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题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我们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2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22〕24号)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原来由质监、工商、食药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需要。2022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需要。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行“四有两责”的具体举措。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能一发了之,必须对企业是否始终按照发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办法》通过细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强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将基层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办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办法》的修订,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着力破解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主要特点概括起来是“两涵盖两规范”。“两涵盖”,一是涵盖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全品种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涵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两规范”,一是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对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频次、结果记录与公布、问题处理等进行规范;二是规范标准化检查表格。设置了标准化的检查表格及结果记录表格,并配套制定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规范指导基层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职责。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食品生产经营经营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基层监管人员按照相应检查表格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生产经营状况开展的合规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也包括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或根据本区食品安全状况开展的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等开展的检查等情况。
一般而言,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也会有不同的检查方式方法。但日常监督检查始终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检查方法。对于新的情况、新的监管需要和新的方法的出现,总局将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四、《办法》实施后,如何使用配套表格开展监督检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相应的检查表格,包括《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配套《办法》的实施,并将于《办法》实施前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列表明确,按照《办法》的要求,具体细化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设定了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对每项内容的检查结果设置评价项。每一个检查要点表都对应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对每一项如何检查进行描述,指导一线检查人员进行操作。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综合判定等情况进行记录,使监督检查工作有痕迹可循,也用于对检查结果的公布。结果记录表为各个环节共用的表格,附有相应的填表说明,对如何填写、如何进行综合判定都有详细描述。
五、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项目内容是什么
《办法》规定,对食品生产者主要检查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对保健食品生产者还应检查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办法》规定,对食品销售者主要检查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办法》规定,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六、《办法》对检查频次如何规定的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编制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将其列入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后,监管部门对每家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不得少于计划数。
七、《办法》如何体现“双随机”的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22〕58号)要求,《办法》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即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一是《办法》规定,在网格化监管和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检查。即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机选派。二是检查项目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每次监督检查可以随机抽取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检查。同时要求,每年开展的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全部项目。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当在实施检查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明确,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时不得随意更改检查事项。三是检查中可以对生产经营的产品随机进行抽样检验。
八、日常监督检查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应当严格遵守《办法》对检查程序的规定。一是由监管部门确定监督检查人员,明确检查事项、抽检内容。二是检查人员现场出示有效证件。三是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检查项目、抽检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与抽检。检查人员可以采取《办法》规定的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四是确定监督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五是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及抽样检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六是根据《办法》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七是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九、《办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人员有哪些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符合执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一是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出示有效证件;二是检查人员应当掌握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知识,熟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和检查操作手册,并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三是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必要时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消费者代表等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十、《办法》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如何判定
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与不符合3种形式。按照对《检查要点表》的检查情况,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8项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一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
十一、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一是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二是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执行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如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办法》中日常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如何衔接
本次《办法》的制定,强调了日常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的相互衔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立案调查制作的笔录,以及拍照、录像等的证据保全措施,应当符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第2篇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22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__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 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22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22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22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22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第3篇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___各项经营目标,创建模范___,根据__劳发[2005]60号和[2005]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_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___长、工会主席、
组员:行办、党群工作办主任、劳人、综合技术、计财、材料科长及行办企管、协理等。
2、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公室,负责___生
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的实施及考核。
3、车间级单位相应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总支(支部)书记;
组员:技术人员、计工员、工长。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各车间、华林公司、物业公司、康达经营部、汽车修理厂、劳服公司。
三、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为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___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年初,___根据路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分劈,下达到各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承包,各车间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各车间级单位应按季开展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自查、分析、总结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各车间级单位、机关科室分别于当季末次月5日前向行办填报“生产经营基础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3、行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每季开展经营指标、基础管理的动态检查、分析、汇总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制度。
四、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指标、经营指标、生产指标、安全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性定量指标。
1、否决指标:成本超支、安全未达到“六消灭、二控制、一实现”(段2005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增加“消灭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传染性疾病事件);
2、经营指标:成本支出、水费、卫生费收缴率、多经收入及利润、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等;
3、生产指标:___下达给各单位及部门年度生产(工作)指标。
4、安全指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含设备安全)无严重经济
损失、严重财务违纪(含私设小金库);
5、服务质量指标:无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及传染性疾病事件;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党委及支部工作定性定量考核。
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劳资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职工教育管理、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
1、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各车间级单位)
认真执行路局《运输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__系统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按《_____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每季进行考核。
2、落实生产经营责任(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2.1、制定落实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经营指标的实施及考核办法。___在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责任制目标,按照方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段《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各单位、部门应对照__《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求展开到班组、落实到岗位(个人),并建立配套的管理考核制度。属本部门责任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牵涉到其它部门配合的,应尽力协助、共同完成。
2.2、为确保生产经营责任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以收定支、节奖超罚”的原则,年初,由__制定下达各车间、机关各科室年度生产、工作任务、技术指标及财务计划,实行承包。
3、劳资管理(责任部门:人劳科)
3.1、劳动定额及定员管理:执行路局《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劳动定额管理
面达90%以上。按照__《劳动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按定员组织生产与管理,现员达标率实现100%。
3.2、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3、劳动用工管理:结合“双达标”考核,严格执行《_____班组建设及“班组达标、岗位达标、竞争上岗实施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尾数培训的竞争上岗机制。
