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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管理办法14篇

发布时间:2023-02-04 热度:31

危险品管理办法

第1篇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角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第六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的少量稀缺试剂,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委托使用单位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凡使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保存柜,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中心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并配备有灭火器。

第九条管理人员在储存、保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二)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四)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室同柜存放。

(五)各系部对剧毒物品(氰化物等)必须按照“五双”制度严格保管,对收发、领用等环节要严格管理。

第十条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和领用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须经系(部)、处(室)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领用并及时办理剩余部分退库手续,对废渣、废液要及时挖坑深埋或倒进废液井中。

第十一条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安全保存和使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物业区域危险品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区域危险品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危险品的管理,防止人身财产受到伤害或损失,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__酒店物业对危险品的管理。

3.职责

3.1礼宾部负责对危险品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3.2部门/项目经理是部门危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危险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3相关主管负责危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3.4采购人员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所需危险品进行购买。

3.5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品分类、隔离、上锁、标识等储藏保管。

3.6相关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危险品的正确使用和操作。

4.定义与分类

4.1危险品:是指对人身、自然环境和财产有直接危害的物品,具有易燃、自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如敌敌畏、天那水、液化气罐、柴油、汽油、酒精、油漆、鞭炮等。

4.2公司常接触到的危险品主要分为三类:

4.2.1易燃易爆物品。如天那水、柴油、汽油、酒精、油漆、液化气罐等。

4.2.2带毒性药物、药剂。如消杀用的敌敌畏、灭鼠药等。

4.2.3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化学品。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危险品的采购

5.1.1危险品的采购需由各业务口主管申购,部门经理审批并指定专人进行购买。

5.1.2对于危险品的采购,需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譬如,对于环境消杀药物需到爱国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指定的供应单位购买。

5.2危险品的运输、搬运

由供货方负责送达公司指定仓库,搬运过程中:

5.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2.2碰撞、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品、与灭火器(剂)相互抵触的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5.2.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3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5.3.1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

5.3.2存放危险品的地点或柜子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5.3.3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确保危险品安全存放。

5.3.4危险品应与其他物品隔离分开,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对有剧毒的危险品如敌敌畏、乐果等必须用带锁柜存放并上锁,有条件的部门应设立单独的危险品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

5.3.5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由专人负责,仓管员需妥善保管好钥匙,避免危险品丢失或随意转交他人。用后剩余的危险品需及时入库,对于空瓶或残液须按安全要求(如销毁、深埋)处理。

5.3.6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危险品储存、保管细则。

5.3.7对服务供方存放在部门范围内的危险品也应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5.4危险品的使用

5.4.1危险品的使用者需有相关的专业操作技能、资质证明。

5.4.2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用有毒性或腐蚀性的药物时必须戴上防护手套;对有挥发性的药品应戴口罩,使用完毕后及时用皂液洗手。

5.4.3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5.4.4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按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处理。

5.4.5'天那水'的使用

a.'天那水'是一种油漆稀释剂,由于挥发性强,若使用不当,人体吸入量过多,可能导致昏迷,甚至脑部伤害等严重后果。

b.正确使用'天那水'的方法是使用前先阅读产品说明书,详细了解正确使用步骤。

c.使用'天那水'需在开敞的环境,避免因工作环境密闭导致吸入过多挥发气体而昏迷。

d.'天那水'使用后应及时盖上盖子。

e.由于挥发性强,'天那水'常拿来当清洁剂,如有可能,尽量使用煤油等毒性较低的溶剂清洗油污。

5.4.6液化气罐的使用

搬运液化气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严禁卧置滚动。

a.使用液化气罐要正放,禁止横放和倒放,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是否完好、牢固,是否漏气,发现有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告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b.各部门应定期对小区、食堂、宿舍使用的液化气罐、液化气灶、热水器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各种原因如输气管老化等现象引起的事故。

5.5对外来危险品的管理

5.5.1出入口岗值班人员需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外来危险品进行严格把关。

5.5.2发现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管辖区域时,需查明原因,视情况进行制止或报部门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监控。

第3篇 物业区危险品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危险品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服务区域内危险品的管理,防止人身财产受到伤害或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危险品管理的监督、指导

相关主办(主管)负责危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危险品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

任何人员有责任对违反危险品管理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

4.定义与分类

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如敌敌畏、天那水、液化气罐、柴油、汽油、酒精、油漆、鞭炮等。公司业务管理常接触到的危险品主要分两类(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列出具体的危险品清单进行控制):

a、易燃易爆物品。如天那水、柴油、汽油、酒精、油漆、液化气罐等。

b、毒性药物、药剂。如消杀用的敌敌畏、灭鼠药、杀虫剂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列出具体的危险品清单进行控制。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危险品的采购

5.1.1危险品的采购需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参见《采购管理程序》。

5.1.2对于没指定供应商的危险品,采购需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譬如,对于环境消杀没有外包的部门,消杀药物需到爱国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指定的供应单位购买。

