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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管理办法6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热度:64

公司通讯管理办法

第1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通讯工具管理,使通讯工具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通讯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通讯工具的种类和配置范围

第四条 通讯工具的种类:

(一)固定电话

1、单位直线电话

2、单位分机电话

3、住宅电话

(二)传真机

(三)移动电话

第五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范围

(一)单位直线电话: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二)单位分机电话:全体员工;

(三)住宅电话: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四)传真机:经批准的部门和机构

(五)移动电话: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共他人员鼓励配置,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三章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和标准

第六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

(一)单位直线电话:

1、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办理申请安装手续。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申请拆、移。

(二)单位分机电话

1、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安装完成。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拆、移完成。

(三)住宅电话

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或其他经批准的人员需要安装(拆、移)住宅电话,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传真机

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配置申请,经分管综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使用部门或机构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五)移动电话

可配置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综合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自行购买,费用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统一报销,使用人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第四章 报销标准

第七条通讯工具的报销标准

(一)电话机、传真机购置费: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并全额报销。

(二)手机购置费:

l、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最高限额3000元;

2、其他人员报销50%,最高限额1500元。

第五章 通讯工具的费用管理

第八条 通讯话费的报销标准

(一)单位电话:全额报销

(二)住宅电话:全额报销

(三)移动电话话费:

l、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全额报销;

2、副总经理最高限额600元/月;

3、总经理助理最高限额500元/月;

4、部门经理最高限额350元/月;

5、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最高限额250元/月;

6、部门主管最高限额l 70元/月;

7、部门主管以下员工最高限额1 30元/月。

第九条 超出报销限额的移动电话话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前期、销售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移动电话话费超出报销限额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其规定报销限额上浮50%的范围内酌情审批。

第十条 通讯话费的交缴

(一)固定电话话费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话费由公司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支付。

(二)移动电话话费:

l、不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后勤管理人员填写费用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交缴或银行托收,超额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2、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使用人先行支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人员根据报销标准凭发票统一报销,超额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第十一条 通讯话费的登记

(一)固定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在电话话费登记本上登记。如有疑问,可去电信部门帐务中心查询。

(二)移动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按实际报销金额在移动电话话费交缴登记本上登记备查。

第六章 通讯工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单位固定电话开通国际或国内直拨功能,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单位固定电话机的国内直拨功能平时应锁定,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 具有国际直拨功能的单位固定电话机须从严控制,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擅自开通。确因工作需要的,开通后应加强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私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固定电话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

第十六条 禁止使用单位固定电话拨打声讯台,一经发现,处以通讯话费5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传真机的使用规定与固定电话机相同。

第十八条 使用人应爱护单位的电话设施,保持电话机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 报销话费的手机一般均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工作联系。

第二十条 电话机和传真机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一条新增员工手机需入虚拟网的,每月2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移动电话的折旧年限为3年。员工离开单位时,折旧年限已满3年的,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折旧年限未满3年的,须按折旧比例计交使用。剩余年限的费用后,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移动电话机遗失的,由使用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篇 物业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电话通讯费用管理,节约费用开支,现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各科室配备的办公电话,严格按经营管理责任书费用指标考核,超出部分自行负责。

二、职务电话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0元/月,超出部分自理。

三、移动电话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其他人员由个人配备。

2、总经理每月报销400元,副经理每月报销300元。

3、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房地产科科长、员工食堂经理、山庄经理及工会主席每月报销150元。

4、其余各科的科长、副科长每月报销100元。

5、各科主管每月报销70元。

四、传呼机

1、总经理、副总经理、科长、副科长、主管等管理人员的传呼机均由物业公司配备,传呼费用由物业公司缴纳。

2、凡由物业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人员只享有使用权,一旦职务调整或工作调离,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退还给公司。

五、管理考核

1、各科室办公电话如有拨打声讯台的,按产生声讯电话费的二倍罚款,并在电话所在科室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

2、凡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本人使用,并保证通讯工具通畅,连续两次不回传呼者(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

3、通讯费用必经本人凭付款单据在办公室登记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财务室报销。

六、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_物业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电话通讯费用管理,节约费用开支,现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各科室配备的办公电话,严格按经营管理责任书费用指标考核,超出部分自行负责。

二、职务电话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0元/月,超出部分自理。

三、移动电话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其他人员由个人配备。

2、总经理每月报销400元,副经理每月报销300元。

3、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房地产科科长、员工食堂经理、__山庄经理及工会主席每月报销150元。

4、其余各科的科长、副科长每月报销100元。

5、各科主管每月报销70元。

四、传呼机

1、总经理、副总经理、科长、副科长、主管等管理人员的传呼机均由物业公司配备,传呼费用由物业公司缴纳。

2、凡由物业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人员只享有使用权,一旦职务调整或工作调离,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退还给公司。

