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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管理办法11篇

发布时间:2023-01-30 热度:52

厂区管理办法

第1篇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实行分区责任制

卫生清扫划分责任区,各部门的责任区为:本部门所使用区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地面、墙壁、天棚、暖气片及走廊窗户。共用区域由综合部负责。每周六下午各部门对本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标准和要求是:

(一)室内环境要做到:

1.室内四墙和天棚、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斑点,窗明几净。

2.各种设备经常保持整洁,后背无尘土,摆设美观大方,电器灯具、开关、插座等物品清洁光亮。

4.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下班前应将本部门的门窗关好、关闭照明灯及用电设备。

6.不准从窗口往外吐痰、扔烟蒂等杂物。各部门的杂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间应自觉将门关好。

(二)室外环境要做到:

1. 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2. 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积,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3. 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

4. 应避免有害(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音等产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5.本公司各种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区域内,整齐停放。厂内职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严禁在标有严禁烟火的物品附近吸烟或明火。整个厂区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二、检查和考核

厂环境卫生由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进行量化考核。轻微问题(如卫生责任区内有轻微灰尘、微小杂物等),予以告诫;严重违规者(如乱扔杂物、下班后不关门窗、灯等),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2篇 厂区移动设备车辆安全管理消防实施办法

(1) 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 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 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 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 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 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 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 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 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第3篇 某厂区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作业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3、管理职责

3.1《设备检修作业票》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3.3负责检修项目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3.4设备部对《设备检修作业票》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3.5负责检修项目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作业票》自留一份后,分别交设备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作业。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部室负责审核把关。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环安部、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空、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断电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检修条件后移交给设备检修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 电气车间应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22设备检修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到设备所在车间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即工完料净场地清)。

7、《设备检修作业票》的管理

7.1作业证由检修单位领取填写与审批,须按《设备检修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

7.2办理好《设备检修作业票》后,检修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3《设备检修作业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4《设备检修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由设备部留存,一联由设备单位(生产车间)留存,一联由检修作业单位持有备查。

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副总经理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证》的审批由设备所在车间主管工艺的副主任或主任审批

8、规范性引用文件

8.1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8.2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8.3 hg 23013 - 1999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8.4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8.5 hg 23015 - 1999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8.6 hg 23016 -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8.7 hg 23017 - 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第4篇 某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考核办法

实行分区责任制

卫生清扫划分责任区,各部门的责任区为:本部门所使用区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地面、墙壁、天棚、暖气片及走廊窗户。共用区域由综合部负责。每周六下午各部门对本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标准和要求是:

(一)室内环境要做到:

1.室内四墙和天棚、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斑点,窗明几净。

2.各种设备经常保持整洁,后背无尘土,摆设美观大方,电器灯具、开关、插座等物品清洁光亮。

4.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下班前应将本部门的门窗关好、关闭照明灯及用电设备。

6.不准从窗口往外吐痰、扔烟蒂等杂物。各部门的杂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间应自觉将门关好。

(二)室外环境要做到:

1. 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2. 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积,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3. 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

4. 应避免有害(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音等产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5.本公司各种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区域内,整齐停放。厂内职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严禁在标有严禁烟火的物品附近吸烟或明火。整个厂区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二、检查和考核

厂环境卫生由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进行量化考核。轻微问题(如卫生责任区内有轻微灰尘、微小杂物等),予以告诫;严重违规者(如乱扔杂物、下班后不关门窗、灯等),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5篇 厂区移动设备和车辆安全管理及消防实施办法

(1) 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 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  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 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 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 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 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 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 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第6篇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

(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

(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 ,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 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厂区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 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 内容:

3.1 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3.1.1 精神饱满

3.1.2 纪律严明

3.1.3 礼貌待人

3.1.4 反应迅速

3.2 主要任务:

3.2.1 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3 维护厂区和宿舍正常秩序.

四、 岗位职责:

4.1 保安队长职责

4.1.1 负责保安日常工作之安排、人员管理、督导训练及工作考核.

4.1.2 负责落实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

4.1.3 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4 负责保安内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5 担负保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

4.1.6 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7 协助上级处理突发事件及各种安全事故之调查.

4.1.8 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之事项.

4.1.9 安排新进人员住宿,履行宿舍管理员之职责.

