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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2-12-30 热度:61

教育管理办法

第1篇 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第3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第4条 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年度质安培训计划、配合组织实施计划、资料汇总与下发、总结。

2.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的组织。

3.区域公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质安培训,收集培训效果反馈单并上报;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质安培训,并将培训总结上报集团。

4.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

第二章 培训计划制定

第5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需要每年年底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次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填报《培训需求表》(《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附表)。

第6条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申报的培训需求表进行审批。

第7条 审批过程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可以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协商调整培训计划,待双方确定后,计划审批通过。

第8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可根据客观实际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要求,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调整培训计划,填写《培训需求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培训计划实现

第9条 计划审批通过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发布培训计划通知,并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实施培训计划,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协助。

第10条 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

第11条 培训完成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培训用到的资料汇总后下发给区域公司和项目部。

第12条 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反馈,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区域公司汇总后上传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第四章 总结

第13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培训效果反馈单》进行总结,填写《总结记录表》,同时存档,并将《总结记录表》交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再根据反馈的情况,可以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协商调整后续的培训计划。

第14条 培训过程的详细指导可参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出自《管理体系程序汇编》)、《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出自《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15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6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7条 附件:(1)培训需求表;(2)培训效果反馈单;(3)培训总结记录表。

第2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1.主题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规范了集团公司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管理规则,通过教育增强员工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适用于公司各专业厂(部室)、子公司。

1.2 安技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环境: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2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相关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一般规定

3.1 凡新进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3.2 安技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定公司级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各单位按计划配合组织实施。

3.3 新进公司员工的一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3.4 专业厂(部室)、子公司编制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特点设置教育内容,组织员工参加教育,完成教育计划。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及时填写sq/sir5.1.1《新进公司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和sq/sir5.1.2《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后应建立、健全教育档案,并及时将教育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3.6从事有毒有害和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以及专业厂(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技(环保)员及相关的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医师,公司定期对其进行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

4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三级教育

4.1凡新进公司员工必须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三级教育(公司教育、专业厂教育、车间/班组教育)。

4.2 所在单位应将新进公司员工名单提供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安技环保办公室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3 各专业厂、车间/班组接到人员调配通知后,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填写“sq/sir5.2.1新进公司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

4.4 车间/班组按所分配工种组织学习专业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生产作业现场所操作的设备(设施)、工具和作业环境涉及的风险因素、环境因素做相关教育。

4.5 三级教育结束后,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在“sq/sir5.2.1新进公司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或“sq/sir5.2.2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上签名,教育档案保存在各专业厂(部门)的安技管理人员处,教育清单交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安技环保办公室凭教育清单发放劳保用品,所在单位方可安排有关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5.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1公司年满18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生理缺陷、职业禁忌症。

5.1.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有资质的部门教育后,理论与实操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

5.2特种作业实施操作的实习人员,单位安排从事特种作业岗位者须在安技环保办公室对其做安全技术理论教育、考核合格后准予在师傅指导、监督下从事特种作业实习。

5.3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下由安技环保办公室组织教育,教育结束后经政府主管部门理论、实操考试、考核合格,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4调入公司的员工原从事特种作业者,经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审核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进行相应工种的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合格后,单位可安排从事特种作业项目内的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

5.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技术知识理论复审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收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6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监督及档案管理,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考试,配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7各单位负责内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相关知识教育。

6 各级干部的教育

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协作实施。

7 变换工种的教育

7.1 非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或由特种作业人员变为一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各专业厂(部室)专业人员进行变换工种的教育,取得相关资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7.2 由普通工种变换为特种作业者,按本规定第5条执行。

7.3 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及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8 复工人员的教育

8.1 凡因工伤休假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及其他原因离开原岗位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必须经各专业厂(部室)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履行复工手续,方准上岗工作。

8.2 复工人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结束后,要填写复工教育通知单一式二联(专业厂自定),一联由本人交车间/班组,另一联交专业厂安技(环保)员留存。车间/班组领导接到复工教育通知后,方可安排工作。

9 相关方的教育管理

公司项目承包的相关方,由签订合同责任单位协助施工单位进行一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告知书,相关方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档案存放合同责任单位,教育清单报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存档。

第3篇 l教育学院办公电话管理办法

为加强办公电话的管理,节约话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1、办公电话,只限用于联系公务,不得因私使用办公电话。

