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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管理办法8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热度:90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第1篇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 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 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 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 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 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 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 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 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 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 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 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 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 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 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 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2.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

6.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1.5-3%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

第二十条 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废

料处理

1.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 统计与核算

第二十二条 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

2.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

3.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

4.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

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 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 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 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 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2篇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1) 本工程材料采购周期短、数量大、品种多,为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采购订货的设备达到国家优质产品,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以合理的价格采购最优质的产品,本工程材料采购采用公司和建设单位联合的集中采购制。

(2) 公司在京施工多年,具有负责物资采购、供应的专职职能部门,积累了广泛全面的市场信息网络和合作多年信誉良好的供应厂家,这些可保证物资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发挥我公司规模采购的优惠条件保证优质优价。避免了个别采购人员的'黑箱操作'损害建设单位和我公司的利益。

(3) 和建设单位联合采购在保证建设单位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了采购效率,这是工期保证关键环节之一。联合采购是指'透明报价,总承包服务'。既让建设单位在优质材料使用于工程上放心,也让建设单位了解我公司获得利益的途径是通过严格管理降低施工过程的消耗取得。

(4) 采购程序

1)依据施工图编制材料、设备计划,其内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订购工程设备符合工程图纸设计要求或建设单位规定的产品要求。

2)根据'分承包管理工作程序'和'物资采购程序'对分供方进行评定,对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进行审查,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并选择不少于三家进行报价竞争,最后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联合确定最佳价格、厂家。

3)对采购某些大宗材料或重要工程设备,应明确规定需方在分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的方式。

4)对需进行检测的材料进场后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项目部对材料应进行标识、验收、记录、挂牌标识。

第3篇 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 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 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 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第4篇 a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第5篇 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范例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

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第6篇 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第7篇 某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第8篇 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1、内容

1)供应计划管理;

2)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

3)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

4)材料质量保证检验与计算管理。

2、职责

由项目副经理(生产)负责指导材料设备科进行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

3、材料员主要职责

1) 具体负责项目材料管理业务,对项目施工期间的材料管理工作进行通盘规划,全过程管理。

2) 负责项目材料降耗的实现。

3) 协助项目副经理(经营管理)进行新材料的采购工作。

4)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对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堆放、技术节约措施等方面提出看法和要求。

5) 进行材料计划管理。

6) 组织材料进场,[[控制质量。

7) 现场材料的验收及定置堆放。

8) 现场材料的发放管理。

9) 现场材料的原始单据的台帐制作。

10) 现场材料的核算管理。

4、材料管理措施

1)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包括单位工程材料总计划、材料季度计划、材料月度计划和材料周计划。

2)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和部分主要辅助材料以及凡有定额依据的各种材料都必须实行定额领料。

3)对于超用和非直接用于工程的以及质量返修的部分,应在限额领料单上分别加盖'超耗专用章'、'非工程用料专用章'、'质量返修专用章'。

4)大宗材料由于用量大,对材料核算的影响大,所以加强验收和'月盘存制',防止'以进代耗'、'以领代耗'的现象发生。每月按实际调整,达到'帐实'、'帐帐相符'。

5)周转设备材料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用量较大,占工程成本和流动资金的比例较高,因此,项目材料员应按施工计划合理化组织周转设备材料分期分批进场。

6)现场材料进场时,把好四道验收管(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凡不符合要求者都进行退货和追索赔偿。有质保书的材料,须收取材料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必须送样检验的或验收时有疑问的材料应及时送样试验,在取得试验报告前,不能动用材料。对数量上有缺方少吨或品种、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也不准动用,待索赔处理后方可使用。

7)为保证项目有一套完整、及时、准确的原始数据和资料,故在项目设置如下的材料台帐的报表:

①大宗材料收、耗(拔)、存台帐;

②仓库材料收、耗(拔)、存台帐;

③周转设备收、发、存台帐;

④项目材料资金总帐;

⑤项目材料统计台帐;

⑥材料收发存月报表;

⑦单位工程设备材料租费摊销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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