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专业学校学生管理人员学期综合考核办法
某专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学期综合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校学生工作、系部学生管理和班主任工作,充分调动各层学生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实现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的竞争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吕__
组员:__
二、考核对象:
班主任、系部分管学生工作人员和校学工处、校团委负责人员。
(一)对班主任的考核:
1.考核内容:
①师德师风、②工作责任心、③班务工作、④日常出勤、⑤常规管理、⑥活动组织和参与、⑦班级偶发事件的处理、⑧班干队伍建设、⑨推优树先、⑩工作能力。
2.考核方式及分值:
①每日百分赛成绩占50%;②系部管理人员考核占30%;③班级学生测评占20%。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每学期评选学校和更高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德育先进个人和其它表彰的主要依据。
(二)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
1.考核内容:
①师德师风、②工作责任心、③工作能力、④工作作风、⑤工作执行力、⑥工作实绩、⑦工作创新、⑧重大活动的组织、⑨偶发事件的处理、⑩学生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建档;
2.考核方式及分值:
①分管校长考核占20%;②学工处考核占30%;③校团委考核占20%;④系部班主任测评占30%。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管校长统筹把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的人员由分管校长与之交流,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校学工处、校团委负责人员:
1.考核内容:
①师德师风、②工作责任心、③工作能力、④工作作风、⑤工作执行力、⑥工作实绩、⑦工作创新、⑧重大活动的组织、⑨偶发事件的处理、⑩指导系部工作和服务态度;
2.考核方式及分值:
①分管校长考核占30%;②系部分管学工人员考核占50%;③校学工处、团委内部工作人员考核占20%。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管校长统筹把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的人员由分管校长与之交流,提出整改意见。
学工处
二0__年元月六日
第2篇 中心学校学生伙食费收取管理办法
中心校学生伙食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伙食实行先就餐,再结算缴费的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伙食费在当月最后一周由班主任收取,班主任在次月10日前须向总务处缴清班级学生当月伙食费,学期最后一月须在放假前结清。
第三条 班主任在收取学生伙食费前,须向学生或家长说明伙食费的结算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 班主任在结算学生伙食费时,应扣除学生缺席的日数,并向学生或家长说明。
第五条 班主任在收取学生伙食费时,可以向学生出具缴清伙食费的证明书。证明书的内容为“学生×××已经缴清×年×月份的伙食费”,班主任须在证明书上亲笔签名,否则证明书无效。
第六条 班主任在每周放学日的上午须将本周班级就餐学生缺席情况书面报告给分管领导,不报告的视为全勤。报告的内容为:班级、学生姓名、缺席日期。当就餐人数发生改变时,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第七条 分管领导亲自核实班级就餐学生缺席情况。
第八条 学校在当月底或下月初随机调查班主任收取学生伙食费的情况。班主任挪用伙食费的,按挪用金额的3%乘挪用月数扣减班主任津贴。
第九条 班主任在收取学生伙食费的过程中违纪的,须如数退还,并按违纪金额的1―5倍扣减班主任津贴。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__年2月起施行。
第3篇 附属学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办法
f学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加强对学生宿舍空调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安装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的空调(含外机)、遥控器、管线及计费系统等相关设备。
第二章 使用程序
第四条 学生宿舍空调和照明供电系统采用双控双计量模式,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在圈存机上划入空调电费后即默认开通使用。
第五条 学生宿舍空调使用前,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到物业楼管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统一领取遥控器。对确认不使用空调设备的宿舍,将停止空调专线供电。
第六条 因毕业、实习、宿舍调整等原因退宿,以宿舍为单位到物业楼管值班室登记退还遥控器。退宿时,宿管部门应检查学生宿舍空调、电表、遥控器等相关设备是否完好,验收合格,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相关学院负责协助落实。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七条 宿舍空调用电实行预付费管理模式,通过圈存机将电费圈入相应宿舍号,先缴费,后用电。电费价格按学校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 退宿时,电费余额按“一卡通”系统管理规定,退还到最后一名购电的宿舍成员卡中。
第九条 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后,学校提供的照明线路原免费电量额度不变。
第十条 家庭困难学生空调专项补贴由校学生处统一安排实施。
第四章 空调维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 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
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每年安排厂家或专业人员定期对空调进行检修、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报修。
第十三条 空调报修先到物业楼管值班室登记,然后拨打维修电话。空调维保专业人员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实后,入室修理。
第十四条 宿管部门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学生宿舍空调使用情况,发现人为损坏,按价索赔;责任人不明的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空调专用电源具备用电器功率自动识别、自动断电功能,如因私接电源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断电,须书面说明原因,经所在学院盖章 认可后恢复送电。
第十六条 凡因学生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第十七条 发现故意破坏空调设备、私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手动开机。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设定合理的温度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第十九条 提倡节约用电,空调温度设置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规定,制冷时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制热时不高于16摄氏度。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否则将影响制冷、制热效果。
第二十条 学生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机;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卸下遥控器电池;不要用手调节导风板或将手伸入出风口内;空调保洁时不能用水冲洗。
第二十一条 空调室内外机上不得搁置、覆盖或悬挂任何其它物品。保持室外机出风口通畅,严禁踩压。不得在空调室内外机上随意涂抹、刻划。
第二十二条 空调使用说明书公布在后勤管理处网站,请自行登录查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其他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年--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办法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条件:
1、月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10分,并交押金50元,屡犯者扣50分,并请家长。
10、凡召开会议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凡当月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扣30分,期终考试另算。
14、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三、班级增分规定:
1、当月全班出全勤者每人加15分。
2、凡集体或小组主动做好事受到表彰者每次加5~10分。
3、学校、实习场等各部门交给任务完成好,受到表扬的班每次加10分
4、在卫生、纪律检查中获第一名的班每次加10分。
5、期未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加20分。
四、班级扣分规定:
1、凡有迟到、早退的班每人次扣5分,有旷课的班每人次扣10分。
2、凡有打架斗殴的班每人次扣20分
3、凡召开各种会议受批评的班每次扣5~10分。
4、凡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5、课堂纪律不好的班每人次扣5分。
6、对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完成的班扣10分,完成不好的班扣5分。
7、受到学校、实习厂等单位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8、凡有弄虚作假的班根据情节扣1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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