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输电线路运行班计算机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输电部运行班
1、监管措施
1)、班组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由班组技术员负责(专管员),专管员不在时可由班长认可的计算机兼管员进行,但必须事先征得专管员同意。专管员对兼管员的使用后果承担管理责任。
2)、班组已在计算机上建立的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等,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建立存放路径台帐,并列入班组资料柜内进行妥善保管;各片区负责人在计算机上建立的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等,由各片区负责人建立存放路径台,并交由计算机专管员,列入班组资料柜内进行妥善保管。
2、基本要求
1)、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打印机设备;
2)、专管员要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3)、专管员要善尽管理责任,在熟悉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常识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所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
4)、专管员下班前或离开计算机一个小时以上,必须检查计算机的安全状态,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
3、安全管理
1)、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2)、班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从网络上下载软件;
3)、班组内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班组使用人员需要安装软件时,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提出申请,经班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
5)、各类数据、文件的备份、输出,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负责,各储存用移动盘由班组统一提供;
6)、未经各班组计算机专管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
7)、计算机使用者在离开计算机时,应使计算机处于待机状态下,离开一小时以上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8)、班组计算机由班长统一设置密码后交由计算机专管员保管。未经班委会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
9)、未经计算机专管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内任何设置。
4、网络使用规则
1)、班委会有权对班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控制,并有权对班组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人引入和发出的信息、邮件,都有可进行被备份审查)。
2)、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班组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班组网上的保护信息。
3)、严禁在班组网络上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任何人不允许登陆非法、淫秽网站。
5、打印机管理使用规则
1)、任何人在未经过班组计算机专管员的同意,不准打印彩色图、文。
2)、任何人在未经过班组计算机专管员的同意,不准用本班组打印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打印资料。
3)、任何人不准用本班组打印机,打印非工作业务资料。
4)、除特殊要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单面打印。
第2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范例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 职责
3.1 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 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 工作程序
4.1 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 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第3篇 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保证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管理
1、 实行计算机专机专用,每一台计算机确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责任人。
2、 计算机使用管理责任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分配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义进行操作。
3、 计算机密码需经常更换,且不能过于简单,以防被盗。
4、 审批事项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具体业务数据输入大厅管理系统,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5、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
6、 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系统文件,不得拆卸、更换、带走硬件设备。
7、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严禁将光盘、软盘、u盘等磁盘在未经杀毒的情况下直接在电脑上操作。
8、 严禁带电插拔除usb接口以外的电缆和信息线等,严禁带电移动计算机设备。
9、 严禁用湿布擦拭设备,防止因液体流入而导致的触电和设备故障。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
1、驻厅窗口确因业务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必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通。如需增减信息点、改变ip地址、网段设置等,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网管员负责更改,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ip地址。
2、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严禁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3、严禁利用任何手段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严禁从事危害其他系统网络安全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严禁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5、严禁浏览或注册到任何不良网站。
三、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
1、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及升级工作;任何操作人员从外单位取得或者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时,应进行病毒检测。
2、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3、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严禁联入internet互联网,确保专机专用。
4、严禁把本工作窗口专用的软盘、移动硬盘等载体随意外借,不得为无关人员拷贝软件。
5、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和运行管理
1、计算机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人进行。各窗口尽责做好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2、大厅主任不定期地对大厅计算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保证大厅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3、各工作窗口在计算机运行发生故障时,应初步判断、判别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不能自行解决的报大厅主任处理,并做好维护记录。
4、严重故障时,由大厅主任请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做好维护记录。
5、各计算机使用人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大厅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
第4篇 a区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__区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__区国家税务局
____年__月__日
第5篇 科技大学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全校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房资源利用率及其管理信息化水平,杜绝不合理使用和收费,切实保障机房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房由学校投资建设并进行统一管理,用于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不允许个人和校外法人以网络经营为目的在校园内投资建设机房、参与管理机房。机房不允许接收未成年人和校外人员上机。
第三条 为提高机房利用率,学校允许机房在满足教学、科研任务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面向师生开展有偿上机服务。无法提供上机服务的,须向资产管理处说明情况。
第四条 学校统一设计安装机房管理系统,并与校园“一卡通”系统集成,在学校机房上机均使用“校园卡”。所有机房禁止收取现金。
