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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3-02-08 热度:95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1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降本增效,实现利润最大化,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大华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现报销及对外付款严格遵守“财务一支笔”原则,在集团公司对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所有的费用报销、对外付款由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理,如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外出期间急需办理的事项,须通过电话请示,经批准后办理,并于事后及时补签。超过授权范围的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加签后方可办理。

一、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管理处因工作及业务需要对外应酬和招待客户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

1、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以“小额、合理、必需”为原则,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公司主办的各类会议,确因需要开支会务费用(租用场地等),应由有关部门事先拟订预算计划并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3、因经营管理活动需要购买小额礼品的,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统一报销并做好礼品领发记录,公司计划财务部有权查帐审核。

4、因业务往来须在公司餐厅用餐者,依据行政部的相关规定报批后,使用公用饭卡消费。

4、各部门需开支业务招待费时,须先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控制预算。

5、宴请标准必须严格控制,具体标准(含饮料等费用)按具体情况另定,如特殊需要超过标准,须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6、在外地出差期间,如确实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须先请示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如特殊情况须请示集团分管副总裁或总裁认定、批准(包括:事先申请、电话请示)。回公司后根据规定办理报销手。

二、差旅费用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出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因工作需要在市内出差,不能赶回位就餐的,由部门主管确认,可报销误餐补助费,报销标准为10元/人/次。

2、市内因公外出交通费:

公司员工原则上由公司派车(提前一天预约)或乘公交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主管确认,行政人事部批准。

3、因公到外省、市出差、开会费用。

(1)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参照__集办字(2003)第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住宿费标准伙食费及交通费补助

职级火车轮船飞机

(元/天)(元/天)

物业经理硬卧三等舱经济舱300100

部门经理及主管

硬座(硬卧)三等舱经济舱20080

(含小区经理)

其他工作人员硬座(硬卧)四等舱经济舱15050

注:1、到北京、珠海、深圳等特殊地区出差的住宿费标准和出差补助比照上表上浮30%执行。

2、如因工作特殊,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乘坐交通工具可提高一级档次。

(2)部门经理及主管和其它工作人员,乘坐硬卧的规定如下:

白天乘坐火车,连乘车时间不超过8小时(早上6:00-下午18:00)的,不得购买硬卧车票;

夜间乘坐火车,连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下午18:00以后)以上的,方可购买硬卧车票。

4、如多人同行,为方工作,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经同行职级最高人士同意,可按同行中最高职级人士之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费用须填制大华集团统一制定的差旅费报销,在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内凭发票实报实销。

6、伙食费与交通费补贴按相应定额包干标准和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报销。享受补贴的人员一般不再另外报销餐费及交通费,如因工作需要另外报销餐费及交通费者,须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三、通讯费用

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通讯费用按公司规定的限额凭报销,不超出限额的部分实行实报实销,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1、报销标准:参照大华集办字(2003)第3号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移动电话报销限额如下:

(1)物业经理:150元/月

(2)公司职能部门主管、管理处经理、管理处助理、主管:50元/月(注: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比照职能部门主管报销限额执行)。

(3)管理处保安班长:30元/月

2、资格审核与批准程序:

(1)以上范围的人员及其报销标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申请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后,转集团行政部审核并呈交集团分管副总裁批准。

(2)超出以上范围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报销移动电话通讯费,或以上人员因工作特殊需增加限额,由本人申请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特批后,转集团行政部审核并呈交集团分管副总裁批准。

四、物料购置的报销

物料主要是指经营性消耗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动保护中的劳防用品等。

1、固定资产的费用支出及管理办法另发规定执行。

2、经营性消耗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流程参照《物资采购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3、物料购置的报销,必须按规定建立必要的收发制度,严禁以购代领。凡未建立物料收发制度或未办理物料入库手的,公司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报支。

4、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不定期地检查仓库物料,确保帐、卡、物一致。

五、专项工程的费用

1、专项工程的费用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付款,确有超出合同金额的部分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付款支出按照大华集通字(2005)第4号文件执行。