5.2危险品的在运输、搬运过程中注意事项

5.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2.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5.2.3遇热、受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离、隔热、防潮措施。

5.3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5.3.1危险品应与其他物品隔离分开,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对有剧毒的危险品如敌敌畏、乐果等危险品必须柜装存放并上锁,有条件的部门应设立单独的危险品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

5.3.2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确保危险品存放安全。

5.3.3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

5.3.4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由专人负责,仓管员需妥善保管好钥匙,避免危险品丢失或随意转交他人。用后剩余的危险品需及时入库,对于空瓶或残液须按安全要求(如销毁、深埋)处理。

5.3.5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危险品储存、保管细则。

5.3.6对服务供方存放在部门内范围分承包方的危险品也应需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5.4危险品的使用

5.4.1任何危险品使用前须先阅读产品说明书,详细了解正确使用步骤。

5.4.2危险品的使用者需有相关的专业操作技能、资质证明。譬如,对于除'四害'外包的部门,对服务供方的消杀资格需进行严格的审核,应持有爱卫办签发的《深圳市除'四害'服务许可证》。

5.4.3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用有毒性或腐蚀性的药物时必须要戴上防护手套、对有挥发性的药品还应戴上口罩,使用完后及时用肥皂液洗手等。

5.4.4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5.4.5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按需注意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4.6消杀药物的使用须按《消杀作业指导书》执行

5.4.7'天那水'的使用

5.4.7.1'天那水'原本是一种油漆稀释剂,由于挥发性强,若使用不当,人体吸入量过多,可能导致昏迷,甚至脑部伤害等严重后果。

5.4.7.2正确使用'天那水'的方法是使用前先阅读产品说明书,详细了解正确使用步骤。

5.4.7.3使用'天那水'需在开敞的环境,避免因工作环境密闭导致吸入过多挥发气体而昏迷。

5.4.7.4 '天那水'使用后应及时把盖子盖上。

5.4.7.5由于挥发性强,'天那水'常拿来当清洁剂,如有可能,尽量使用煤油等毒性较低的溶剂清洗油污。

5.4.8液化气罐的使用

5.4.8.1搬运液化气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严禁卧置滚动。

5.4.8.2使用液化气罐要正放,禁止横放和倒放,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罐是否漏气,发现有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告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4.8.3各部门应定期对小区、食堂、宿舍使用的液化气罐、液化气灶、热水器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各种原因如输气管老化等现象引起的事故。

5.5 外来危险品的管理

5.5.1出入口岗值班人员需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外来危险品进行严格把关。

5.5.2如发现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需问清原因,视情况进行制止或报部门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监控。

5.6液化气罐的使用

5.6.1搬运液化气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严禁卧置滚动。

5.6.2使用液化气罐要立放,禁止横放和倒放,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罐是否漏气,发现有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告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6.3应定期对小区、食堂、宿舍使用的液化气罐、液化气灶、热水器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各种原因如输气管老化等现象引起的事故。

6.支持性文件

gzwy7.4-z01 《采购管理程序》

gzwy7.5.1-h01-03 《消杀作业指导书》

第4篇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办法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一: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的危险品库房仅储存校验检定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所用的标准气体。

第二条

危险品库房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危险品库房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危险品库房主要安全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检定人员应经过检定培训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以及分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各岗位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储存、运输、使用,依照划分的管理职责实施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生技室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

2、定期检查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3、库房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车间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危险品库房安全管理工作。

2、针对危险品库房,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

3、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班组建立危险品库房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七条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长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危险品库房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有关危险品库房安全活动和事故演练。

4、负责危险品库房安全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落实危险品库房用火安全措施。

第八条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对危险品库房的安全工作。

2、完善危险品库房相关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3、组织开展危险品库房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4、负责班组的危险品库房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5、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规定好劳保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九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国石化安【2004】553号)中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十条

危险品库房应在大门明显处张贴《危险品库房使用规定》。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一条

危险品库房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

国石化安【2004】553号)中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危险品库房应在明显处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第十三条

危险品库房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

危险品库房房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

完善危险品库房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巡检记录。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入库前记帐、登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作详细的文字记录。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房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险危物品,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库房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名称、数量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加锁保管,要建立存放档案、领用登记卡,要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章 电气装置

第二十一条

设置与管理

1、置在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件、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2、在危险品库房内使用临时用电或用火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危险品库房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四条

灭火器材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制定应急预案,绘制事故逃生图、消防器材配置图。

第二十六条

灭火器材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二十七条

装卸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

第二十八条

装卸作业过程严禁拖瓶和滚瓶,应小心轻放,严防产生火花和静电。

第二十九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车间将在经济责任制和事故零考核中对违规个人进行考核,发生责任事故按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批准日起执行,由仪控中心生技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规定不一致,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二:

一、危险品仓库禁令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二、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三、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四、货物保管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浙江新汇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__年4月17日

第5篇 物业危险品管理办法作业指导文件

物业公司作业指导文件

危险品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管理区域内危险品的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对危险品的管理