第五条 机房内每台计算机应设定固定ip地址,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备案。ip地址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应及时报网络信息中心。
第六条 机房所在单位选聘专门人员,对机房进行管理维护,并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 机房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配齐消防设备,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上机人员必须遵守上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机房管理员有权终止其上机,对严重违纪者,可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因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赔偿。
第二章机房设置
第九条 教学单位机房设置由教务处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并按标准建设。
第十条 非教学单位一般不允许设置机房,特殊情况必须设立的,由单位提交申请,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机房设置申请经学校审批后,申请单位应到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办理资产租赁及水电暖使用等相关手续,并安装计量表。
第三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对机房的管理及运行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机房的管理工作,组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对机房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考核,受理非教学单位机房建设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机房占用学校资产的租赁手续。
(二)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机房的规划及建设,负责安排落实各机房应承担的教学计划内上机任务,负责审批外单位利用学校机房进行考试或短期培训等单位用机事项的申请。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机房有偿服务费收取标准的核定及“一卡通”系统收费的核算,并按有关规定拨付各单位管理费。
(四)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络服务,负责机房管理系统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集成与运行。
(五)保卫处负责机房安全的监督检查。
(六)后勤管理处负责机房水电暖设施改造监管及计量工作。
第十三条 机房设置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教务处安排的计划内上机学时。
(二)负责机房管理员的聘任和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机房日常管理,保证机房环境整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四)负责机房计算机的维护、维修,做好使用和维修记录,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五)负责制定本单位机房使用管理细则(教学单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非教学单位报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并严格落实政府及学校对机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上机费标准及收入分配
第十四条 学校机房统一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上机费。
第十五条 上机收入分配比例执行《山东理工大学创收经费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9〕83号),即学校20%、单位80%。学校收益部分主要用于计算机更新,单位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机房管理及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 机房按照教务处核定的教学计划内学时组织学生上机。计划内学时上机不收取上机费。
第十七条 使用学校机房进行教学计划外的考试或短期培训,使用单位应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并交纳上机费用。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前将上机费交计划财务处(校内单位使用,采用转账方式),机房凭交款凭证开放机房,此项收入分配按本办法规定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 网络信息中心每月对各机房上月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并通知计划财务处拨付各单位管理及运行维护费。
第五章罚 则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机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违规运营的,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一)擅自承包经营或引进校外资金以盈利为目的开设机房的,学校将关闭机房、收回房屋及没收非法所得,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凡机房自行收取现金或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自行收费的,将按私设“小金库”处理。
(三)凡接收未成年人上机,触犯行政法规的,由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凡接收校外社会人员上机的,将没收非法所得,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未落实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的,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计算机机房。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保证公司各 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此规定。
一、计算机设备是指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各种 功能卡、内存、硬盘、光驱)、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ups、扫描仪、传真机、 监控设备、考勤机等。
二、公司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并对设备的变更和领用进行记录。公司的 设备档案需集中存档。新增设备必须在领用前建立设备档案。公司设备的变更必须及时登 记备案。
三、计算机设备的配备原则
1、服务器、网络设备根据主机厂要求及区域要求配备;
2、复印机、投影仪各公司配备不得超过一台;
3、各公司机房(特别是有服务器的机房)及没有在机房的服务器必须配备 ups,财务 部关键电脑(台式机)需配备 ups;
4、打印机除售后前台、保险部外,其他部门原则上打印机全部共享使用,不单独给 某一个人配备。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申请;
5、传真机原则上每个店配备一台;
6、扫描仪原则上可配备三台,一台融资租赁使用、一台__使用(公用)、一台财务 使用(税务没有要求的暂不配备);
7、电脑的配备标准按照上海总部统一要求办理,电脑的配备原则为:
(1)笔记本电脑的配备原则为:店总经理、销售经理、站长、市场经理、大客户经 理、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店人事负责人及内训师。各店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一台公用笔 记本电脑做为员工培训或出差使用;
(2)台式电脑的配备原则为:满足主机厂对电脑配备的最低要求外,融资租赁部、 网电营销、财务部、客服部、店面人事__部根据人员编制可申请每人一台电脑;保险部 除保险公司提供的电脑外,其余没有电脑的人员可申请配备;销售部除销售顾问外(展厅 经理、销售内勤等)可每人申请一台电脑;销售顾问在没有主机厂要求的前提下,销售顾 问可三人使用一台电脑;销售仓储可申请一台电脑;售后维修部除根据主机厂要求配备电 脑。其余岗位或各店所明确配备电脑数量的岗位可根据各店业务量酌情申请。
四、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必须首先办理领用手续,设备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 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负有责任。部门共用或为他人共用的计算机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被 指定人对这些设备的安全及完整性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 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
(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计算机中心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 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他外设。无特殊情况下
班后计算机设备必须关闭,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跟计算机中心备案。
5、要保证计算机使用环境通风,台式主机旁无杂物,注意防尘、防水、防潮。杜绝一 切火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计算机设备维护电脑维护:
1、计算机设备在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请关闭计算机设备,并切断电源;
2、笔记本电脑不得在开机状态下进行移动,需要移动时,先将计算机进入休眠状态 或关机,否则由此引发的硬盘故障,个人支付购买新硬盘和数据恢复的费用。
3、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及所有计算机设备。
4、计算机设备的启用应遵照以下顺序:先开总闸开关,其次开 ups 电源设备,第三 开打印机等外接设备,第四开显示器,第五开计算机主机;关闭时顺序相反。
5、各种设备与电脑主机连接时,必须是断电状态,否则有可能损坏设备。其中要特 别注意:绝对禁止在电脑和电脑外设都带电的情况下拆装打印机的通讯电缆。
6、每年对台式机主机进行一次除尘处理;
7、每周一对计算机进行表面清洁,定期清除计算机上的脏物; 复印机维护:
(1)、禁止私自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和非公司资料,重要原始凭证、公司公文、公司资 质材料等,需要部门主管核准方可复印扫描或发送传真,并且需要复印机管理人员核对无 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复印完毕后,无他人继续使用时,请按节能键进入节电模式。
