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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管理办法8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热度:78

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第1篇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必须包括以下1-7项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必须包括第8项制度,以上8项制度必须单项制定,其它相关的制度内容可并入以上8项制度中,亦可单项制定。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

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

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

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措施。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措施。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储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储蓄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措施。

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措施。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措施。

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措施。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措施。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措施。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措施。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措施。

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

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

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

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措施。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措施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

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

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2篇 小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小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规定(1)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

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

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

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规定(2)

第一条

第3篇 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1)

第一章 义工团财务管理条例

本条例根据章__义工团程相关精神制定,义工团任何人必须遵守该条例,该条例的修改权在常务义工会员大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的__义工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结合__义工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监督资金的正常开支,对定向捐助严格按捐赠方用途使用善款,维护资金安全,对非限制性捐款做好资金流向统计,并可根据捐赠方需求,报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供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监督捐赠资产的使用。

(五)定期编制财务收支明细表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捐赠方及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 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捐赠款项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二)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建立财务档案管理,以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审查。

(五)对于捐赠的现金和物品都要按照捐赠者的单位及组织名称或个人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所捐现金或支票金额多少、所捐物品种类与数量多少等内容详细列明并随时登记造册。

(六)在接到捐赠款项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对所接受捐赠的现金和物品的用途、去向和使用的金额与数量等情况也要及时公布。

(八)捐赠人或__义工团会员对所捐赠的现金和物品有疑问的,可随时来财务部查询。

第三章 收入的管理

(一)本会的经费来源:政府、企业及个人向__义工团的定向赞助

(二)__义工团可接受社会或个人赞助资金,捐助资金由捐赠人存入义工团专用银行帐户,捐赠人可指定资金的专项用途,义工联将严格按专项用途定向分配资金。

(三)做好对捐款的接受、登记、存放、入账工作,保存所有财务的资料和档案。

第四章 经费支出及报销制度的管理

(一)本会经费必须用于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各工作部门、义工在需要申请活动开支经费时,由理事提前一周向秘书处申报活动开支预算。

财务预算须报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同意后方可。

(三)通过审批的经费由财务主管、理事成员监督使用,相关工作部门、活动负责人对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四)财务部负责对每笔开支的用途、受助对象及开支明细进行登记,并根据有效票据入帐。

报销时,需持有效票据并有2名以上义工经手,费用报销由所在部门部长、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签字审批,经财务主管(财务部)审核后报理事会审批方可报销。

每次活动所发生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报副理事长签字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理事长签字审批;金额在800元以上需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五)报销项目主要有:

1、用于必要的办公费用、旗帜、服装费、等等。

2、用于活动开展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宣传费、场地费、车费用等。

第五章 资产监督制度

(一)本会收到的资产捐助,必须由后勤财务部建资产台帐,对资产进行管理,并在台帐中详细记录资产捐助来源、资产名称、数量、资产去向。

各工作部门收到的捐赠实物都需交负责资产管理的义工统一管理。

捐助方指定了资产捐助对象的,财务部严格按捐助方的要求及时送到捐助对象手中。

财务部对资产将定期进行核对,必须做到帐实相符,资产情况明细帐也定期公布。

(二)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财务公开

(一)对捐赠款项、实物来源进行公开(捐赠人要求保密的除外),并根据捐赠人的要求将款项或实物用于指定用途和救助对象。

捐赠人有权知道款项的具体开支,并可向捐赠人提供开支的相关明细及有效单据。

(二)在网站专设财务公开版块,每次活动及时上报开支明细,让捐赠人和每个义工在这里都能查到义工团的每一分钱的开支去向。

(三)每季度编制财务收支报表,定期进行公示。

第七章 财务监督

(一)本会所有收支帐目会在每月例会时由参加会议的理事审核。

(二)接受本会所有会员、捐赠人及爱护支持我们工作的广大市民的监督

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2)

靖边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对报账流程及现金管理做一补充规定:

一、 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万元以上)均需以下步骤:

科室申报—院委会审核——院长核准——正规厂家购买—签订购买合同—正规发票(需附购置清单)——验收入库(入库单需科主任及库管签字)——财务科审核票据(左下角)签字、主管领导(右下角)签字——院长(右上角)签字——财务科做凭证——领款人(发票背面)签字——出纳付款。

二、 凡购置其他物资、低值易耗品等(万元以下)需以下步

骤:

科室申报——院长核准——正规厂家购买—正规发票(需附购置清单)——验收入库(验收员及库管签字)——财务科审核票据(左下角)签字、主管领导(右下角)签字——院长(右上角)签字——财务科做凭证——领款人(发票背面)签字——出纳付款。

三、 各科室电子产品耗材报账审批

各科室耗材均需在本单位定点门市购置,均需以下步骤 科主任申报—办公室审核—院长批准—按季度报账。

报账时提供——批准单——正规票据(需附购置清单,清单上要有科主任签字)——财务科审核票据(左下角)签

字、主管领导(右下角)签字——院长(右上角)签字——财务科做凭证——领款人(发票背面)签字——出纳付款。

四、 货币资金管理

1、 库存现金:出纳处每日不超过3万元,超出部分及时

存入银行。

2、 银行存款:出纳和财务科定期(每月底)核对。

3、 其他应收款(包括个人借款),院长在批准的同时签署归还日期。

财务科负责按时追回。

五、 固定资产的管理

每半年由财务科负责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各科室负责人在登记册签字确认,需变更固定资产的科室报请主管院长同意后,上报财务科进行变更登记。

擅自变更者,按照丢失论处。

六、 药品试剂采购及流程

药剂科、化验室报送所需名称、数量——药品会计审核单价(考察三家以上供货商)——报主管院长签字——药品会计通知供货商供货(提供销售清单需主管院长签字)——药品会计验收入库(药剂科、化验室科主任严把质量关),每月底药品会计通知供货商将所购金额开具正规发票交财务科签字——主管院长签字——院长签字——财务科挂账(附清单、入库单)。

以上规定从四月一日起执行

靖边县妇幼保健院

20__年3月31日

第4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一、财政所是镇财政主管部门,在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本镇年度财政预算,并按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有计划地执行预算,同时认真搞好年度决算;负责协调国、地税及时入库,搞好各项专款和周转金的发放和回收,并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

二、正常开支,包括工资发放、上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可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时作出计划,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执行。

三、所有物品的购

第5篇 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 小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到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 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到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用、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守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备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载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由应由审批人签署批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

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1、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确准,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2、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3、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4、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5、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分类账、日记账、总账;

6、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7、负责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账;

8、对其他应收、应收账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固定资产及库存商品和代管物资等资产每月月底盘点;做到账存与实存数相符

9、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0、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2、理解并清析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账;

1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账;

1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动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账、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8、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19、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0、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1、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任何涂改。

附录:

现金支出范围;

(l)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要通过银行转账,特殊情 况要有总经理审批;每天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3-5天的零星开支。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

第8篇 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五条 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 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 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 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方法: 医院预算以会计年度为期间,采取零基预算方式,充分体现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

收入预算,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情况编制;支出预算,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当年事业发展因素优先保障人员经费,重点倾斜医教研和基础设施建设,紧缩公务性开支。

第十四条 医院支出结构要不断优化,各项支出预算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医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长,基本建设的支出要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预算制定和执行: 医院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报医院财务处。

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经院长同意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遵照执行。

不经批准,任何处室和个人不能随意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预算调整: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作适当调整。

有关处室提出调整方案,由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拨款、特色学科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以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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