3.定义

危险品是指对人身、自然环境和财产有直接危害的物品,具有易燃、自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是各部门危险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管理处的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主管(办)负责危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危险品管理的具体操作

5.方法及过程控制定:

5.1易燃易爆品:天那水、柴油、汽油、酒精、油漆、液化气罐等。

带毒性药物:敌敌畏、农药等。

5.2管理处应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列出具体的危险品清单进行控制。

5.2.1危险品的采购需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参见《采购管理程序》。

5.2.2对于没有设定供应商的危险品,采购需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

5.3危险品的运输、搬运

5.3.1对辖区内使用的危险品由安全员监督搬运、存放和使用,并记录在《安全部巡视记录表》中。

5.3.2 对外包方使用的危险品原则上要求其每天使用后带离辖区,不允许其存放在辖区内。

5.3.3对业主装修使用的危险品,要求其妥善保管,具体执行《装修现场监控办法》。

5.3.4公司工程施工涉及使用危险品时,应严格按相关作业指导书施工。

5.3.5对现阶段节日业主有燃放烟花、炮竹的习俗,安全部应划定区域,要求业主指定地点燃放,当法规、法令明确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时,按法规、法令执行。

5.3.6轻拿轻放,防止碰击、拖拉和倾倒。

5.3.7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混合装运。

5.3.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设施。

5.4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5.4.1危险品应与其它物品隔离分开、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对有居毒的危险物品,必须用带锁柜放置并上锁,有条件时应设立单独的危险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

5.4.2存放危险品的地点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报警、灭火等安全措施,确保危险品的存放。

5.4.3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

5.4.4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由专人负责,仓管员需妥善保管好钥匙。避免危险品的丢失。

5.4.5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危险品储存、保管细则。

5.4.6对服务供方存放在部门内范围内的危险品也应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5.5危险品的使用

5.5.1危险品的使用者要有相关的专业操作技能,资质证明。

5.5.2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用有毒性或腐蚀性的药物时必须戴上防护手套。对有挥发性的药品还应戴上口罩。使用完后及时用肥皂洗手。

5.5.3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5.4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它危险的废弃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按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处理。

5.6外来危险品的管理

5.6.1出入口值班员需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对外来危险品进行严格把关。

5.6.2如发现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需问清原因,视情况进行制止或报部门指派专人监控。

5.6.3每日巡视人员要认真巡视及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

5.6.4 如危险品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由主管着情况而定是否请求外援协助。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第6篇 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置保护条例》等国家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和麻醉药品。危险化学品按国家标准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a.爆炸品;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蚀品等其他带有危险性的物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_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形成瘾癖的药品、药用植物及其制剂。

符合本条所指的物品,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大学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所涉及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过程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全校危险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监督、责任到点的管理体制。保卫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危险品监管的职能部门;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学院为危险品使用的责任单位;涉及危险品使用的实验室和危险品储存专用仓库为危险品安全控制的基层责任点。

第五条 保卫处全面监督和检查全校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状况,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品购买、存储、管理、使用等过程的安全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和整改意见;

2.一旦发生危险品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查清事实,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全校危险品使用及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办理危险品准购、准运及许可使用等有关证书;

2.负责危险品统一采购、储存、供应等工作;统一回收处置废液、废渣等危险品废弃物;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危险品使用情况,落实安全措施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学院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执行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稳定管理队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2.完善危险品使用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具;

3.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八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实验室为安全管理的最终责任点,其主要职责为:

1.危险品使用前,必须落实专人熟悉所用危险品的性质,可能出现的危险程度,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确保参与危险品使用的所有人员事前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危险品应急处理预案,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

4.认真做好易制毒品使用消耗的台帐记录和剧毒品使用的全过程记录,严格检查“三废”回收及安全排放情况;

5.认真做好危险品临时保管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章 采购与储存

第九条 列入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品必须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向专业商店统一购买,任何使用单位不得自行采购。所有购置的危险品必须 “三证”(生产许可证,企业合格证和工商营业证)俱全。

第十条 使用危险品的各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危险品的管理等级提前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申报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 危险品的运输必须委托经国家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运输,严禁任何人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辆。

第十二条 危险品必须统一储存在学校专用仓库,仓库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各类危险品的仓库储量原则上不超过该危险品一学期用量,使用人领用量在安全措施具备的前提下一般不超过一周的用量。

第四章 使用与保管

第十三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和管理的各环节,其对应的管理部门或单位均应制订相应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

第十四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危险品使用前,按照危险品的类别及危险程度办理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使用数量,充分估计危险品使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及环境不受污染。

第十五条 危险品仓库的管理要严格按章办事,性质互忌的危险品应按规定要求分隔储存,进出仓库的危险品必须标签清晰,账物相符,流向清楚,手续完备。并能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剧毒品、易制毒品、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门锁的“五双”制度。进出仓库的危险品要精确计量和记载。其中剧毒品保管实施24小时电子监控,并与公安110联网。