(3)、为防止机器卡纸、禁止使用非复印纸、已褶皱复印纸、带订书针纸张。
(4)、注意保持机器周围清洁卫生,在每次使用后,请使用者自行清理产生的废纸、 脏纸。商业机密相关的废页、残页需要用碎纸机粉碎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5)、大量打印复印时,需要先打印复印一份,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份数 的操作,以避免大量纸张和耗材的浪费。如果发现不按此规定,造成使用设备大量输出: 排板错误、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稿件的情况,将按照耗材浪费程度,进行同等耗材价格的 惩罚性罚款,向__部缴纳罚金,不缴纳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设备原则上只对公司内部开放使用,外部人员如需使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方可使用,由设备日常管理员进行监督执行。
(7)、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日常清洁工作,由各公司__部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机器 外观清洁。
(8)、定期(如每季度或复印张数到 20000 张时)请专业公司进行内部清洁、维护、 耗材添加等工作;日常使用出现问题,由各公司 it 人员诊断故障原因,避免将小故障扩 大化,影响使用。
投影机维护:
(1)禁止在投影机附近吸烟,以防烟灰进入 lcd 的表面,令画面出现污点。
(2)禁止 关机后再开动,以防 灯泡受电压冲击,缩短使用寿命,如需要再使用应在关 机后约 5 分钟才再开机。
(3)禁止在用完投影机后就立刻关灯、关冷气兼拔出投影机的插头离开,应将投影机 继续插在电源上,令机器维持在待机状态,以便投影机继续开动风扇为灯泡散热,应在关 机风扇停止转动后再切断电源。
打印机、传真机、考勤机、监控设备等:定期进行设备的表面清洁,清除设备上的脏 物。
六、计算机设备报废制度
计算机设备报废需通过 oa 系统进行设备报废审批流程,设备报废原则为:
1、服务器、电脑原则上使用五年可申请报废(主机厂要求除外),五年之内如果不能 满足工作需求,则对计算机或服务器进行升级,计算机或服务器使用超过五年,如果还能 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不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经计算机中心核实后方可 申请。所有计算机或服务器报废后,各公司与区域计算机中心做好交接手续,由区域计算 机中心统一处理。
2、网络设备的报废则没有时间限制,网络设备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 则可以申请报废。
3、ups 电池组的使用年限为三年,使用三年后 ups 电池可申请更换,ups 主机头则至 到不能正常工作后,可以申请报废。
4、激光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每个硒鼓的打印页数应在 2000 页左右;如果还能
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 报废。
5、针式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打印头的使用寿命应在 3 亿次,如果还能够满足工 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6、复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或复印总页数应在 250000 页左右,单个硒鼓的复印张数
应在 30000 张左右,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 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7、传真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或打印页数在 30000 页,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 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8、投影仪整机的报废原则 5 年,单个灯泡的报废时间为 5000 小时,如果还能够满足 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9、考勤机、监控设备等的报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 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10、计算机设备由于个人原因丢失。
(1)、计算机设备使用第一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跟所 丢失计算机设备相同的新设备;
(2)、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1-2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四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3)、电脑在使用 2-3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三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 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电脑配置的电脑;
(4)、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3-4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二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5)、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4-5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一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计算机设备;
(6)、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5 年以上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百分之五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七、本制度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起实施,由区域公司 it 部负责解释。
第7篇 z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__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区局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设备资金,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证计算机网络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分局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一)、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分局计算机及配套器材的选型、购置和分配,统一管理全局计算机设备和有关附件,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登记设备的型号、配置等信息;记载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和故障次数及原因、维修内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证必要的维修力量和相应的维修资金用于计算机及器材设备的维修,每年对计算机设备及管理工作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及时维修硬件故障,解决管理上的问题。
(四)、要加强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每台计算机都要安装防、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盘或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发现计算机病毒应迅速与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三、网络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对微波通讯、帧中继通讯和服务器、集线器等网络设备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区局主干网络稳定运转。
(二)、信息中心负责对区局每台上网微机安装网卡,设置网关和ip地址,各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网关、ip地址。
(三)、各单位操作人员对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认真记载其故障现象,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机房管理
(一)、计算机用电不能与其他大功率电动设备共用一相线路,不能在计算机接线插座上连接电扇、空调、电暖器等电器设备。接线要按照“左零线,右火线,中间地线”的规定,且必须接好地线。
(二)、机房要注意防火,配备好防火设施。
(三)、机房内要注意防鼠害,铺设重要设备的电源线、网线要用塑胶套管保护。
(四)、机房内严禁放置复印机。
(五)、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摄氏15―35度,相对湿度为40%―60%。
(六)、机房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设计,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机房建设的设计图纸和使用书须经过分局审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七)、进入机房时,必须换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机房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严禁抽烟、吃东西。
(八)、严格实行上机操作制度,认真记录机器运行情况和作业内容,严禁玩电子游戏和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保证设备清洁卫生,经常清理打扫机器表面,定期用计算机专用清洗剂擦拭。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计算机存储、打印的各类保密资料,要严格管理,不得外传,作废的资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时销毁,并定期作好各种数据的备份工作。