4.2 保安职责

4.2.1 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2.2 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2.3 对来访的人员,经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2.4 对到厂的送货车辆,进厂时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厂时凭放行条检查、放行.

4.2.5 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戴厂牌及维护饭堂进餐秩序.

4.2.6 定期检查厂区消防设施及安全预防、维护工作.

4.2.7 不定期进行厂区巡逻.

4.2.8 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以及完成上级临时交付的任务.

五、 值岗规定:

5.1 保安执勤须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扎好领带,扣好襟扣,佩戴好厂牌(相片朝外),不得有披衣、松懈钮扣,有帽不戴等现象.

5.2 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穿戴要整洁干净,不得有异味,必须保持仪容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3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5.4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5.5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6 须不定时加强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厂区,确保厂区、宿舍安全,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7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必有人代班,必须由当班保安人员代班.

5.8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等违规现象。

5.9 班保安进入厂区、宿舍、餐厅稽查时,应穿保安服,配戴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

5.1 0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例行公事者或公司领导以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或外5米处逗留.以免影响值班保安的工作.

5.1 1晚间值班应提高警惕 ,做好防护事宜.

5.1 3每天必须保持保安室范围摆放整齐、干净清洁.

5.1 4礼貌的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应及时传达成,保安室电话除公事外,任何人不得用来说笑、聊天.

5.1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1 6发现厂区、宿舍内有民事纠纷时,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六、 值岗规定

6.1 前门

6.1.1 保安两人分工,一人站岗,主要负责开门、检查、监督来访人员、员工(车辆)进出,给来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贵宾敬礼、按规定站岗(晚班可不用站岗),另一人主要负责进出登记、发放访客证、通报并带来访人员到相应部门,另两人之间的可自行调节轮流站岗时间.

6.1.2 上班时间谢绝会客,除经理级以上或采购外.

6.1.3 严格按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晚上pm23:00以后严禁出厂门,除外宿人员,pm24:00以后,从外面回厂人员要特别登记于《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上备案.

6.1.4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因例行公事或公司领导除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逗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值班保安工作.

6.1.5 保安室窗口处3米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聊天等现象.

6.1.6 晚上下班时间,所有人员进出大门必须自行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上登记具体进出时间,违者保安有权制止进出.

6.1.7 进出厂大门口必须佩戴厂牌(相片朝外).

6.1.8 上班时外出或辞工、自离、开除、解雇、终止试用,必须持有效<物品放行条>,违者保安不予放行.

6.1.9 厂内外人员(车辆)携带物品时,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备,核对实物是否与手续相符,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

6.1.1 0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登记,了解清楚并通报受访人,经允许后才能开门、发访客证,带至指引到会客室等候,保安办事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6.1.1 1对外来物件的收发及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领取时凭厂牌或其他证件领取并要求其本人于<信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6.1.1 2每日9:00前由当班保安队长将前一天的《车辆进出登记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超时晚归人员登记表》等记录交总务课核对.

6.2 生产区大门

6.2.1 在岗位上坐姿要正、站姿有精神,老板、客人及其家属进出时应立正行注目礼.

6.2.2 每天早上7:35应准时开门,晚上所有加班员工下班离开后,查核电源、机器、门窗的关闭情况锁上大

门.

6.2.3 监督员工按有关打卡制度打卡,对插队、代人打卡、迟到、早退、旷工、打卡后到餐厅用早餐等情况进行记录,严重者立即开出《罚款单》本人签名,并呈报处罚.

6.2.4 进出厂区或在厂区范围严禁穿拖鞋,(除在宿舍以外).

6.2.5 监督员工按生产区大门相关制度进出,作好物品、人员进出记录,并检查是否持有效证件,实物与手续是否相符,并在相应手续上签名。

6.2.6 所有垃圾及废料外出门口必须加强检查,查看是否有有用物品流出.

6.2.7 下班时间内一律不准任何人进入车间,且各部门如需加班也必须与干部一起持厂签核后的加班申请方可进入加班.

6.2.8 礼貌对待来访人员,帮初次来本公司的来访人员做向导,未经允许或相应人员陪同,不得让来访人员进入生产区.

6.2.9 上班时间严肃认真、值勤桌前不准任何人员站或趴在桌子上与值勤保安谈天、说笑,认真做好物品出入的检查.

6.2.1 0饭堂按有关有饭堂规定监督员工用餐,制止违规、浪费等现象发生并且维持餐厅的正常用餐秩序及制止,调解争执.

