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发挥信息在哈佳铁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搜集信息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 上级领导检查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领导、有关省市领导视察或检查哈佳铁路建设工作时的情况及讲话、指示等。
第三条 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决策情况。包括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重大决策、有关会议精神、铁路建设重要部署和部领导指示等。
第四条 工程建设重要进展情况。一是重要工程、设施的开工、建设、完成情况。二是外部协调重要进展情况,如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各种协议签订取得重要突破情况等。
第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如施工安全质量事故、公共卫生安全、劳务纠纷、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或群体性事件及处理结果。
第六条 公司有关重点工作动态。一是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打算;二是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谋求的新思路、新观点,采取的新举措、新动作,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三是质量安全整治、检查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四是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调整及实施效果;五是公司领导重要外事活动情况;六是公司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情况;七是重要会议召开情况等。
第七条 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动态。
第三章 信息的报送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都要定期向公司综合部报送信息。原则上公司综合部、工程部、安质部,外协办,各指挥部、各施工单位每月至少报送4条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突发和重要信息随时上报,做到重大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第四章 信息的编发
第九条 对报送上来的信息,由综合部负责筛选整理,以《哈佳铁路信息简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发各参建单位和公司各部门、指挥部。重要信息由综合部向铁路总公司及有关省市报送。
第五章 信息工作要求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本部门、单位工作的重要环节,列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指导信息工作。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和设计、咨询、监理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兼任信息员;各施工单位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要安排一名专职信息员。
第十一条 信息员要热爱信息工作,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敏感性,积极主动搜集、整理资料,认真编写、及时报送信息。
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到哈佳铁路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应在当天报送有关信息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送。
第十三条 遇有特殊情况,为了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可先打电话报告,事后补报文字信息。
第十四条 对公司及上级领导在《哈佳铁路信息简报》上的批示,应及时编发信息,并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 《哈佳铁路信息简报》为内部资料,应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准向外散发传递。
第六章 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 公司将对各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实行考评。
第十七条 考评标准:主要依据《哈佳铁路信息简报》对信息的采用率、报送数量,重大信息是否漏报、迟报以及单位对信息工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公司对各部、指挥部每月考核一次,完不成数量要求的,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计财、物设部每条扣罚1分,对其余各部、指挥部每条扣罚0.5分,漏报重大信息每次扣罚2分。
第十九条 公司每年对各部、指挥部及各参建单位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信息报送优秀单位和信息员进行一次性奖励。
各部、各单位信息考核评比每月基础分为10分,本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要求每月上报4条信息的部门、单位,采用1篇加5 分,超额上报1 条信息加1分(每月超额上报加分封顶10 分),要求每月上报2 条信息的部门,采用1篇加10分,超额上报1篇加2分(每月超额上报加分封顶10分)。所报信息由公司上转被铁道部采用的,每条加20分。重大信息迟报1 次扣10分,漏报的失去年度评先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信息考核工作由公司综合部归口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一)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
重庆轮船总公司通讯信息工作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 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
第四条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 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
2、 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
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
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
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第五条 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
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
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_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_; 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
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
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运事故;
第六条 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
1、规范信息载体。
总公司信息载体为: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第二 、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
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
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
第七条 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
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
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 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
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
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5年4月1日开始试行。
二00五年三月十三
政务信息工作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局信息工作由局长直接领导,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全体干部参与。
第三章 信息采集范围
第三条 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咋我县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我局对中、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我县中小企业项目建设情况。
(四)我县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先进经验、亮点工作、重要举措等。
(五)我局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对促进我县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文章和统计分析。
(七)上级领导来我局调研指导、检查工作情况。
(八)其他重要信息。
第四章 目标任务及考核
第四条 我局信息报送工作的目标任务为:
(一)全体干部每人每月提供信息2条,且每人每月须有1则信息被各级政府网站、中小企业信息网站、各级党报(刊)、政报(刊)或者《靖边县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工作简报》刊用。
(二)每年编发《靖边县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工作简报》24期以上,力争有10则以上信息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网站或有关刊物刊用。
(三)全体干部每人每年须有2篇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或理论学术文章提交局内传阅,全局力争有3篇以上调研报告发表于县级以上网站、报纸或刊物。
(四)扩充靖边中小企业信息网的栏目和内容,力争将该网站建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浏览性较强的专业网站。并实现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县政府以及重点企业网站链接。
第五条 信息报送工作任务以计分办法统计考核,局办公室每季度对所有干部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每采纳一条记1分。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六条 信息采用奖励办法:
(一)被《靖边县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工作简报》刊用,超额部分每采纳一条奖励50元。
(二)被县政府网站或市局网站予以采纳,每条奖励100元。
(三)被《靖边报》头版刊用的文章每条奖励200元,其他版面的每条奖励100元。
(四)被《榆林报》或省局《创业》杂志头版刊用的每条奖励500元,其他版面的每条奖励300元。
(五)被市政府网站或省局网站予以采纳,每采纳一条奖500元。
(六)被省政府网站、工信部《中小企业信息网》或《陕西日报》采用,头版刊发的每条奖1000元,其他版面刊发的每条奖励800元。
(七)被国务院网站、《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采用的,头版每条奖励2000元,其他版面每条奖励1000元。