(十一)、机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原状,由专门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故障维修登记卡。不准擅自拆卸机房内的设备。在离开机房前,必须关好所有机器的电源,盖好防尘罩,关好门窗。
11、安装微机或工作站的办公室必须配备ups电源。开电源顺序为:先开ups电源,再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电源。关电源顺序为:先关主机电源,再关显示器、打印机,再关ups电源。
12、征收大厅的工作间,各科、所的工作间,参照机房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
____年__月_日
第8篇 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区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__区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__区国家税务局
____年__月__日
第9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 职责
3.1 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 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 工作程序
4.1 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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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 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4.1.2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1)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2)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4)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5)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2)实施能力评价;
3)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4.1.4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1.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4.2 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4.2.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进行相关需求说明,经网管室按配置标准审核后,属技改列支的,报装备部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的报总经办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网管室根椐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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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要求配备,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其费用将不予报销。
4.2.2购置的硬软件需经网管室验收、入库,方可报销。
4.3 硬软件的保管和分发使用
4.3.1确认合格的软件,由网管室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注明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登录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状态(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废)及使用部门等相关内容。
4.3.2软件原件由网管室集中保存,保存的场所应隔尘、干燥、无化学物质或气体的污染,软盘保存在干燥箱内。软件磁盘原件保管两年后,应复制或制作新的软件原件,经比较验证无误后,加盖“有效”印章、并由验证人员签名,旧原件撤离保管场所。
4.3.3网管室根据使用部门的需要复制相应的份数,复制时在网管室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复制后的软盘经验证和杀毒处理后,在软件存贮介质表面加粘软件标签,由验证人员签名,并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由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在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4.3.4各种软件的安装盘及相应资料统一存放在网管室,并填写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发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手续。
4.3.5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网管室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4.3.6各部门所有计算机硬软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责任人向网管室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网管室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3.7部门信息管理员和操作责任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硬软件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软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3.8计算机硬软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网管室、总经办、装备部共同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4 硬件软件的测试、维护、升级
4.4.1外来软件或下载软件必须经网管室严格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4.4.2凡经网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的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由网管室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4.4.3由网管室组织对原使用部门的旧版软件逐一进行更新,使用部门软件应用人员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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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放记录表》上再次做签收记录。旧版软件原件的贮存介质由网管室加盖红色“作
废”印章,予以保存。
4.4.4现有硬软件的升级,申请部门需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依硬软件购置程序进行审批。
4.4.5硬软件的升级由网管室执行,软件升级经确认后,将更新情况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
4.5 软件及数据的保密要求
4.5.1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密码由软件开发人员及软件应用人员持有,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的升级由原开发人员执行,并记录密码升级的情况。
4.5.2公司局域网络,由公司计算机领导小组授权网管室,对公司虚拟网的划分,工作组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设置,并对操作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将密码转告他人,防止软件资源非授权的使用。
4.5.3公司中心机房非网管室人员不得随意入内,网络中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只允许网管理员操作使用;对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应进行多重加密处理,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使用;网络中所有工作站,须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允许,持本人用户密码上机操作使用。
4.5.4e-mall接收与发送需进行严格检查,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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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止保密资料经此渠道泄出,发送与接收的电子邮件均需进行审批与登记。
4.5.5经由绘图机出的图纸需进行登记管理,在打印图纸资料时,申请打印人员需填写《cad出图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作业。
4.5.6网管室对备份数据的磁盘、光盘、磁带等存贮介质,设专人保管,数据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将公司重要数据恶意更改、非法复制或外泄者,给以重罚;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6 软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网内,经网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驱、软驱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光盘、软盘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部门内部连网的电脑,光驱、软驱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则不准上网。
4.6.2使用互联网的部门;需指定一台或几台电脑,这些电脑不得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在互联网上读取资料后的软盘未经检查不能在公司内部网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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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网管室负责对网络中的电脑进行病毒清查,各部门发现本部门电脑有病毒感染,