2、在使用电话时,通话人员需力求言简意赅,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3、若确有必要打长途电话,需经院长(或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

4、全院电话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4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员工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分工,明确相应的培训教育责任部门。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负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

第五条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六条 股份公司和各单位负责组织“三类”人员(企业领导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师资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应组织员工培训教材的开发,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章 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安全培训责任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责任部门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学员名册、考试成绩等。

第九条 安全培训应保证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员工休息时间。

第十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告知、作业过程危险告知,作业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设备(工具)安全性能等。

第十一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

(一)新入场人员应由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压力容器、高空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大型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上岗工作。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调换工种的员工,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五)临时聘用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 分包商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按第十一条要求执行,分包商培训工作不到位要追究项目部的责任。

第十三条 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其他人员接受安全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十五条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考核。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安全教育师资培养,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

第5篇 实验小学教育片长聘任管理办法

实验小学教育片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全面推进我校教师聘任制的深入实施,最终形成“按需设岗、专业竞岗、优化组合、绩效分配”的人事管理机制,学校将实施“两级聘任、两级管理”管理体制,即学校设立教育片,先由学校聘任教育片长,然后由教育片聘任教职工,并根据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本学年主要规范教育片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姚虎雄、张克裘、朱蒙、迮美娟、李新、金惠铭

2、工作小组:李新、邹忠良、吴韦萍、吴伟红

二、教育片设置

教育片是学校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组织。学校设低年级教育片、中年级教育片、高年级教育片、综合服务片四大片。考虑到幼儿园、分校、本部的不同特点,本年度主要在小学本部实施教育片管理制度。

三、教育片片长聘任办法

教育片长实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由学校综合考评后聘任优秀者。原则上每个教育片设教育片长1名。若竞争上岗人数不足,则由学校直接聘任。

四、教育片长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关心教师成长,甘愿奉献。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是学校助理以上的管理人员或教学能手以上的骨干教师。

五、教育片长职权

1、按岗定编,聘任好本片教职员工,并配合课程与教学中心聘任好各班班主任和学科教研组长。

2、根据学校工作规划、条线工作计划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充分考虑本教育片师生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片的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总结。

3、加强本片教职员工的师德教育,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落实每两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本片教师的敬业水平和团队精神。

4、全权负责片内教育教学的日常事务,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一些偶发事件,要及时解决,或努力缓和矛盾,对难以解决的矛盾或问题,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或校长室汇报。

5、做好教育片内各类评比、考核、考查工作。特别做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及核心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片间交接工作。各类评价将作为片内对教师综合评价的依据。

6、督促本组教师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办好家长学校,开好家长会,并开拓家校合作的新途径,创造新方法。

7、自觉接受学校条线对片工作的调研评价,主动配合条线中心工作,定期向校长室汇报本片工作情况,每学期向校长室述职1次。

六、教育片长聘期、待遇

教育片长一般聘期为两年,聘期内享受中层正职待遇,聘任期结束,职、权、利全部终止。若发生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等特殊情况,学校可中途解聘。

七、教育片工作综合评价

教育片工作综合评价分两类:

1、教育片长工作评价:根据教育片长的履行责职的情况进行打分。

2、教育片取得的评价:主要看教育片的工作实绩,听取社会、家长的评价意见,由各条线提供评价依据。

附:教育片长聘长程序

1、公布岗位: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布片长岗位。

2、民主推荐:在全校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推荐,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3、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4、评审答辩:参加竞争的教师需写出教育片管理方案(设想和目标)交考评组评审,并参加答辩。

5、聘前公示:根据学校综合考评,确定优秀人员为教育片拟聘人选并公示。

6、聘任: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问题,由学校决定聘任,并签定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_<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_<60002

6000≤_<100003

10000≤_<200005

20000≤_<500008

_≥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7篇 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规定了橙子沟电站工程建设时期安全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责任和要求。

2、安全教育是结合橙子沟电站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二、职责分工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培训教育的归口部门,外出培训、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教育,按公司安排实施。橙子沟电站结合电站实际情况组织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安全教育。

2、橙子沟电站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落实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技术培训、定期《安规》学习、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等。

3、橙子沟电站安全教育规划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法规,组织现场员工的安全知识的考试。