2、临时发生的专项开支,在不突破年度预算计划的前提下,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后列支。

六、会议费

1、根据工作需要到外省、市地区参加的各类会议,须凭相关的会议通知,经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2、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统一组织的会议,凭集团公司统一下发的会议通知列支会议费。

七、图书资料费用

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专业书籍,但需事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批准,购买后经验收并办理登记、借阅手续后方可报销。

八、培训费用

1、属个人提出的业余学习或半脱产学习,一般不予以费用报销。该学习确因岗位必须,须事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由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2、各类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员工赴外培训,由员工个人申请、逐

级报批,培训费用先由个人交付,培训结束后凭证书及合格成绩经所在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和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

九、公司计划财务部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

十、现金报销及对外付款须按照流程进行流转。

十一、附则

第2篇 车辆维修、加油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保证车辆安全行驶,降低车辆管理成本,规范车辆维修、加油、及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特制订此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公务用车辆的维修、加油及费用报销皆适用此规定。

第三条:车辆维修管理

1、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厂家维修。定点修理厂应该是维修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正规修理厂。高档车辆和特种车辆或定点厂无法修理的,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可送其它专修厂;

2、凡车辆需送厂维修前,必须由责任司机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详细列明需维修的项目及费用预算,交车队负责人对其车辆进行检验,并在车辆维修单上加具审核意见,报行政部审核及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除特殊原因外,未办齐上述手续的,维修费不予报销;

3、车辆在行驶时发生机械故障急需维修的,驾驶员须立即向车队长及行政部车辆调度负责人报告,在经批准后可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4、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车队负责人及责任司机须加强对维修的监督,并对修复后的车辆进行认真地检验,如实际维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及时地到修理厂核实。在对该车的所有维修事项确认无误后,由责任司机和车队负责人在维修结算明细清单上及报销单上共同签名,附《车辆维修申报表》报行政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财务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所有车辆的配套工具实行自我保管制度,每车工具先进行清点,不足的按所需的品种、数量,经规定程序审批后一次购齐,登记造册后,交由该车责任司机负责保管。移交车辆时必须清点工具,交接清楚,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四条、车辆加油管理

1、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站加油,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加油的,必须电话请示行政部车辆调配负责人同意,且油费发票须由随车人员签名证明。不符合上述规定程序的,油费不予报销;

2、高层领导专用车的非定点加油,可不经行政部,但其加油发票须经配用该车的领导签名认可。

第五条、车辆费用报销管理

具体报销管理方法详见《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有与以前制度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 本规定经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后执行,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属于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委员会。

第八条 本规定自董事长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3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河口房地产公司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差旅费借款;

2、零星购物借款;

3、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 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零星购物借款程序:

1、由需用部门做出书面申请;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采购人员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条 借款限额及规定:

1、借款有额度控制,借款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除小额、零星采购以现金支付外,原则上以银行方式结算。

第六条 暂借款还款、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1、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市内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等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3、借款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销或还款,第二次预借款须结清上笔借款方可。

4、报帐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将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仍未结清者,除总经理特批外,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七条 报销基本流程图及规定:

1、取得合法的原始发票:报销原则上必须取得正式合法之原始发票,避免取得非正规发票。

2、报销基本流程:

填写报 销单据

财务部审核

分管领导复审

总经理批准

出纳

付款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解释,自2022年 8月16日起施行。

第4篇 _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成本的管理,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增强开支的合理性,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 应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各项费用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费用支付的核算,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 具体规定

4.1 本办法规定的费用包括集团日常经营以及其他日常管理需要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4.2 对年初设定限额指标项目的各项支出,必须在指标范围内使用。

4.3 差旅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4.4业务招待费标准。业务招待费是集团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餐费、礼品费等,应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所有招待费用的开支必须严格控制在年度核定的指标限额内,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及财务总监签字方可报销。对超出年度核定指标的,必须在取得总裁增批指标后方可报销。

4.5邮电费标准。因开展业务及移动办公而使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租用专线等通讯工具的费用均应纳入邮电费支出。因开展业务及移动办公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通讯费用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方可报销,并按如下标准执行。