要立即杀毒或报告网管室处理。
4.6.4外单位的软盘、光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使用前要由网管室进行病毒清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7 数据的备份
4.7.1凡向技术中心资料室提交入库产品资料,必须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备份,再由网管室数据管理员定期将其数据刻成光盘,以便永久保存。
4.7.2各部门数据的备份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对于没有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用户,备份方法为:指定―台计算机,然后在该机根目录(c或d盘)下给每个用户建立一个备份文件夹,每星期将每个用户需要备份的数据备份到指定计算机的指定目录下面。
4.7.3重要数据必须到网管室申请备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装打标长期保存,需要使用备份数据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保存使用记录。
4.7.4网管室把各部门的数据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4.8 当软件系统的更新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运作时,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确保相应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得到建立或修订。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
5.2计算机应用项目方案书
5.3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
5.4zj5/12―js15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5.5zj5/14―js17计算机软件及数据文件控制清单。
5.6zj5/19―js51计算机硬、软件、数据文件入库登记表
5.7zj5/13―js12计算机硬软件及数据文件发放登记表
5.8zj5/20―js52对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
5.9zj5/21―js53外来电子邮件接收登记
5.10 zj5/22―js54技术中心cad文件出图登记表
5.11 zj5/23―js55计算机硬软件测试、维修、升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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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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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物业管理处计算机管理办法
项目物业管理处计算机管理办法
1.机房安全规定:
1.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1.2机房内严禁吸烟;
1.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1.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1.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2.机房净化规定:
2.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2.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2.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2.5中心机房人员进入须穿软底鞋;
2.6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3.机房参观管理规定:
3.1不带外人及无关人员进入
3.2经公司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3.3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
3.4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3.5操作人员按公司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对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6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公司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公司机密文件。
3.7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3.8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4.计算机人员管理规定
4.1计算机属管理处公共财产,仅限于管理处日常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启计算机处理个人事务,更不允许玩电脑游戏。
4.2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许违章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机型性能及配置软件使用要领。
4.3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系统的维护及数据的录入、维护、修改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不允许对数据进行修改及拷贝。
4.4计算机负责人应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定期进行数据及系统的维护与备份工作,发现软、硬件及网络故障,及时报告领导,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不准私自拆修。
4.5精心使用,不懂就问,绝不硬性操作,定期进行耗材的更换。
5.计算机保密
5.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5.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5.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5.4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a)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b).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c)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电脑病毒的防治
6.1公司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6.2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6.3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4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6.5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7.软盘管理制度
7.1软盘集中存放,由专人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随便带离公司。
7.2公司建立软盘使用档案,注明软件名称、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7.3外用软盘经电脑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必要时留存保管处。
7.4公司统一添置空白盘片,员工不得随意外购空白软盘。
7.5各部门使用软盘,均向管理人员登记借用。
第11篇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 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
(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对发生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 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
(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二)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运行维护管理;
(三)负责建立、管理信息设备台帐;
(四)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调整、更新和实施;
(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建议,并编制安全保密评估报告;
(六)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七)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审查、审批;
(八)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设定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分别负责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工作。“三员”的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安全保密管理员与安全审计员不得由一人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只使用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保密管理员。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对涉密人员的要求;
(二)熟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各项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