4、橙子沟电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组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并结合岗位技术培训、安全技能培训。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范围与内容

1、对象范围、内容:

(1)、橙子沟电站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

(2)、 进行有关安全系统理论、安全法规、现代安全管理、安全决策等方面的学习;

(3)、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8篇 教育学院经费管理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节约原则,加强我院各项经费使用和报销的管理工作。

2、 本规定所指经费包括行政公用经费、新上专业开办费、第二课堂活动经费、院创收经费和其他属于学院统管的经费。

3、 全院经费使用管理由院长负责,院长会同书记审批报销。

4、 各项经费使用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管理办法,未经预先申请批准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二、 行政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1、 行政公用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2、 行政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院系日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邮电通讯费、用车费、打印复印费、清洁卫生费、接待费等)。

3、 行政经费的使用必须与院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特别是采购、用车和接待,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审批管理手续。

三、 采购管理办法坚持购前审批,购后验收制度。要求:

1、 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

2、 超过500元以上的采购,尤其是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购买,由院办公会议定后方可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入帐;

3、 为了加强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大件物品采购应由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参加;

4、 院长批准报销时应指明列支经费的来源。

四、 新上专业开办费管理办法

1、 新上专业开办费由院统一管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

2、 用于采购的费用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3、 用于学术会议的费用按有关学术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4、 其他需从开办费中开支的费用,由院长提出建议,院务会议做出决定。

五、 学术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1、 学术会议经费来源包括学校下拨的出差费、新上专业开办费中用于学术会议的部分、院创收增拨部分;

2、 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经系主任推荐,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同意并报请院长批准,没有经过批准的学术会议,费用一律自理;

3、 学术会议经费实行额度管理,分管院领导在批准参会时应同时规定经费额度,一般不允许超过经费额度,特殊情况超过额度时,必须说明理由,并经院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差旅报销的标准,不能超标。

5、 会议期的旅游娱乐项目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资料费、会务费除非在会议通知中有明确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六、 创收经费管理办法

1、 创收经费由院长统一管理,分项目具体实施。凡项目本身发生的费用在项目收入中预先开支,待项目完成结算后,将净收益转入学院统一使用与管理。

2、 对联系有偿项目人员给予信息费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 创收项目的费用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安排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费用开支,由院长直接审批;创收项目总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标准,由院务会议审批。

4、 院里使用未结算项目的经费(即不是直接因项目本身而需开支的费用),要在财务上予以区分,以便项目核算。

5、 院创收净收入主要用于院里发展事业(包括教学、科研、职工福利、改善办学条件等),在使用上应与公用经费分开,由院长核批。如需增补公用经费,应经过院务委员会批准。

6、 院创收收入和支出情况定期向全院教工报告,增强透明度。

七、 第二课堂经费管理办法

1、 第二课堂经费包括学校按学生人数下拨的经费和院根据财力增拨的经费及专项捐助经费。

2、 第二课堂经费的开支由学生办公室列出计划,报院长核批。

3、 用于采购的经费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 结算报销由院长签批。

第9篇 某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的安全素质与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人身伤害事故、杜绝职业危害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外来检修协力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3.术语

3.1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2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3施加影响:宣传教育、文件传达、签订协议、现场监控等。

3.4三级安全教育:指总公司、车间(部室)级、工段(班组)级。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实施与监督部门,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单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协调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工作。

4.2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新入厂人员(实习人员)进行部门(车间)级、工段(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涉及的有关操作、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进行转岗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的部门(车间)级、工段(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3设备技术部负责对单项工程的外委项目负责人员安全教育施加影响;负责对外来检修协力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外来检修协力人员进行我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告知。

4.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其有联系的外来参观人员进行有关安全制度、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源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工作。

4.5各单位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5.工作程序与要求

5.1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5.1.1凡新入厂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由公司厂办公室进行身份资格确认合格,然后开据“安全教育通知单”,到安全环保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

5.1.2公司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进入部门(车间)级教育;部门(车间)级教育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进入工段(班组)进行教育。外来实习人员无须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各单位负责保留各自的安全教育试卷。