第十七条 使用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一般危险品领用,由工作人员填写“宁波大学(一般)危险品领用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到危险品仓库领取。

剧毒品、易制毒品、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质的领用,由工作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特种)危险品领用单”,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并报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签批,由实验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到危险品仓库领取。

第十八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实验室必须建立危险品使用台帐,每次实验消耗的剧毒品、易制毒品、爆炸品均须按“宁波大学危险使用台帐”规定的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并存档备查。每学期结束时,各相关实验室应统计各类危险品消耗情况,并与危险品仓库核对消帐,确保所有领用的危险品去向清楚。

第五章 危险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十九条 危险品使用应努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直接向外排放的废弃物,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低于安全排放标准。未达标的废弃物,使用单位应分类收集暂存,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回收处理。废弃物处理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负。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近期内不再使用的剩余危险品,应按原包装完整盛放,做好标签及时送回危险品专用仓库存放,并办妥临时存放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7篇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角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第六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的少量稀缺试剂,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委托使用单位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凡使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保存柜,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中心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并配备有灭火器。

第九条管理人员在储存、保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二)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四)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室同柜存放。

(五)各系部对剧毒物品(氰化物等)必须按照“五双”制度严格保管,对收发、领用等环节要严格管理。

第十条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和领用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须经系(部)、处(室)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领用并及时办理剩余部分退库手续,对废渣、废液要及时挖坑深埋或倒进废液井中。

第十一条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安全保存和使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lng运输车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由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第一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lng,采取必要措施,防止lng泄漏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第二条  严禁lng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 lng运输车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载。 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三条  运输lng的车辆,应为罐式货车,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第四条  lng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lng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五条  lng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泄漏、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说明事故情况、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六条  车队车辆由公司调度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七条  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第八条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第九条  所有车辆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制度,制定车辆的消耗定额和奖惩制度,定期对车辆的行驶时间(或里程)和维修消耗(如油料、配件、工具等)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 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三章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第一条  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 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条  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 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三条  车辆严禁携带多余燃料和其它易燃物。在加油站加油过程中,确保关闭发动机。加油后底盘、发动机外壳应擦洗干净,不得有废油与机油。

第四条  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 应在火源上风 200 米外或下风 300 米外绕道而行。

第五条  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 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 200 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 200 米以外,但人员应能警戒车辆。

第六条  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第七条  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第八条  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路途中,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 5% 的路段。

第九条  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 40 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30 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第十条  两辆以上车辆运输,在一般道路上,前后车之间应保持 50 米以上的车距;在高速公路上,前后车之间应保持 200 米以上的车距;上下坡时,上下车不应小于100 米。与其他同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第十一条  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公安部门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车辆前胎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时,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车辆前后轮胎充气应适当。

第十三条  行车时电瓶应稳固、牢靠,无特殊情况驾乘人员不应随意改变电瓶的安放位置。

第十四条  每行驶160km 左右应停车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制动系统是否漏气,车辆轮胎是否过热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车辆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十五条  车辆上路时,应选择平坦宽阔的道路行驶,并尽可能绕过人口稠密区;如难以绕过时,应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第十六条  运输途中住宿时,应选择较为安全和偏僻地点住宿、停车,停车地点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

第四章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一条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第二条  车辆每行驶 5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检查、紧固、调整和润滑。

第三条  车辆每行驶 200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第四条  车辆每行驶 45000 公里应进行一次三级保养(总成拆解)以上的 项目检修,除完成一、二级检修保养项目外,还应完成以下项目: 4.1、清洗燃油箱和冷却系统; 4.2、检查车架有无变形,铆钉有无松动、脱落等现象,必要时修理,除锈和补漆;

第五条  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第六条  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

第七条  车辆维修保养完毕须驾驶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厂,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  车辆北斗平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北斗平台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管理、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违法行为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lng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北斗终端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

1、北斗终端车载系统是为车辆准确定位和行驶提供安全保证,车辆在运输途中北斗终端终端要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卸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管理平台反映,以便及时维修。

2、sim 卡是北斗终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3、北斗终端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洗涤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导致电路烧坏车载设备。

4、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应仔细检查北斗终端车载设备,保证行驶过程中北斗终端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5、驾驶员应学会正确使用北斗终端车载系统,了解车北斗终端车载系统的功能。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不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液晶屏。

7、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人员不得关闭北斗终端车载系统。

8、操作北斗终端车辆定位系统时应注意行车安全。

第二条  北斗终端车载系统的消息管理

1、为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平台实施监控车辆行驶状况,车辆在出发前应向平台发送一条定位信息,以确定和平台取得联系。

2、在行驶过程中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平台发送与车辆无关的消息。

3、驾驶员阅读平台向车辆发送的有关消息时,要确保安全。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速,北斗终端车载系统会发出警报,同时,平台也会向驾驶人员发送为了行驶安全要求降低超速的提示消息,驾驶人员应按规定时速行驶。

