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员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职责
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不准疲劳上岗;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第2篇 人员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
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
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 职责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 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 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 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
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 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
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 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 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
不准疲劳上岗;
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
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
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 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 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
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
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 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 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 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
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 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 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第3篇 人员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
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 职责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 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 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 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
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 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
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 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 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
不准疲劳上岗;
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
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
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 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 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
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
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 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 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 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
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 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 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第4篇 某风电场恶劣天气人员外出作业管理办法
在特殊天气人员外出作业时,为提高人身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作业时杜绝人生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雷雨天巡视设备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 。
2、尽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压设备上作业,极端恶劣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大雾和雷雨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
3、作业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巡视检查时,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4、遇有电气设备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内。
5、雷雨天生产区不准使用雨伞,应穿雨衣,绝缘鞋不准靠近带点设备。
6、雷雨天时端子箱、液压机构箱、刀闸机构箱、低压配电箱门要关严、拧紧。应检查端子箱、液压机构箱、闸刀机构箱、低压配电箱是否进水,应断开闸刀电动操作机构电源必要时投入加热器电源,除湿干燥。
7、遇有漏雨、水时应及时找到堵塞的源头,疏通水道排除积水。
8、每季检查站内排水设施。
9、大风、大雾天应穿绝缘靴巡视设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绝缘子检查,防止雾闪放电,不得靠近火花放电较强区域。
10、巡视室外设备时应小心谨慎,注意安全距离,对于场区非安全区应心中有数。
11、遇有雷雨大风特殊天气是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12、冬季气温低于5℃时要采取保温措施,箱门关严,开启加热器,液压设备将液压机构顶棚盖放下。
13、大雪天应小心慢行及时清扫积雪,走巡视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积雪时,场区孔洞;沟盖应设置临时标志牌。
15、巡视人员应认真到位检查构架及母线上无飘落物,对异物及时清理。
16、对常设标示牌移位者要及时整治。
17、大风天气(风速在每秒10米时)不得随意登高巡视,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对风机的一切维护工作。
18、大雪恶劣天气时如果确实需要巡视、必须有两人进行、并相互协助、相互提醒。
19、对损坏的箱变门及时修复,打开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离开后应把门关严。
20、巡视设备应专心应注重检查注油设备,防止油位过高益处或漏油,导致设备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配备有充足的防署降温药品。冬季做好防冻工作,现场应配备有充足的防冻霜。
22、巡视风机;箱变时避免走草地,必要时穿上绝缘靴要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有两人进行、做到认真、仔细、到位)穿好绝缘靴、手臂抬起时不得超过头顶,与被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气温超过40℃尽量不安排人员外出作业或者外出作业必须实行人员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雾天气行车速度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
第5篇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一)参加培训的审批手续
1.有培训文件、招生简章、通知等情况的由公司领导批示,提出培训意见,综合管理部按规定与有关单位磋商培训的重要性和参加培训的预选人员,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参加学习和报考。
2.凡是各单位要求参加外出培训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外出学习和报考手续。
3.长期外出培训人员(一年以上),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有关培训计划,按以上两项,办理外出学习的审批手续,未与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外出学习的手续。
4.短期外出培训,各单位根据工作(生产)需要外出培训的,必须在上年末制定出外出培训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办理外出培训手续。对于计划外短期专项外出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参加学习的,须报综合管理部,经公司批准方能外出学习。
(二)参加培训及报考条件
凡要求参加培训及报考各类学习的人员,必须符合上级文件或招生简章规定的年龄、工龄、文化程度等条件要求,必须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决定需外出培训者;
2.须是公司的业务、技术骨干,所学专业必须与工作专业对口;