5.1.3三级安全教育均采取课堂讲授与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三级教育时间为:公司级教育不少于1天;部门(车间)级教育不少于1天;工段(班组)级教育不少于1天。机关部室没有下属作业区(班组)的单位,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1.4各级安全教育必须进行书面闭卷考试。新入厂职工在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安排进入岗位工作,1年后安排进行一次书面安全复考。各单位将所有试卷、教育档案统一上交给安全环保部进行归档管理,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管理记录台帐。实习人员的各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实施教育单位分管安全教育的人员,向厂办汇报确认。),方可进入实习岗位。

5.1.5对于三级教育不合格(或未进行教育)人员,不得安排其进入岗位,将适当延长教育时间,给予补考,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

5.1.6各类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均要求实行本人实名签字制,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实效性。

5.1.7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部长或分管安全教育的科员任教;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领导或专职安全员任教;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任教。

5.2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规定

5.2.1公司级教育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概况及其主要工艺特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厂主要危险区域、危险源、危险部位与防范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现场参观教育(主要参观生产工艺流程、介绍生产现场的主要设备、危险区域、危险源、危险部位及以往事故出事地点等)等。

5.2.2部门(车间)级教育包括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规定和要求;本单位基本概况与生产工艺特点;本单位主要机电设备特点与安全性能;本单位主要危险源、危险区域分布情况及其注意事项;本单位多发性事故及其预防对策;本单位易出事故部位,设备及其注意事项和应变措施;相关单位的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现场参观教育(主要内容可参照公司级内容.)。分配在机关部室没有进班组的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但本岗位与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必须教育。

5.2.3工段(班组)级教育包括班组概况及其生产流程和任务;班组主要机电设备性能、特点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班组的危险源点及其控制措施与注意事项;班组易出事故类别、特点及预防对策;本班组常见设备故障及其排除方法;劳动保护用品知识及其穿戴要求;本岗位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本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5.3岗位变动、工种变动、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公司厂办确认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部室)级、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作业。此类人员也要进行闭卷考试建立教育台帐,车间(部室)负责保管好安全教育试卷与记录,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台帐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安全教育:各责任单应对涉及的有关操作、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确保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知识,了解安全防护与应急救援程序;各责任单位负责保管好安全教育试卷与记录,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台帐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5外来检修人员、外委工程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凡新进入我公司的外来检修人员、外委工程项目人员,设备技术部负责对其进行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危险源知识安全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我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负责保管好安全交底教育工作记录与台帐。

5.6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我公司现场参观前,必须取得我公司职能部门的确认同意,并确定好参观路线,由相应部门负责落实专人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有关安全制度、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源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应急知识的现场告知安全教育,然后由专人带领进行现场参观。相应部门要保管好安全教育告知书记录。

5.7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教育培训、取证工作:各车间(部室)负责识别本单位的行政主管与安全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资格”取证情况,及时将培训需求上报给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协调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取证工作;公司领导的“安全管理资格”取证情况,由安全环保部向政府部门汇报、协调人员参加培训、取证工作。

5.8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安全环保部每年集中组织安排一次对各单位的班组长、工段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各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制度、各类安全标准、应急响应救援知识等为主,以提高我公司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9检查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对各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执行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具体经济考核。

第10篇 新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设备部、生产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管理部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管理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办公室、管理部、设备部或生产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生产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管理部或行政办公室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第11篇 (工厂)公司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公司(工厂)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以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员工及协作厂商。

第三条 实施单位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

第四条 实施要点

(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

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

2.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12篇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一、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_“三个面向”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要研究领域,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教改,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科研工作体系。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展开。

二、教科研工作的组织构架和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工作机构,由教导处领导。教育科研工作机构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机构,是学校党和行政领导部门推进教科研工作的执行机构,在业务上受研培中心教科理论室的指导。

教育科研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1、制定年度工作教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

2、制定中长期科研规划,规划应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组织推进并实施监督规划的执行;

3、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协助学校组织教育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4、组织并推进学校重大课题研究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果及评估等,并大力开展群众性科研活动;

5、协助管理学校教科研成果档案;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教科研工作。

三、教科研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造条件,切实保障。

(1)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科研制度体系。

(2)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保证科研的实施。奖励在科研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并真正把教育科研作为评优(先)、晋升、表彰的重要条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形成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以激发教师从事教科研的积极性。