5、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抛锚或被抢劫)需要平台帮助时,驾驶人员可以手动按下或脚踏紧急报警器 2 秒钟,向平台发送紧急报警或发出请求帮助消息,管理平台可以根据内容向车辆提供帮助。

6、除了遇到紧急情况时发送紧急警报外,一般情况下不要发送紧急报警消息,造成不必要的误报,严禁故意向平台发送假警报。

7、车辆主管单位或驾驶员不要通过其他途径向北斗终端车载系统或平台发送消息,如需要通知了解情况可通过管理平台发送消息,否则,超出的短信费用由车辆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条  北斗终端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1、遵守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对平台要求的纠正违章行为提醒应及时纠正。

2、严禁无故或恶意动手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行驶中要随时关注终端的信息。

3、保护好北斗终端,以利于平台监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车载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和平台汇报。

第四条  北斗终端车辆的行驶线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安装北斗终端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道行驶。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断等) ,要请示平台后方准行驶。

2、驾驶北斗终端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根据道路状况, 危险物品运输车最高行驶时速为 80/小时, 普通公路限速 40 公里/小时。

第五条  违反北斗终端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违反北斗终端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第 1 条、第 3 条,造成北斗终端车载系统损坏的,扣减责任人 200 元。

2、违反北斗终端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第 2 条,扣减责任人 100 元。

3、私自关闭北斗终端车载系统,逃避平台监控的,扣减责任人 500 元。

4、严禁向平台误报假报信息,扰乱平台正常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减 责任人 100 元。

5、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扣减责任人 500 元。

第六章

第一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及操作指南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并且要熟练掌握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操作事项和规范。

1、严格执行上级和企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全驾驶。

2、负责对出车前后车辆状况进行安全全面检查,不出故障车。认真完成三检四查工作。

3、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审验,确保车辆清洁、完好。

4、驾驶员必须做好一勤,二慢,三掌握。一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紧固。二慢:情况不明、视线不清、起步、会车、让车、倒车、停车慢。交叉路口、狭路、窄桥、弯道、车站、装卸场地慢。三掌握: 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天气变化情况;掌握车辆行人动态情况。

第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道路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lng槽车安全装卸规程》装载,行车及停车。

1、能见度良好时,车辆行驶速度应符合所行驶道路规定的车速下限, 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或遇复杂道路情况时,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减速行驶,车速保持在安全可控范围之内;

2、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车距不应小于 50 米,上山或下山不应 小于 300米;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做到行驶中不开赌气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违章车,不开人货混装车;

3、遇热带风暴或台风、雷电、暴雨雪、大雾、磁暴等特殊恶劣气象时,不得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作业。严禁携带打、六级以上大风、火机、火柴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

4、在运输危险物品途中,应避免停留住宿,严禁将车辆停在居民区、 行人稠密闹市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尽量在平坦地方停车,必要时用三角垫木塞住车轮,保证停车平稳。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5、行车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详细。

6、驾驶员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自觉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严禁有损害企业良好形象的言行。

第七章

第一条  押运员的岗位职责

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押运员要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方针,政策听从指挥,做好押运工作。

1、负责对押运货物进行检查,在装货后,卸货前核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数量,确保危险物品无遗失遗漏,做好交接工作。

2、押运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3、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物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4、在危险物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 爆炸、环境污染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 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八章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安全员要把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对危险品货物的安全重视程度放在同等的位置。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方针、政策、 制度等规定,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  负责对危运车辆、危险物品装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情况还应向公司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三条  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安全活动的开展,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安全学习记录。

第四条  定期对消防设备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供领导参考。

第六条  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查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

第9篇 学校危险品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危险品管理使用办法

1、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危险品,系指下列六类:

(1)易燃品 (2)易爆品 (3)有毒性物品

(4)强氧化性物品 (5)强腐蚀性物品 (6)放射性物品

3、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危险品铁柜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仓库内外严禁烟火。危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应经常对采购、保管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4、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水、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5、危险品入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必须按规定储存,对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混放。

6、对下列八种剧毒品、爆炸品有如下特殊规定:

(1)氰化钾(2)氰化钠(3)砷酸二钠(4)砷酸三钠

(5)烟碱(6)三氧化二砷(7)亚砷酸钠(8)苦味酸

上述八种危险品要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内,并进行双人双锁保管。

7、对所有危险品一定要严格落实支领手续,定量取用、特别是对6中所列各种危险品支领时要以克为单位进行称量,并在专用登记册上记录。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8、执行《邯郸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品库每月要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齐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9.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0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数质量管理办法

做好健康、安全和环保工作, 是每位员工的职责。良好的hse绩效对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安全和公司的业务成功与否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我们的目标是: 不发生事故, 不损坏人身健康, 不破坏环境。

一、驾驶员标准

·所有驾驶员必须经政府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有效驾驶证件。当驾驶员证件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所有驾驶员进行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检查,确认其身体状况符合司机体检标准。当驾驶员身体状态发生可能会影响安全驾驶的变化, 应立即停止驾驶车辆并向主管报告.

