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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管理办法5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热度:72

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1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办法

一、一般规定

1、为了加强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持证上岗的管理,有效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件,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高空悬挂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及其他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

3、本办法同时适用于公司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持证上岗的管理。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危机情况紧急处置要求教育等。

2、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各种禁忌症者,不得再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4、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工程项目和专业公司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时督促、统计须初训和复审的培训需求,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工程管理处及时联系培训中心组织培训。

5、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起重机械作业、设备租赁分公司下属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复训工作,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公司其它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复训工作。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由公司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

7、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由工程管理处组织培训、相关部门协同,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有效期一年,一年后重新组织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流程见附图。

三、操作证管理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工),其操作证原件原则上由

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管,复印件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

2、合同工待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个人凭分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合同终止(解除)协议复印件到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取操作证原件。

3、分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在出具相关证明时,应理清所涉培训费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4、属于包清工的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包清工),应提供操作证原件,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管证书复印件。

5、由公司组织代培训的包清工,工程管理处保管证书复印件;操作证原件原则上由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待施工(生产)任务结束或聘用关系解除后,将操作证原件返还个人。

6、中小型机械操作证原件由工程项目部保管,待有效期到期或施工(生产)任务结束后,作销毁处理,不得返还个人。公司工程管理处和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管操作证复印件。

7、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工程项目部须按照《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wq—24)的要求,保存有关记录资料。

第2篇 项目相关方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1.0 目的

规范项目部相关方作业人员hse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的培训管理,包括设备、材料供方的施工人员、检修人员、维护人员、安装调试人员等。一般送货人员、验货人员、技术交底或技术交流人员按访客要求由接洽部门进行培训。

3.0 职责

3.1 项目安监部是相关方人员入场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hse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3.2 项目采购部、工程部对部门业务来往中相关方人员的管理负责,向安监部提供本部门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hse 培训需求,配合安监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3.3项目 采购部、工程部负责索取相关方作业人员工作和个人信息,如进场目的、作业范围、进场工作时间区间、人员健康证明、安全培训经历、劳动保护要求等,相关方对所提供的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 程序

4.1 总体要求

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必须接受hse 入场培训,经测试合格,签定现场安全承诺,并自觉接受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1.1 所有相关方人员进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入场作业。

4.1.2 所有相关方人员入场必须随身持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件和入场证,并随时接受检查。入场证只允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完成工作离场时,需收回入场证。

4.1.3 相关方人员的“ 三级安全教育”由相关方在其人员进入本项目之前由其所在企业自行完成,项目安监部可随时抽查培训效果。

4.1.4相关方提供进入现场作业人员的信息和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和电子版一起提前送到项目部。

4.1.5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限制在18至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超过此范围,需得到总承包项目安监部同意。

4.1.6相关方作业人员应自带与作业活动相匹配的劳动保护用品,这些劳保用品要接受总承包项目安监部的检查,不合格的劳保用品禁止使用。

4.1.7 上述总体要求,由项目工程部、采购部告知相关方。

4.2 入场前培训

4.2.1 到现场工作的相关方所有人员在取得入场证之前必须通过项目安监部组织的入场hse培训。

4.2.2 相关方人员的个人信息内容

1)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护照等);

2)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证明;

3)在单位曾经接受的安全培训经历和证书;

4)个人健康信息(包含健康证明和查体报告);

5)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证(如果从事特殊作业)。

4.2.3 以上证明材料将在项目安监 部保存复印件。

4.2.4 在接到安监部的进行入场培训的具体时间通知后,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带领相关方人员参加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负管理责任;进入培训教室前,责任部门带队人员应仔细核对前来培训的相关方人员信息及其身份证件的符合情况(身份证原件、特种作业原件有效),发现不符合人员不让进入培训教室,减少重复培训。

4.2.5 在取得入场证及工作前,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本培训,参加人机对话考试,并且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

4.3培训主要内容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板集项目安全生产常用术语;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3)施工现场作业安全须知;

4)现场车辆交通管理;

5)现场急救常识。

4.4现场入场证使用程序

4.4.1 申请临时现场入场证的相关方人员,在培训课程结束后,通过机考系统考试合格,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在培训记录上签字,作为培训依据。

4.4.2项目责任部门领队的组织下,申请临时现场入场证的相关方人员凭培训记录到项目综合 部领取临时现场入场证。

4.4.3任何持临时现场入场证的相关方人员在场内有作业活动时,必须有责任部门派专人全过程陪同。

5.0 附件

第3篇 某某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人员培训办法

某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人员的配备、人员培训

一、物业管理处人员配备

该管理处人员配备因考虑对外形象和设备配置情况,帮我们在人员配备上坚持以公司“精干、高效、敬业”的用人原则为基础,确定“重学历也重能力、重水平更重品德”的用人标准,严把人才选聘关。我们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是一专多能。在管理队伍建设上,我们将采取规范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激励机制,严格管理、考核,并实行淘汰制,才能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一)、管理处人员配备图

(二)、物业管理处人员岗位分布说明

1、管理处 主任:1名,负责全面工作。

2、文员:负责前台服务,和处理行政、物业事务等工作,并协助管理接待等工作,及负责档案管理、会务管理等工作。

3、品管:1名,负责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

4、维修部:2名,负责工业园物业和配套设施设备及场地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维修检查监督等工作。

5、保安队中队长:1名,负责保安队全面工作及对部门人员检查监督工作。

保安:13名,分三班24小时值班(其中一名轮休),负责当班期间的安保工作。

6、环境管理部部长:1名,负责清洁、绿化全面工作及对部门人员检查监督工作。

绿化技师:2名,负责绿化养护工作。

环卫工人:8名负责工业园区公共区域卫生。

二、人员培训

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竞争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要实现人才资源开发战略,我们确定了“全员培训,全过程考核”的培训方针,使培训真正落实到实处。

1、培训的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使物业管理更加富有成效。

2、培训内容:

(1)新员工入职培训:

a、企业培训: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企业理念、企业精神等;

b、员工手册培训:员工守则、礼仪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等;

c、管理处概况培训:工业园区概况、公众管理制度、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架构等;

d、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及强化服务意识的专题培训;

e、军训与参观学习。

(2)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a、基本技能培训: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iso9001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示、记录表格等);

b、新技术(能)培训:智能化技术、新设备仪器的使用与管理技术等。

(3)素质提高培训:

a、操作层自我开发培训:进行有关学历、职称的外送培训,或利用现有条件,举办电脑、消防、环保等相关知识讲座;

b、管理人员实行“四个一”常规培训,即坚持每月写一篇文章,读一本专业的好书、参加一次讲座、参与一次竞赛。

(4)新政策、新理论培训:

物业管理理论动态、有关法律、法规、同行业新动向等。

(5)培训者培训:

培训者更新知识及观念,吸收新理论,不断创新培训工作思路的培训。

3、培训计划(不具体阐述)

4、培训的评估考核

(1)培训中考核:根据实情,边培训、边考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样便于了解员工是否按培训要求和标准指导工作,对没有按要求做的员工进行监督和指正。

(2)培训后考核:分为实操考评和书面考核两种,反馈培训绩效、把考评的结果作为薪资发放的依据。

第4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 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 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 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 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 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第5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 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 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 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 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 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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