第三章 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保密设施必须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十条 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在方案设计前,由保密委员会根据所建系统拟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一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设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方案按照建设系统的对应密级进行定密和管理。建设方案完成后,由保密办报请上级保密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备案。
第十二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工程监理等,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资料应当根据需要控制发放,并做出登记。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登记如数收回。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必须选用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中所描述的适用范围及其有效期。
第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统一由集团公司保密办委托国家涉密信息系统测评中心兵器分中心实施。
第十五条 涉密信息系统经测评完成,取得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评估报告后,由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正式提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申请书》,并经集团公司保密办审核批准后,报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领取《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
第十六条 新建涉密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地方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在未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前,不得投入使用。在正式运行之前,不得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七条 涉密信息系统在设计、评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因有关工程信息资料泄露导致涉密信息系统防护措施失效、削弱的,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属于其他环节责任的,由相关环节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 信息设备台帐与标识管理
第十八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建立信息设备总台帐,内设机构或部门应当相应建立二级台帐。信息设备台帐可按以下类别分类:
(一)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用户终端;
(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网关、网闸、vpn设备、打印机、制图(绘图)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外接式)等;
(三)安全保密产品,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密码产品及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测、边界防护和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产品;
(四)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九条 各类台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计算机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密级或用途、操作系统安装日期、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使用情况等;
(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使用情况等;
(三)安全保密产品管理台帐:责任人、名称、型号、检测证书名称和编号、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等;
(四)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编号、序列号、密级或用途、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 信息设备台帐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信息设备从配置到销毁全过程的报告、审批和定期核验机制,确保信息设备台帐能够适时、准确的反映信息设备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对信息设备进行标识管理。设备标识由公司统一制作。
标识内容应与台帐信息的主要内容相符,并保持完好。不得故意损毁、涂改、撕揭或擦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服务器、用户终端、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应当根据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或主要用途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粘贴在明显位置,并与涉密信息的存储部件相关联。
移动存储介质如无法粘贴标识的,可以采取不可擦除的方式标注。
第五章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
(二)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三)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内部非涉密网络。
第二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经安全保密技术测评,并正式投入运行后,如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负责审批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一)涉密等级;
(二)连接范围;
(三)环境设施;
(四)主要应用;
(五)安全保密责任管理单位。
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测评和审批。
第二十四条 外部信息导入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应当通过中间转换机或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措施进行。使用中间转换机转换信息的,中间转换机应当按涉密和非涉密分别设立,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十五条 涉及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设备,应当由单位统一选配,统一安装,严格控制,规范使用。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无线路由器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或产品。
第二十七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其相应密级采取对应的身份鉴别、数字签名、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信息加密、数据保护、介质管理、防违规外联等技术措施。
第二十八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服务器、用户终端应当设置相关安全策略,设置原则是:关闭全部共享、与应用无关的所有端口、服务、链接和系统授权。
第二十九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定期对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措施进行查验,并及时更新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样本库。更新周期为:涉密信息系统不超过3天,单台涉密计算机不超过15天。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统一的补丁程序分发安装机制,在补丁程序发布后3个月内及时安装,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对不能安装系统补丁程序的非正版操作系统,应当更换操作系统。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必须报经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相关管理人员实施:
(一)因系统崩溃、操作系统损坏等原因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的;
(二)更改或清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安装、使用等日志记录的;
(三)因工作需要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装、扩展、缩减、拆卸软硬件的;
(四)因工作需要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第三十二条 需经常安装的应用软件和软件工具,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上传到指定的服务器或存储在一次性刻录光盘中,供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下载、安装使用。
第三十三条 公司要加强对连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连接国际互联网;
(二)公司集中使用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分散使用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应当明确责任人,做好上网记录;
(三)应制定国际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需要通过保密审查的信息范围和审查程序。审查一般应由拟发布信息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主管部门把握不准的,由保密管理部门审查,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
(四)公司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通过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系统发送电子邮件等信息进行监控和记录。