·驾驶员必须参加防御性驾驶及疲劳驾驶等安全培训并接受公司安排的专门司机技能评估。至少每三年对防御性驾驶及疲劳驾驶等安全培训内容重新回顾一次.针对识别出的高风险司机,因对其进行防御性驾驶的再培训,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在公司业务中驾驶车辆.

1)疲劳管理

司机在感到疲劳时,必须停止驾驶。经一段时间的休息/睡觉,警觉性得到恢复后再继续驾驶。

司机工作时间和驾驶时间必须符合以下最低规定。

要 求规 定

连续24小时内的最长工作时间累计16 小时

最长工作时间60小时/连续7天,或 120小时/14天,但7天内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80小时;在超过14天的时期内,每周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60小时。

连续24小时内最长驾驶时间累计10小时(不包括通勤驾驶时间)

当班期间的休息时间(包括用餐)每5小时至少休息30分钟

每连续7天内的不上班时间至少连续休息24小时

2)手机的使用

驾驶车辆时司机不允许使用手机拨打或接听电话,也不允许使用手机免提装置拨打或接听电话。

驾驶车辆时不允许使用手机发送或编写、阅读短信息。

车辆在行驶当中不应因为来电停车接听电话,在交通灯等临时停车时,也不允许拨打或接听电话。

3)药物和酒精政策

司机不可在受酒精、毒品或其他损伤他们驾驶能力的药物或物质的影响下驾车。

司机在工作时间及驾驶前4小时,禁止饮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

司机使用的药品,必须经过医生的确认不会影响安全驾驶。

司机有义务接受公司要求的酒精测试。

二、安全带的使用

为确保所有员工的安全,驾驶员有责任要求佩戴安全带,

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车辆移动,必须佩戴安全带。

具体要求

·驾驶员、押运员驾驶或乘坐装有安全带的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把它调整到合适的松紧度,确保扣好。一定要调整安全带,使其稳固地环绕您的身体。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要求押运员员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带。

·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乘坐安全带不合要求的车辆。

·任何人不得自行改装、拆除或废止车辆内的安全带,除非因维修或保养所需。

·员工发现失效的安全带时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有关负责人必须给于及时维修。

·如果发现司机或押运员不遵守本项规定,不管是否由于疏忽,都应责令加以改正,乃至采取纪律行动。

三、行车前安全检查

每日出车前,须参照车辆随附的《出车前检查表》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登记,在检查无误后,方可驾驶车辆,若车辆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必须及时通知车队进行维修,以杜绝车辆因未能及时检修小故障而造成无法出车或半路坏车的类似事件发生。出车前应检查及确保以下项目:

·轮胎气压,包括备用轮胎

·轮胎状态- 所有轮胎(包括备用轮胎),其轮胎花纹深度不小于1.5毫米

·灯光

·雨刮器

·刹车性能

·引擎油、冷却液

·仪表板灯

·应急设施

·充分估计出车期间的用油用量,提前加好油,尽量避免中途加油;

·出车前负责车辆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以保证给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出车前认真看清楚出车任务单,如对出车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调度或分管领导核对,以保证准确无误完成出车任务

四、出车期间安全规定

l驾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

l驾驶期间手机须置在静音或秘书服务状态,安全停车后才能查询电话;

l驾驶期间应尽量避免与押运员聊天,严禁参与需要深度思考的话题,以集中精力驾驶;

l驾车时如发现车辆有任何问题,应及时汇报予以处理、维修,以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五、司机工作时间及驾驶时间的规定

司机每日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十四个小时(不包括休息时间),工作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小时;

司机每2个星期总共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40小时;

司机休息时应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以保证上岗期间始终有充沛的精神及体力。

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尽量减少在以下情况下的夜间行车:

·在乡间行驶

·长途行驶,超过200公里

·感觉疲劳时行驶

·长时间行驶

日间行车注意事项

在以下情况下,驾驶员应利用停车休息来保护自己:

·炎热

·恶劣的驾驶条件

·药物或治疗后

·饮食因素

六、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严格遵守当地速度限制,严禁超速行驶。必须按照风险线路图所标定的时速行驶,高速公路不允许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经过路口,巴士站点,学校或其他道路风险评估的高风险区域应减速行驶

七、药物及酒精的使用规定

司机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在酒后或服用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驾车。

公司有权依据相应的程序对司机进行酒精和毒品的不定期抽测。如果发生意外,司机必须接受酒精测试。

八、车辆加油规定

车辆一律规定需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九、 应急反应及事故处理

针对运作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除标准配置外,所有车辆均应配备以下安全用品:

反光三角牌

司机夜间穿的反光背心

手电筒

所有事故, 无论大小, 均需尽快报告. 报告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发生紧急事件后,司机应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紧急救人

·设立警戒标志

·报警

·报告公司紧急号码或领导,如果是承包商的车辆和/或司机,也应通知承包商并按指示行事

·收集事故证据,包括人证

·写好事故经过交回给车队分管领导

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将依照公司的事故处理及调查程序,尽快开展事故调查。依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相关各方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潜在事故

