验收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980分以上为优秀、950分至980为达标、950分以下为不达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年安全管理总成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重点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在标准化活动中取得好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员工中大力开展标准化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在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总分1000分)
被考核单位:
要素
主要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得分
领导和承诺
1.行政正职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亲自主持HSE月度例会,总结讲评、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2.行政正职亲自组织参加对基层(班组)进行的月度、重大节日、季节、专项等消防安全检查考核。
3.承包领导定期到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行政正职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1.月度例会缺一次扣10分,行政正职总结讲评和安排部署工作中无消防安全管理内容一次扣5分,未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重大节日、季节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消防安全工作每次扣5分。
2.未开展月度、季节、节前、专项等消防安全检查每次扣5分。
3.领导未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填写《领导安全联系点活动记录卡》每次扣2分。行政正职未按照整改要求对隐患问题组织落实整改每项扣10分。
50
组织机构和职责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网络健全,职责明确。
5.建立健全以下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6.文件接收发放及时记录并留存,重要文件精神贯彻及时,有针对性地布置和开展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4.组织机构及网络不健全扣10分;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扣5分;未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扣5分;未明确逐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每项扣5分。
5.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每项扣10分,未按制度要求认真执行每项扣5分;制度与油田公司要求不符,缺乏约束力每项扣5分。
6.重要文件未接收、传达、留存每次扣10分;接收后未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布置和开展工作每次扣10分。
7.未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一次扣10分。
100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8.各级、各岗位员工针对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记录齐全。
9.定期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大讨论”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危害识别工作,重点对识别出的危险点源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8.未针对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每项扣10分,未组织监督检查每次扣10分,未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组织整改扣每项扣5分。
9.未开展大讨论、大排查活动每次扣20分,活动内容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每项扣5分,对讨论出的安全管理漏洞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控制削减措施每项扣5分。未组织危险点源识别活动扣10分;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每项扣2分。
150
能力培训和意识
10.制定年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11.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
12.培训教案内容详实规范、重点突出,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价。
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0.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0分;未按计划组织培训每次扣5分。
11.未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的扣5分;抽查员工,不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技能,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火灾危险性的每人扣2分。
12.培训教案、培训签到、效果评价及考试试卷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扣2分。培训教育内容无针对性一次扣2分。
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每人扣5分。
150
运行控制
14.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台账;定期检验消防设施。
15.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
1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7.易燃易爆生产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危化品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电气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8.个人防护装备齐全有效
14.未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台账扣10分;台账内容不全或未按要求录入每处扣2分,缺少设备设施操作程序2分/台件,设备运行相关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未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的扣5分。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的扣10分
15.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每处扣10分;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摆放障碍物,影响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的每处扣2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的每处扣2分;在使用和营业期间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每处扣5分;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不完好,门上未设置正确启闭状态标识的每处扣3分;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的每处扣2分;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摆放物品的每处扣2分;在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每处扣5分;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未安装逃生疏散门锁的每处扣2分;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功能缺陷或者被遮挡的每处扣2分;人员密集场所未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的每处扣2分;宾馆、宿舍房间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的扣5分;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置数量不足的每处扣2分;消防设施、器材功能缺陷,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2分;消火栓无明显标识;消火栓箱内设备不齐全、完好的每处扣2分;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的每处扣5分;设置障碍物影响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正常使用的每处扣5分;
16.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扣5分;消防控制室管理未严格执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员工脱岗)的和交接班的程序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的扣5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环境不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无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17.生产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扣5分;违反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扣5分;电气设备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的每处扣2分;擅自拉接电气线路的每处扣2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
18.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全或功能缺陷的扣5分;易燃易爆场所检查巡查人员未根据工艺特点穿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扣5分
300
绩效测量和监测
19.重点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0.重点单位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21.重点单位实行班组日查、队周查、大队月查、厂安全部门季查的防火检查制度,并认真整改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好记录。
2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和季节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3.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