第三十四条 密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便携式计算机和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如无线网卡、蓝牙、红外等)的硬件模块,如无法进行拆除的,不得作为涉密计算机使用。
第三十七条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和领用前状态检查;返还时,应当对外出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检查。
第三十八条 外出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确保安全,全程有效控制。同时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二者应分开保管。
第三十九条 不得使用低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高密级信息;不得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十条 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确保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
第四十一条 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的;
(三)将非涉密和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和设备接入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
(四)私自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
(五)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之间交叉使用的。
第四十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降为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
第七章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第四十三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标注方式应当遵行以下原则:
(一)处于起草、设计、编辑、修改过程中和已完成的电子文档、图表、图形、图像、数据等,只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在首页应当标明密级;
(二)电子数据文件、图表、图形、图像等涉密信息在首页无法直接标注密级标识的,可将密级标识作为文件名称的一部分进行标注;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序、数据库文件、数据文件、视频文件等,在软件运行首页、数据视图首页和影像播映首页应当标注密级。
第四十四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禁止涉密信息非授权输出。涉密信息系统中涉密信息输出点要按照最小化原则设置。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密码保护措施,存储与传输、使用的加密措施应当与涉密信息的密级相适应,并得到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 密钥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并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涉密信息备份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灾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涉密计算机软硬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等信息,不得进行公开学术交流,不得公开发表。
第八章 维修、报废与销毁
第四十九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服务器、用户终端、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当向信息管理部门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维修。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存储介质维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现场维修时,一般应当由公司内部维修人员实施;需外部人员到现场维修时,维修过程中应当由有关人员旁站陪同;禁止维修人员恢复、读取和复制被维修设备中的涉密信息;禁止通过远程连接,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进行维修和维护工作;
(二)需要带离现场进行维修的,应当拆除所有可能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维修地点在公司内部的,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维修场所进行;维修地点在外部的,应与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设备中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不能拆除或发生故障时,如不能保证安全的,应当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确需维修时,送至具有涉密信息系统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由专人负责取送;
(四)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维修日志和档案,并将所有涉密设备维修情况记录在案,记录内容应包括维修单位、维修人、故障现象、保密措施、维修内容、维修结果、监督检查等。
第五十条 禁止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时,应当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拆除涉密存储部件和固件上交保密办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十一条 保密管理部门应建立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和存储介质台帐。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将涉密设备和存储介质的密级、型号规格、经办人、采取的方法措施以及最终去向等情况记录在案并归档。
第九章 场所的安全保密
第五十二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与境外机构驻地和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涉密程度设立必要的控制区域,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五十三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当每半年或根据需要,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组织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第五十四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场所采取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应当满足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有关设备或技术措施应得到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安全部门的认可。
第五十五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保密级别按系统中的最高密级设定。
第五十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中心机房和密码机房应列为保密要害部位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安全保密制度和采取有效的出入控制措施。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使用涉密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保密办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停止使用,由单位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保密管理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及时做出处理。造成失泄密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发现涉密信息设备、移动存储介质遗失、被盗,在全力查找、追缴的同时,报告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失泄密隐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1、集团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控制与维护服务器监控由办公室负责。所有信息插座,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计算机单位进行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检查。办公室负责集团机关网络服务器的日常监测工作,计算机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以保证集团机关局域网正常运转。
2、在集团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3、集团的计算机用户名、密码只授予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5、集团将为各部室联接国际互联网,联网时严禁关闭防病毒程序,或在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型或链式通讯操作、游戏型或赌博型及网上聊天操作。
6、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集团保密文件不外漏。
五、处罚条例
凡使用集团计算机玩游戏者,或其它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核实确认无误,将按人力资源部考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第13篇 电气检修班计算机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计算机的应用已越来越成为电力生产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单位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人工计算机工作的管理,规范检修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有效地发挥计算机的作用,结合本生产部电气专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5.1.1各班组应设立微机管理负责人,负责计算机的正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1.2微机管理负责人有权监督检查他人不合理使用计算机,如玩游戏等。