·所有潜在事故均应报告。

·潜在事故的处理应及时反馈。

十、档案与纪录管理

·按车建立的技术档案,包括车辆的出车检查纪录、保养及维修纪录及事故记录。

·每次出车任务的时间、地点、公里数、乘车人等情况必须详细登记在每辆车的出车日志中。

·安全会议及培训纪录。该记录应具体到每个司机的出席情况,补课情况,培训或会议内容。每个司机应有单独的培训记录。

·领导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报告事故

任何造成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公司。

第11篇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项目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的管理。

5.2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对项目部的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  具体内容

6.1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6.1.1由化学危险品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做施工预算,并向采购部门提供详细的性能技术要求。

6.1.2采购部门签定购买合同前,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6.1.3采购部门应要求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化学物理性能指标、产品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2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3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6.3.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规划。

6.3.2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满足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

6.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6.4.1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施工,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化学危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

b) 化学危险品施工防护要求;

c) 具体内容;

d) 施工过程中污染环境因素的辨识;

e) 施工中潜在泄漏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响应;

f) 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物的处理及排放技术要求;

g) 废水、废气、废物处置及排放的监测。

6.4.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防止操作失误导致化学危险品泄漏或爆炸、燃烧等事故。

6.4.3化学危险品废物排放及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6.5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对项目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  相关文件(无)

8  相关记录(无)

“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第12篇 花城物业小区危险品管理办法

花城小区危险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服务区域内危险品的管理,防止人身受到伤害及财产受到损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危险品管理的监督、指导。

3.2相关主办(主管)负责危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3.3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危险品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

3.4任何人员有责任对违反危险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危险品的采购

4.1.1危险品的采购需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详细流程参见《采购管理程序》。

4.1.2对于未指定供应商的危险品,采购需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

4.2危险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注意事项

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2.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及混合装运。

4.2.3遇热、受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离、隔热、防潮措施。

4.3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4.3.1危险品应与其他物品隔离分开,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对有剧毒的危险品如敌敌畏、乐果等危险品必须柜装存放并上锁。

4.3.2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确保危险品存放安全。

4.3.3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

4.3.4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由专人负责,仓管员需妥善保管好钥匙,避免危险品丢失或随意转交他人。用剩的危险品需及时入库,对于空瓶或残液须按安全要求(销毁、深埋)处理。

4.3.5对服务供方存放在部门内范围分承包方的危险品也应需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4.4危险品的使用

4.4.1任何危险品使用前须先阅读产品说明书,详细了解正确使用步骤。

4.4.2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用有毒性或腐蚀性的药物时必须要戴上防护手套,对有挥发性的药品还应戴上口罩,使用完后及时清洗身体接触部位。

4.4.3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4.4.4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4.5外来危险品的管理

4.5.1出入口岗值班人员需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外来危险品进行严格把关。

4.5.2如发现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需问清原因,视情况进行制止或报部门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监控。

第13篇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防范化学危险品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采取有效安全管理, 使危害、意外事故发生机率降低, 从而减轻或避免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保护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与使用等全程管控。

3.0职责

3.1体系认证部组织制定并督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3.2 采购部负责原料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并向供应商提出有关包装、运输等安全要求及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负责制订和修改化学品的msds。。

3.3化学品仓管员: 负责化学品储存区内化学品标识、日常点检、日常管控等。

3.4 各使用部门: 负责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及生产现场化学品的标识及日常点检。

3.5 保安部: 负责确认和跟踪化学品储存区内安生措施的有效性及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6 物控部: 负责根据各化学品的使用量﹑危险性等数据,对各化学品制订合理的库存量。

4.化学危险品分类

油类:液压油、汽油、柴油、机油等。

化学试剂类:稀释剂、酒精、丙酮、助焊剂、无水乙醇;绝缘漆、强碱类、强酸类等。

5.作业要求

5.1采购

5.1.1 物控部根据化学品的存量﹑日使用量﹑危险性﹑运输要求﹑厂家最小送货量、厂家远近距离﹑到货天数等情况做好化学品的需求计划。并按计划对化学危险品进行采购,化学危险品供应商须获得国家政府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5.1.2采购部、物控部在采购化学危险品时,应对化学危险品之包装标识及运送等提出有关要求:

a.包装材料与形式以能安全运输、方便贮存与使用,及防止品质变异为原则,一般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执行。

b.本公司使用、贮存等部门若有特殊要求,应反馈物控部/采购部,由物控部/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

c.标识内容与形式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为依据,必须清楚标识品名规格、重量、生产日期、制造厂商、危害性及警告性标志。

d. 若各供货商未能严格按照本司的要求进行的,物控部将有权拒收该批化学品。

5.2运输

5.2.1以本公司为交货地点者,供应商应负责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与损失,由物控部与供应商协调,明确运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5.2.2本公司负责运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a.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物品, 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b.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c.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