19.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20分;消防档案内容不健全、填写不规范的每项扣3分。
20.未按照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10分;公共娱乐场所未按要求在营业时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的扣10分;医院、寄宿制学校未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的扣10分;未将危险点源列入防火巡查范围的扣5分;防火巡查时未填写巡查记录扣5分;巡查和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
21.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检查时未持现场检查表扣5分。
22.未按照要求在特殊时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0分;未真写检查记录扣5分;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
23.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而未整改的扣10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未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的扣10分,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的扣5分。
150
应急准备和响应
24.重点单位根据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扣20分;预案组织不健全、实施程序不合理的扣5分;应急预案中的联络方式无效的扣5分;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未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的扣5分;每半年未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扣10分;体育场馆、展览馆的展览厅临时举办活动时,未制定相应消防安全预案,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10分;抽查员工不熟悉预案内容的每人扣2分
100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第16篇 标准化岗位工作流程管理法在区队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事故致因理论认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因素。在现代安全生产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人的不安全行为由于受其自身和社会的影响往往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煤炭企业作为高危行业之一,一直面临着机械化程度低、安全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低等一系列问题,这是长期困扰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难题。煤矿大部分伤亡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的安全技能差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根据近几年的有关资料显示:在煤矿事故中因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可见,要想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关键还在于从根本上改变职工的思维方式和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只有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了,作业行为规范了,才能真正实现煤矿生产的本质安全。
1 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矿山机电设备的不断升级换代和更新改造,一大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矿井各系统陆续投入使用。 新设备、新技术的投入使用,给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奠定了良好的安全基础,但也给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对重要机房、硐室和重要设备的岗位管理以及岗位工人的操作技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我们首先在变电所、风机房等重要岗位推行了岗位独立无协助操作、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等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模式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重要岗位的运行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的基础上,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编制了标准化的岗位工作流程,通过一年来的试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职工的岗位技能、技术素质和责任心明显提高。
2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的内涵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就是要通过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使岗位工人的岗位行为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职工在岗期间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标准流程作指引,一来可以达到岗位操作行为无差错的目的,二来更可以使职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下避免因慌乱而导致事故处理不及时或事故扩大,从而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标准化的岗位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交接班流程、班中巡检和安全操作流程、事故、应急处置和反事故操作流程以及迎检工作流程。
3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的主要做法
3.1 树立行为管理标杆,规范现场交接班流程
交接班流程的主要内容从“两确认、六不交接”细化而来。
“两确认”指的是:(1)交班人对接班人进行确认,确认接班人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精神状态良好,确保接班人员合格上岗,不把岗位交给有隐患的人;(2)接班人对交班内容的确认,确保本岗位设备运行正常,卫生合格、工具材料齐全、记录规范、无遗漏检修任务。
“六不交接”指的是:(1)接班人酒后上岗或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2)岗位卫生或设备卫生不好不交接;(3)工具、材料不齐全不交接;(4)设备运行不正常不交接;(5)本班检修任务未完成、有遗留问题不交接;(6)记录不齐全、不规范不交接。
交接班流程的具体实施是根据各岗位设备的具体情况和岗位特色制定规范的交接班方法和步骤,并严格执行。
3.2 精细化管理,实现动态达标,建立班中巡检和安全操作流程
根据各岗位的设备情况和岗位特点,以岗位操作规程为依据,编制详细、科学的安全操作程序和巡检路线。对安全操作的要点及巡检重点按流程编制的要求作出详细的规定,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
3.3 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和反事故操作流程
根据各岗位设备运行方式和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特点编制相应的反事故工作流程,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反事故演练,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素质,减少事故影响。
3.4 树立人员素质标杆,做到标准化迎检
随着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类安全检查也日趋频繁,为规范迎检行为,提高职工素质,我们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特色制定了迎检工作流程,其主要内容和做法是:
(1)重要岗位大多为要害场所,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遇到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及时劝其退出。若因工作需要进入,值班人员应陪同其做完相应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
(2)检修人员进入岗位,应询问工作任务,做好配合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3)上级领导进入岗位检查工作,当班工作人员应主动向领导问好,并使用标准化的迎检礼貌用语--“领导好,欢迎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然后主动进行岗位描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持证情况,本岗位基本状况和各设备运行情况,本人的工作进程等,并接受领导的指示,完成领导交待的任务。
4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的实施效果
在重要岗位推行岗位工作流程以来,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严格的交接班程序,杜绝了以往交班不清,接班人不能及时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班中巡检和安全操作流程,促进规范了操作,提高了值班人员责任心,确保了岗位设备完好,达到了动态迎检的目的;反事故工作流程的经常演练,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反应能力,提升了职工的业务素质,减少了事故影响。职工的岗位技能、技术素质和责任心明显提高,特别是在反事故方面,各岗位值班员人人熟知反事故流程,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均能做到“快速反应、操作规范”,为预防及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5 结语
“标准化岗位工作流程”管理法是在“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法基础上,通过具体实践认真总结而来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善的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改变了以往传统的安全管理办法,使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避免了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发生,具有创新意义,很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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