6.2.1 1不定时的巡逻宿舍搞好安全管理,制止违规现象发生,按作息时间控制照明开关.

6.2.1 2在生活区内落实各制度的执行,制止赌博、盗窃、火灾、破环、打架等其它违纪事件的发生.

6.3 宿舍大门

6.3.1 认真督导员工贯切执行宿舍管理制度,严格制止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行为.

七、 门禁规定

7.1 前门岗

7.

1.1 人员进出管制

7.

1.1 .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必须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

7.

1.1 .2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7.

1.1 .3员工在厂区、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违规现象保安应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边扔的行为.

7.

1.1 .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须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物品放行条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带有公司内容及标志的任何物品,发现有磁片、光碟方面的须向行政部通报处理.

7.

1.1 .5所有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了解清楚并通报被访人,经得同意后方能开门、登记(须持有效证件)、发访客证,带至相应部门等候,保安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7.

1.1 .6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7.

1.1 .7严格按晚间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pm23:00后严禁外出(除外宿人员以外),对超pm24:00晚归

第8篇 _厂区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内容:

3.1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3.1.1精神饱满

3.1.2纪律严明

3.1.3礼貌待人

3.1.4反应迅速

3.2主要任务:

3.2.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3维护厂区和宿舍正常秩序.

四、岗位职责:

4.1保安队长职责

4.1.1负责保安日常工作之安排、人员管理、督导训练及工作考核.

4.1.2负责落实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

4.1.3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4负责保安内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5担负保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

4.1.6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7协助上级处理突发事件及各种安全事故之调查.

4.1.8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之事项.

4.1.9安排新进人员住宿,履行宿舍管理员之职责.

4.2保安职责

4.2.1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2.2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2.3对来访的人员,经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2.4对到厂的送货车辆,进厂时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厂时凭放行条检查、放行.

4.2.5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戴厂牌及维护饭堂进餐秩序.

4.2.6定期检查厂区消防设施及安全预防、维护工作.

4.2.7不定期进行厂区巡逻.

4.2.8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以及完成上级临时交付的任务.

五、值岗规定:

5.1保安执勤须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扎好领带,扣好襟扣,佩戴好厂牌(相片朝外),不得有披衣、松懈钮扣,有帽不戴等现象.

5.2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穿戴要整洁干净,不得有异味,必须保持仪容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5.4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5.5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6须不定时加强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厂区,确保厂区、宿舍安全,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7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必有人代班,必须由当班保安人员代班.

5.8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等违规现象。

5.9班保安进入厂区、宿舍、餐厅稽查时,应穿保安服,配戴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

5.10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例行公事者或公司领导以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或外5米处逗留.以免影响值班保安的工作.

5.11晚间值班应提高警惕 ,做好防护事宜.

5.13每天必须保持保安室范围摆放整齐、干净清洁.

5.14礼貌的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应及时传达成,保安室电话除公事外,任何人不得用来说笑、聊天.

5.1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16发现厂区、宿舍内有民事纠纷时,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六、值岗规定

6.1前门

6.1.1保安两人分工,一人站岗,主要负责开门、检查、监督来访人员、员工(车辆)进出,给来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贵宾敬礼、按规定站岗(晚班可不用站岗),另一人主要负责进出登记、发放访客证、通报并带来访人员到相应部门,另两人之间的可自行调节轮流站岗时间.

6.1.2上班时间谢绝会客,除经理级以上或采购外.

6.1.3严格按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晚上pm23:00以后严禁出厂门,除外宿人员,pm24:00以后,从外面回厂人员要特别登记于《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上备案.

6.1.4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因例行公事或公司领导除外),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逗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值班保安工作.

6.1.5保安室窗口处3米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聊天等现象.

6.1.6晚上下班时间,所有人员进出大门必须自行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上登记具体进出时间,违者保安有权制止进出.

6.1.7进出厂大门口必须佩戴厂牌(相片朝外).

6.1.8上班时外出或辞工、自离、开除、解雇、终止试用,必须持有效<物品放行条>,违者保安不予放行.