5.1.3各班组要做好计算机设备的日常卫生清扫工作,保持设备及环境的清洁。
5.1.4各班组的微机管理负责人有权直接向生产部电气专业反映情况,同时微机管理负责人也应对微机管理中的不安全现象负责。
5.1.5班组微机中应建立规章制度、设备台帐、技术资料、检修程序卡、设备缺陷、备品备件等文件夹。
5.1.5.1规章制度文件夹下按厂及以上、生产部电气专业、班组三项分类。
5.1.5.2设备台帐、技术资料按班组所管辖设备的系统分类,技术资料要有图纸、说明书、零件图等资料的明细表。
5.1.5.3检修规程应在班组微机中设专项保存,以备检修查询。
5.1.5.4检修程序卡是为了实现设备检修标准化、程序化,提倡傻瓜式的检修模式而设立的,主要按设备的大、小修分为两类。在大、小修中要按照班组所管辖设备的系统分类,同设备台帐、技术资料的分类相同。
5.1.5.5设备缺陷应每月进行统计,班组要相应进行总结分析。
5.1.6班组微机中还应建立以下文件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改造方案、材料计划、科技及qc成果、上报文件、检修周计划、共享文件夹等八项,继电和测试还应设立专项技术监督文件夹。需要说明的有:
5.1.6.1工作计划主要内容有:大、小修工作计划;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春、秋检工作计划;其它临时性工作计划等。
5.1.6.2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大、小修工作总结;年(季、月)度工作总结;春、秋检工作总结;其它临时性工作总结等。
5.1.6.3改造方案为年度技改项目的改造方案。
5.1.6.4材料计划主要是月维护材料计划、其它临时性材料计划等。
5.1.6.5共享文件主要用于存放上级单位要求上报的文件、报表等,当上级单位使用后,再将此文件夹中文件存放到其它相应的文件夹中。
5.2微机使用注意事项
5.2.1没有经过初步培训的人员不得使用和操作微机。
5.2.2在微机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应停止使用,待找出原因后方可重新使用。
5.2.3对于重要资料、数据等要及时存档或做好备份,防止突然断电或病毒侵入造成文件丢失,
5.2.4操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仔细观察计算机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一旦发现并确认为计算机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病毒扩散。
5.2.5严格控制软件流入途径,不准随意拷贝文件。凡新引入的软件,计算机系统或外界维修过的计算机,在投入使用前应首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检测,确认无计算机病毒感染后方可投入使用。
5.2.6要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将有病毒的软、硬件设备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允许以加入病毒的方式进行软件加密。
5.2.7严格执行微机电源停送电顺序,不得在微机运行时突然停电,更不允许在停电较短的时间内再给电。微机较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主机和显示器电源,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5.2.8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未经生产部主任或主管专工批准,不得操作生产部微机,不允许打印输出信息,更不得进行拷贝。
5.2.9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带电搬移设备。
5.2.10机房内不允许吸烟,不准存放杂物。
5.2.11各种接地装置和保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检测。
5.2.12加强机房的安全管理,设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提高员工自身素质,杜绝将计算机上的备件拆下作为己用或以次充好挪为己用。
检查与考核
6.1如有违反上述注意事项的事情发生,视情节考核责任人20-100元。
6.2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检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
6.3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4篇 大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1、学生使用计算机应该以学习和科研为主,原则上不提倡使用计算玩游戏及其它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
2、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各种网络中_的、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
3、严禁跨寝室,跨学生宿舍楼进行计算机私自联网。
4、计算机拥有者必须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法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5、计算机搬离学生宿舍楼,必须到学生宿舍楼门卫处填写《大件物品出入楼登记表》,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6、为保证学生宿舍内家具的完整性、一致性,不允许学生携带电脑桌椅进宿舍。
7、安全使用计算机。
第15篇 _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__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区局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设备资金,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证计算机网络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分局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一)、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分局计算机及配套器材的选型、购置和分配,统一管理全局计算机设备和有关附件,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登记设备的型号、配置等信息;记载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和故障次数及原因、维修内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证必要的维修力量和相应的维修资金用于计算机及器材设备的维修,每年对计算机设备及管理工作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及时维修硬件故障,解决管理上的问题。
(四)、要加强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每台计算机都要安装防、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盘或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发现计算机病毒应迅速与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三、网络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对微波通讯、帧中继通讯和服务器、集线器等网络设备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区局主干网络稳定运转。
(二)、信息中心负责对区局每台上网微机安装网卡,设置网关和ip地址,各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网关、ip地址。
(三)、各单位操作人员对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认真记载其故障现象,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机房管理
(一)、计算机用电不能与其他大功率电动设备共用一相线路,不能在计算机接线插座上连接电扇、空调、电暖器等电器设备。接线要按照“左零线,右火线,中间地线”的规定,且必须接好地线。
(二)、机房要注意防火,配备好防火设施。
(三)、机房内要注意防鼠害,铺设重要设备的电源线、网线要用塑胶套管保护。
(四)、机房内严禁放置复印机。
(五)、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摄氏15―35度,相对湿度为40%―60%。
(六)、机房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设计,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机房建设的设计图纸和使用书须经过分局审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七)、进入机房时,必须换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机房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严禁抽烟、吃东西。
(八)、严格实行上机操作制度,认真记录机器运行情况和作业内容,严禁玩电子游戏和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保证设备清洁卫生,经常清理打扫机器表面,定期用计算机专用清洗剂擦拭。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计算机存储、打印的各类保密资料,要严格管理,不得外传,作废的资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时销毁,并定期作好各种数据的备份工作。
(十一)、机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原状,由专门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故障维修登记卡。不准擅自拆卸机房内的设备。在离开机房前,必须关好所有机器的电源,盖好防尘罩,关好门窗。
11、安装微机或工作站的办公室必须配备ups电源。开电源顺序为:先开ups电源,再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电源。关电源顺序为:先关主机电源,再关显示器、打印机,再关ups电源。
12、征收大厅的工作间,各科、所的工作间,参照机房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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