第七条 以我县中小企业发展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报告或者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的文章的奖励办法:
(一)被《靖边报》头版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其他版面每篇奖励300元;
(二)被《榆林日报》刊物采用的,头版刊发的每篇奖1000元,其他版面刊发的每篇奖励800元。
(三)被《陕西日报》刊物采用的,头版刊发的每篇奖1500元,其他版面刊发的每篇奖励1000元。
(四)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等刊用的,头版刊发的每篇奖励5000元,其他版面刊发的每篇奖励2000元。
第八条 全局信息报送责任人年终总积分不足12分的,每差1分罚5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和文章必须正面宣传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第十条 同一则信息或同一篇文章以发表最高级别记奖,不重复记奖。
第十一条 该制度由办公室具体实施,专人负责登记考核,年底一次性兑付奖励,并将此制度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第3篇 公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公路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局公路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建设、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局××信息网由各分局、××××、××××、××××、××公司、××公司、文秘资源网 公司、××公司、××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组成,具体工作由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室或相应部门负责。
第二条 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业务信息,为本单位和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全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位办公室或相应部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一至两位具有相应文化素质的同志为兼职信息员,市局机关各科室应确定一位兼职信息员。
第四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主要是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编写并呈送有关领导审阅,负责××信息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第五条 公路信息的收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收集。其主要来源是:重要文件、会议材料、领导批示、电话记录、工作总结、基层情况、调研报告、事故报告、群众反映、信访材料及下级报送的公路信息文件、材料和报表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至一线采访、调研、收集第一手材料。
第六条 信息的报送。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过目。各分局、××××、××××、××××原则上每周至少向市局办公室至少报送信息1条,合计每月至少报送信息4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及市局机关业务科室每半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重大突发性事件从收集到上报应不超过2小时,如情况紧急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口头直接上报,但必须随后尽快补报文字材料。
第七条 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一般性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反映问题等重要信息,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综合性信息,尤其是向交通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由局主管领导把关。
第八条 信息资料的管理。××信息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和保管。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先进手段,建立信息数据库。
第九条 重要信息必报制度。以下内容为重要信息:
一、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到本单位、本部门视察工作的情况及讲话要点;
三、对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计划、立项、审批情况)、建设完成情况(进度、质量、资金、安全、施工环境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管理、生产过程的重要情况;
七、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情况。
八、××××工作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九、各单位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举措;
第4篇 信息监控中心隧道监控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2.监控工作范围
监控工作主要分为五部分,分别是:隧道设备操作情况、隧道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隧道图像巡查情况、特殊情况、环境指标情况。
3.设备操作记录
(1)设备:照明、通风、卷帘门、信号灯、消防水泵、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可变情报板。
(2)记录内容:开启和关闭设备的原因、时间及设备编号。
(3)情报板发布内容:
正常:进入隧道小车左道,大车右道
小车请走左道,大车请走右道
限速80,注意安全
保持车距、禁止超车
雨天:雨天路滑、减速慢行
雾天:前方有雾、减速慢行
雪天:雪天路滑、减速慢行
事故:前方事故、减速慢行
前方事故、禁止通行
堵车:前方堵车、减速慢行
前方堵车、禁止通行
施工:前方施工、减速慢行
前方施工、限速30
4.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1)设备:监控室设备及隧道外场监控设备。
(2)记录内容:查看相关设备工作状态,正常的,打√,异常的,打×。
5.图像巡查记录
(1)巡查范围:隧道内所有摄像机监视情况。
(2)巡查时间:接班后,每小时全部巡查一次,并记录。
(3)巡查内容
①违规主线停车。发现车辆在隧道主线违规停车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②停车带停车。发现车辆在隧道停车带停车后,密切观察20分钟。20分钟后自行开走的,不记录;20分钟后没有开走的,利用有线广播劝其离开,无效的,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③行人。发现隧道内有行人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④事故。发现隧道内有事故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站领导、信息中心、路政、交警,同时对相应路段的信号灯、情报板、照明灯、风机进行操作,并详细记录。
⑤抛撒物。发现隧道内有抛撒物时,立即通知就近的值班人员,对抛撒物进行处理,并记录。
(4)巡查结果正常的,写“正常”,异常的,在对应摄像机记录内写明实际情况。
6.特殊情况
(1)项目
①隧道现场情况:主要是对隧道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作记录,如:违规停车、事故、火灾等异常情况;
②电话:主要是对特殊情况的信息汇报作记录,如:报警电话、接警电话、上级电话等。
(2)记录内容
①对隧道现场情况的发生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作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
②对电话的时间、接话人、授话单位及人员、电话内容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
7.隧道环境指标
通过摄像机、照度仪、co/vi检测仪、风速风向检测仪实时对隧道内照明情况和通风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即通过操作照明开关、风机等设备,使隧道各类环境指标符合要求。
第5篇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范本
重庆轮船总公司通讯信息工作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
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
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
第四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 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
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
2、 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
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
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
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
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第五条 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
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
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_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_;
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
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
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
运事故;
第六条 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
1、规范信息载体。总公司信息载体为: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
“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第二 、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
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
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
第七条 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
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
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
(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 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
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
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5年4月1日开始试行。
二00五年三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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