4.5.1通讯费用标准(元/年/人)

标准

职务

限额标准

集团副总裁以上人员(包括住宅电话)

按实报销

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

按实报销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

2500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助理及子公司副总经理

1500

集团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确定的特殊人员

适当考虑

4.5.1.1确因开展业务而超限额费用的,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特殊批准。年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除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以外,通讯费用每半年按规定标准报销一次,既每年的六月末和十二月末,过期不候。

4.5.1.2手机费用的报销,一律在限额内现金报销。不办理托收。具体人员享受标准由总裁办与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4.5.1.3特殊人员是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常常处于被动呼叫,财务部则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名单在规定的范围内报销,报销时间按4.5.1.1条执行。

4.5.2凡是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使用的通讯工具必须在集团总裁办注册登记,移动电话要保证在早8:00时-晚22:00时之前待机,如月份内关机状态累计三次者或由于欠费等原因影响工作的,总裁办将追究其责任,财务部同时停止报销。

4.6 行政杂项费用支出标准。包括办公费、公杂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宣传费、修理费、印刷费、车辆费、公证费、咨询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等。费用支出额在200元以下的由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业务主管签字既可报销,超过200元-2000元的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报销,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集团总裁签字,否则财务部不得报销。总裁办、审计部、财务部将联合不定期对报销的费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化整为零变相报销的,集团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7费用报销实行归口管理。总裁办负责办公用品以及报刊费、印刷费、水电费、电子通讯费、车辆运营费、资料费、广告费、门前三包、装修费、房屋维修费、董事会费等的采购和报销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及报销工作。财务部负责审计费、财务费用的管理和报销工作。

4.8 加强交通道桥收费票据的管理,报销人必须按要求填写道桥报销审批单,标明行车路线,票据粘贴要整齐。驾驶人员因违章而被罚没的票据不得报销。

4.9严格车用油料的管理,车辆用油必须凭出车记录报销。驾驶人员要认真登记出车记录单,记录单须载明出车时间、往返路程等相关数据,往返路程所耗油料应与购油发票接近,否则,财务部拒绝报销。

4.10加强办公电话的管理,集团楼内通讯必须使用内部电话,不得私话公打。总裁办将不定期抽查集团职能部门的通话记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11对于工程中发生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大宗机物料等支出,必须事先作出合理的工程预算以及工程款项支付进度表,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通过,总裁、主管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预算员、计划员签字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总监必须在该预算计划总价的50%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同时财务部要及时向总裁报送工程款项支付进度表。

4.12直接用于工程开发项目的前期费支出,包括土地开发费、房屋开发费、配套设施开发费、代建工程开发费等,所支出的款项必须经集团总裁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支款手续。

4.13直接用于工程建筑项目的工程支出,包括工程用大宗原材料费用、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支出款项在5万元以内的,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签字,财务总监在计划预算内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经集团总裁签字。

4.14对于工程开发性支出的款项要求在取得正规发票五日内到财务部报销,报销发票必须严格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由经办人签字,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部才给予报销。

4.15对于工程建筑所需采购的原材料发票,包括砖、瓦、砂、石、水泥等,必须凭工程材料入库验收单报销,入库单项目要填列齐全,经办员、保管员必须签字。发货票必须按上述规定,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才给予报销。

4.16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4.16.1经办人员签字,对于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方面的业务必须附有入库单。

4.16.2必须经过本部门、本公司总经理签字。

4.16.3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取得主管副总裁的批准。

4.16.4取得总裁的批准。

4.16.5取得财务总监的审批。

4.16.6所有签字的领导必须签署名字的全称,必须注名明签字日期。

4.16.7经办人员在完成以上签字后,持报销凭据到集团财务部各自主办会计办理报销业务。

4.16.8办会计应在最短时间内编制好相应的会计凭证,交给复核会计复核,复核会计复核无误后,再转交给出纳人员付款,坚决杜绝出纳人员在没有取得相应的付款凭证就依照原始凭证付款,一经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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