(3)加大教科研资料收集。购买教育理论、教科研专著,学科理论专著,满足教师科研学习的需求。

2、加强校本培训,提高整体科研能力,开展交流竞赛,在竞争中培养骨干。

(1)对全校中青年教师进行课题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教育科研选题,教育科研方法,实施过程,资料搜索、分析与整理,教育科研应用及写作,教育科研案例和论文写作,课题的一般管理和电脑操作基本技能等。

(2)“请进来、走出去”,扩大交流学习面。利用我市已经启动的“名师工程”,让参与“名师工程”的教师科研接受名师点对点指导。邀请上级教科研专家到校讲学、指导。组织骨干科研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参观考察。

(3)开展多种多样的科研竞赛交流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开展校内论文比赛、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研究课题汇报等教科研活动外,积极参加上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等各类科研活动。促进广大能干肯干的教职员工,尤其是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3、规范课题管理,抓校本科研科学化、规范化。

(1)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课题研究,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一月一次课题组交流,一学期一次课题中期检查和评估。

(2)组织校级申报课题。引导教育研究向校本教研发展、深化。

(3)校本教研的选题方向应结合学校特色建设。进行研究性学习,设置研究课题,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德育校本研究。为学生思想教育提供理论依据。

(5)建立完整的学校教科研档案(课题档案、论文档案、个人科研业绩档案)。

(6)建立教科研考核、报告制度。

四、教科研工作的考核评价和奖罚。

1、将参加、参与教科研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部门以各学科组、各年级组为单位,个人包含每个教职员工。

2、将参加、参与教科研工作纳入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3、对参加、参与教科研工作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必须达到:做好做差不一样,做与不做更不一样。

4、教科研活动要尤其避免应付、敷衍而流于形式,搞花架子。

五、教科研工作的宣传交流和推广应用。

1、树立现代育人理念,营造教科研宣传氛围。树立“科研兴校,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摈弃部份人应付交差式的“科研”,或者只为晋升职称才搞的“科研”。

第一,正确理解科研兴校的意义,把握科研兴校实质。科研兴校的含义就是在专家引领下,通过教师全员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提高全体教师素质,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学校内涵发展。其中,科研是手段,兴校是目的和结果。

第二、实施校长一把手工程。校长是实施科研兴校战略最核心人物,实施这一战略是校长教育智慧的集中表现。因此,学校将由校长亲自带头,实施科研兴校战略。

第三、教师要全员参与科研兴校。科研兴校,人人有责,教师是科研兴校最主要力量,鼓励教师从自己的教学得失、教学感悟入手,开展小课题研究。围绕科研兴校的核心课题及其子课题进行研究,形成科研兴校的合力。

2、创新特色出精品,推广应用出人才。

立足教育教学实际,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突破实验性、实效性、实证性的教科研难点,重点主攻校本教研,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在研究方法和探索领域上突出一个“实”字,在“实”上突破,在“实”上创新。以课题研究为龙头,研究成果出精品。每三到五年形成1―2个国家级(或省级)科研课题,1―2个市级课题,报告有关部门,力求对外推广应用。

第13篇 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一、新入厂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车间级、工段级、班组级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及矿山、建筑施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一)矿级教育:对新入矿人员,组织人事科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和组织人事科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公司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

3、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

4、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

5、安全心理知识;

6、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7、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

矿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车间。如未进行矿级安全教育,车间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二)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8学时,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车间的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

2、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3、车间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

5、车间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如未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工段(含工区、队、部)级安全教育:由工段长、工区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教育主要内容有:

1、工段、工区概况;

2、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

3、生产工艺流程、安全作业要领、作业程序标准;

4、岗位不安全行为,防护措施对策;

5、岗位《三大规程》;

6、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工段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如未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班组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班组概况;

2、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

3、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管知识;

4、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使用规程以及岗位职责;

5、三不伤害措施及班组工伤事故案例;

6、创建安全达标班组的条件、计划与措施。

如未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及时逐级填写四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经安全环保科审查确认后,转组织人事科归档。分配到岗位时,必须确定一名有经验的作业人员指导,并签订“师徒合同”,其中必须包含安全条款。

(四)新入矿经四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作业人员,各单位要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教育培训效果定期进行抽查,时限为一年。未经四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者追究管理者的责任,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具体办法按《武钢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

(一)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工段、工区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二个月以内由车间、工区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三个月以内由矿、车间、工区负责复工教育。