6.1.9厂内外人员(车辆)携带物品时,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备,核对实物是否与手续相符,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

6.1.10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登记,了解清楚并通报受访人,经允许后才能开门、发访客证,带至指引到会客室等候,保安办事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6.1.11对外来物件的收发及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领取时凭厂牌或其他证件领取并要求其本人于<信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6.1.12每日9:00前由当班保安队长将前一天的《车辆进出登记表》、《员工出入厂登记表》、《超时晚归人员登记表》等记录交总务课核对.

6.2 生产区大门

6.2.1在岗位上坐姿要正、站姿有精神,老板、客人及其家属进出时应立正行注目礼.

6.2.2每天早上7:35应准时开门,晚上所有加班员工下班离开后,查核电源、机器、门窗的关闭情况锁上大

门.

6.2.3监督员工按有关打卡制度打卡,对插队、代人打卡、迟到、早退、旷工、打卡后到餐厅用早餐等情况进行记录,严重者立即开出《罚款单》本人签名,并呈报处罚.

6.2.4进出厂区或在厂区范围严禁穿拖鞋,(除在宿舍以外).

6.2.5监督员工按生产区大门相关制度进出,作好物品、人员进出记录,并检查是否持有效证件,实物与手续是否相符,并在相应手续上签名。

6.2.6所有垃圾及废料外出门口必须加强检查,查看是否有有用物品流出.

6.2.7下班时间内一律不准任何人进入车间,且各部门如需加班也必须与干部一起持厂签核后的加班申请方可进入加班.

6.2.8礼貌对待来访人员,帮初次来本公司的来访人员做向导,未经允许或相应人员陪同,不得让来访人员进入生产区.

6.2.9上班时间严肃认真、值勤桌前不准任何人员站或趴在桌子上与值勤保安谈天、说笑,认真做好物品出入的检查.

6.2.10饭堂按有关有饭堂规定监督员工用餐,制止违规、浪费等现象发生并且维持餐厅的正常用餐秩序及制止,调解争执.

6.2.11不定时的巡逻宿舍搞好安全管理,制止违规现象发生,按作息时间控制照明开关.

6.2.12在生活区内落实各制度的执行,制止赌博、盗窃、火灾、破环、打架等其它违纪事件的发生.

6.3宿舍大门

6.3.1认真督导员工贯切执行宿舍管理制度,严格制止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行为.

七、门禁规定

7.1前门岗

7.1.1人员进出管制

7.1.1.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必须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

7.1.1.2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7.1.1.3员工在厂区、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违规现象保安应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边扔的行为.

7.1.1.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须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物品放行条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带有公司内容及标志的任何物品,发现有磁片、光碟方面的须向行政部通报处理.

7.1.1.5所有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了解清楚并通报被访人,经得同意后方能开门、登记(须持有效证件)、发访客证,带至相应部门等候,保安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7.1.1.6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7.1.1.7严格按晚间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pm23:00后严禁外出(除外宿人员以外),对超pm24:00晚归者做好相关记录.

7.1.1.8公司所有员工进出大门时必须自行登记具体时间日期.

7.1.2车辆进出管制

7.1.2.1外来车辆入时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在放行条内填写清楚并签名,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与行条是否相符,无误后方可放行.

7.1.2.2所有车辆进入厂或宿舍区值勤保安应正确、礼貌地指挥好车辆停放地点,另进出厂区和宿舍时,自行车必须下车推行进出.

7.1.3物品进出管制

7.1.3.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宿舍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7.1.3.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 出厂,须人部门经理或主管在放行条上注明清楚签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地.

7.1.3.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清楚,由保安指定御货地点并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7.1.3.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件、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外来物件的收发和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

7.1.3.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确实不能确定,可通报行政部.

7.1.4外来人员进厂管制

7.1.4.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及车辆.

7.1.4.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7.1.4.3推销产品及收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7.1.4.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7.1.4.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者.

7.1.4.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

7.1.5公司员工进行管制

7.1.5.1携带违禁物品

7.1.5.2不戴厂证者.

7.1.5.3未经批准,擅自事客人参观者.

7.1.5.4已离职者.

7.1.6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7.1.6.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7.1.6.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相符.

7.1.6.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上未经相部门经理或主管签核者.

7.1.6.4员工出厂时,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相关人员、主管签名.

7.1.6.5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但物与单不相符者.

7.1.7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7.1.7.1不可触其人身

7.1.7.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件、物料半成品等,以公司财产为主

7.1.7.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7.1.7.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7.1.8工作交接

7.1.8.1 值班状况交接

7.1.8.1.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7.1.8.1.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7.1.8.1.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7.1.8.1.4上级规定和指示的事项.