3.参加长期脱产培训者,必须已转正定级或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
(三)员工外出培训费用、假期等有关规定
1.凡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并已按上文的审批手续办理外出培训手续的人员,其报考、学习期间的费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2.凡外出学习取得的毕业证、合格证、操作证及各类学习班的结业证,必须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
第6篇 s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第四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外出学习是指外出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学习班、专项研修、专业进修(境内)、外语学习等,是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不含行政指令会议,严格控制行政指令会议,需院长、书记审批)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的管理,合理使用继续教育经费,现对原我院制定的《外出学习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一、审批原则
科室应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制定聘任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下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报送医务科备案。计划外的年度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外出进修等原则上不予批准。人事代理人员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者在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中享受同等待遇。
㈠会议及学术活动
1、省外会议:
⑴对口专业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是科室发展急需技术,原则上每科每次1人。
⑵对口专业学会的全国性学术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第二作者只有在第一作者因故不能参加时才能参加。特色专科每科每次限2人,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人数个人自负费用或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个人科研经费或限定继续教育用途的院外捐助支出。
2、省内会议:
⑾对口专业的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科每次限1人。
⑵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任省级学会常委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原则上每科每次限3人,特色、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的由科室自负、或由个人科研经费支出。对于由我院有关科室主持或主办的省内学术会议,可适当放宽开会人数。省内会议每科每次不超过5人。本市范围的学术活动,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亦可酌情增加开会人数10人。
3、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需利用个人假期,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4、已退休的医务人员(含返聘者)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院不再负担任何费用,特殊情况(如参加中华医学系统杂志编委会或中华医学会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工作会议)应报医务科和院长批准。
5、担任全国性学会常委或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人员,每年外出参加会议可按需增加一次。
㈡、外出专业进修
1、凡按照计划参加外出专业进修者,需到医务科领取专业书面申请表,经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院长审批,医院批准后在人事科签署外出进修协议后方予离院参加培训。
2、外出进修以不影响科室临床工作安排为前提,进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人员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外出进修期间,不能安排其他外出项目学习。
㈢外语培训
1、实行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2、凡已获准医院同意外派或公派出国进修者,可给予短期脱产学习外语
3、凡未经批准自行到外单位学习外语者,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学费自理。
二、审批程序
㈠二级分科的临床科室须经所在大科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㈡;其他医技人员须经所在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㈢副主任护师以上护理人员须经科室护长、科室行政主任同意,护理部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㈣行政人员外出学习(工作会议除外),科级以下人员需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主管院长审批,人事科备案。行政科室正、副科长(主任),由医院办公室审核后,院长审批。
三、外出学习报销规定
报销规定原则上全院统一标准执行,如果从个人科研经费支出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㈠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往返交通费用以不超出当时往返北京的正常机票价标准为限,超出部分自理。确需参加第二次,则需自负差旅费及会务费的50%。超出两次以上,费用、时间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和转让他人。
㈡副高b1职称以下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报销往返火车硬卧。超出参加会议规定次数费用、时间自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或转让他人。
(三)行政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参照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外出学习规定执行。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费用需从科研经费支出者,须由科教科审核批准,然后到医务科登记备案。
(五)会议费报销;国家级会议800元、省级会议500元、市级会议300元。住宿费副高b1职称以上岗位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按原标准执行。
若会务费中包括考察费,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该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的,会务费按50%报销,住宿费不再另外报销。
(六)外出进修学习报销学习费、住宿费按原标准执行,资料费不予报销。
四、外出学习的其它规定
㈠凡是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人员回院后必须完成以下手续
1、必须在本科室以上的专业科室内业务学习传达,填写医务科制定的外出学习汇报表格,科主任写上已传达的证明意见(如参加会议者系科主任本人,则由本科室副高以上医师签署证明意见)。
2、专业学习、进修研修者,回院后必须提交整理一份结合学习收获,今后准备改进或开展新工作计划,由科主任签名后上交医务科存档,作为年度考核及评聘参考。
㈡凡外出学习人员,一律不能自行订购仪器、设备、教学资料用品、试剂等,违者费用自理。
㈢凡外出专业进修(含国内、国外)一个月以上者,回院后必须向人事科交一份述职报告(要求不少于1000字,主要介绍本人学习的内容、考核情况收获、和今后改进工作的计划)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报销程序
临床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回院后,凭院领导、医务科、科主任审批过的会议通知、已在科室传达的证明,经医务科审核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机关职能科室人员,须经医院办公室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假期参阅“职工假期福利的管理办法”。
六、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外出学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7篇 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第四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外出学习是指外出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学习班、专项研修、专业进修(境内)、外语学习等,是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不含行政指令会议,严格控制行政指令会议,需院长、书记审批)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的管理,合理使用继续教育经费,现对原我院制定的《外出学习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一、审批原则科室应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制定聘任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下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报送医务科备案。计划外的年度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外出进修等原则上不予批准。人事代理人员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者在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中享受同等待遇。㈠会议及学术活动
