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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收管理办法3篇

发布时间:2022-12-31 热度:38

创收管理办法

第1篇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 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

(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

(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主题词:科技服务 管理 创收 分配办法

主 送:各系、各部门

__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__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第2篇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

根据酒店工作要求与餐饮部业务实际,为有效提高员工主动服务、强化推销的积极性,鼓励加工操作人员出奇创新、精益求精的积极性,结合各班组收入占比,特拟定餐饮部创收及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如下:

一、评选时段: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评选,起始时段自上月28日至本月27日。

二、评选办法:

1、灶案组:继续推行厨师自荐菜制度,每月对自荐菜点菜数量位居前几位以及点菜金额较高的厨师予以奖励。(点菜份数相同的选取点菜金额较高的)

2、窗口区:核定窗口各岗位收入占比系数,每天每班根据收入情况核算每个盯岗员工的收入占比情况,月底对完成综合占比前三名的人员予以奖励。烙大饼与煮面条人员合并到大饼与面条口,因业务关系兼岗的分别登记占比系数并取其高。早餐暂时不列入考核范畴,下午盯班收入归各岗位所有。没有完成综合占比的员工取消评选资格。点菜区所消费取用的各岗位酒水及主食不作窗口岗位收入。

3、点菜区:点菜区收入占比定为18%,完成收入占比对满勤人员予以奖励。

4、火锅区:火锅区收入占比定为16%,完成收入占比对满勤人员予以奖励。

5、小吃收桌区、面点区及洗碗间:由班长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效率等指标每天对每个员工予以打分并在晚讲评上公布,月底进行汇总排序,对得分最高者予以奖励。

管理人员给员工打分要求:

1)每天由管理人员对员工当天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最低为0分;半天满分为5分,扣分以实际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2)根据集团及酒店制度,予以免除全月奖处罚的扣除全月工作分,处以10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5分,处以8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4分,处以4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2分,处以20元及20元以下罚款的当天扣减1分。

三、评选要求:

1、管理人员对每位员工的评分要公平公正公开,在晚讲评公布每人工作得分要把扣分点给职工交待清楚,员工对打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越级反馈。

2、严禁利用个人关系、利用便利恶意推销指定菜品,一经发现除取消奖励评选资格外,重罚100-200元,严重者调离岗位。

3、没有特殊供货原因,灶案组要切实保证新菜品原材料的供应与菜品销售。若发现有人营私舞弊,按企业制度严惩不贷。

4、窗口要严格遵守酒店的数票、交票及清票制度,不许弄虚作假,若有违反除取消评选资格外重罚100-200元,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5、窗口要定期实行岗位轮换.

第3篇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二、创收分配方法:

⒈创收金额的核定:

科技服务的创收金额(毛收入)=项目合同金额-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和主材购置费-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以合同形式出现的外单位协作费和鉴定费-税金

⒉创收金额的分配:

⑴非培训类科技服务: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和5%的管理费(交学院),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2:8分成(即学院提成20%,部门留80%)。

⑵技术培训类: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5%的管理费,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4:6分成。

⒊各部门在所得费用中包干使用。部门应留出包干费中的10%作为部门科技发展基金,该基金使用权归各部门。

⒋上述创收金中转入校基金部分的数额,60%转作奖励福利基金,30%作校发展基金,10%作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5.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的用途与管理:

⑴用作科技主管部门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及其它必需的开支。

⑵用作对外业务往来活动费。

⑶上述费用开支每年由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财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掌握使用。

6.创收分配的支付程序:先由承接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分配比例,再由院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然后再到科技主管部门核准、清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清帐。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服务项目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项目,学校将不承认项目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服务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服务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主送:各系、各部门

__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5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__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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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nbsp;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其中

预计项目专用设备的购置费

预计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协作费和签订费

预计税金

预计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

科技服务

主管部门意见

分管院领导意见

附件2:

__学院科技服务分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金额

其中

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

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

协作费和签订费

税金

学院物质资源

占用显性成本

毛收入

3%中介费

5%管理费

20%学院提成

60%奖励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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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30%院发展基金

10%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80%部门提成

90%部门分成

10%部门开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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