(二)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凡调换同类性质岗位的操作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调换岗位。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3、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4、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脱产期间,公司及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四)具体实施办法:

1、复工安全教育,先由矿、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再由工段、班组进行安全再教育,分级填写职工教育档案。

2、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公司内部厂矿之间的调换,按新入矿人员的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矿内部车间与车间的调换,由调入的车间负责进行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3)车间内部调换,由调入的工段、工区、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4)班组内岗位或工种变动由班组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和调换工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

四、一人从事多工种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如果是特种作业则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单位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六、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由公司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七、职能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负责人由公司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级干部,取消任职资格。

八、工段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1、工段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培训,公司安环部负责师资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在职的工段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司安环部统一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无故不参加教育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2、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本工段、班组和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工伤现场急救知识、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九、一般人员的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除以上规定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

2、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公司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由矿按教育大纲组织实施,培训时间16学时。

十、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一)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一天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二)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三)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职工思想活跃,领导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重要手段,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全员要共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广播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十二、各类安全培训教育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安全环保科统一建档。

第14篇 某某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校师生的实验室工作安全和环保责任意识,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员工,包括外来实验人员(以下简称实验人员)。

第三条 学校采取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和专项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和环保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验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行强制性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制。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五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由学校、学部(学院、所、中心)和实验室三级构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建立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平台'(以下简称'教育考试平台');本科生院负责本科生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学部(学院、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内实验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工作;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学校新进师生员工要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保通识教育,具备一般的实验室安全和环保常识;所有实验人员需接受系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所在学部(学院、所、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和环保教育考试,考试应当有学时和学分要求,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进入特殊、敏感、高危等专业实验室的实验人员还要接受实验室负责人安排的专业实验室安全和环保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第三章 强制准入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取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第八条 强制准入制度的实施主要依托于'教育考试平台',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为: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6小时;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九条 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统筹安排相关学部(学院、所、中心)的学生取得准入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学校各级部门应建立实验室安全和环保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师生员工,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车间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预防工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二、 职责:

1、 主管工程师

1.1 审核车间每月各种安全教育情况。

1.2 对安全管理员教育实施工作指导。

2、 安全管理员

2.1 每月各种安全教育情况呈报车间主管工程师。

2.2 负责组织各种安全教育活动。

2.3 主持(车间级、特种作业人员、复工、班组长、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2.4 对班组长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工作指导。

3、 班组长(管理员)

主持班组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活动。

三、 安全教育活动类型及内容

安全教育活动型有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复训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教育。

1、 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

1.1车间的生产性质和生产工艺流程。

1.2 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

1.3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

1.4 车间工伤事故案例的解说。

1.5车间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

1.6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7新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2、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2.1 班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

2.2新员工将要从事生产性质、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使用。

2.3 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的具体要求。

2.4 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的介绍。

2.5 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用品。

2.6车间内常见警示、安全标志。

2.7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根据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对电工、叉车司机、退火工、熔炼工、酸洗工等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在其独立上岗前进行

安全技术培训和训练。

4、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

在工人变换工种或岗位时,必须进行新员工或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及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 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因工伤治疗终结复工或由于其它原因休工离岗3个月以上复工时,必须对复工者重新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或事故教训教育。

6、 复训安全教育内容

对全体在岗工人,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7、 班组长安全教育内容

新任职的班组长进行任职前安全教育和对在职班组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管理知识,班组长的安全职责、班组安全卫生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

8、 全员安全检查教育内容

定期对全车间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和通用性安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知识教育。

四、 安全教育的实施

1、 凡入车间新员工或其它车间调入的员工,由车间安全管理员对其进行安全制度简述和每月组织按《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规定进行培训。

2、 分配以班组的新员工或其它车间调入的员工,由班组长按《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规定进行培训。

3、 符合特种作业条件人员在师傅的监护指导下实习期满,由车间安全管理

员按《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内容》规定对其进行培训。

4、 变换工种或换岗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由接受班组的班长按《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规定对其进行培训。

5、 因工伤复工人员或由于其它原因休工3个月以上的复工人员由车间安全管理员按《复工安全教育内容》规定对其进行培训。

6、 对全体在职人员的安全复训,车间每年进行一次,班组每年进行两次。

7、 对新任班组长在其上任前,由车间安全管理员对其进行培训,在职班组长每年集中培训两次。

车间全员安全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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