1、 省外会议:
⑴ 对口专业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是科室发展急需技术,原则上每科每次1人。
⑵ 对口专业学会的全国性学术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第二作者只有在第一作者因故不能参加时才能参加。特色专科每科每次限2人,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人数个人自负费用或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个人科研经费或限定继续教育用途的院外捐助支出。
2、 省内会议:⑾对口专业的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科每次限1人。
⑵ 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任省级学会常委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原则上每科每次限3人,特色、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的由科室自负、或由个人科研经费支出。对于由我院有关科室主持或主办的省内学术会议,可适当放宽开会人数。省内会议每科每次不超过5人。本市范围的学术活动,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亦可酌情增加开会人数10人。
3、 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需利用个人假期,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4、 已退休的医务人员(含返聘者)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院不再负担任何费用,特殊情况(如参加中华医学系统杂志编委会或中华医学会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工作会议)应报医务科和院长批准。
5、 担任全国性学会常委或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人员,每年外出参加会议可按需增加一次。㈡、外出专业进修
1、 凡按照计划参加外出专业进修者,需到医务科领取专业书面申请表,经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院长审批,医院批准后在人事科签署外出进修协议后方予离院参加培训。
2、 外出进修以不影响科室临床工作安排为前提,进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人员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外出进修期间,不能安排其他外出项目学习。㈢外语培训
1、 实行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2、 凡已获准医院同意外派或公派出国进修者,可给予短期脱产学习外语
3、 凡未经批准自行到外单位学习外语者,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学费自理。
二、 审批程序㈠二级分科的临床科室须经所在大科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㈡;其他医技人员须经所在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㈢副主任护师以上护理人员须经科室护长、科室行政主任同意,护理部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㈣行政人员外出学习(工作会议除外),科级以下人员需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主管院长审批,人事科备案。行政科室正、副科长(主任),由医院办公室审核后,院长审批。
三、 外出学习报销规定报销规定原则上全院统一标准执行,如果从个人科研经费支出的可适当放宽标准。㈠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往返交通费用以不超出当时往返北京的正常机票价标准为限,超出部分自理。确需参加第二次,则需自负差旅费及会务费的50%。超出两次以上,费用、时间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和转让他人。㈡副高b1职称以下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报销往返火车硬卧。超出参加会议规定次数费用、时间自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或转让他人。
(三) 行政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参照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外出学习规定执行。
(四)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费用需从科研经费支出者,须由科教科审核批准,然后到医务科登记备案。
(五) 会议费报销;国家级会议800元、省级会议500元、市级会议300元。住宿费副高b1职称以上岗位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按原标准执行。若会务费中包括考察费,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该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的,会务费按50%报销,住宿费不再另外报销。
(六) 外出进修学习报销学习费、住宿费按原标准执行,资料费不予报销。
四、 外出学习的其它规定㈠凡是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人员回院后必须完成以下手续
1、 必须在本科室以上的专业科室内业务学习传达,填写医务科制定的外出学习汇报表格,科主任写上已传达的证明意见(如参加会议者系科主任本人,则由本科室副高以上医师签署证明意见)。
2、 专业学习、进修研修者,回院后必须提交整理一份结合学习收获,今后准备改进或开展新工作计划,由科主任签名后上交医务科存档,作为年度考核及评聘参考。㈡凡外出学习人员,一律不能自行订购仪器、设备、教学资料用品、试剂等,违者费用自理。㈢凡外出专业进修(含国内、国外)一个月以上者,回院后必须向人事科交一份述职报告(要求不少于1000字,主要介绍本人学习的内容、考核情况收获、和今后改进工作的计划)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 报销程序临床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回院后,凭院领导、医务科、科主任审批过的会议通知、已在科室传达的证明,经医务科审核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机关职能科室人员,须经医院办公室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假期参阅“职工假期福利的管理办法”。
六、 本规定自起执行。原《外出学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8篇 员工外出管理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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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出管理规定【1】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定义
1. 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 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 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 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 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 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 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 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 工厂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经电话申请总经理批准的,须注明。)
7. 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 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作旷工处理。
五. 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 差旅费构成
1. 长途交通费:飞机 、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 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 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 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 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 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 具体规定如下:
1. 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待定建议:公司这边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 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 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3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另:早餐占日限额的20%,午晚餐占日限额的40%。(补贴标准待商议)
4. 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0-15元/天。
5. 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 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由三霞根据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来定具体标准。