5.3验收

5.3.1化学危险品到货后,物料管理部应即组织对其进行验收, 主要验收内容为:

a.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b.装运过程中有无损坏, 若有损坏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3.2验收完毕即可卸货, 卸货过程应轻拿轻放, 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4贮存

5.4.1化学危险品由物料仓堆放于专用仓库或专门场所, 须有必要的消防等安全设施并由专人管理。

5.4.2物料仓应建立“化学危险品登记表”。

5.4.3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堆放,不同性质或某些特性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应保持一定间隔,必要时应避免在同一仓库内存放,并针对其危害性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a.遇热、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等场所堆放。

b.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或发生变异的化学危险品,应堆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c.本身具有相当毒性或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应放置于特定位置,并标示危害性。

5.4.4化学品必须存放于远离火源及通风良好的地方﹐严格控制库房温度﹑湿度﹐经常检查﹐一般库温均不宜超过35℃﹐并做好防渗漏﹑防雷电等的措施,若有紧急情况,如暴雨,台风等,涉及到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时,需立即作出转移,以防止环境因素引起的化学危险品物化性质的改变给环境带来危害。化学品储存区必须有“严禁烟火”标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4.5化学品储存区域必须作好“5s'工作﹐各区域放置的化学品需制作清单及作好相应的标识。化学危险品应做好防泄漏的措施,化学品最好放在托盘或槽内,并备好防泄漏的工具、器具等,每日对化学危险品的泄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处理。

5.4.6化学危险品入库后由物料仓化学危险品管理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检查结果登记在“化学危险品定期检查记录表” 5.4.7化学品着火时﹐若火势不大﹐立即根据性能选择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现场扑救﹐若火势不可控制﹐则立即报警。

5.5使用

5.5.1仓库或其他使用部门领用的化学危险品暂存期间应定点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并做必要的标识。

a.不同特性危险品不可用同一容器混装,以免发生燃烧、爆炸,造成意外事故。

b.仓库、试验室作业人员、生产人员等使用危险品必须准备好防护器具,以防止作业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

c.各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化学液体原料应进行清理,统一保管并登记在《化学危险品登记表》中。

5.5.2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各个部门应在化学危险品存放、使用处悬挂或张贴msds卡片, 作业人员参照其msds卡对化学危险品在存储﹑使用﹑紧急应对及废弃时进行正确处理。

5.5.3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或用具使用完毕后,须将其清理干净并统一存放。各使用部门存放在使用场区的化学品数量须控制,以防止大量的化学品在现场区域。线上化学品的暂存或使用处应尽量备置放泄漏的托盘等。

5.6废弃液体原料和容器的处理

a.对于各种废弃的液体原料应进行合理的收集或回用。对于油类可联系机械维修厂或其它需求单位进行回用,对于其它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液体原料亦应妥善收集并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b.对于盛装各种废弃液体原料容器,能回用的应加以回用,不能回用的应统一收集处理。

5.7化学品在线的管理及点检

各化学品使用部门对在线使用的化学品每天进行一次点检﹐并填写《化学品点检表》,当发现化学品异常时,应对异常情况及时跟进﹐采取相对应的纠正措施并填写《化学品异常情况跟进表》。

5.8化学品的应急处理

化学品发生泄漏或其它应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具体参见其物质的msds表。

5.9化学品的盘点

物料仓负责对仓存的化学品进行定期盘点,化学品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化学品进行日常台帐处理,以保证化学品的出入库数量平�。

6.0参考文件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6.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6.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6.4 危险货物品名表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7 废弃物处理办法

6.8 msds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

7.0记录

文件所涉及的记录表单均由各责任部门文件管理员保存﹐保存期为6个月。

第14篇 危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置保护条例》等国家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和麻醉药品。危险化学品按国家标准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a.爆炸品;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蚀品等其他带有危险性的物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形成瘾癖的药品、药用植物及其制剂。

符合本条所指的物品,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大学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所涉及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过程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全校危险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监督、责任到点的管理体制。保卫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危险品监管的职能部门;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学院为危险品使用的责任单位;涉及危险品使用的实验室和危险品储存专用仓库为危险品安全控制的基层责任点。

第五条  保卫处全面监督和检查全校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状况,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品购买、存储、管理、使用等过程的安全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和整改意见;

2.一旦发生危险品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查清事实,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全校危险品使用及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办理危险品准购、准运及许可使用等有关证书;

2.负责危险品统一采购、储存、供应等工作;统一回收处置废液、废渣等危险品废弃物;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危险品使用情况,落实安全措施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学院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执行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稳定管理队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2.完善危险品使用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具;

3.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八条  涉及危险品使用的相关实验室为安全管理的最终责任点,其主要职责为:

1.危险品使用前,必须落实专人熟悉所用危险品的性质,可能出现的危险程度,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确保参与危险品使用的所有人员事前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危险品应急处理预案,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

4.认真做好易制毒品使用消耗的台帐记录和剧毒品使用的全过程记录,严格检查“三废”回收及安全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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