五、管理考核

1、各科室办公电话如有拨打声讯台的,按产生声讯电话费的二倍罚款,并在电话所在科室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

2、凡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本人使用,并保证通讯工具通畅,连续两次不回传呼者(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

3、通讯费用必经本人凭付款单据在办公室登记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财务室报销。

六、本办法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移动通讯费报销管理,本着既保证工作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移动及固定电话费用报销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原则:通讯费用按照“限额报销、超额自理、结余不补”的原则,按月在限额内凭话费发票在本单位进行报销。

第三章 报销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报销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定向服务用车司机,外地驻站人员。

第五条 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报销标准为360元/月;

(二)单位副职(或享受副科级待遇)报销标准为260元/月;

(三)驻榆炼站:站长260元/月,副站长240元/月,驻站工作人员150元/月;

(四)驻永炼站:副站长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00元/月;

(五)定向服务用车司机150元/月;司机100元/月。

(六)调度管理部、质量安全室、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主任240元/月,副主任200元/月

第六条 固定通讯费用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固定通讯费200元/月;

(二)副科级固定通讯费150元/月;

(三)各部门业务上固定通讯费为300元/月。

第七条 手机及固定电话报销管理规定:

(一)“24小时”开机原则,享受话费报销人员,不论限额多少,不论是否在公司,均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公司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公司领导除外)均实行一卡(一号)报销,以报公司登记备案的号为准,其余卡(号)话费自理。

(三)手机换号后应第一时间报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重新登记,避免贻误工作或给话费报销造成影响。

(四)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应及时检查手机使用情况,如电量、话费、手机状况等,以免造成停机影响工作。

(五)对于公司内部兼职其他岗位人员,移动话费按其较高的岗位报销标准执行,不得重复报销。

(六)固定电话年内超额月份的话费可用其他月份结余话费进行冲抵,年底汇总结算,自行负担超额部分话费。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次月起执行。

第5篇 某食品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食品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地捕捉公司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管理及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公司通讯员报道组成员管理办法公布如下,望各部门、各子公司积极配合,大力协作:

一、通讯员任职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向工会服务开发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3.熟悉本单位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年龄不限;

4.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工会服务开发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为本报撰稿、投稿。

二、通讯员聘任办法

1.本着公司员工自主报名为主,部门主管推荐为辅的原则,由编辑部根据自主报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在征求本报总编、主编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发给通讯员聘任证书及本报近期报道重点的相关策划资料。

2.通讯员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后可继续连任;

3.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

4.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主管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工会服务开发部予以确认。

三、通讯员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在公司或者其它宣传媒体发表作品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

3.服从所在通讯报道小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会服务部和公司网站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积极参加工会服务开发部或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

四、通讯员权利

1.通讯员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工会服务开发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3.通讯员有针对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报道内容、报纸质量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4.通讯员一经聘用,稿件优先录用,稿酬从优。对宣传报道工作业绩突出者,工会开发部将报请公司领导,予以表彰和奖励;

5.工会开发部每年度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表彰优秀,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6篇 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工作通讯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通讯费是指员工发生的市内通讯费和出差期间发生的长途漫游费。

三、管理原则

1、通讯费纳入各部门费用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到人的原则。

2、预算管理采用移讯费基本话费管理。基本话费管理是指规定的标准中未包含漫游话费。

3、员工通讯费实行限额报销和实报实销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报销时按两者孰低执行。

四、报销周期

原则上员工每人每月只能就一部手机提交当月话费。如因特殊工作需要报销两部或两部以上手机话费的员工,可经ceo特殊书面批示,书面批示需留财务部备案,同时报销两部或两部以上手机话费的不能以定额发票来报销,必须是带有话费明细的发票方可。

五、报销标准(另行通知)

六、报销要求

1、原始凭证的要求:正常通讯费报销应提供充值卡定额发票、从电信部门打印出机打发票、邮局代收电话费发票或从代收银行打印出的代收话费专用发票。

2、报销金额说明:报销话费时只能按话费发生额提交报销,如果发票所交金额大于发生额,按发生额支付报销,当发票所交金额小于发生额时按所交金额支付报销;预存话费不得报销。

3、漫游费报销要求:出差期间的漫游费:按照报销标准_10%_出差天数。在报销提供发票的同时必须附有漫游话费清单。没有出差的员工不能报销漫游费。如果购买充值卡的用户手机号码是全球通也要打出话费清单,才可以报销漫游费。神州行和如意通手机用户出差报销漫游费时应在提交报销时在备注中加相应说明。

七、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通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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