7. 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 因公务出差,严格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 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 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电邮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 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 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 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总工批准。
14. 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结果待讨论
15. 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 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 出差结束后回深圳(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深圳的,按出差地到深圳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深圳的,不矛报销。
18. 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出差期间的加班费和休息时间怎么定
19. 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 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 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 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 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 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深圳市内、广州、惠州、东莞、珠海等深圳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 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 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 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结果待商议,建议遇到特殊情况将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9. 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它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 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 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 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欧,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 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 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 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员工成长基金。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 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须贡献50元员工成长基金,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贡献员工成长基金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 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至员工成长基金,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 相关文件
1. 《外勤人员登记表》
2. 《出差申请单》
3. 《考勤管理规定》
十一. 附则
1. 本管理办法如有与之前所拟定的相关规定产生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2】
一、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的类型:
1 外出学习(培训)分
第9篇 风电场恶劣天气人员外出作业管理办法
在特殊天气人员外出作业时,为提高人身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作业时杜绝人生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雷雨天巡视设备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 。
2、尽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压设备上作业,极端恶劣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大雾和雷雨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
3、作业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巡视检查时,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4、遇有电气设备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内。
5、雷雨天生产区不准使用雨伞,应穿雨衣,绝缘鞋不准靠近带点设备。
6、雷雨天时端子箱、液压机构箱、刀闸机构箱、低压配电箱门要关严、拧紧。应检查端子箱、液压机构箱、闸刀机构箱、低压配电箱是否进水,应断开闸刀电动操作机构电源必要时投入加热器电源,除湿干燥。
7、遇有漏雨、水时应及时找到堵塞的源头,疏通水道排除积水。
8、每季检查站内排水设施。
9、大风、大雾天应穿绝缘靴巡视设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绝缘子检查,防止雾闪放电,不得靠近火花放电较强区域。
10、巡视室外设备时应小心谨慎,注意安全距离,对于场区非安全区应心中有数。
11、遇有雷雨大风特殊天气是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12、冬季气温低于5℃时要采取保温措施,箱门关严,开启加热器,液压设备将液压机构顶棚盖放下。
13、大雪天应小心慢行及时清扫积雪,走巡视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积雪时,场区孔洞;沟盖应设置临时标志牌。
15、巡视人员应认真到位检查构架及母线上无飘落物,对异物及时清理。
16、对常设标示牌移位者要及时整治。
17、大风天气(风速在每秒10米时)不得随意登高巡视,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对风机的一切维护工作。
18、大雪恶劣天气时如果确实需要巡视、必须有两人进行、并相互协助、相互提醒。
19、对损坏的箱变门及时修复,打开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离开后应把门关严。
20、巡视设备应专心应注重检查注油设备,防止油位过高益处或漏油,导致设备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配备有充足的防署降温药品。冬季做好防冻工作,现场应配备有充足的防冻霜。
22、巡视风机;箱变时避免走草地,必要时穿上绝缘靴要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有两人进行、做到认真、仔细、到位)穿好绝缘靴、手臂抬起时不得超过头顶,与被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气温超过40℃尽量不安排人员外出作业或者外出作业必须实行人员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雾天气行车速度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
第10篇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因公外出交通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及因公外出交通费用管理办法
1、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公司不配备办公专用车辆,采取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或岗位的私车公用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管理。
3、本办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不包括已实行工资本身含费用包干人员)
4、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公司各部门或岗位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定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补贴限额(详见附录一)。每月随车辆所有人工资一并发放,公司不再对其办公交通费用予以报销。
5、车辆所有人在领取车辆私车公用补贴后,应按时保证本部门日常办公用车需求及公司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调配使用,如未能保证应说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时说明导致公事延误造成损失则本月补贴扣除,如有多次则停止其私车公用活动及补贴。车辆使用原则定车定人。
6、对于未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7、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8、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
9、对因公须至外地出差,必须驾驶私有车辆时,应先向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本次外出费用经核对后予以实报实销。未经批准异地出差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10、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办公使用管理及调派归口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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