3.4、劳动工资计划与基金管理:按路局要求编制月、季、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控制总量,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一支笔、一家管、一本帐”的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计财科)
4.1、成本管理:年初,成本计划以车间级为单位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半年考核、节奖超罚、奖惩兑现。
4.2、资金管理:执行“路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及路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债权建立“四项制度”,按规定年度办理签认。
4.3、每季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落实(有记录),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财务、技术帐、卡、物一致)。
5、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___行政办公室)
加强合同管理,执行路局、___合同管理办法。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员认
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合同资料齐全、台帐管理规范,发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及其它法律纠纷及时报告路局法律室,并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6、职工教育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人劳科)
6.1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制定职工教育规划
和年、月度工作计划,职教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6.2、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教育网和三级培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6.3、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职工岗位达标的目标与任务及委外培训任务,全员培训率和脱产培训率分别达到6%和2%,本年度培训计划兑现率达90%以上。按规定工人定职、改职、提职(含提升工长)进行培训取证,在岗职工100%持证上岗。按照路局《职工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每个职工2年10天的脱产岗位轮训,每季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6.4、建立和规范职工个人技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职工培训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组卷管理,台帐齐全、规范,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班组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加强对班组建设的有效管理,认真制定年度班组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路局《班
组建设暂行规定》、《强化班组现场控制、强化班组“双达标”工作,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实施办法》、《班组“双达标”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及段实施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活动,创建自控型班组。
8、质量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结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段qc成果发表会。
9、物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材料科)
9.1、认真开展物资大检查活动,做好物资大检查自查总结和库存物资清查
报表工作,仓库管理严格按路局《物资仓库检查评分标准》考核。
9.2、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机制;采购计划有依据,
进料合同齐全;采购物资质量好;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符合规定。
9.3、应用物资现代化管理,使用微机管理料、帐,实现路局零库存管理的有关要求。
10、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10.1、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及机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使用、
维护、保养符合规定,机房、设备整洁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10.2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检查、有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技术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___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11.1认真执行《__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检维修施工质量关,确保供水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
11.2 建全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准确。
11.3 建立满足本单位需求的标准体系,建全段标准化三级管理网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年度计划,对标准的实施特别是作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考核方式:
1、在___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__长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对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基础管理工作每季一次,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___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召开专题考核会议,依照考核标准,打出考核分,评定等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贯标要求列出不合格项(整改问题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一级;90~94分为二级;85~89分为三级;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与季度奖励挂钩。
2、各单位、部门与承包责任状兑现挂钩,基础管理考核与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按3:7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得分=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总和÷4×30%+生产经营业绩年度指标考核得分×70%。据此兑现基础管理考核和业绩考核奖。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部门,扣罚与奖励同等力度。
4、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制度,交纳标准为: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50元;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其岗位。
_______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4篇 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安全管理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及人员管理,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及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下设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第五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
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人力、财力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及危险因素控制,重大危险源的
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各级人员、部门安全
生产责任制,做到“橫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安全管理的层级网络,自上而下层层传递压力,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条 为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单位要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充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六)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九)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五)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六)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
(十八)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
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后在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各单位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结合产业特点制定安全培训内容,按规定学时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 规范安全检查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安全检查频次、检查
内容,开展定期、不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并对查出隐患进行整改、验证,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有关
规定,安全费用坚持“应投尽投、应保必保,提足用好”的原则,财务上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有效实施,切实做到安全投入优先,保证安全费用足额到位。
第十六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
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在用安全设施台帐,加大安全设施的检查、
维护及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
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明确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避险救灾措施及处理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第二十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及工艺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
纳保险费。编制《职业健康检查计划》,为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体检,岗位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二条 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完善防火、防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安全、消防设施齐全可靠,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证件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要求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保
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高危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需定期检验的防护用品、安全工具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四条 规范检修作业的管理,对设备大、中修及施工过程中
涉及到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登高作业等要编制施工方案,对涉及存在重大危险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严格事故管理,发生事故必须按程序进行上报,现场
处理措施得力,不得隐报、瞒报和谎报,一律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做好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在现场值守,解决现场重大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二十七条 强化班组管理,班前会要有安全内容,对当班注意安
全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并定期开展班组活动,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二十八条 定期组织开展安委会、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及月度、
周安全例会,传达安全信息,安排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二十九条 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时完成计划、总
结及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章 奖 惩
第三十条 安全奖惩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第三十一条 安全奖惩分为季度安全风险抵押考核、事故处罚和日
常安全检查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兑现,事故考核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
处罚,本办法主要规定了日常安全检查奖惩办法。
第三十二条 奖励内容及办法
(一)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的,根据可能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对单位
奖励 1-3 万元,对发现者奖励 2000-3000 元;及时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对制止者奖励3000-5000元。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并效果明显,安全
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在集团公司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第三十三条 惩罚内容及办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或主要负责人无资格证,限期进行整改,
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对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的罚款 3-5 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无资格证罚款3000-5000元。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停产限期进行整 改,并处罚款1万-2万元。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不能按期进行整改或多次重复出现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
(三)违章行为严重,可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对违章人员
罚款1000-3000 元,其它轻微违章行为可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或免于处罚。
(四)集团紧急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传达不及时,行动滞后的单位
罚款 3000-5000。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缺一次罚款 1000 元。
(五) 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不按规定到岗值守,发现一次对值班领导罚款1000元。
(六)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未按“三同时”进行,按危险
性大小对责任单位罚款1-3万元,关键岗位安全设施失效罚款 1000-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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