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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3-01-31 热度:84

办公楼管理办法

第1篇 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 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 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 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 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 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 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 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 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 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2篇 办公楼防漏电管理办法(2)

办公楼防漏电管理办法(二)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漏电的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的日常维修工作。

办公楼防漏电管理办法理

1设定专门负责人,落实加强防漏电管理工作。

2供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齐全完好。

3对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应每年检测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填写《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4对供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记录。

5供、配电系统、电力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6插座类的配电系统应安装漏电开关。

7特殊工作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电压不超36v,特别潮湿或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场所行灯电压不超12v。

8使用需要有接地保护的用电设备时,应安装有接地极的插头或接入有接地线的供电系统。

9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必须有接地线,使用时也必须保证可靠接地。

10严禁非专业人员私拉乱接用电线路及安装用电设备。

11对临时用电要严格管理,各临时用电线路应在敷设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使用中要进行定期检查,不合格整改,严重不合格要停电整改合格后再送电。

12对管理范围内的用电设备要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两次并填写《用电安全检查记录》。

13.如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救助。

13.1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13.2电源解脱后,如触电者神态清醒,无生命危险,只要安排休息即可。

13.3如触电时间较长出现'假死'症状,必须进行紧急救护。

13.4心肺复苏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

13.5紧急救护过程中要注意判断触电者的恢复情况,做好触电者的转移与入院,对有摔伤和外伤要做适当处理并及时送医院救护。

14.对出现的险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详细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记录

《用电安全检查表》

《接地电阻检测记录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3篇 工业区办公楼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工业园区办公楼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为保障园区办公楼水电供应,加强水电管理,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建设节约型园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节水、节电管理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积极推广节水、节电新技术、新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养成“人走灯灭”的良好习惯。

2.实行以职能管理部门为主和各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资产管理部是园区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园区办公楼水、电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办公室的水、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园区对各行政办公室实行用电许可制度,对每个办公室配置相应的用电设施,对超过规定的电器设施一律进行收缴。

4、杜绝主体内、外水电乱搭乱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条、用电的规定。

1.各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园区的“空调使用规定”,对违规使用者将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各办公室要节约用电,养成 “人走灯灭”的良好习惯,在天气好阳光充足时倡导办公室关闭照明灯例行节约每一度电。要杜绝办公室无人开灯(含饮水机)、开电风扇、开电器取暖等浪费的现象出现;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及大功率取暖器,违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办公室的空调开启后不得同时开启电风扇及小功率电暖器,一经发现将按照违规使用空调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4、园区各会议室及值班室的用电管理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用水规定。

1. 园区用水的管理、维修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各职能部门辖区内的厕所日常用水由该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原则上一楼资产管理部、二楼劳资财务部、三楼党政办公室),发现水管或阀门漏水要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要及时进行维修,杜绝长流水现象出现。

2、小车班洗车用水的管理由党政办负责管理,洗车时要使用高压水枪洗车,力求节约用水。园区按照每车每月10吨水进行考核,超过用水量时要追究其原因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禁外来车辆到园区洗车处洗车,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4.养成自觉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为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5、资产部协同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用水、用电检查,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用水、用电现象及办公室人员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在园区通报。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b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 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 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 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 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 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 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 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 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 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

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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