7.1.8.1.5送货和寄存物品的转交.

7.1.8.2 警具、警械的交接:

7.1.8.2.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状态.

7.1.8.2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7.1.8.2.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坏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1.8.2.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突发事件的处理

8.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8.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8.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欧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班长处理.

8.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班长和总务主管,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九、考核办法

9.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考核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9.2 考核内容

9.2.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填写好值班日志.(10分)

9.2.2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10分)

9.2.3对公司主管干部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接电活的礼节.(10分)

9.2.4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10分)

9.2.5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分)

9.2.6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对其他岗哨的支援.(10分)

9.2.7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10分)

9.2.8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10分)

9.2.9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10分)

9.2.10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10分)

9.3评分标准

9.3.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厂规、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9.3.2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9.3.3每月考核一次,视考核分数评定奖金。

9.4奖惩条例

9.4.1 奖励

9.4.1.1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d.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9.4.1.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及发放奖金: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9.4.2惩罚

9.4.2.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监守自盗者.

d.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e.对来宾言语或行为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9.4.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

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d.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e.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

f.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g.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9.4.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申诫处罚或罚款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者.

b.满口污言秽语者.

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登记,未发来访证而放行者.

d.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e.对员工不穿厂服、不戴厂证,不加询问而放入厂区者。

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g.不执行本办法者。

十、附件(相关表格)

<1>、来访客人、车辆进出登记表

<2>、员工出入厂登记表

<3>、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

<4>、物品放行条

<5>、信物登记表

<6>、罚款单

第9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厂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瑞集团旗下所有机动车辆管理。

4.管理职责

4.1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安环部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4.2各车间、部门负责各自生产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有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4.3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4.4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5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公司安环部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6公司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安保部统一派遣,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管理程序

5.1.1凡须在公司厂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安保部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厂区。

5.1.2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5.1.3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主支干线3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10公里/小时、仓库线15公里/小时,装有化工等危险品的车辆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5.1.4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其他载货的各类车辆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特殊情况者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安环部审核备案。

5.1.5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5.1.6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5.1.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10篇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考核办法

实行分区责任制

卫生清扫划分责任区,各部门的责任区为:本部门所使用区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地面、墙壁、天棚、暖气片及走廊窗户。共用区域由综合部负责。每周六下午各部门对本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标准和要求是:

(一)室内环境要做到:

1.室内四墙和天棚、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斑点,窗明几净。

2.各种设备经常保持整洁,后背无尘土,摆设美观大方,电器灯具、开关、插座等物品清洁光亮。

4.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下班前应将本部门的门窗关好、关闭照明灯及用电设备。

6.不准从窗口往外吐痰、扔烟蒂等杂物。各部门的杂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间应自觉将门关好。

(二)室外环境要做到:

1. 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2. 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积,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3. 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

4. 应避免有害(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音等产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5.本公司各种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区域内,整齐停放。厂内职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严禁在标有严禁烟火的物品附近吸烟或明火。整个厂区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二、检查和考核

厂环境卫生由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进行量化考核。轻微问题(如卫生责任区内有轻微灰尘、微小杂物等),予以告诫;严重违规者(如乱扔杂物、下班后不关门窗、灯等),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1篇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作业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3、管理职责

3.1《设备检修作业票》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3.3负责检修项目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3.4设备部对《设备检修作业票》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3.5负责检修项目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作业票》自留一份后,分别交设备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作业。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部室负责审核把关。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环安部、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空、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断电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检修条件后移交给设备检修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1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13 电气车间应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22设备检修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到设备所在车间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即工完料净场地清)。

7、《设备检修作业票》的管理

7.1作业证由检修单位领取填写与审批,须按《设备检修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

7.2办理好《设备检修作业票》后,检修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3《设备检修作业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4《设备检修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由设备部留存,一联由设备单位(生产车间)留存,一联由检修作业单位持有备查。

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副总经理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证》的审批由设备所在车间主管工艺的副主任或主任审批

8、规范性引用文件

8.1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8.2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8.3 hg 23013 - 1999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8.4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8.5 hg 23015 - 1999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8.6 hg 23016 -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8.7 hg 23017 - 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管理办法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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